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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合作意向书

时间:2017-05-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装饰公司瓷砖合作协议

蒙娜丽莎陶瓷济宁旗舰店

装饰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长期采购建筑装饰材料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货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长期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建筑装饰瓷砖类产品。具体产品型号、类别见附件。

2.所供商品为:现货商品和订货商品

3.现货商品可接受加工订货单。

4.商品的供货周期有两种形式:

1)现货商品:三日内到货。(限济宁十二县市区)

2)订货商品:根据型号、数量不同及厂家发货周期,双方协定。

二、 订货及送货流程

1.甲方订货单由专人提前3天以传真形式或以单据交由店方,通知乙方指定部

门或人员。订货单须注明产品型号、数量、送货地址、送货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应在甲方规定送货日期前24小时与客户及工地负

责人联系,确定具体送货时间及相关事宜,并按此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产品到场后,由甲方客户或甲方客户指定代理人按照国家标准、产品说明书

及订货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顾客或甲方顾客指定代理人在乙方

送货清单上签字生效。乙方在本月对账,结账时交由甲方。

4.甲方订货单内如有订做的产品需提前通知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送货时间按时将产品送到指定地点。

5.乙方应在济宁市区内提供免费送货、补货各一次。

6.乙方如出现订货单上产品未到场及到场产品与订货单不符情况,应在订货单要求送货协商时间内将所缺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7.甲方所订购瓷砖数量超出,出现剩余货物,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确定退货数量后由甲方人员或客户在退货单上签字生效,乙方于 3 日内将退货明细表传真或送交甲方备案。

8.商品包装应符合长途运输和配送仓储的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三、 产品质量

1.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在有效期之内的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环保认证书、产品样板及相关资料和宣传品,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产品为进口产品,乙方向甲方提供原产地证明及进口货物国家的环保认证书。(完税证明)

2.乙方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应以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的最终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传真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确定是否乙方问题后负责解决问题。

3.乙方应及时更换到期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如因乙方未及时更换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赔付责任并予以赔付其经济损失。

四、 供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统一市场牌价、最低销售价、分销商价等项目清单和商品资料。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折扣以乙方统一市场牌价为基础,最低销售价为统一市场

牌价,分销商价以乙方最低销售价下浮 结算。

3.如甲方有特殊关系客户需要乙方产品,乙方须积极配合,提供比双方合作价格之更低价格给甲方客户,供其选择。具体价格另议。

4.乙方价格如上调或新品上市,应提前7天将价格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签字后作为补充协议生效。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可提出调价要求,经双方协商后作为补充协议生效。

5.工程订货及大批量订货价格另行商谈。

6.以月为结算单位,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货款。

7.乙方凭订货单及结账清单于每月________日前到甲方办公地点核对上月货款,本月________日为双方结账日。

8.乙方按与甲方核对后的结算金额(不含税金)向甲方出具收据后,甲方予以乙方结清应付货款。(开发票需另计)

9.乙方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产品代理授权书、法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应指定专人办理结款手续,同时提供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提供商标注册或授权商标使用的相关文件。

五、 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责任积极主动向顾客介绍乙方产品。

2.甲方在销售乙方产品同时具有为乙方产品服务的义务,如出现客户不满情况,甲方有出面协调的义务。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进货渠道、优惠额度、返点方式均为甲方独家享有,加以双方必须对此保密。

4.乙方保证以最低价格提供给甲方,如甲方发现乙方以更低价出售给第三方,甲方有权以此最低价与乙方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5.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安排专业人员给甲方人员对产品特性及其他与产品相关

内容进行培训,让甲方人员能够完全了解乙方产品特性及其他与产品相关内容,以便更好的开展销售活动。

6.甲方组织或发起的各项活动乙方有权选择参加,并选择性提供相应系列的能保证正常供货的商品或其他支持。

7.如乙方开展促销活动,则应提前将促销内容、促销产品、促销价格等通知甲方。

8.甲方如有竞标、样板间工程,乙方可选择提供相应的系列产品供甲方选择或使用。

9.乙方不得未经甲方指定部门和人员同意而与甲方其他人员擅自供货或协商供货。

10. 甲方如利用广告媒体或展示、展销活动宣传了乙方的产品,乙方有义务积极的提供合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六、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除享有抗辩权外均应向对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向济宁市人民法院起诉。

七、 合作方式:代销

八、 合作支持与销售奖励:

1.销售奖励:

1)奖励方式:按甲方含税实际进货金额(公司年销售总额)计算:

达到( )万元(含)以上乙方向甲方返还总额的 %;

达到( )万元(含)以上乙方向甲方返还总额的 %;

达到( )万元(含)以上乙方向甲方返还总额的 %。

2)计算时间:

按自然年度计算,即截至当年度的12月31日。若乙方在甲方经营不满一年的,将含税实际进货金额基数按12个月平均拆分到每月,再按乙方每月的成本返还基数根据乙方的实际经营月份累计计算。

3)支付时间及方式:

年度结束后,在甲方支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乙方现金支付或在下一年度的第一次货款中扣除。

九、 协议期限

本协议履行的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盖章)(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地 址:地 址:

邮 编:邮 编:

开户行:开户行:

电 话:电 话:

日 期:日 期:

篇二:装饰工程合作协议

装饰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重庆港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广州市美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合作就共同承建协信集团 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发所有地产房屋室内 装修工程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2、发包人:重庆协信控股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

4、装修工期: 日历天

5、工程造价: 元(中标价),最终以甲方与协信集团办理结算书所确认的工程总造价为准。

6、承包范围:以甲方与协信集团所签订的《 项目装修工程合同》的承包范围为准。

二、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并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盈利等原则,经双方友协商决定共同成立项目部,共同成立项目专用帐户,由乙方现金出资伍百万作为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装修工程所需的原、辅材料采购和人工工资以及组建项目部等。由甲方负责管理装修项目专用账户,乙方有权随时查阅项目专用账户,甲方承

