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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参与式农村发展模式研究】 农村信用社下载安装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文章采用案例分析方法,以广西灵川县东田村辇田尾自然村实施实施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项目为依托,探讨参与式方法在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如何将贫困村长期积累的经验与参与式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分析广西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2)01-0086-04
  参与式项目规划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发展合作项目中逐步探索发展起来的,以激励社区内不同的利益群体参与项目管理全过程为目标的新型规划方法。这种方法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通过技术合作项目引进我国,在20多年的项目实践中,对激励项目区群众的参与,特别是贫困人口的参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广西从2005年以来开展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在各地实践中取得一些好的经验的做法,本文以“辇田尾自然村”开展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为例,分析参与式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意义。
  一、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辇田尾自然村的实践
  (一)辇田尾自然村简介
  辇田尾自然村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贫困村东田村下辖的一个自然村,位于桂林市灵川县灵田乡东田村委东北部2.5公里,现有人口606人,128户,耕地面积503亩。2004年以前,灵田乡东田村委辇田尾村被自治区确定为自治区级贫困村,该村地理位置属偏远山区,信息闭塞、土地贫瘠,石山面积占总面积的50%;因历史地理位置原因和基础设施限制,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来源主要以种植水稻和外出务工为主,产业结构极不合理;村民人均收入不足800元,经济发展较为缓慢。
  (二)辇田尾自然村2007~2008年扶贫开发规划
  首先是通过村“两委”班子与新农村指导员一起对辇田尾自然村128户农户进行走访,对产业结构调整进行调研,对村民所种养的项目的可行性、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对目前村民亟需解决的行路难等问题进行征求意见,按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的要求,拟定2007~2008年扶贫开发计划,报请上级扶贫部门同意:2007年计划种植桑树250亩,户均达到4.6亩,人均增收3060元目标;2007年计划新建辇田尾至村口水泥道路2公里,总投资24万元,需财政补助10万元,群众自筹、社会赞助14万元;2008年计划修建辇田尾至4队村道硬化1公里,总投资10万元,需财政补助5万元,群众自筹5万元;2008年计划为民办实事修建村级篮球场500平方米,总投入5万元,需财政补助3万元,群众自筹2万元。
  (三)辇田尾自然村参与式扶贫建设项目工作步骤
  辇田尾村扶贫开发项目坚持以参与式扶贫项目管理,为充分赋予贫困群众知情权、发言权,激发贫困群众的参与意愿、参与热情、参与动力,有效组织贫困群众平等参与扶贫项目开发的决策,该村各项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组织产生由村委会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讨论,以举手表决的形式进行表决通过,产生相应的项目实施小组、项目监督和财务管理小组,并制定工作职责,进行人员分工。
  一是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村民推选具备领导能力的人员担任,成员由村民代表、青年骨干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项目实施计划,协调和组织项目的实施及资金、物资管理等工作。邀请市、县、乡联村驻村指导员指导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是成立项目实施监督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村民推选公平公正的人员担任,成员由项目村各选出3名有威望的、责任心强的青年、妇女代表担任。主要负责质量监督、纠纷处理、发动村民投工投劳及资金财务、账务监督等工作。
  三是成立财务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村民推选公平公正的人员担任,成员由项目村推选4名有财务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资金的管理、报账使用及定期公示。
  四是宣传发动。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配合县扶贫办到项目村进行发动和动员,并召集村民代表进行培训,培训以参与式管理操作流程为重点,改变过去灌输式培训方式,使参训者明确扶贫项目参与式流程和方法,号召广大村民积极参与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自愿筹资投劳,自始自终都积极参与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充分享有自主权。
  五是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小组按指定的方案,积极组织群众实施项目,项目监督小组参与实施项目建设和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乡人民政府、村委引导协助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小组管理使用,资金使用情况要定期或按工程进度进行公示公告,并接受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和群众的监督。经村民大会讨论,拟定资金管理制度:(1)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必须坚持统一支配、公开、民主、合理使用的原则;(2)项目实施小组必须按照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资金,并接受监督小组和群众的监督;(3)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必须定期或依照工作进度进行公开、公示,包括财政扶贫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收、支状况,并公布细化到每项开支科目;(4)材料的采购,包括片石、石渣、水泥等建设用材及爆破物资由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正副组长与商家共同商讨、确定价格,签订采购合同,方可有效,并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项目评估、验收。阶段性评估验收由县扶贫办和乡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并作为报账的依据;终期评估验收由县人民政府、县扶贫办、乡人民政府、村委、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和群众代表组成评估验收小组进行,评估不过关则不能验收。
