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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阳光高考

时间:2017-03-2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6年河南高考实施规定 (1)

lass="txt">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

河南省阳光高考

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5〕36号)文件要求办理。

二、考生电子档案 来源:高考网Www.GxeDuW.com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录取不报到的事实)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高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和考场记录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5.市、县(区)招办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省招办颁发的信息标准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生确认制度。

6.省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

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负责。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9.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10.体检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招生部门会同当地卫计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须指定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成立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有条件的省辖市可设立中心体检站,组织所辖县(市、区)考生统一体检。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中心体检站)对考生体检作出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审核签字并加盖体检医院(站)公章方为有效。体检标准要向考生公布,体检结论于体检结束后告知考生,并由其本人确认签字。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我省指定河南省人民医院为终检医院,省招委会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11.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考生的身体状况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习,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五、考试

12.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由其制订答案及评分参考。

13.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省级统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14.省、省辖市、县(市、区)招办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招办,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省招办接到报告后须立即报省招委会和教育部。

15.考点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设考点的,须报省招办批准。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16.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省招办组织安排。

17.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考生听力成绩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给高校参考;在平行志愿投档中,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分别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

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工作。

18.全国统考于6月7、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19.所有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20.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市、县招办指定地点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也可在省招办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的成绩。

21.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登记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工作由招生部门组织进行,核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核结果。

22.考生答题卡由省招办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半年。未经省招办批准,任何人不得接触考生答题卡。保管期满按秘密级材料处理办法集中销毁。

六、招生章程

23.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我厅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要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从今年起,我厅启用“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备案系统”,省内高校务必于5月15日前登录上传招生章程备案申请材料。招生章程备案通过后,方可依据招生章程的规定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主管部门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所属

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24.高校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办学地点及所含培养专业类别等均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25.高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主管部门审定的招生章程在本校网站公布,并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网上核对系统”填报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我省招办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高校网址。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cn)链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便考生查阅高校招生章程等有关内容。高校未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传送招生章程或其内容不全、未经高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而产生的有关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七、填报志愿

26.考生志愿分为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和高职高专批等八个批次。

27.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志愿以保存的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8.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办和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篇二:2011河南高考考生指南

取结果查询渠道

1.网站免费查询。河南省教育厅网站(.cn)。6月25日零时开始查询高考成绩。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

3. 发放高考成绩证书。考生应在省辖市 、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报名站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市、区)招办申请成绩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复核结果。复核只检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

4.声讯电话(9601166)查询。全省统一号码,本地电话直接拨打,电信部门只收市话费,免收信息费。

5.招生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6.公益短信发布。省招办将通过10639639

公益性短信息平台,向已在报名时填写手机号的考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市、县(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招生考试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省内各院校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院校网址、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地点均在省招办网站集中公布。

3.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1)公布往年院校报考和录取情况统计信息;

(2)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3)在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4)在录取期间,公布院校生源情况和投档录取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5)6月29日,公布各个军队院校(包括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面试、体检分数线,志愿报考这类院校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请自行带好所需证件直接按网上公布的地点和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

4.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杂志(专业目录):

(1)公布各批各院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数;(2)各院校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网址等);(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或https://gaokao.chsi.cn):是高校招生政务管理平台,也是高校招生宣传与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每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举办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我省今年网上咨询活动定在6月25日—6月29日,省、市招办和各高校均参加。每天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为了避免网络堵塞,上网咨询前,请先浏览咨询须知和各单位公告区及精华区发布的重要信息。

6.热线咨询电话:13733880505,服务时间与网上咨询时间相同。仅收取正常通讯费用,无额外收费。

7.现场咨询活动。6月25日—6月26日在郑州举办普通高招现场咨询活动,省招办委托河南农业大学、黄河科技学院具体承办,免费为高校安排咨询场地,免费接待考生咨询。根据安排,在我省纳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在

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市文化路95号)参加咨询;在我省纳入本科三批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在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郑州市花寨路中段,南三环与花寨路交叉口南500米)参加咨询。考生及家长凭准考证即可入场。

三、公示和监督渠道

1.省招办网站:(1)公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2)公示全省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少数民族、归侨侨眷、省级优秀学生、二级运动员、奥赛获奖者等)的考生名单;

(3)公示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4)公示艺术、体育省统考合格考生、艺术单考合格考生名单。

