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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而不奸的艺术]獣愛姦通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玛雅 毕业于北京国际关系学院,在海外游学十六年,曾住在阿拉斯加、波士顿、纽约和洛杉矶,获得经济学以及金融硕士,在投资银行作过基金管理工作,后又从事金融高级人才的招募任聘。从1999年起,在网上主持一个以海外留学生为主的文化艺术沙龙玛雅咖啡以及非营利的玛雅文化基金会。爱好旅行,在世界50多个国家旅行、居住过。现长期居住在美国洛杉矶和西班牙赛维亚。
  
  通而不奸的艺术
  
  美国著名的专栏作家H L Mencken曾说过:通奸是爱情里的民主。他还说过这样的老实话:无论一个女人的婚姻多么美满,当一个男人希望她没结婚的时候,她都会乐疯掉。你看这一夫一妻专制下的女人多么受压抑,多么渴望民主!
  大家都知道这世界上真正濒临绝种的就是好男好女好爱情。美女帅哥,才女才男,欲仙欲死的爱情都是稀缺资源。为了大家能够保护并共享稀缺资源。我非常赞成民主的爱情、共产的爱情这样的说法。老天爷喜欢搬弄是非,好男好女从来没有在合适的机会见到面,真正见到面的时候,大家却都已经恨不相逢未嫁(娶)时。想当年,君未成名小姑未嫁,可大家错过了好山好水好风景。不过不要紧,只要懂得通奸的艺术大家都可以有个第二春。
  但是要知道,通奸通得太彻底是要出问题的。远的不说,就说那贵妇人安娜?卡列尼娜吧,在当时俄国上流社会,有个把情人是最正常的事情,最名正言顺的了,调情是社交场合无伤大雅而且是一个大家都明了规则的语言游戏,人人精于此道,偏偏浪漫的安娜动了真情,不只是通了、奸了,还闹着分居离婚,连私生子都有了,这就不得了,就不见容于那个圈子了,到最后还被情人给甩了。通奸通到这个份儿上,就只有去撞火车卧轨,得个自绝于人民的下场。古今中外的道德和法律都不赞成这样彻底的通奸。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里都有通奸罪,判得还不轻。然而在暗地里,对通而不奸,奸而无证的事情却睁一眼闭一眼。想来这样的事情,眉间心上,结过婚的人大概都明白这是想躲也躲不掉的。
  通而不奸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既然通奸是爱情中的民主,从一而终的婚姻也太专制了,民主时代,婚姻也要民主化、婚外恋化。介于两者之间许多的灰色地带,这就是我要说的通而不奸了。奸这个字实在不好听,但这超过热恋胜过热恋的感情能叫什么好呢?
  最近有网友提出了“婚外恋怎么这么难”的社会问题。我觉得他之所以说难是因为不懂这通奸也是门大学问,不是什么人都会奸,也奸得起的。我们这里谈的都是不触及心灵的爱情游戏,随便你怎么叫,偷情通奸也好,调情、引诱也罢,是不以离婚散伙为最终结局的轻喜剧,它是闷人的婚姻中的胡椒面,适当地撒一点,婚姻这碗隔夜的冷面条也少许有点味道。未经世事的善良人啊,要明白这花好月圆的婚姻都是靠这种东西来维持的啊。
  先跟大家讲清楚,我这篇文章不是告诉大家如何上床,上床大家都应该知道怎么上,但是上床之前的游戏规则大家却可能不太明白。可以这样说,通奸的全部乐趣不在奸,而在于奸之前的那些曲折。通奸的目的其实不是奸,不以上床为目的,而是沉迷于这个游戏,极力玩弄文字与言辞的艺术,极大地刺激对方的想象力,让对方心痒难耐。通奸的绝妙法门是要通出创意、通出思想、通出灵感的奸才叫奸。现代社会为一切瓜田李下提供了无数的机会,但是你要是真的去奸了,那味道就变?。
  首先谈谈通奸前的准备工作。要知道不是什么人都能奸出诗意的,真正的大奸情种一定要懂色空的道理,否则这奸不过是与另一个人的下半身皮肤摩擦而已。《说文解字》里把奸与淫当同义词解。奸淫显然是迷于外相,为色所惑,所以在根儿上就该破了对色的痴迷,做到不着尘埃,不落色相。那么什么是色,什么是空呢?《西游记》里如来是这样说色空的:“不有中有,不无中无。不色中色,不空中空。非有为有,非无为无。非色为色,非空为空。空即是空,色即是色。色无定色,色即是空。空无定空,空即是色。知空不空,知色不色。”有的最高境界就是无,色的最高境界就是空。即使是奸了,也当没奸一样。虽然外表是奸,可是心如止水,无色无象。