  二、辇田尾村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
  (一)参与式方法在辇田尾村扶贫项目中的应用
  辇田尾村在“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的过程中,坚持村民自愿、主动参与的原则,由各级扶贫部门、有关政府部门,与有关机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使村民的知识、利益与外来专家的技术知识和管理人员的知识得到充分共享,科学地对扶贫项目进行了规划设计,在村民的主动参与和监督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扶贫项目选择方面。结合对村民生产生活的调研,确定的最终发展项目是根据村民发展需求,尤其是贫困户的需求制定,通过村民自己对亟需开展的项目进行发展排序,代表着村民的发展观点,符合村民的发展愿望。受益主体从自己的利益和愿望出发,选择开发项目,并参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其积极性和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即便如此,开展扶贫新项目,群众的思想转变是及其重要的。为了把辇田尾村群众的思想观念统一到加快“整村推进”产业开发上来,乡党委组织120多名村组党员干部和种植大户到外地的种养示范基地参观学习,让村民与示范基地的种养大户面对面地交流,让村民了解新信息、拓宽新思路、树立新观念,激发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展新产业,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
  二是资金投入方面。以往的传统扶贫项目一般由政府确定,存在农户对项目不理解、不支持,或 者项目本身就不适用于当地实际情况,导致政府扶贫资金虽然投入了,却起不到预期效果。在“参与式”扶贫的应用方面,由于项目是村民自己选定的,其对项目的开展抱有极大的兴趣。农户除了简单的投工投劳方面,更愿意积极地解决资金问题。村民可选择投资、借贷及自筹投资方式的比例,可根据项目投资风险大小,回收率高低,回收期长短由受益主体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确定。项目本身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小组、监督小组和定期公示制度的约束、监督和促进机制,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回收,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村民对投入的资金用途等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了村民对项目发展的信任度和自愿投资的积极性。
  三是群众积极性调动方面。通过协会的有效服务和经常性活动,开办科学技术培训班,帮助群众解决技术难题,同时以协会的名义寻求销路,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既可使受益群体迅速扩大,又可保持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尤其在发展一些对环境改善有直接影响的产业项目方面,可变政府的行政行为为受益村民的自发行为。协会会员通过协会组织开展活动,在多方沟通、平等参与、自我为中心的环境下,自我发展的能力和科学经营的能力得到加强。
  (二)村民参与式扶贫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参与式产业机构调整扶贫项目实施效果。近年来,在市、县扶贫办和新农村指导员的引导帮助下,村民们选准了发展种桑养蚕的路子,成立了辇田尾村桑蚕协会。现辇田尾已连片种植“桂桑优12号”桑树600亩,户均种植4.6亩,初步形成了种桑养蚕的支柱产业。2007年辇田尾村产鲜蚕150吨,总产值达210多万元,仅此一项人均增收3465元。种桑养蚕成为东田村的一个重要致富项目,也成为灵川种桑养蚕生产示范基地。村民们都说这是“桑树养金,家家抱金丝”。在该村流传着一句顺口溜:“养一年桑蚕,盖一层楼房;蚕住一层楼,再添两层房。”
  二是村民参与式扶贫水泥路建设项目实施效果。辇田尾村的村民通过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一致选定扶贫公路新建项目。在资金方面,申请市、县扶贫资金10万元;各级部门和社会资助85900元,项目村群众自筹资金31000元,获资助水泥55吨,计23100元,筹集资金14万元;在项目实施方面,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参与式扶贫管理理念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账务结算情况均实行定期公开、公示,全过程接受村民监督。该项目于2007年10月开工,于2008年4月竣工,修建了长2.5公里、宽4.5米的村道水泥路,通过验收组验收。
  三是村民参与式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效果。目前,整个东田村自来水入户率达45%,卫星电视入户率达到65%以上,电话(含手机)入户率达到82%以上,住房砖瓦化率由2006年的13%增长到41%;建成沼气池362座,入户率达到42.3%。辇田尾村128户中有89户建起了新楼房,摩托车、电视、电话等家家齐备,硬化了巷道、修建了沼气池。村民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篮球场代替了赌场,文艺队代替了打牌队。
  三、对辇田尾村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的评价
  (一)村委会组织战斗力得到加强
  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过程中,一个强有力的村委会作为领头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至关重要。在我国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大量“精英”农民外出打工,使得村干部素质下降,人心不稳。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机构和功能萎缩,无法履行包括制定实施本村的发展规划,发展村集体经济,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发展公益事业等基本职能,严重影响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顺利进行。通过整村推进参与式扶贫开发项目的开展,辇田尾村农村基层组织得到完善,党支部、村委会机构健全,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增强,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完善。
