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增加财政补助的请示 县财政局:
***镇卫生院现有在职职工28人,2011年度核定收入167.4万元(其中医疗收入104.8万元,药品收入62.6万元),远远高于其他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我院1至10月累计完成医疗收入62.7万元,占全年核定任务59%,占同期71%;
累计完成药品收入48.6万元,占全年核定任务77%,占同期92%。全年财政补助扣除退休金、医疗保险金、残疾人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外,每月实际安排到备用金账户4600元人员经费与我院在职人员月工资额7.2万元相比,相差甚远,尽管上半年全院职工努力工作与核定任务数还相差7.5万元,全县倒数第一,不存在超收返还,严重影响了职工的积极性,对于以上实际情况现分析如下:
(一)、账务处理问题 医改前药品收入有40-50%的利润,有的甚至超过100%的利润,为了避免有关部门的检查,因此把药品收入的超收部分做到了医疗收入科目中,在如实上报核定收支数字时加大了医疗收入,是导致核定前三年医疗收入过大的主要原因。
(二)、医疗活动问题 医改前为了卫生院的生存和发展,从事超范围的医疗活动现象突出,医改后一些大手术和请上级医生会诊以及难度大的诊疗活动均已停止,因此是现在医疗收入下降的原因之一。
(三)、人员状况问题 医改前我院在岗人员40多人,医改后我院核定编制30人,实际到岗28人,清理和分流十几个医务人员,因此服务能力明显下降,服务范围有限,也是今年医疗收入下降的原因之一。
(四)、撤并分院问题 我院医改前的**分院每年的业务收入在50万元左右,分院的业务收入有90%是请上级医生来开展的,撤并后分院的业务分散到其他医疗机构,同时,在核定收支时分院的业务收入是累计上报的,因此在核定前三年的平均收入过程中,加大了医疗、药品收入。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和推进,鉴于我院的实际情况,从稳定压倒一切的角度,恳请财政局领导给予高度重视,适当调整核定任务数,增加财政补助数,以解我院燃眉之急为谢!!! 特此请示 ***卫生院 2011年11月28日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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