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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2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异地高考

:随着社会流动人口的不断增长,异地高考日益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它涉及大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升学这一现实性问题。 2013 年,异地高考进入政策实施和执行阶段,至2014年6月全国共有30个省公布了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方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本文主要从异地高考政策推行的原因、各地推行异地高考政策的简析、异地高考政策推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以及为推进异地高考提出相应的对策等方面对异地高考政策进行分析,更好地推动异地高考政策的实施,促进教育公平。

关键词:异地高考;各地政策;原因;问题;对策

引言

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 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 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 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 相关概念界定

异地高考是指父母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徙,子女跟随着父母去同一个地方,并在这个地方长期生活,且子女参加高考的地方不是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现象。“高考移民”是指教育发达地区、教育较发达地区部分考生为了增加录取机会,利用各地高考分数及录取率的差别而采取转学、迁徙户口等方式到教育欠发达地区应考的现象。异地高考与“高考移民”既存在联系,又存在着区别。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者都具有跨区域性,目的都是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机会。而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户籍与学籍关系,前者具有学籍无户籍,后者具有户籍无学籍;二是发生地不同,前者发生在发达地区,后者发生在欠发达地区;三是特性不同,前者具有共赢性,共赢性是指异地考生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同时为增加高校的生源,最终形成共赢局面,后者具有盲目性,盲目性是指高考移民具有从重心理,没有考虑移民的条件,而做出盲目决定。

二、异地高考政策推行的原因

(一)异地高考有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已经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因素,在异地高考问题上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异地高考的教育改革显得既合时宜又具积极意义。

山东省率先公布了《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2014年起山东允许非户籍考生就地高考;安徽省规定高考无户籍门槛只要高中完整学籍;北京、上海规定综合考虑外来务工者在本地的职业情况与其随迁子女的就读年限;广东省则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等6项条件。尽管最具争议的北上广地区的异地高考政策没有太大突破,但不再单纯凭户籍排挤外地考生使得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有了更多的机会和保障,高考改革中户籍制度的“藩篱”将逐渐被打破。这为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增加了砝码,城乡之间的户口限制、农民进城落户等难题有望被逐一攻克。

(二)异地高考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

常态化的异地高考能发挥协调社会各方权益、解决社会问题作用。

1、保证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稳定。异地高考的顺利实现能为很多外来人口解决孩子的教育问题,并为他们争取享受入地学生同等的教育权利提供政策保障,减少其流动性,保证用工资源的稳定。

2、顺应了我国当前大规模人口流动的需要,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2011 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达1167 万。异地高考政策的出台彰显了社会公平与正义。已有的高考模式,固然有利于政府进行社会控制,但是却剥夺了流动人口的教育公平权,必须进行“改造”。

3、减少了区域性教育各录取方面的特权导致的社会不公。对于务工人员流入地而言,能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各更高质量的人才,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并逐步改变城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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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经济结构。

(三)异地高考有利于保证教育机会公平

异地高考的根本原因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地区分配不均衡,导致教育机会和质量的不公平。影响教育质量的一个最重要的客观因素就是经济发展水平。我国区域、城乡间的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的事实极大的影响学习和管理水平、教师队伍的素质,决定了教育质量的不平衡,进而出现了高考录取的不公平。经济发达省市通常享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更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这下是作为人口流入大省异地高考政策颇受争议的重要原因。流动人口多来自经济落后的四川、贵州、青海等省市的偏远农村地区,他们的子女在户籍地无法享受到发达地区学校的优等教育资源,而流入地通常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教育资源更加优质,学生顺利考入大学甚至是211985等名校的可能性更大。异地高考的放开能够确保更多教育水平欠发达地区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和高考政策优惠,有利于确保教育质量的公平。

(四)异地高考有利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传统的二元经济与社会、高额教育成本使得大部分儿童选择在原籍就读。根据全国妇联2008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监管及亲情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留守儿童心理健康与道德品行塑造,阻碍了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影响了民族素质提升。而异地高考可以解决孩子入学地与高考地的一致问题,保持了学习持续性,解决了儿童心理健康之忧。最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异地高考政策的示范效应,有步骤地实现中考、异地小升初、异地入园等措施,并让孩子们能更多地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情,让更多留守儿童不再留守,进而破解我国教育发展中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性矛盾。