诺保证工程项目所需的资金需要,乙方投入五百万项目启动资金后,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金缺口,由甲方负责筹集,并承担相应责任;且双方约定:所有工程项目前期投标费用及签订主合同所交纳的保证金、工程合同总额10%的向协信购买房屋的款项不在专用帐户项目启动资金中支付,由甲方自行负责垫资支付。

三、投资款管理及利润分配

1.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后,以甲方现成的农业银行重庆大世界分理的

账户作为本项目工程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甲乙双方明确项目专用账户后,甲乙双方出资、协信集团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款项都必须直接划入该专用账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面销户、变更在专用账户银行的预留印鉴,抽逃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如有违背则视为严重违约。

2. 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即支付定金五十万元(如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要

求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进场正常施工(30天内),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3.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承诺在 日内双方共同前往项目现场与业主方和土

建总承包协调开工前准备工作,乙方承诺在进场前(最迟在 月 日前将投资款余额肆佰伍拾万足额打入共管账户,若乙方未按期出资,每日按违约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若造成工程停工、窝工的等,则视乙方严重违约。

4. 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方全额付清工程款后(除开装修质保金

款项),扣除工程建设成本及税金后的剩余部分按股权比例分配享有利润(向发包方购买总工程款10%的房屋,应在甲方所得利润中扣除出,甲方

同意自身购买,如甲方所购住宅房款大于甲方应分配的利润,甲方应当向乙方进行补差)。

5. 双方明确约定:工程投标过程中所需垫付的投标保证金和签订工程合同所

需垫付的履约保证金以及与协信集团主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总额10%的购房款,上述款项由甲方垫付,不计入工程成本。

6、工程完工后,该工程建设所获工程款,扣除本工程建设成本、相关工程税费后,剩余部分按以下利润分配约定进行分配。

(1)、甲方享有该项目扣除工程建设成本、税费后利润的60 %(含工程质保金),乙方享有该项目扣除工程建设成本、税费后利润的40%(含工程质保金);甲方承诺:如工程项目前期报价及后期收款等因素造成项目出现亏损,甲方自愿全额承担本项目所产生的亏损(但因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综合原因造成亏损的除外),乙方不承担上述项目亏损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双方从第二个项目起,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按该项目扣除工程建设成本、税金后利润的55%(含工程质保金),乙方享有该项目扣除工程建设成本、税金后利润的45%进行利润分配(含工程质保金)。

税金:本工程建设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甲、乙双方所得税等工程所需交纳的相关全部税费,从分配利润之前扣除。

(3)、利润分配程序:本工程经甲方与协信集团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并付清全部工程款(质保金除外)后10 日内,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成本及利润进行结算,结算完毕后,甲乙双方于10日内支取双方投资款及应得利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理由阻碍对方收取应得的利润与投资款,否则视为对方严重违约。如双方对结算发生争议,应共同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最终以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准。

(4)、特别说明:甲方依据与协信集团所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向协信集团订购工程款总额10%的房屋的款项由甲方承担,不纳入工程成本范畴,甲方基于本工程所订购的房屋归甲方所有。

四、财务管理

1、甲方全权负责项目工程资金的管理,项目账目及资金计划由双方共同审定、编制使用,该专用账户为甲乙双方确认的向协信集团收取工程款项的唯一有效账户。

2、上述账户为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工费等款项唯一有效账户,因本工程建设所支付的款项,必须通过本账户转账方式进行支付,否则不能进入工程成本。工程建设所必须的现金开支从专用账户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签字(甲方签字代表为: 、乙方签字代表为: )同意后方可转帐至甲乙双方指定的私人帐户,再提取现金后支付相关费用。

(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装饰公司合作意向书)

3、甲乙双方各指派财务人员一名,有权对本工程建设所收支的各项费用的账薄进行查阅。

4、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不得擅自向协信集团收取工程款;双方不得另行通知协信集团转款至非共管帐号、提取现金或者以其他形式收取款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五、施工管理

1、甲乙双方共同组建项目部,项目部设经理一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全部组织管理责任,由乙方委派,负责项目部的全面工作,项目部设副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项目部的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部经理聘任,项目部人员配置、工资经双方共同审定后方可计入本工程建设成本。

2、乙方全面具体负责本装饰工程项目的实施管理,保证切实履行甲方与

协信集团所签订的工程合同,并承诺自愿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3、工程量报表、付款申请表、结算资料等文件由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报送。

4、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与协信集团所签约的涉及本工程造价的任何协议,对甲、乙双方有效(但在签订前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交由项目经理备案资料并交底施工。

5、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等合同,由乙方负责主持相关的具体招标事宜,但定标须经双方共同审定同意后确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签订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等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合同,否则相关责任及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不得计入项目成本。

六、成本核算

1、经双方共同审定的本工程所支付的材料费、人工费计入工程建设成本。

2、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向协信集团支付的违约金、或被协信集团处以的罚款,需计入工程建设成本。

3、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与第三方所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同中所产生的违约责任,计入工程建设成本。

4、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不需要向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管理费。

5、甲方基于向协信集团所缴纳的抵房押金及资金成本,不计入本工程成本,由甲方自行承担。

6、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要采购的机械设备、工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计入工程建设成本,工程完工后属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的情况,均向对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百分之十违约

篇三:材料商与装修公司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博华瓷砖系列。

二、合作期限:为期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2、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与乙方指定分部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 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 ;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保留对向乙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

(2)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4)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3)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2、义务:

(1)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2)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3)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

(4)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含分部)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详见附件一);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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