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供应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药品监管,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市〔2004〕49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部委《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4〕7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局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供应网络建设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两个网络“建设。努力创建我市农村监管有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诚信公平的药品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两网“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发展和完善,规范农村用药行为,切实改变'药品不放心在农村“的现状,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经济合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层建设,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切实做好农村药品监管工作。
1、加强网络建设。各县(市、区)局要按照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清正、行动快捷的要求,建立健乡镇、农村二级药品监管网络。一是各县(市、区)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充分发挥对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作用。二是按照基层推荐, 县局审核、聘任的程序,从县(市、区)各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从乡镇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等单位,从村委会、村卫生室聘请药品监督协管、信息员。形成乡镇、村二级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建立区域性药品长效监管机制。
2、加强监管队伍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法律法规,增加办案经验,做到准确把握尺度,严格办案程序,规范使用文书,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3、加强县(市、区)、乡镇医疗机构药品储存基本条件、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抓好县(市、区)、乡镇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储存硬件和软件建设与完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品零售网点加强基础设施和仓储条件的改善。同时,要充分发挥药品技术监督的作用,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无证经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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