(五)异地高考有利于节约教育资源

大规模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社会进程中突出特征。1995、2000、2005,全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分为0.7亿、1亿、1.5亿,2011年则达到了2.4亿。但大规模的跨省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却无法在流入地顺利获得高考机会。在户籍+学籍高考政策挥棒下,在部分考生回原籍高考会造成时间、经济和信息的巨大浪费,造成户籍地与入学资源数据匹配的不尽吻合,影响了政策公信力。异地高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机会主义高考移民,减少因为户籍导致考试成本增加,降低教育资源相对稀缺波动幅度,形成有序的财政投入机制,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区域教育发展协调性。

三、各地异地高考政策简析

(一)北京规定,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稳定住所、稳定职业、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从北京的规定看:在满足若干条件后,随迁子女可以在北京考高职,但没提考本科在政策中还提到“借考”,回原籍录取的说法。据报道,2014年北京申请参加异地高考考生400余人,最终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只有114人。表明北京异地高考之争是北京籍考生父母取得了完胜。

(二)上海规定,持A类居住证者的随迁子女可以在上海就地高考。

在此政策正式出台之前上海就允许持A类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但“持A类居住证”这个门槛不低,一般进城务工者很难跨越。因此这种政策看似指明了一条道路,但很难到达目的地。

(三)广东从2014年起,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者,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以在广东考高职。2016年起,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另要求随迁子女必须在广东省参加中考,方可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和录取。

由此可看出:2014年开始,广东省要求,随迁子女必须符合5个条件才可以考高职。2016年开始,符合6个条件才可以参加高考和录取。面对这样的条件,家长只能望梅止渴。

(四)山东。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令随迁子女高兴的是山东的政策非常实用,门槛不高。但山东省历年来录取分数线较高,政策实际影响不大。

综上,“异地高考”新政可以看出,“异地高考”之争火药味很浓。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异地高考”需求人数较多地方,政策大多“口惠而实不至”,很难得到社会认可,异地高考政策的广泛实施还存在大量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异地高考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本地考生与随迁子女之间的矛盾

异地高考政策一经出台,本地考生与随迁子女针对当地有限的教育资源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博弈。一方面,北上广等教育资源充裕的本地考生及家长强烈反对异地高考,对异地高考政策充满了担心,认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异地高考是抢占了当地优质的教育资源,加大了考生间的竞争,无形中降低了本地考生的录取率,甚至会挤占高中阶段教育的资源,要求随迁子女回到原籍参加高考。另一方面,随迁子女家长群体对异地高考的呼声越来越高,尤其是北上广等经济发达、资源丰富地区的异地高考政策门槛过高,他们表示自己为所在的城市作出了贡献,子女也在当地就读,就应该享有与当地考生同等的待遇,过高的门槛使得异地高考政策对他们来讲成为一纸空文。

(二)“高考移民” 的隐患

异地高考的开放意味着满足一定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可以在当地参加高考,不仅随迁子女可以享有这个权利,还会有一些考生利用不正当手段浑水摸鱼,向录取分数线低、录取率高的省市移民。异地高考的准入条件如果比较宽松,那么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从中受惠,但北上广地区则很可能继人口稀少且录取率高的西部地区之后,成为“高考洼地”,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 进而成为对社会公平的挑衅。准入条件如果比较严格,则“高考移民” 可以得到一定的

抑制, 但很可能由此将许多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拒之门外,也就降低了异地高考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的根本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 易引发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中央和多个地方出台的异地高考政策都要求“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而对于“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如此,负责异地高考准入条件审查的部门具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在审查考生的学籍,父母的社保年限等条件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官员设租、群众寻租的不法现象,异地高考准入条件审查也就有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仅没能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有受教育权,反而会破坏了教育公平的实现,损害我国高考制度的权威和形象,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异地高考方案不仅是要防止移民群体的投机,更需要防止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腐败等手段谋取高考权利,如此才能保证随迁子女群体异地高考的公平与公正。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和设立高考资格审核部门时,也应设立监督部门, 同时让信息透明化, 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推进异地高考政策的思路对策

