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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游戏杂记]童年游戏

时间:2019-02-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迅哥儿在百草园玩耍的时候,恐怕我还处于原子状态,要不就是上帝遗忘了躲在角落里的我,没有安排我与鲁迅见面。总而言之,初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时候,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从“高大的皂荚树”直嫉妒到“像小珊瑚的覆盆子”。然后看到这个美妙的园子已卖给朱文公的子孙时,怀疑迅哥儿怎把祖屋卖给他人却不明码标价,又遗憾自己无法抢购。正叹息不已时,恍然间时空的差距却变成了一条细隙,进而荡然无存了。
  迅哥儿的捕鸟固然有意思,但是我念念不忘的却仍是自己童年时捕捉昆虫的情景。在童年的记忆中,惟有一声声蟋蟀的长吟将我领进梦乡,就像朦胧中的一弯新月,像水波一样的月光,铺在我的被子上,抚摸我的眼睫,催我入睡。
  生长在乡村田野里的我从小与大自然有着极其紧密的接触。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江南水乡蛙声朗朗中,徘徊于阡陌小径,穿破层层迷雾,芦苇是不可或缺的风景――这当然是在水边了。因为不曾学会钓鱼,也不擅长游泳,我不十分领略水上的乐趣。然则吹着一种野草制成的天然笛子,迎着晨风在第一束阳光下挥舞捕虫网,与红蜻蜓在田野里赛跑,躺在山脚的小河边聆听阵阵松涛,自是别有一番风味。
  知了当然不必说了,它们趴在树上鼓噪的声音往往使人感到厌烦,不过还有“蝉噪林愈静”的说法反诘。可惜南方很少有高入云端的乔木,春暮夏初绿肥红瘦之时,那些低矮的小树上盘踞着成群的知了,它们的翅膀尚未硬朗,在阳光下懒洋洋地打瞌睡,用一根长竿子就可以够到。在杆端挂一个网袋(口不能太大),看准了窝在树干上的知了们,啪的一声,一只蝉就自觉地钻入网套中,而且它不可能会从袋口里逃出来――因为它一旦钻入网,当然就会使劲地想挣脱外界的束缚,但是知了都比较傻,总是朝有光的方向飞,就自然而然地撞到了袋底。碰了还不醒悟,依旧徒然地往上飞,企图从结实的袋上撞出个口出去。这么折腾了几个回合。知了就没力气了。只是静静地等待我把它抓出来放进另外一只扎了口的网里。知了的愚昧看上去可笑,仔细想想,我们许多时候也何尝不是这样呢,小孩子最执著的时候,什么东西也无法改变他的行为。而某些大人的顽固,却有些近乎愚蠢了。
  捕知了一天下来可以收获二十来只,其中的乐趣是在“捕”字上的。当提着沉甸甸的网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却常常为如何处置这些可怜的小生灵不知所措,最终还是宽大处理,放生于自然了。成人看来未免无聊,他们会一本正经地告诉我知了是有很大的利用价值的,如果看到蝉蜕(蝉的幼虫变为成虫时蜕下的壳),收集起可以做药。前些年还有吃蝉的食客,那种想法不免使我毛骨悚然,如果蝉肉都可以吃,而且吃得津津有味,那还有什么不可以一尝为快呢?当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时候,又有没有想过有限的生产将难以为继?