2.县级招办和中学:张榜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并公布本级和上级举报电话。

3.考试期间,各考点均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省招办举报电话:0371-68101503。

4.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8101612。

四、填报志愿时间

1.6月10日—17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

办公室网站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界面和流程,了解招生政策及有关信息,进行网上模拟填报志愿操作。

2.第一次填报:6月20日8:00—6月28日18:00,填报提前批本专科和专升本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专升本不签):6月30日—7月2日。

3.第二次填报:6月30日8:00—7月4日18:00,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对口生不签):7月6日—7月7日。

4.第三次填报:7月6日8:00—7月10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3日。

5.填报征集志愿:录取时对各批按当批投档规则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此前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包括在阅、预录取状态的考生),愿意上征集志愿学校的考生,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一律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

篇三:2013年招生宣传方案

">2012年招生宣传方案

一、人员宣传

(一)寒假期间的宣传

1.主要工作:

2.具体要求

⑴寒假开学后3天内将《宣传登记表》交到招生办,过期视为无效。⑵每位宣传人员最多只能宣传2所学校,且每张登记表填写字迹工整,内容真实、信息完整。⑶信息收集完毕,招生办录入信息库汇总,进行抽查,如地址不详或查无此人将不予发放寒假招生人员补助,并将不诚信记入本人档案。

学生宣传员在和毕业班QQ群主联系时,一定要讲清楚学校招生办公室要加入他们的QQ群的目的,请群主批准。加入毕业班QQ群主要是为学生报考西亚斯国际学院志愿提供疑问解答,同时指导学生报考我校志愿,方便同学在录取期间进行信息查询。

3.待遇

宣传一所高中补助50元,如宣传的该所学校超过20个班,每超5个班多给予

招生办公室每20元的补助(即每五个班一个单位)。成功加入一个班级QQ群且被接纳的,均对学生宣传员额外补助50元。

(二)高考期间的宣传

1.工作时间

6月7、8日高考将安排人员前往河南省各地市考点进行招生宣传。

2.人员安排

每个地市招生办派出1名地市招生负责人和3名学生,同时在各县区高考考点另外派出238名学生宣传员。

3.具体工作安排

地市负责人具体工作

①地市宣传人员于6月5日出发到达各地市及时考察所负责地市高考考点并和学生宣传员联系,了解该地市考点的具体位置,并制定

合理的补充资料路线。检查条幅是否悬挂,并拍照片作为记录。 ②到地市各考点协助学生宣传员发放招生资料,向考生和家长讲解学校。

③负责对学生宣传员补充资料。

④负责对学生宣传员工作进行考核。

地市学生宣传员具体工作

①6月5日到达考点后,对所负责的考点了解其具体位置,熟悉情况。

②6月6日在所负责考点内张贴西亚斯学院招生简章,并在考点悬挂条幅。

③6月7、8日两天在高考考点发放招生宣传资料,并向家长及考生介绍学校情况,看护所悬挂的条幅。

4.具体工作要求

⑴高考期间所有学生宣传员上午7:30-12:00,下午13:30—17:30要在考点进行招生宣传,讲解学校情况。

⑵每个学生宣传员负责1个高考考点。

⑶必须完成在考点内张贴西亚斯学院招生简章,每个考点不少于3张。

⑷学生宣传员返校后须交工作汇报一份。

⑸地市负责人员除了完成以上本职工作外,还要对本地区工作做出总结。

⑹学生宣传员按要求完成以上工作者方可发放工资。

5.车辆安排

司机班负责安排招生宣传车辆。

6.考核办法

⑴各县区宣传工作人员工作由招生办派人员到各地考点进行检查,如发现学生宣传员在宣传期间不按要求工作的,除不发放工资外,将上报学校给予学生档案不诚信记录。

⑵高考结束后,我们将联系各高中校办或政教处进行核查海报张贴情况,对宣传工作进一步考核。

7.工资待遇

⑴往返学校与宣传考点的长途乘车费用按照招生办整理到各地的平均车费标准报销。

⑵地市宣传员工资50元/天,伙食补助20元/天,市内公交补助20元/天,电话补助10元/天,共计100元/天。地市负责人在所负责地市补充宣传资料时的打车费实报实销。(工资补助、伙食补助、市内公交补助和电话补助标准与地市宣传员一样)