(一)联动户籍改革保证异地高考政策的有效施行

现行的高考招生工作仍采取“户籍+ 学籍”的报名制度,导致随迁子女往往由于户籍原因不能参加当地的高考。因此,必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首先,必须建立适当的城市准入机制,让更多的农民工有机会在城市安家落户,取得户籍并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其次,必须打破高考报名的“户籍+ 学籍”制度,取消户籍对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限制。第三,在更高层面上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权利,在政策上帮助和保障他们能够享受城市医疗、教育、就业和住房等基本权利。因此,保证异地高考政策的有效施行必须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差异,教育公平的实现才有可能。

(二) 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异地高考政策的公平公正

高考教育资源是公共资源的一个部分,教育资源能否得到合理配置关乎教育公平能否实现。目前就全国来看,高考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高教资源因不能充足的供给而呈现出资源紧缺的现状。同时,由于各地区高考资源情况不同导致优质高考教育资源的区域配置不均衡。“一般经济发达城市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十分丰富,而考生却相对较少,这一地区一般成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丰富地区; 有些地区考生数量较多,但拥有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较丰富,均拥有量较适度,被称为适度地区; 而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贫乏地区,由于国家的政策倾斜,加上考生数量较少,使得该地区的考生相对有更多的机会。”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最长远也是最根本的办法在于均衡分配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科学布局和规划高等教育的发展。

(三) 完善准入机制打破异地高考政策的区域壁垒

允许随迁子女参加异地高考不应是完全没有门槛的,随迁子女参加异地高考要“有条件的准入”。首先要考虑该城市的承载能力,考虑当地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包括教育资源是否充实等问题。另外父母在当地务工的年限、随迁子女是否在当地完成初中教育等问题,都可以纳入准入机制。这些条件的设立应当由各地政府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设定,不能搞一刀切。

(四)改革高考录取制度缓解了异地高考的利益冲突

第一,可以采取以省为单位,全国按统一比例分配招生名额的办法,各高校以

各省实际报考人数为依据分配招生名额,如此,各省的录取比率是相同的,各省间的考生流动不会对高考录取产生影响,进而避免了“高考移民” 的产生;第二,可为随迁子女设立独立的录取单元,像此次异地高考政策的制定一样,放权给各省市,由各省市因地制宜地确定录取办法、录取名额和录取率, 由中央审核监督,全面权衡,调整人口输入地和流出地的录取比例,维持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相对均衡,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考试、公平录取。

结局

异地高考政策之难就在于,既要考虑解决随迁子女的考试问题,同时又不能影响当地考生的权益。这意味着对待异地高考不能搞“一刀切”,不同的地区和城市面对不同的教育状况,要出台不同的解决方案,尤其是北上广等矛盾尖锐地区。我们在实现随迁子女教育公平的同时,不能给当地考生带来教育不公。异地高考之路是任重道远的,异地高考破冰还需一段很长的时间。但是,异地高考是必然之路,各个城市早晚都要开放,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燕妮,张国磊.我国现行异地高考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3(03).

[2]李慧,杨颖秀.如何破解异地高考政策难题[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 报.2013(02).

[3]陈立鹏,郭晶.我国现行异地高考政策分析[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 报.2013(04).

[4]洪成文.我国异地高考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J].中国教育学刊.2013(12).

[5]瞿月玲.“异地高考”的根源,理念探讨与对策[J].高等教育研究.2013(7).

篇二:允许异地高考是教育公平的体现立论稿

="txt">高考考试是平等的分配不平等权利的过程,是调节社会分工的“天平”。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这也就是当下讨论十分激烈的异地高考。所谓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这里所说的“合理”是指要符合社会整体的发展和稳定,符合社会成员的个体发展和需要,并从两者的辨证关系出发来统一配置教育资源。允许异地高考是否是教育公平的体现,其标准在于异地高考是否体现社会公民的人权,是否有利人才的选拔,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首先,由于中国各省份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如北京市、上海市等教育资源得天独厚。我们来看一组数据:北京清华大学在北京市的招生数是苏、皖、鄂、川四省招生数的总和,而此四省是北京市人口的20倍;2011年,北京大学录取率,按万分比比较:安徽省为1.27,广东省为1.4,贵州省为1.48,河南为1.87,而北京高达52.5。本地的学生因出生地的优势自身素质不一定够高就能进最高学府,而很多素质更高的人才却被埋没,这明显不利于人才的选拔。

