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餐饮服务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报 2012年4月1日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3月30日,全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3415家,其中大型餐饮企业99家,中型429家,小型1848家,快餐店10家,饮品店59家,小吃店75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19,学校食堂195家。
2011年度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餐饮服务单位1029家,其中A级4家、B级32家、C级993家。全市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共2176所,供餐学生290383人,有 195家学校食堂依法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今年第一季度量化分级管理等级动态评定134家,其中优秀23家,良好65家,一般46家。
二、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在2月4日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上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2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传达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任务。为了进一步明确任务,推动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2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安排意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并于2月27日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与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全市上下普遍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市政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截止3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81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157户,责令限期改正32户,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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