  在实施和推进参与式扶贫项目的过程中,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选定扶贫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的积极性,所有的项目实施都按“参与式”管理,积极组织贫困村群众对项目自我管理、民主监督,并成立了实施小组、财务小组、监督小组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较好地带领贫困村群众完成了2007~2008年度扶贫项目,形成了“村中大事有人管,干部说话有人听”的良好局面。
  (二)村民参与意识得到提高
  传统扶贫项目决策方法自上而下,由政府、政府官员来确定目标,调查研究,提出要解决的问题,作项目规划设计。许多项目没有得到农民的理解和支持,没能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扶贫的受众也就是贫困农户经常处于一种被动的、不知情的状态。而一个贫困地区能否得到这种资助,也主要靠当地政府的争取资金能力,跟当地群众的利益表达关系却相对比较疏远。在这样一种带有浓重计划经济色彩的政策下,产生了诸多缺陷,如:在缺乏公众参与机制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很难真正了解贫困的真实情况,尤其是贫困户的具体情况;而另一方面,很多贫困家庭对政府扶贫政策的了解也非常有限。由于缺乏参与,受扶助者往往缺少内在动力,参与积极性不高,很难主动提高自身“造血”素质,难以形成稳定脱贫。
  参与式扶贫方式充分尊重贫困群众在项目选择、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管理权,将项目整体效应和分户受益有机结合起来,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以往的参与式扶贫项目中,普通群众的参与大多体现在投工投劳上。而在辇田尾村修建水泥路项目中,群众不仅投人劳动力,更是全程参与项目管理。通过参与式管理,在政府只投入10万元扶贫资金的情况下,由群众自己管理,自己施工,义务投工投劳,自筹资金14万元,修建了一条比较标准的村级水泥路;群众在参与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也是学习、锻炼的过程,从而提升了贫困村基层组织和贫困人口的民主意识,促进其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的不断提高;同时,参与式扶贫使政府的角色从主导变为了引导,把资金的使用、管理权和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交给了群众,一切由“群众说了算”,群众对项目的关注度、义务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自筹资金的主动性大大提高,在扶贫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群众的参与使扶贫资金的效益成倍增长。由于参与式扶贫的透明度增加,使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堵塞了扶贫资金被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用辇田尾村村民对参与式扶贫的概括就是:“路子对头、方法得当、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值得推广。”
  (三)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得到保障
  然而,扶贫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不可忽视。在以往的扶贫项目中,由于投资的钱重建轻管,所建项目损毁严重,特别是村屯道路项目,普遍存在建好后“一年通、二年烂、三年四年就瘫痪”的问题,结果是占用土地、浪费资源,埋下隐患,留下怨言。还有一些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由于只注重引入和开发,忽视技术保障和销售渠道的打通,导致群众初期投入大、产出少而失去信心。因此,对贫困村扶 贫开发项目的后续管理需要引起扶贫部门和村民的重视。
  在辇田尾村种桑养蚕扶贫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委班子积极争取市、县扶贫部门、县基层办和乡党委政府的支持,邀请专家到村举办科学种桑养蚕技术培训班,到田间地头、蚕房现场指导。为提高蚕茧的产量和质量,乡农业服务中心帮助种养户引进了小蚕共育和方格簇养技术,蚕虫从原来的一年养7批发展到9批,提高了蚕茧的产量和质量。2007年3月,新农村指导员争取单位的支持,聘请专家对辇田尾、混元、西岸等自然村的282户桑蚕种养户进行为期两天的桑蚕种养技术培训,并送去桑蚕种养技术光碟100张。为打通蚕茧销路,桑蚕协会会长及时发动带上村里产的蚕茧样品,到柳州、河池等地寻找销路,联系了3家蚕茧收购公司,与蚕农签订供销合同。种桑养蚕的成功,使群众尝到了科技致富的甜头,鼓起了扩大种植面积的积极性,大力推进了“一村一品”。辇田尾村2年来的实践和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由村委会牵头成立管理小组,由新农村指导员提供技术支持,由村民组织协会将为扶贫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从辇田尾村开展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了参与式方法及农户作为主体参与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参与式方法应用于扶贫项目的开展,有助于弥补地方政府的政策人事和贫困居民实际需要之间的差距,使扶贫政策变得更有需求导向性。农户是扶贫项目的主体,“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如果没有当地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热情支持,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这种方式是无法顺利推广的。干部在扶贫工作中,要坚持以“参与式”的扶贫理念感化群众,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鼓励贫困户表达他们的发展愿望,对于声音低的极度贫困户需要给予特别的重视,同时规划过程中各个角色(贫困群体、科研人员、决策者)的互动极为重要,在扶贫项目的选择和开展方面应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真正使贫困群体在项目选择、规划、实施、监测、评价和管理过程中有效参与,调动他们实施规划的积极性,对于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部门和各级干部要全力以赴做好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让贫困村农民体现当家作主的精神,形成自觉自愿和主动参与扶贫开发的热情,在脱贫中自己解放自己,这才是扶贫工作的基本目的。
  [责任编辑: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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