其次,跟随父母到异地学习、没有当地户籍的学生,由于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他们当中有很多人在初中毕业之后只能选择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等就学途径。中国的高考制度因地而异,每个地方的教

育基础不一样,每个省的高考命题不同, 异地学生回到本地高考经常遇到不同程度的学业问题。教育水平的不同增加了务工人员这一阶层改变命运的难度,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最后。外来务工人员虽然不具备流入地的城市户口,但他们为城市发展、经济繁荣作出了贡献,但是他们的子女却必须为这一两百分多花出无数个日日夜夜。让他们的子女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考试权和录取资格,像流入地的孩子一样,分享公平教育的阳光,是一种很正常的教育待遇,也是社会和谐的体现。 教育的目的本就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可见允许异地高考才能让我们的社会向教育公平的更近一步。

篇三:公共政策案例5:异地高考

异地高考”的阻碍

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难度,因为既得利益的阻碍,不适当地被夸大了。这与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时,对其定位过低,没有具体放到国家层面来做有关。

作者:本刊记者石勇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2-12-13 浏览:1944

在无数人经历了苦苦等待以后,9月初,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出来了。

这是一个进步。但《意见》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离公众的普遍期待还有不少距离。同时,教育部让各地在今年年底前拿出办法,以及关于异地高考的“三个条件”,也留下了一系列的疑问:

各地会不会设置可能比想象中更高的门槛?异地高考会眷顾到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吗?即使年底前,京、沪等地关于异地高考的办法出来,那么,随迁子女可以在当地高考、录取的那一天,是在什么时候?

在缺乏教育部统筹改革的情况下,异地高考迈出了象征性的第一步,但能走多远?这些疑问,与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时,对其定位过低,没有具体地放到国家层面来做有关。但事实上,它也是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的内容之一,其重要性需进一步认识。

社会结构的重构

2012年中国经济放缓和复杂的社会矛盾催生了一个普遍的焦虑:在“崛起”而奔向富强、文明的过程中,中国如何避免被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问题绊倒?

这个问题,构成了对中国的巨大考验。而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正是其中的一个内容。从表象上看,异地高考是“随迁子女”在读书、高考上遇到了问题,因此要麻烦教育部、各地方政府来关心。但本质上,它是30多年来,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因为既定的制度设计,人们的社会经济角色和公民权利、国民福利被剥离的后遗症。

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确立。这一制度设计隔离了两个处于不同的经济—社会结构的人群。也就是说,户籍制度在理论上,如果可以承诺一个人的公民权利和国民福利,前提是一个社会没有流动性。

改革开放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召唤出了巨大的人口流动。这意味着户籍制度在理论上已经跟不上了,因为很多人已不在原籍,而且以他们的社会经济角色也回不去了,它无法再兑现对一个人分配公民权利和国民福利的承诺。

改革开放是对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构的一种重构,也是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运动。一个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形成了某种经济结构,自然地有了与之相对应的社会结构。

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对各种资源,以及人口在整个社会中的重新划分。它必然改变原来和户籍捆绑在一起的人口分布。

如果要保持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或至少要维持某种经济水平的话,那么,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

这意味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人口分布的变化,应该反映在关于公民权利、国民福利分配的制度设计上,从而导致对原有户籍制度的改革。否则,在政治、社会和经济上都会产生深远的后果。

第一,在一个城市或已经城市化的地区里,很多非户籍人口在公民权利的行使和国民福利的获得上遭到体制排斥,而只为“市场”所庇护,意味着其在既定体制下难以体验到自己是一个被尊重的公民。

第二,以歧视性的国民不平等待遇,强化了“本地人”、“外地人”的心理对峙。这实际上为群体性的社会冲突埋下隐患。

第三,出于“降低成本”、发挥“比较优势”的考虑,30多年来,“异地务工人员”被视为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廉价劳动力,用完一批,马上又可以换一批年轻的,而没有在形成了某种规模的经济结构时,把他们也产业工人化、市民化。这种情况下,中国的经济结构因之整体上处于一个低端的水平,而且很脆弱。

