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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阳光高考保送

时间:2017-03-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浅论高考录取信息确认表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促进作用(初稿20080801)

窦 俊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海,200052)

摘要:本文将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角度出发,探讨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在高校开展新生报到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就进一步完善确认表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高考 录取 学籍 电子注册

随着我国高考招生制度的不断改革,如何更大限度的保障阳光高考的实施,保证高考招生的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试的合法权益,关于这方面的举措我们每年都能够在教育部的高考招生文件中看到一些亮点。在现实的教育环境下,对顺利参加完高考的考生来说,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进入大学继续学业是寻求人生目标、实现个人价值的重要一步,但每年的高考录取过程中,我们都能够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看到一幕幕招生骗局,这样的现象几乎每年都要重新上演。虽然只是一小部分不法分子在扰乱高校招生秩序,但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却是深远的,为此,教育部也从多方面花大力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并在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中首次明确了在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中发放“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一、 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在2007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第51条中写到:高等学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报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三日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给有关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连同省级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1

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式两联,一联随高考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考生,一联由录取高校留存,作为新生报到时查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姓名、考生号、性别、身份证号、考试类型(一般为秋季统考)、总成绩、录取院校、录取层次、录取专业、录取类型、计划性质等,同时还在确认表上公布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录取信息查询方式1 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及途径。

二、 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促进作用

(一)和录取通知书形成双保险,有效防范违规录取生和招生欺诈,净化入学关口

每年的新生报到阶段,都会出现“冒名顶替”入学的现象,或者学生持假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或者学生所持假录取通知书找不到报到学校等等,这些都是由招生欺诈所产生的问题,极大的影响了高校的新生报到工作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对于招生欺诈现象,我们大致可以归纳为4大类。

1。“特殊类招生”骗局。与普通高招相比,“军校招生”、“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小语种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等都有特殊规定。在相关层面上照顾到了特殊需要的同时,也给少数别有用心者留下了一定的“人为操作空间”。特殊类考生的身份有着严格的认定程序,并且都需要参加统一的测试。

(1)军校招生。不法分子冒充部队“首长”“将军”,打着为军校招收学员的旗号,利用信息闭塞的边远地区(如乡镇、贫困地区)的考生和家长对招生信息掌握较少,对军校招生的神秘性,伙同他人伪造军官证,以承诺“将高考落榜学生送到军队院校学习,将来转为部队正式干部”等手段骗取钱财。

(2)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包括艺术类、体育类,以及部分港澳院校在内地招生等,考生参加自主招生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高考前通过自主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二是获得院校测试合格后还须参加高考。上当受骗的考生或者是成绩在二本线左右,想上个重点院校,但是没有特长,或者是有某些方面的特长,但成绩偏低。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考生在这个弱点,常在学校附近的旅馆住下,或者租房作为办公室,冠冕堂皇地拉横幅打广告。

(3)定向生。国家出台定向生计划,目的是为艰苦行业、艰苦地区以及国防、军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定向培养人才。定向招生,需由用人单位和有关高校签订就业协议,定向的地区主要是西部,定向行业主要是艰苦行业,包括国防、军工、农林、地矿、油田等,而且定向就业单位不能参与高校定向招生录取工作,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在这方面信息的缺乏,编造定向生计划,假借定向招生名义,利用“定向”词义的模糊性大做文章,向考生和家长兜售游说,吹嘘可以搞到定向招生计划,并作出种种承诺,声称只要交足所谓的“定向费”,在降分录取的同时,就可被录取。

2.“招生体制类”骗局。由于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和层次的多样性,不同性质的大学在高考招生体制上也存在多样性和差异性,而招生骗子正是利用考生和家长对招生体制的不了解、不熟悉而设置陷阱。

(1)文凭承诺。这类承诺最容易引起三批档次左右考生的注意力,如“独立院校”“高职高专”等。独立学院的招生计划是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必须在教育部备案,而教育部门从未批准授权任何独立学院具有“专本连读”办学资格。同时,独立学院只能颁发独立学院的毕业文凭,而不能颁发母体高校的毕业问题。还有一些学校并不具备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资格,但在招生章程上却声称自己有研究生院;有些学校甚至声称某些专业颁发名校的毕业证书,而实际上所发的只是这些学校的结业考试证书。

(2)教育形式、学历性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除了普通高等教育之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但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其入学门槛较低,不法分子就是钻了考生和家长对我国现存的学历学制层次设置情况不清楚的空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当家长花钱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才知道就读的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学院等。

(3)伪造录取通知书。直接伪造录取审批手续和录取通知书这类情形在招生欺诈案件中非常普遍,而且成本低,操作简便。每年高考录取阶段,总有一些考生会莫名其妙地收到某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而且会有好几所高校的录取通知书。骗子采用的是“广泛撒网,愿者上钩”的伎俩,但很不幸的是,他们总能钓到“鱼”。