  通向奸的过程一定要曲折,不能太容易了,人都有个贱脾气,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从来就不珍惜。
  有个老相声是这样讲的:有个叫李员外的性好渔色,家里已经有了五房如花美眷,还嫌不够,整日流连秦楼楚馆,花街柳巷任逍遥。五房妻妾空守闺房,烦闷得就一起合计怎样才能留住大老爷,既然老爷喜欢窑子,咱们就把这大宅子变成个妓院不就结了?于是马上就让丫鬟老妈子都穿上最性感的衣服,男仆人都扮成龟奴,李府的匾额也换成了“菊香院”,稳重端庄的原配夫人扮成鸨母,手拿小花手绢儿,脸上的胭脂两寸多厚,四位姨太太都扮成窑姐儿,等李员外一回家,众妻妾左拥右抱,还请来了歌舞班给员外唱戏,乐得员外再也不想出门了。有这么一天,是李员外的生日,员外多喝了几杯黄汤,吆喝着又要到妓馆去,吩咐小的备轿子出门。众妻妾马上搀扶着让他躺下,说这就是妓院啊,老爷不用出门了。员外急了,说:啊,这哪儿是妓院呢,在妓院里,喝醉了酒,我躺在地上都没人理我,在这儿,我一喝高了,就马上有人给递手巾捶腿,又是醒酒汤,又是睡袍的。妓院里哪有这么舒服的,这儿不是妓院,我要上妓院。瞧瞧,是不是正应了那句俗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所以要奸出特色,就一定要找那难度相对比较大的对象,得不到的才最甜。
  想通奸而通不成的男士经常犯的几个致命错误,第一就是在女人面前炫耀他自己多么有能耐、有本事,既是科学家又是博士,能写会算不说,还能舞文弄墨,以为女人会特崇拜他,这偷情又不是申请工作,谁关心你是不是博士。这要做你老婆的和要做你情人的女人,想要的东西大不一样。要做你老婆的女人想要的是你的两子:票子和房子。而要做你情人的女人,则希望从你这儿得到多一点温情,一点精神伴侣的感觉。结着婚的男人温柔是第一,会体贴人才让人忘不了,男人要学会知雄守雌,要软弱一点,体贴一点,才能博得女人的同情,这才是真功夫,大功夫。什么叫知雄守雌?说白了就是别那么大老爷们儿。要知白守黑,知荣守辱,无为也就无败,无执也就无失。
  正所谓“大音希声,大象希形”。真正会奸的人,你看不出他奸来。这个上上之法就是要随时让自己处于流动状态,游离于色与不色、奸与不奸之间。奸心切忌明了,昭示天下,要弄得若即若离、似有还无,似是而非、若隐若现,惚兮恍兮,恍兮惚兮。如歌里写的: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这才是奸之上品。
  
  奸而不通的烦恼
  
  有一部法国电影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每个星期三下午,一个女人都会到一个男人的公寓里与他做爱。他们俩不说一个字,完全没有客套,见了面脱了衣服就上床,做完之后,两人还是一句话不说,穿好衣服,女的叫了的士就走人。他们互相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身份,但却一次次地继续着这个约定。终于 有一天,这个男的不再满足于这种单纯的肉体亲密,而试图了解这个陌生女人在星期三下午之外的生活。这段激情的特殊关系最后让男人舍弃家人,女人也决定抛开丈夫。而结局总是让人悲哀的,孩子让他们告别了这短暂的爱。最后的一次激情后,两人分手不再见面。
  上次写完“通而不奸”之后,好多男性网友马上说通奸就是要奸才行。不奸怎么能叫通奸呢?好像男人都是不需要感情,只要生理满足就行了似的。但别以为奸过以后,大家就可以两讫了,你我谁也不欠谁的。通奸的男女关系之所以有别于妓女与嫖客,正在于两人都不只是“上”完就算了的。
  婚姻这种社会组织方式就是要让现代男女失败的。现代人的寿命延长了,而婚姻这个社会结构却远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想象一下100年前人们狭窄的生活圈子。就算是在美国,大多数的男人女人的旅行都没有超过他们居住地方圆10里的路程,女人就更受限制了。那时不仅没有飞机,汽车才刚刚发明不久。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接触到的都是周围的邻居和亲戚,交际面非常狭窄。