反映改革决心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的描述,当前,流动人口规模达到历史新高,流动人口流量、流向、结构和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诉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2.3亿的流动人口,已经占全国总人口的17%,而他们在流入地生活、就业更加趋于稳定,在流入地的平均家庭规模达到2.5人。

这么一个庞大的人口数字,因为户籍制度的原因,而溢出了国家所承诺的公民权利、国民福利的保障体系,成为被排斥的一群人,包括他们的子女无法在当地参加高考,这是现代国家建构的一个大遗憾。

中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同时也是建构现代国家,以“权利”来调整、规范政府和公民关系的过程。现代国家承诺公民的迁徙自由,而中国的发展,恰恰在人口流动的基础上构造了新的社会经济结构。这就要求根据公民身份,而不是户籍来确立公民与国家彼此的权利义务。现代国家建构所要获取的政治认同,离不开这一点。

异地高考问题的产生,说明我们在这方面的改革已经严重滞后。

改革,意味着要冲破既得利益格局。异地高考背后是公民权利如何在国家层面兑现,其阻碍一是既定高考体制中的既得利益,二是户籍制度。因此,某种意义上,异地高考的推进是否艰难,反映出了改革的决心。

夸大的阻碍

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因为诉诸于公民的平等教育权,而这一权利对应的是国家的义务,首先当然是中央政府的责任。

因此,尽管现阶段解决的思路是由教育部推动各地来做,但由中央各部委来统筹规划,并改革高考体制、户籍制度等,这扇大门仍不应关闭。就是说,在国家层面上,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一揽子方案”,仍可在未来某个时候取代现在的思路。

当然,即使异地高考的解决办法不幸地已经是这种样子,在现阶段,也并不意味着就作为不大。

从各地的反应看,到年底前制订办法背后最大的两个担心,第一是城市资源承载力有限,突然有那么多张嘴来“吃”,要在本地读初中、高中,得投入多少钱来建学校、聘请教师?而在以前,“随迁子女”更多地是在民办学校就读,而在高中阶段,大多数已经回原籍了。第二个担心,则是经典的说辞,非户籍人口在当地参加高考、录取,会影响本地学生的利益。第一个担心,大致对应教育部所说的“城市条件”。作为对地方的一种妥协,《意见》把它表述为“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而在9月6日,更进一步解释为“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等于完全把要不要某些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决定权交给了地方—而地方基于利益驱动,为随迁子女的教育承担成本,是要求有回报的。

但这是一个多余的担心。放开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并不意味着要当地拿出一堆钱来修学校、聘请教师。这类事情,只要放开教育管制,完全可以由市场解决。在现阶段,很多“异地务工人员”的子女在小学、初中阶段的教育,就基本上是民办学校在解决。而放开异地高考,存在着很多人读高中的需求,一样会有民办学校来做。

第二个担心已经被《意见》考虑到。它的表述是:“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

那就很简单了,放开了异地高考,根据每省实际参加高考人数来招生、录取即可。而在此之前,教育部门还可以根据每省高中阶段的学生数量来预测并给各省分配招生指标。这样,高考人数多的省市,录取名额就多,高考人数少的省份,录取名额就少。这既解决了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录取问题,也没有影响本地利益。

很清楚,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难度,因为既得利益的阻碍,不适当地被夸大了。但只要认识到它对于中国发展和稳定的重要意义,迈开的步子,就可以加快很多。

“异地高考”,谁的胜利?

