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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高考农村单独招生

时间:2017-05-3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福州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就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我校2015年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中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普高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决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学校招生办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报名组织、资格认定、考核录取等具体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

1.数学类、计算机类、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类、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质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以上专业仅招收理工类考生)。

2.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社会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以上专业文理兼收)。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报考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上述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4.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五、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考生申请与所在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所中学推荐考生不得超过5人。各中学应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报名办法、选拔程序及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一周),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15日至5月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同时,将中学公示内容截图或拍照后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平台。

六、材料报送

考生报名纸质材料由中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统一邮寄。各中学下载填写《福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考生汇总表》,经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校所有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考生报名材料,于5月15日前(以寄件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打印且信息填写完整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原件;

2.考生连续3年在县及县以下中学就读的学籍证明;

3.考生高中阶段各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

4.户籍证明(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

6.校长或班主任推荐信(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的详细描述);

7.个人申请陈述(需手写,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经中学审核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七、考核入围

学校组织专家对中学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于6月3日前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办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入围资格。

八、录取原则

凡取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我校普通类统招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且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第一批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地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凡取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单独设置的相应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所在地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填报我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如另有相关规定,则考生应遵照执行。

九、监督机制

1.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规范过程管理,公开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22865580。

2.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提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情况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推荐本校考生,申请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全面。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将限制或取消其推荐资格,同时提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22866851

传 真:0591-2286685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招生网址:https://zsb.fzu.edu.cn

电子邮箱:fdzsb@fzu.edu.cn

十一、本章程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篇二:2015年高考贫困专项招生规定

国家重点高校在陕面向贫困地区自主招收农村学生范围划定

2015-04-21 11:17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一批高校在陕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5〕1号),2015年国家重点高校在陕面向贫困地区自主招收农村学生范围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名单如下:

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

西安市:周至县

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

宝鸡市:扶风县、陇 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

咸阳市: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旬邑县

渭南市:合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

榆林市: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边县

延安市:延长县、延川县、宜川县

汉中市: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 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 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汉阴县、石泉县、平利县、白河县、岚皋县、宁陕县、镇坪县

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镇安县、柞水县

陕西省省级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名单

白于山区(6个):

榆林市:定边县、靖边县

延安市:志丹县、安塞县、吴起县、子长县

黄河沿岸土石山区(11个):

延安市: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黄龙县、宝塔区

渭南市:合阳县、大荔县、潼关县、澄城县、白水县、蒲城县

拟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请从4月20日起,前往户籍所在县(区)招办获取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准考证号,然后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完成报名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5日。5月6日起,省招办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本省申报考生信息,分发至考生所属市、县(区)招办,由各市、县(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应于5月28日前报省招办,由省招办汇总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申请入围的考生进行考核测试,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投

档录取,录取结果在有关高校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5-04-03 16:05

教学[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现就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1.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高校要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综合考虑有关省(区、市)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计划,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2.严格报考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3.完善录取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档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1.适度增加招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规模将在我部招生计划文件中明确。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比例相对较低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比例明显提高。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

2.明确实施区域和考生其他报考条件。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

范围。

3.科学制订考核及录取办法。有关高校要结合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中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考生申请要求和考核录取办法。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认真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考生名单。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给予经济补贴、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报名、考核提供便利和帮助。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4月15日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三、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加大本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确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地方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报我部备案。

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1.强化资格审核和规范管理。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户籍制度改革实际情况,认真研究

篇三:农村专项

中国矿业大学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按照教育部要求,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计划名额130人,招生专业为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我校6月份将根据申请情况和考核结果公布各省(市、区)计划招生人数。

二、报名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1.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本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的实施区域内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在数学、物理或化学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理科应届高中生。

三、报名程序

考生于2015年5月5日15:00前通过“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打印、上传报名材料。

考生的申请表和证明个人学科特长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学校或教务部门公章,申请表并须由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上述材料扫描上传后按序装订(请勿另加封面),于2015年5月7日前(以我校签收日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21116,电话:0516-83591555)。请在EMS快递单的“内件品名”处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所有寄送材料不退还考生。(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从系统中打印考生签字即可,无须手写,无须加盖公章)

四、选拔程序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学籍和户籍审核的结果,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6月3日左右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矿业大学招办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时提交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一步审核评价,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并于6月23日左右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本校招办网站进行公示。

五、录取原则

凡取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我校投放的专业招生计划和本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单独填报志愿,对于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根据考生志愿分布设定专业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投档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数学和英语两门课高考分之和排序。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视其专业意向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六、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上述选拨程序和录取办法,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管理,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电话:0516-83590270。

七、其它说明

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cumt.edu.cn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

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

中国药科大学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二)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

(三)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2%。

四、招生专业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考生所属省(区、市)2015年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可参照2014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选专业为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化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生物制药、海洋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方向)、市场营销(医药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文理兼收)、工商管理(医药方向,文理兼收)、英语(医药方向,文理兼收)专业,药物化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英语(医药方向)专业各拟录0-5人,其它专业各拟录0-4人。

五、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15日至5月5日登陆教育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照提示完成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二)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所属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的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6月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测试安排: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5年6月12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5年6月13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3.测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4.测试形式: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和专业。

(五)学校6月22日前将入选考生名单和专业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入选资格。

(六)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入选考生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回执》,并于7月3日前传真至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政策

凡取得我校入选资格,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填报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线的(江苏等级要求另行公布),我校将予以录取。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电话:025-86185486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联系网址: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zb.cpu.edu.cn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

二、专业志愿填报要求:理科考生必须填报6个专业志愿,文科考生必须填报3个专业志愿。

三、考生成绩信息填报要求:报名表“成绩信息”一栏中需填报的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如有缺项,须所在中学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中学公章),并随报名材料邮寄。

四、考生须于2015年5月5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EMS或顺丰,信封上请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字样)邮寄以下材料至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不要另制封面):

1.中国药科大学20(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 网:阳光高考农村单独招生)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须中学确认、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如无身份证,可提供户口本首页和考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邮寄地址】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联系网址】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zb.cpu.edu.cn 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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