这样的生活环境,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容易维持的,也是当时的人共同度过艰苦生活的生存之道。想象一下当年的人是如何生活的吧,那时男人女人几乎除了谋生没有任何闲暇。可就是在这样狭小的生活圈子里,尼采还说:“许久以来,婚姻就是问心有愧的。”“教会对爱情进行消毒的结果就是婚姻。”科技和现代化的发展,让过去的一个世纪跨越了人类几千年都无法到达的高度,以前一辈子见过100个人就算很了不得了,现在你上网上酒吧去俱乐部,一个晚上就能认识100人。现代化的生活让人的需求多元化。跟同一个人栓在一起几十年,同一个屋檐下,早晨晚上见同一个人,无论你怎样发誓爱她(他),一想起来就让人害怕。现代人在婚姻的围城里作了很多尝试来消解彼此的厌倦,通奸是一种,换妻(通奸)俱乐部则是一个新兴的解决办法。
  一般的换妻俱乐部都规定会员必须是夫妻或者是情人,不允许单身男女加入。一是担心会员比例不协调,最要紧的是防范感情出轨。在这样的聚会里,大家只是性行为关系,感情和交流一般不介入。当然也有例外的。有一些男女就是在这样的聚会上相识的。通奸一直是婚姻的灰色地带。它介于婚姻与卖淫之间。而实际上呢,婚姻与卖淫有许多的共同点,尼采早就说过,婚姻是改良的卖淫。
  没有感情投入,光是肌肤相亲,到底有多大的乐趣呢?一场欲仙欲死的幸福过后马上就可以忘记,明天再换一个人一切可以重新再来?人的记忆真的可以是机器,今天过后一切马上烟消云散?有的人硬说是,而且权威的性心理书上都认为男人做爱是不需要感情的。因为他们跟街边的女人就能“上”,似乎证明了他们没有感情也能快乐的。这些资讯的结论都是一样的:女人是感情的,男人是肉体的。
  我对这样的结论一直怀疑。女人的性需求据说平均是男人的9倍以上。那么我们更可以说女人对性对象可以更为不加选择。如果没有社会的约束,我相信女人红杏出墙的概率一定远远大于男人在外面寻花问柳。而且男性的社会责任和压力大于女性,男人性冷淡的一定大于女性性冷淡。我没有研究调查的资料,这些只是我的推理而已。
  现在的世界虽然色情泛滥,但对性的认真研究依然非常初级。即使在西方,严肃的全方位社会学研究报告也是不全面的。金赛博士当然是这个领域的先驱。所以大陆有篇调查文章说,中国的性盲比文盲要多。
  性盲们最大的误区之一就是没有意识到人之间巨大的差异。很多的两性研究结论非常粗略,比如,有关性欲的说法有的就非常武断,有的简直就在夸大其辞。比如,当年性欲强烈的俄国大帝卡撒林那女皇就跟她宠爱的马性交。你不能因此就说,所有女人的性欲都跟卡撒林那大帝一样。就跟你说“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吃18碗大米饭长大的”这样的话一样荒唐。直到这二三十年,人们才真正开始注意了解同性恋、性癖好等等的差异。
  就我有限的观察,男人比女人更重感情。比女人更需要性之前之后的沟通。虽然女人一天到晚咿咿啊啊,写言情小说,看言情小说。但很多的社会调查报告都已经证明男人的感情比女人更加脆弱、更加敏感。如果这个男人没有情人,那么可以肯定,这个细腻的男人身后必定有个亲爱的妈妈或者姐姐。他一定事无巨细都跟老妈老姐汇报的。
  你看吧,越是那些硬汉男人越是离不开女人,为什么?因为他们一般都没有男性同伴倾诉,大多数男性先天缺乏语言表达能力。并且男人之间更多的是竞争,几乎无法沟通。男人几乎都喜欢吹牛,总是企图贬低女人抬高自己。他们表面上一点都不在乎,可是他们一天都忍受不了没有女人的生活,尤其是没有感情交流的生活。
  可是男人是害怕爱情的,因为爱情隐含着责任。本来只是想奸完就走人了,却不留心奸出了麻烦的爱情。这时是既苦又甜,想离开又舍不得。全身而退就不那么容易了。想要不给自己的婚姻添麻烦,以为奸了就算了,下次见面再奸也不会出问题。可问题偏偏就来了。男女之间的吸引不只是肉体的,而且还有头脑里形成的幻觉。性越是容易得到,快感就越是容易失去。李渔在《闲情偶寄》里描述了这种烦恼:“体虽交而心不交,精未泄而气已泄……其欢笑之苦更甚于愁。”
  
  厌倦旅行
  
  在路上又是将近一个月,阿姆斯特丹旅店的窗外风雨淅沥,情绪落寞。厌倦旅行,要是这样的话让不能出来旅行的朋友听到,真是有点饱汉不知饿汉饥,饥荒年问皇帝却在为没胃口发愁。是我的情绪太坏,还是我老了?我厌倦这没完没了一个人的旅行,厌倦了所有的陌生人。厌倦旅行,让我吃惊,我曾经连续坐了30个小时的飞机都快乐的,我现在怎么了?