2012年即将结束的时候,全国各省市关于“异地高考”的方案或思路赶在“大限”之前出台。情况比想象的还要糟:“排斥”、“限制”的思维,贯彻于各地“方案”始终。

作者:本刊记者张墨宁发自北京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3-01-18 浏览:4516

对很多随迁子女家长来说,这是一个经过无数日夜,辗转呼吁等来的结果—只不过,等来的,是沉重的一击。

新年的第一天,一位非京籍家长给《南风窗》记者发来短信:“被抛弃了,绝望之极,像行尸走肉,心被掏空,漫无目的。”

她说,这是随迁子女家长们的普遍感受。

这能体会到。

“特权”胜利了

随迁子女家长们注意到:北上广选择了同一天发布政策,在过渡期和门槛设置上也极为相似,就像约好了一样。

北京的方案规定从2013年开始,符合住所、职业、社保以及子女学籍条件的,可参加中职学校考试录取;2014年开始可以参加高职考试录取,大学本科部分的录取则尚未公布放开的时间表。

虽然北京市教委一直在强调接下来的3年仅为“过渡期”,但仅就这份方案而言,其实质无疑是考试权与录取权的割裂,有限度的“开放”只不过是将原有的户籍栅栏异形移位—外来者只能在教育资源的末端寻找机会。

而上海与居住证挂钩的办法早在正式公布之前,就已经被多方预料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就曾向《南风窗》记者表达了担忧:“与居住证挂钩,则意味着异地高考最终会成为拼爹游戏。”最后的方案规定,从2014年持有上海居住证A证的来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可在当地报考。而A证的准入条件之高将大多数人挡在了门外。

广东则是“三步走”:2013年起,在广东积分入户的人,其子女“零门槛”参加高考;符合条件的2014年起可参加中高职的考试;2016年起,则可参加高考,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与北京的未知状态相比,上海和广东看起来都为外来家庭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要享受平等,必须以跻身一个特定的阶层为前提,用财富和地位为子女的教育权缴纳 “保证金”。可以想见,2016年之后,完成过渡期的北京也会走向这一逻辑。

北京的随迁子女家长们反应很激烈。方案公布第二天,非京籍家长即在网络上发出了《致北京市教委的公开抗议信》,表达自己的愤怒:“教育公平不是考中职、高职的施舍,这是对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侮辱,是对国务院及四部委意见的亵渎。”

他们认为,“与城市经济社会资源状况相适应,要考虑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不是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考虑的事,“有效平衡京籍学生和非京籍学生的升学利益”只是一句空话,毫无诚意。

同以往一样,非京籍家长对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的质询都没有得到回应。北京市教委仅在微博上回复了网友提问,重述了方案的部分内容。

与官方对社会情绪的漠然相比,网络世界中,本地人与外地人的争吵则更加激烈。方案的出台,让反对异地高考者似乎更有底气攻击对方,大有北京市教委总算替自己出了一口恶气的阵势。

去年9月以来,非京籍家长到北京市教委约访姜沛民主任,一些本地人士便也加入了陈情队伍,只不过他们的诉求是反对放开,担心最终的政策会倒向另一方。而现在尘埃落定,他们“胜利”了。

“乡愁”碰到“权利”

争吵仍在继续。

2013年1月3日下午,对方眼中的“既得利益者”和“异闹”代表终于见面了,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交锋,但是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谈谈还从未有过。某网站邀请了持续为异地高考发声的学者张千帆和自称阿庆的北京本地人进行对话。当天,《南风窗》记者旁听了他们的辩论。

尽管张千帆并不把这次访谈看作 “约辩”,认为自己没有资格代表非京籍家长,因为他的孩子不仅有北京户口,而且在让本地人都羡慕嫉妒恨的北大附小读书。阿庆也一再申明从未使用过“异闹”这个歧视性词汇,并且也不完全反对异地高考。但是在各自所属的阵营看来,这就是一次“战斗”。

观点和主张已经没有什么新意。北京是不是高考特区、外来者有没有权利享受教育公平、一个城市的开放应不应该设置边界,在两年多的反复申述中,非京籍家长诉求的宪法依据早已被熟知。高考和户籍制度叠加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也不是新近产生的问题。

而本地人维护自身生存空间的立足点也是基于北京这样一个特大城市在人口、资源和发展上的现实危机。当权利诉求遇到身份认同和城市定位,注定不可能在同一个概念和层面上对话。

张千帆对于这份方案相当失望:“这根本不是方案,只是一个标题。”他认为,“过渡方案”只解决中高职录取,不提异地高考。所谓的“借考”对两边的学生都不公平,名额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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