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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6届就业协议书

时间:2017-04-1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

的通知

各教学系: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就业派遣工作关系着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各系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今年毕业生就业派遣的各项工作。

1、各系就业派遣工作由各系就业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副书记组织实施,负责完成本系毕业生网上就业派遣信息采集工作和相关就业材料的审核、整理、统计、上报等工作。同时要确定1名就业工作联系人,在毕业生就业派遣期间(5月-7月),各系副书记和就业工作联系人要保证通讯畅通,保持工作联系。

2、各系要针对就业派遣工作专门组织召开会议,把有关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向毕业生说明就业报到证的重要性,指导学生理性选择派遣去向、认真核对生源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即参加普通高考前户口所在地)信息、准确填写

就业派遣单位名称和地址、及时提交就业派遣信息和材料,确保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与相关材料统一、真实、有效。

3、各系要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不准劝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

二、指导毕业生选择派遣去向、提交就业材料

(一)已签订《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签订的就业协议派遣,这类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在本系登记备案后,由毕业生亲自交招生就业处郝老师审核,具体需提交的材料分以下4种类型:

1、用人单位可接收档案及户口的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书一份。

2、用人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和户口,要将档案和户口托转至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需提交就业协议书和人才中心接收函。

3、若派往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珠海、厦门、昆山、威海、佛山等地,非当地生源还需一并提交派往地出具的接收函或相关接收审批手续(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4、已考取公务员,但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提交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

组织人事部门下发的录用文件)和录用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所提交材料必须写明派遣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

(二)报名参加预征入伍的毕业生,向本系提交预征入伍报名表复印件一份,派遣回生源所在地,各系上报材料时,需将报名表复印件一并交回。

(三)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向本系提交以下材料:

1、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交个人营业执照或工商审批材料;

2、已签订临时聘用合同的毕业生,提交聘用合同书一份;

3、其他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其他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3)。

(四)参加研究生考试已被录取的毕业生,按升学提交信息,毕业派遣时不办理《就业报到证》。

(五)在大陆地区以外的学校继续深造的毕业生,不能按升学统计、提交信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目前也不按升学统计、提交信息,待专升本分数线划定后,招生就业处统一将达线毕业生的相关派遣信息修改为升学。这类毕业生可根据目前实际状况提交就业派遣信息和相关材料。

(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和上述(三)、(五)类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自行选择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或人才中心。选择派遣到人才中心的,必须向所在系提交人才中心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各系上报材料时,需将就业协议或接收函一并交回。

三、组织毕业生完成网上就业派遣信息采集

各系要组织毕业生于5月10日前完成网上就业派遣信息采集工作。本次采集的信息将作为毕业生派遣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依据,该信息的微小误差,就可能导致毕业生不能报到不能落户等问题。请各系根据毕业生所提交的就业材料精心安排,逐项落实,指导毕业生全面、准确、真实、按时提交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及录入说明见附件1:【2016届毕业生派遣信息采集操作步骤及录入说明】

四、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统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学函[2016]4号文件(详情见就业信息网就业政策版块)精神,各系需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进行未就业原因统计,并填写《未就业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8),未就业原因分为以下几类:

①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②签约中:以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 ③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录考试

④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⑤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 ⑥拟升学:暂不打算就业,准备升学考试。

⑦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

五、就业派遣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材料报送时间

1、4月27日前报送:

《毕业生就业工作联系人员登记表》纸质版一份(附件2)

2、6月1日前报送:

《其他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3)

《2016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附件4)

《预征入伍花名表》(附件5)

《考取研究生花名表》(附件6)

《灵活就业花名表》(附件7)

《未就业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8)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毕业生就业派遣材料由各系统一汇总后报送,不接受班级分别报送。

2、各系要认真填写附件3-8。各类表格均需按专业分类、按学号排序,本科生材料与专科生材料分开。

3、所有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合同、其他灵活)材料必须按《灵活就业花名表》序号顺序放臵,右下角编写与花名表序号一一对应的序号码,装订后一并交回。

4、各类报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报送招生就业处韩雪涛,附件4-8需报电子版,发送至:411313597@qq.com,发件人必须署实名。联系电话:办公室2274236韩老师手机18903589666

六、《就业报到证》的领取

篇二: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点这里看 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江苏公务员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主要考察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通过测试选拔出能够胜任公共管理工作的优秀人才。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更具体的,我们来看看江苏公务员考试课程是如何设置教学的。 点击这里可以 >>> 在线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41号)精神,现就2016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 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二、 关于学历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法医等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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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查询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cn。

三、 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问题

(一)“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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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职位。

四、 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可核验),可以报考。

五、 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问题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具体何时提供,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

六、 关于“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定向职位的问题

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凭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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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上述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七、 关于大学生村官报考定向职位的问题

本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我省市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其中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全省“94”—“96”职位;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报考本市“94”—“96”职位。

我省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八、 关于毕业后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非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身份问题

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市招考简章有特别说明的,按该市简章报考)。

九、 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要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十、 关于回避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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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江苏省2016届就业协议书)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十一、 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职位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补报名时间内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十二、 关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问题

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十三、 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络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近期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

篇三:2016届毕业生办理人才代理明白纸

2016届毕业生办理人才代理明白纸

一、毕业生人才代理服务对象

1、有接收单位,但单位不能解决档案和户口的毕业生。

2、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城市就业,但是进入该城市需要审批表,短期内又无法获得审批表的毕业生。

3、自主创业、自由职业(自由撰稿人、自由评论人、作家等)的毕业生。

4、准备二战考研的毕业生。

二、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代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以档案、户口材料为依据,出具相关证明。

3、转正定级、调整档案工资、连续计算工龄、补充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

4、提供人才流动、人才派遣、人才引进等各项服务。

5、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党员转正手续。

三、办理流程

1、河北省人才市场

办理省人才代理的学生,档案户口将放在石家庄市,因是省级代理,可以直接向省外转,也可以跨省代缴保险。档案代理:免费;户口代理:免费。

适合办理学生:①省外学生在河北就业与发展,同时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的毕业生;②省外学生将来在河北发展,但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③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城市就业与发展,但是进入该城市需要审批表,短期内又无法获得审批表,将来又不打算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办理流程:由学校统一办理,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刘老师处(如需代理户口,因涉及落户,需学生本人到石家庄办理)。

2、各市、县人才市场

在工作所在地或者家庭所在地人才市场办理人才代理(依据就近原则),一般情况下只给本地生源办理。

适合办理学生:①在生源所在地找到单位就业,并决定在本地发展,同时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的毕业生;②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城市就业与发展,但是进入该城市需要审批表,短期内又无法获得审批表,将来还打算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办理流程:本人持“就业协议书”到各市、县人才市场办理,办理结束后,将2份协议书交至刘老师处。

特别提醒:河北省内生源,“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左侧需盖人才市场的公章,右侧需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章。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同学,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可到用人单位管辖区的人才市场办理人才代理。注:具体办理情况以人才市场相关规定为准。

四、请同学们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妥善安排档案和户口,如有困惑可随时联系班主任或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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