  我真的哪儿也不想去了,欧洲lO天,我已经腻味得忍无可忍,8天里3个城市,阿姆斯特丹、米兰还有几个装腔作势的瑞士小镇。旅行包里的衣服全是夏装,而5月的欧洲依然停留在3月的风寒里,我只想睡在自己暖洋洋的房间里,小屋里阳光气息的被单下。
  大大小小的旅舍全都是差不多的人,反正是人,全变成一个硕大旅行的旅行团,把阿姆斯特丹团团围住,你死我活地挤着。青年旅社里的年轻人跟那些衣冠楚楚大酒店里的客人也都差不多了,反正我没觉得他们那么不一样了。
  昨天发现过去10天的照片全部都不知去向,明明在相机里却不见踪影。很多旅行者拍摄旅行照片,以为把景色拍下来,那美色美景就被他们所拥有,因而放弃了真正用眼睛与心灵观察的习惯。走过的地方太多,我现在宁愿用回忆来填补空缺。
  再好的东西都有腻的时候,一切的极致就是它的反面。在享乐尚未腐烂之前,咀嚼痛苦,甘之如贻。痛苦是持久的,快乐只在刹那之间,而人都是飞蛾扑火,为刹那的快活而死。现在这些让人上瘾的东西近在咫尺:烟草、酒精、大麻,通宵的狂欢、有趣的各色人等、美人、美食、美景;美丽的极致就是美人美景在前而无动于衷,味蕾麻木、心律太整齐。美之后就是审美疲劳,无聊的深渊。
  粗旷的野外旅行比如到非洲或者极地,穿着军 用皮靴,帐篷睡袋那样的旅行也都烦了。我现在正对的窗里就是红灯女郎硕大的半裸人体。欧洲好像一块腻人的大奶酪,那女人也好像荷兰奶酪那样让我味蕾麻木。
  还是讲点见闻吧,否则让国内的朋友觉得我在浪费上帝给我的恩宠与机会。4月28号到阿姆斯特丹,30号是女王节,这个长周末很多欧洲国家都休假,因此阿姆斯特丹的街道拥挤到如同上海的南京路。住下的小旅店在繁华区里之繁华区,人群比肩接踵,幸运的是我花粉过敏,任是什么抗过敏的药都不顶用,只好把自己一头放倒,顺流直下跌进七彩睡谷。我睡得天昏地暗的时候,门外却人声鼎沸,大麻的香气充满了整个城市,大街小巷全是橘黄色的海洋(橘黄色是荷兰的国色),阿姆斯特丹掉进醺着大麻蘑菇香气的橘色染缸,没有面目,只有人头跳动。
  阿姆斯特丹,这个被污水缠绕的城市,在女王节的那几天如同浸泡在大麻奇香里的猪下水,卤出来的大肠五味俱全。我鼻子过敏闻不到,皮肤却感觉得到,那几天我一直皮肤过敏,喷嚏连天。
  那几天,全世界爱好大麻者全部在这一天联合起来,聚集在阿姆斯特丹。大麻的冲天香气一定也惊扰了上界的神仙,它们一直在跟我一个接一个地过敏打喷嚏,我带的全是夏衣,晚上出门冻得我浑身鸡皮。节后,城中心好像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场,堆积如山的橘黄色塑料或者纸制的皇冠丢得满街满巷,好像是许多的女皇帝在丢盔弃甲仓皇逃窜。肮脏腥臭的阿姆斯特丹!沿着河岸到处是臊臭的小便池,池子里漂浮着烟蒂跟避孕套,粗大的阳具雕塑旁边是皇冠垃圾。
  当意义全部朝向虚无,我觉得在朋友面前写出“厌倦”这两个字简直比晦淫晦盗更加恶劣。
  我怀念那些一无所有的日子,那些全部是希望与憧憬的日子。青年旅社里的年轻人害怕寂寞,一直在客厅里恋恋不舍,谈着无边无际的话题一直到凌晨。我已经过了寂寞,望着他们兴奋的眼睛,然后说起曾经……我问你人生的极致感觉,你说是看见儿子从痛苦的子宫钻出头来,如同外星人降临人间,我告诉你一切的快乐都稍纵易逝,只有痛苦实实在在。即使那昼夜的狂欢歌舞,仅仅是肉的体贴与温存,思想静静地麻木。我今年要戒除药物,我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充满的气球,梦想原来也是一团空气?
