XX县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体系运行维护 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XX县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体系的管理,建立完善科学的应急信息发布和管理机制,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应急广播体系,是指制作、传送应急信息或其他以声音承载方式的农村广播体系,包括信息制作平台、播控平台、传输网络、扬声器等。
第三条 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体系实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由县、镇、村三级分级管理与维护,确保农村应急广播体系'村村响“'天天响“'优质响“。
第四条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是农村应急广播体系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体系的行政管理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是农村应急广播 '村村响“体系的使用单位,承担该体系的运行维护和应急信息制播、节目编辑制作、安全播出等工作;
XX有线XX县网络有限公司无偿提供县、镇、村三级网络传输通道,有线电视前端提供农村应急广播 '村村响“广播信号源的插入端口,确保信号的畅通和正常传输;
国网XX省电力公司XX县供电分公司负责提供'村村响“广播终端野外用电及电杆悬挂;
县水利局负责山洪预警前端机房与农村广播'村村响“前端机房的技术对接,确保山洪预警信号的应急优先插播功能;
政府应急部门、发改、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应急广播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使用管理 第五条 县农村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设在县广播电视台,镇级播控平台设在镇文化站,村级广播室设在各行政村。县级以上需要进行应急信息广播(通知、政策普及等)的,须经同级政府或者政府授权单位、信息制播单位的责任领导签字同意;
镇级需要进行应急信息广播的,须经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报县广播电视台同意。启动应急广播应当做好相关书面记录(如遇紧急情况,可电话指令先播出,后补签字)。
第六条 各镇应急广播工作受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并指派专人作为当地应急广播管理责任人,负责所辖行政村应急广播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 各镇应急广播体系应按时、完整、准确地转播上级播控平台的指定广播节目,不得随意中断节目,不得随意插播节目,不得插播任何广告,不得将与播出内容无关的其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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