(4)补录。在某批次录取快结束时,由于部分院校招生不满招生,导致缺额,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由省级招办按照考生填报的补录征集志愿和分数投档录取,补录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院校在某省招生未满额,继续补录至圆满;二是院校在某省招生遭遇“小年”,未招满。考生和家长就把这个当作是最后的救命稻草,招生骗子就成了考生在急切、迷茫、无助时的精神寄托。

3.“心理战术类”骗局。高考失利,心有不甘,考生们试图开启“独木桥”外的一条捷径。虽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没有捷径可循,无奈考生和家长不能自持,很容易“急病乱投医”。

(1)利用潜规则。招生潜规则的流行一方面是因为教育资源的短缺,另一方面是因为招生录取过程缺乏必要的透明性,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不法分子往往谎称自己与众多全国重点大学的校领导和招生办有“特殊关系”,只要考生家长肯花巨额“办事费”就能顺利得到录取名额,考生交上钱后也不敢过问录取情况,觉得这种“暗事”见不得人,等到学校开学了,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才大呼上当。

(2)签订风险协议。此类情形主要出现在高考低分的考生群体中,不法分子声称办入正规本科院校学习,并签定协议,承诺办不成全额退款。这原本来是一个骗局,但因有美妙

的“风险协议”在先,考生和家长就降低了疑虑,感觉安全性有保障。其实不然,这只是被骗得舒服一点而已。

4.“高科技类”骗局。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高校大多都建立了学校信息管理平台,对于招生录取结果,也开通了网上查询功能。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个网络查询功能,不仅伪造录取通知书,而且还伪造查询网站,让考生和家长不得不相信真实性。非法招生网站发布信息成本低,只要有考生受骗,就能获得巨大的利益。非法招生网站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采用“狂轰烂炸式”的宣传,高价出售统招名额甚至高校的保送名额、内部指标;二是“含蓄”的宣传,它们使用了很“正规”的名称,如“安徽高考网”(虚假网站),网站的页面看上去也很“正规”,还刊登了许多来自官方的信息,但夹杂了许多不准确的招生信息。

这些形形色色的骗局最终都会归结到高考录取通知书这个关键环节上,考生在收到高考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查看是否有盖有本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印章的高考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同时应及时登陆本省教育考试院查询核对自己的录取通知书。

(二)让考生提前核对录取信息

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过程中,经常出现新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和教育部下载的招生录取专业名称有不一致的现象,给高校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考生的录取信息主要包括录取院校、录取层次、录取专业、录取类型等,是考生被高校录取的重要信息。虽然录取信息在录取通知书上也有记载。但部分高校采用人工填写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录取通知书打印过程中有人为失误造成记载信息有误,为此,考生可以对照省级招办印制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来核对自己的录取信息,一旦发现有不一致情况,应及时通过录取通知书上的联系方式与录取高校的招办老师进行联系。

(三)让考生提前核对个人信息

核对个人信息是每年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点,也是关乎考生切身利益的重要环节。从往年的注册工作来看,按照提交修改的数量大致的顺序是身份证号码、民族、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等。对于提交修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高考报名后在公安机关修改个人信息。有些考生在高考报名之后向公安机关申请更

改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获得批准后在报到入学时向学校申请修改。有些考生在高考报名前向公安机关提交更改信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

2. 高考报名个人填写有误。这类情况比较普遍,如姓名的繁简体、姓名的生僻字、身

份证号和户口编号混淆等等。

3. 高考报名录入计算机系统有误。有些是考生在规定的报名网站输入时粗心大意而导

致的,有些是报名点集中录入计算机系统时工作人员因长时间打字劳累而导致,或打字较快而出现的偶然性错误。

4. 高考报名人为故意修改。某些借读考生在就读高中的“挽留”下在当地报名参加高

考,以便为高中增光添彩;但由于报名系统对身份证号的前六位做了限定,为此就出现了在高考报名中人为故意修改考生的身份证号报名信息。

5. 公安机关登记有误。在某些偏远地区,由于硬件条件等限制,导致身份证号在公安

机关登记时造成错误,尤其是实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修改最后一位校验码的较多。

6. 冒名顶替。在报到入学阶段可能会出现冒名顶替现象,冒名顶替的学生由于用的是

别人的个人信息,为了达到上学目的并最终获得毕业文凭,不得不向学校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以上这些情况通过省级招办印制、录取高校寄发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进行核实。考生核对个人信息后,属于合法修改的,可以提前准备有关证明材料,报到入学后向学校申请修改;属于高考报名错误的,还应该需要报名点、省级招办进一步核实;属于违规的,有关部门则要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处理结果。