注:招生咨询会期间对参会人员100元/天的标准补助。

8.所需招生资料

⑴地市负责人

每个地市负责人携带5000张四折页,500张招生海报,300本学校画册,共需招生资料:

招生海报 500×18=9000张 学校画册 300×18=5400本 招生简章四折页 5000×18=90000张条幅:300×1=300条

共计:104400份

注:各地市招生资料根据地市大小再次进行调整分配。

⑵学生宣传员

每位学生宣传员携带500张招生四折页,5张招生海报,5本学校画册,共派出238名学生宣传员,需要招生资料:

招生海报 238×5=1190张

招生简章四折页 238×500=119000张 学校画册 238×5=1190本 共计:121380份

合计需要招生资料225780份。

9.费用预算

⑴地市负责人

①住宿费 140元/天*3天*18地市=7560元

②补助【100元*4天】*18地市=7200元

⑵学生宣传员

①工资:238*100元/天*2=47600元

②车费:27970元左右(按照郑州到河南省各地市县区交通费用平均核算)

费用总计约:90330元左右。

(三)填报志愿期间的宣传

1.工作时间

6月25日—30日填报志愿期间前去河北、山东等省和河南省各地市考点进行招生宣传,鼓励学生填报西亚斯国际学院志愿。

2、人员组织

⑴学生宣传员

高考期间负责各考点的学生宣传工作人员回到所负责的学校悬挂一条条幅,鼓励考生报考西亚斯国际学院,每个学生宣传员负责1所学校,不可跨越自己所选定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工作,否则按无效处理。

⑵地市负责人员

由招生办组织工作人员分八条线路奔赴河南省十八地市到各个高中进行宣传,并检查悬挂条幅情况,同时对学生宣传员在宣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助解决。

3、具体工作要求

学生宣传员将在填报我校志愿期间到原负责中学进行招生宣传,系统的给学生讲解我校的情况,讲解怎样填报我校志愿,并填写“西亚斯学院招生报名登记表”,要求登记表上的内容详尽且真实有效。

4、工资待遇

各县区每所高中派出一名学生宣传员(招生办发给每名招生宣传员一张新生报名登记表,该表实行“一人一号多表制”),要求该宣传员通过自己的宣传,该所高中至少有5名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在第一、二、三志愿填报了我院并填写了考生登记表(学生填报志愿结束五天内,将新生报名登记表反馈给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2606666,须有两名学生被我院录取并交清当年费用的,给予该名宣传员三天工资共150元;若有一名学生被我校录取并交清当年学费的,将给予发放一半工资75元;若没有完成任务的,将不发放工资。另外如果被录取的学生是第一志愿的超额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志愿的超额一名奖励50元,第三志愿的超额一名奖励30元。

5、招生兑现办法

⑴发给每位学生招生宣传员工作袋,内有“新生报名登记表”、

招生注意事项、政策、宣传资料等,新生报名登记表采用“一人一号多表制”。

⑵学生招生宣传员必须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两天内将“新生报名登记表”寄回招生办公室,寄回以邮戳为准。

⑶新生入校交费后35日内兑现奖金,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当天兑现奖金。

对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危害学校声誉者,除不发放工资外,还还要记入不诚信档案。

(四)参加各地组织的咨询会

在招生期间,凡是各地市举行的招生咨询会,招生办都将派人前去参加。

二、媒体及网络宣传

各省市招生专刊或招生目录是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参考的权威书刊,通过这种途径,直接面向考生宣传我校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特色,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2012年我校将在河南省《招生考试之友》上刊登学校彩色插页和招生章程向学生介绍西亚斯学院,河北省《招生与考试》,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黑龙江省招生计划》,山东省《普通高等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云南省《云南招生》,广西省《2012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篇》,山西省《招生考试网》,另外在《全国招生学校招生介绍》上刊登学校介绍。

网络宣传:

⑴在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山东省招生考试信息网上链接西亚斯学院网站。

⑵在河南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进行2012年招生咨询回复。

⑶申请加入各毕业班QQ群。

⑷开通招生办官方微博。

三、校内工作组织与安排

招生办公室下设内勤组、录取组、咨询接待组、电话组、网络咨询组,各工作组在招生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接待组:主要负责考生、家长来校咨询接待,参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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