  柳泉居士蒲松龄写过螳螂捕蛇的故事,其中“攫其首”、“视?上革肉,已破裂云”等描写我记忆犹新,我却不以之为然,大概螳螂并不一定是蛇的克星,还是别相信以讹传讹的小道消息。童年时代的螳螂常常是我的手下败将,毋庸置疑的是螳螂比知了聪明得多,并且不像知了那样寄生在树枝上吮吸汁液,好像是捕食有害的昆虫为食,但它们却是我最憎恨的一种昆虫。我生来怕蛇,并且生长的地方有不少毒蛇,寄希望于螳螂能帮助我杀灭些蛇,可总恨铁不成钢,从来没有亲眼目睹螳螂捕蛇。怀疑《聊斋志异》不太真实(这倒是没错),但当想起语文老师在讲台上绘声绘色地讲述螳螂捕蛇的情景时,又有些疑惑不解了,姑且不论螳螂是否能捕蛇,我不敢捕蛇而敢捕螳螂是真实可信、千真万确的。
  螳螂不像知了那样高高在上,成日趾高气扬的样子,往往喜欢躲在阴暗角落里(与蛇也许是友好的邻居吧,井水不犯河水――这不免使我感到些许沮丧,想不到螳螂还是个亲蛇派)。它们的头没有蝉那样大,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它的体积,由此可以推断它的智商不会大到哪里去。上文提到的螳螂聪明也不过是短中取长,不可说它短小精悍的。最显眼的自是那对叱咤风云的“镰刀”,却是我尤为痛恨的,我不计其数地被那刀钳住了手,这是无可名状的疼痛,不过想想玩弄螃蟹时同样的疼痛,然后“撕心裂肺”地大叫起来,却有种滑稽的感觉。
  被螳螂钳住手后千万不可用力甩掉,否则它会越钳越紧,越来越猖狂,这时你的脸色也随之由红变白,由白转青,又由青变紫,少不得皮肉之苦。正确的方法是以柔克刚,以守为攻,先忍疼痛一时,卧薪尝胆以图后起――这是我n次血的教训后得到的真理。几千年前勾践已经使用过,如今被他的乡人(我们同属越地)化腐朽为神奇,推陈出新,得以发扬光大,这是后话。说时迟,那时快,等螳螂平息下怒气后,你便卷土重来,一鼓作气,快速将它从你的皮肤上拉开――一次成功,否则皮肉之苦是够你尝的。当然迫不得已时也要快刀斩乱麻,一狠心置螳螂于死地,只是这样做某个保护动物协会的成员又会上门带来麻烦,我是从来不用这种过河拆桥的招数。
  螳螂捕来后要把它们关在一处。螳螂能不能制药,我尚未考证,把它们关在一处,能从螳螂身上看到凶残的本性:螳螂为了生存会自相残杀,一决雌雄,两只螳螂总想将对方置死地而后快,这点看来与人类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已经使我感到恶心,看到天真的小动物这么做,我又有些迷茫了。一场大战后的断肢残臂,胜利螳螂踉跄的示威,失败者伤痛的苦楚,使我想起楚霸王那声“虞兮虞兮奈若何”的绝唱,有些凄苦,又有些悲凉。想必生物课上的“弱肉强食论”又白学了。唉,科学的眼光与文学的眼光为什么难以兼容呢?
  当然值得记叙的昆虫还有很多,蚂蚱卷天席地飞舞,蜻蜓立在荷叶的尖尖嫩芽上,蝴蝶张开双翼记载唯美童话……但是从童年的梦中醒来,又未尝不叹息它们已从我眼前永久的消失了,莫非真是黄粱一梦?我无法找回知了的长吟,我无法找回螳螂的残酷,我无法找回失去的许多许多。虽然自己仍旧朝气蓬勃,离夕阳西下的日子还十分遥远,可与早些年的经历的确又有些隔膜了。我拥有的只能是一种缥缥缈缈的印象,拨开头顶烟雾,猛然发现,自己竟然已错过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那也是最灿烂的一缕阳光啊!我如何阻止飞梭般流失的日子呢?我徒然地用手挽住水的消逝,然而水依旧远去,许是自己也要像鲁迅所说的那样:
  Ade(再见),我的知了们!Ade,我的螳螂们!
  
  点评:
  这篇文章的特点在于有书卷气,说明作者读书不少,而且读了以后能够活用。本来围绕了童年捕捉知了和螳螂来展开笔墨,也可以成为一篇生活气息浓厚的好文章。但作者偏要从读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谈起,最后结尾又回归鲁迅话语,中间还有一段引出了聊斋故事,在散文的抒情性里掺入了知识性的成分。文笔老练简洁,趣味盎然,由于这些趣味来自对生活细节的观察和幽默的理解,而不是一般的耍贫嘴,尤其显得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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