三、 对完善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的建议

1. 发放范围应扩大。

目前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发放的范围仅陷于秋季高考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本科层次考生和参加秋季统考被所有招生院校录取的专科(高职)层次考生,这主要是因为近几年在这些类型考生的录取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但如果能够放眼于新生报到入学,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话,发放范围还应该包括被部属重点高校、地方所属高校的本科层次考生,做到全覆盖,考生提前核对个人信息。

2. 发放时间应同步。

尽管教育部在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了“高等学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连同省级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录取通知书是高校自行打印,时间较早,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由省级招办在该批次全部录取完毕后统一打印,时间较晚,高校从及时通知考生的角度出发,就出现了先发录取通知书后寄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产生了一个时间差。为此,省级招办可以将招生录取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同时打印后寄给高校,以避免时间不同步的现象,引起录取考生和家长不必要的恐慌。

篇二:高考招生和录取常见问题问答

xt">1问:各地普通高校招生需公布哪些信息?

答: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一般应当公布以下信息:(1)招生政策规定;(2)高校招生计划;(3)高校招生章程;(4)艺术专业联考合格线,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5)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6)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7)全省考生分数段、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学校调档分数线;(8)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9)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10)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等等。

2问:各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何时公布?

答:各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即招生专业目录)一般是在即将开始填报高考志愿的5月初至6月中下旬,在各地专门主办的招生考试杂志、报刊上向社会公布。有些地方仅在开始填报志愿的前几天才向社会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公布似乎有越来越晚的趋势。

当然,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院校的征集志愿计划将通过各地招生考试信息网(由各地省级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主办的)、有关新闻媒体及各填报征求志愿确认点向社会公布。

3问:怎样可较早知道高校招生计划?

答:由于各地向社会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即招生专业目录)似乎有越来越晚的趋势,那么,怎样才可以较早的知道心仪高校的招生计划呢?(1)教育部开设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考生可在4月中下旬至5月初,通过这个渠道查询各高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2)在4月中下旬至5月初,有些披露信息及时的高校就在本校的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即分专业的招生计划)。4问:什么是高校招生章程?

答:由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的,并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才可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且不得擅自更改的并必须严格执行的有关高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和重要依据的谓之高校招生章程。

5问: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教育部每年都明确规定"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6问:招生章程与"招生简章"有何区别?

答:从名称上看,只是将"招生简章"改为"招生章程",但这绝不仅仅是字面上的"一字差异"。从理论上来讲,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社会的进步,教育改革的深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简章"跨到了市场经济时代的"章程",这一字之改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从法律上来说,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而"招生简章"则基本不具备什么法律规范性的作用。这对广大考生及家长这个"弱势群体"来说具有一种较好的保护。反过来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高校就是一种较强的约束,当然也有保护。用招生章程招生,将大大有助于高校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将把我国依法治招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从实践上来说,由于"招生简章"仅介绍一般性报考内容,而报考的核心内容(录取规则等)是不公开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录取规则等17项招生信息是其必须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录取规则中"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这些具体的规定内容,给了广大考生及家长以用武之地,所以不能"跟着感觉走",而必须"跟着招生章程走,掌握报考新技巧"。

7问: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

答:教育部在连续10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等学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

8问:高校招生章程应何时向社会公布?

答:教育部明确规定:"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4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9问:教育部对招生章程有什么基本要求?

答:教育部明确规定:"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校的招生章程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民办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类型、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10问:招生计划中"限招英语"是什么意思?

答: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限招英语"是指招生院校(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高考时考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的考生不能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

11问:语言类院校对外语口试成绩有何要求?

答:对有外语口试要求的招生专业,各院校均会在招生章程中提出明确的要求,有的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加以注明。省级招生办(教育考试院)只提供外语口试成绩,至于哪个等级可报考由招生院校自主决定。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查阅各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了解相关专业的外语口试成绩要求。

12问:什么是按院系(学科类)招生?

答:所谓按院系(学科类)招生,一般就是按照院系所设置的专业或学科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时先不确定具体的专业,而是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进行培养,到了第二或第三学年,学校与学生再根据其学习情况和兴趣爱好等因素确定学生的专业或者专业方向。笔者认为,通常所说的按大类招生是不太科学、不太准确的。13问:什么是定向就业招生志愿?

答:部分高等院校每年会安排一部分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定向就业的招生计划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上不能完成的,可以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下20分内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的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因此,如果填报定向志愿,就有可能享受20分的优惠政策。14问:高校招收"实验班"是怎么回事?