  欧洲大陆的好多东西都跟我没什么关系,我不关心它们,比如伦勃朗以及其他荷兰画派的画,甚至凡高美术馆。我看着那些画无论如何不能激动,只能跟着其他人装模作样假装欣赏,我这次没去。我觉得还是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欣赏画册更精彩,美术馆里人头涌涌,又不能走得太近去摸那些画,而画册我是可以乱摸的。性博物馆我也没去,从前去过两回。那几天我只去了酷刑博物馆跟现代美术馆。花了好大功夫,左拐右拐,才找到这个小小的酷刑博物馆,里面陈列着中世纪的各类刑具。
  小的时候,周游世界去世界的每个角落是比美元更诱惑的人生目标,当然有美元才能周游世界。可是当我有了旅行的自由,不再为去哪个地方需要繁琐的签证而发愁,买一张机票就可以到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当少年时的梦想成真,馅儿饼从天上掉下来的时候,感觉却是如此失落!这样想下去,真惊人,那么能买下全世界的比尔盖茨得到之后也不过如此?
  真的!人生的目的实现之后也不过如此而已,周游世界竟然不比跟朋友网上聊天更愉快!人生的真相难道就是哭的时候突然想笑,笑的时候原来是哭?
  别人讲:过程比结局更有滋味,我从前多只认为是矫情虚伪。也许我是天生的失败者,已经被失败程序化了,所以喜欢成功前的那些挫折和崎岖。我慢慢在品尝折磨与艰辛,就连忧郁与焦虑也渐渐惹我疼爱,我温柔地抚摸我的烦闷和绝望,我跟寂寞订下了和平共处的条约,因为我的味蕾喜欢上了苦涩。
  我现在不怎么读游记,特别是那些美的游记,赋格写的我也不怎么读,那些叙述来的历史与我一点儿都不搭界,我只读逗人乐的趣闻。他好像对意大利着了魔,去了多少趟都没够,好像那儿是他的度假村。埃塞好像也挺时髦,看照片都充满异国情调,不过我也没有想去的冲动,我怕蚊子臭虫跟虱子,另外我还对蟑螂过敏,杂草丛生的地带我是绝对不想去,亚玛逊的蚊子我听着都害怕。有一次我去热带旅行,蚊子咬得我千疮百孔,我恨不得天天躲在蚊帐里。朋友说我那么怕蚊子,因为我维生素B缺乏。我怕蚊子几乎跟怕老虎差不多。我每次回广州都仓皇逃走,被蚊子驱逐出境。另外我还总是过敏,我的鼻子跟皮肤特别不喜欢旅行。
  美丽的游记如果光是记录美,好像是在为旅行社或者当地的名胜古迹作广告,美得不真实。这个世界光是美就不完整,我想看到游记里那些尴尬。比如走迷路,搭错车,遗忘了护照,开车被罚了款,上了车却忘带当地零钱买票,途中时差的头晕目眩,肠胃颠倒,便秘呕吐,脚趾肿痛。也许别人旅行时太激动太投入,忘记写这些严重的沮丧了。
  我对破败残缺有点偏爱。所以当年我喜欢东欧甚于西欧。我抚摸布达佩斯老旧残破年久失修的老城墙老宫殿,能清晰地听到它们的呻吟,感觉得到它们在共产制度下被鞭打的哀伤,我能与这些哀伤共鸣。我每次乘车经过纽约的哈莱姆区望见那些黑觑觑的建筑,心灵会震动,而富人区的那些名胜高楼并没让我怎样。我喜欢接近死亡,每一次听见癌症病房、停尸房、太平间、墓葬地我都莫名其妙地兴奋激动大笑。近一点再近一点,让我闻一闻你的尸衣。我现在仍有去墓地旅行的强烈愿望,我尤其喜欢殡遗馆里的黑布。
  老朋友彼特来阿姆斯特丹来会他的德国女友。去了一个狂吼聚会,年轻人都吸麻醉品吸到晕陶陶了,我却越来越清醒,大约是大麻、水烟跟我的其他药物不团结,结果我是吐得天翻地覆,刚趴起来就又被撩倒在床上了。
  旅行中,只有木心的两本书,以及这本《被遮蔽的痛苦》。书是我旅途中的佩剑,时刻抵御着阵阵袭来的烦闷,然而却越来越显得孤军奋战,寡不敌众。记得阿城写了本《威尼斯日记》,里面没多少威尼斯,倒是大段大段的读书笔记,读《教坊录》,《扬州画舫录》什么的,真的那么好看吗?我只有蹲在自家的马桶上才能看得进书,在外面旅行,屁股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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