答:最近几年,为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教育部门人才培养的重点转移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上。为了打破人才培养条块分割、专业划分过细的弊端,很多高校为了培养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一流创新型人才,便以举办"实验班"的形式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实验班"一般都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招生专业形式对社会公布,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报,由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一般并没有其他特殊的要求。具体详情请见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15问:高校招收"名人班"是怎么回事?

答:近几年,也有些高校陆续开办了以"名人"的名字命名的办学形式。如北京大学的元培班,天津大学的茅以升班,哈尔滨工程大学的陈赓班等等。严格来说,他与"实验班"没有太大的区别,实际上可以说是"实验班"的一种特例或者说是一种延伸。但是与"实验班"有所不同的是,他有两种招生方式:一种是直接招生,即以一个独立的招生专业形式对社会公布,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报,由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如北京大学的元培班等。另一种是间接招生,即以其它的招生专业形式录取以后,再在学校的一定范围内选拔录取。如哈尔滨工程大学的陈赓班等。具体详情请见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16问:哪些考生在今年具有保送资格?

答:"(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6)根据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语言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7)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

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8)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17问:哪些外国语中学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

答: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名单: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

18问:高校招收保送生有哪些工作步骤?

答:(1)在各地规定的高考报名时间内,学生参加高考报名。(2)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通告省级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3)相关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4)每年4月1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报送省级招生办(教育考试院)。(5)每年4月20日前,省级招生办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6)每年9月1日前,省级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将有关高校招收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

19问:保送生与自主招生有哪些区别?

答:保送生与自主招生的主要区别在于:(1)申请条件不同。保送生的申请条件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要严格一些,而自主招生则由各高校确定,相对宽泛一点。(2)优惠政策不同。经省级招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仅在录取时一般可增加20~30分提档或者增加一定分数进行专业录取。

20问:我国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是怎样的?

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在每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要求,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高等学校必须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1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含义是什么?

答: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22问:实际录取数与计划招生数有何差别?

答:计划招生数是指在某地有招生任务的全国各高校准备招生的人数,实际录取数是指实际录取的结果。这两个之间是有差别的。从近两年的具体情况看,一般常见的是实际录取数大于或等于计划招生数;当然有时也存

在实际录取数小于计划数,其主要原因是考生志愿选报不平衡,造成一些学校生源不足或无生源,通常是外地院校情况更为严重,迫使这些生源不足的学校不得不削减招生计划。

23问:招生录取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和高等学校要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投档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省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高等学校必须按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拟退档考生要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

24问:为什么要了解录取批次及其安排?

答:由于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的高校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时录取,将不同类型的院校分期分批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分批次录取既有利于不同类型高校招生,也有利于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除提前批外,批次越靠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会逐批降低,只要正确掌握不同批次及同批次不同顺序的志愿之间的关系,前批次如果不能录取,后批次仍有机会。

25问:教育部对高校录取批次有何规定?

答: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要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等学校录取批次。原则上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等学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级招办应事先与高等学校协商一致后,再向社会公布。

26问:各录取批次中的招生院校各有哪些?

答:各地所划分的录取批次中,除了提前批次外,通常就是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第一批次一般安排"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部委属全国重点院校以及当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的院校或专业。第二批次一般安排除了第一批次院校以外的普通本科院校(不含民办本科院校)。第三批次一般安排独立学院的本科及民办院校的本科。第四批次一般安排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专科及民办院校专科)和高等专科院校以及各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7问:提前批次一般包括哪几类院校?

答:提前批次一般包(转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2016阳光高考保送)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等几种类型。而文史类或理工类的考生又可以在提前批次录取的军事武警院校、国防生、免费师范生、公安、司法、安全、海关、航海院校(专业)以及香港中文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等几个方面加以选择。

28问:填报提前批未录对一本是否有影响?

答:考生填报了提前批次的院校志愿,如果未被录取,不影响考生参加第一批次本科的录取。但是,如果考生已被提前批次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第一批次及其它批次院校的录取。

篇三: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ss="txt">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微博)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微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邮政编码是100089。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四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五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事务的咨议与监督。

第七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录取优秀考生,具体由招生办视生源情况决定,并向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高招远程网上录取有本科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两种形式。

提前批次招生按综合评价办法录取,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具体招生简章学校将另行制定和发布。

第一批次招生由考生参加高考,填报高考志愿表的相应批次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在各省、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第 十三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进行排队顺序录取。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 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顺序录取参考志愿和征集志愿考生。第十六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的、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可招收任何外语语种考生,但入校后二外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第十九条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文科要求历史为A,其他为B,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上海考生要求以原始成绩投档。

第二十三条 对于报考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外合作项目)的考生,由于该专业全英文授课课程较多,高考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卷面满分值的85%。

第二十四条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和高校专项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 二十五条 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外合作项目)学费为35000元 /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华侨、港澳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 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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