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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意向书

时间:2017-04-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合作意向书(全部分包)

合 作 意 向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参与 工程的投标及中标履约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同意以 甲方 名义参加投标。

如工程中标则:

1、全部工程由 乙方 进行实施,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正式的《施工合作协议书》。

2、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 总金额的 % 作为甲方管理费,支付方式在《施工合作协议书》中约定。

3、甲方派出 名管理人员与乙方组成联合项目经理部,负责该项目工程进度、资金控制、工程质量、社会信用等方面监控管理工作,其余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支付甲方每月每人元作为管理人员工资(不计入甲方收取的工程管理费),该费用甲方在每期支付中扣除。

4、乙方同意严格按甲方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在《施工合作协议书》中约定。

5、乙方不能将该项目再整体或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本工程乙方承包权,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若不中标,乙方另支付甲方 元。

二、投标所需资信和费用

1、乙方负责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公关费、购买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中标前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负责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投标、承接该工程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和公证书;最终投标报价由甲方确认。

3、合作投标期间所需的银行资信、信贷证明(4‰)、公证、投标担保(保函押金15%,手续费5‰)由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乙方承担相关财务费用;涉及保证金等需向业主交纳现金时,乙方应全部承担。若工程中标,履约保函及开工预付款保函涉及的财务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履约担保为现金担保,则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四、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2、若该工程中标,则双方在本意向书主要内容基础上进行细化后签订正式《施工合作协议书》。若未中标,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本意向书自行失效。

3、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4、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合作意向书(部分分包)

合 作 意 向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参与 工程的投标及中标履约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以 甲方 名义参加投标。如工程中标则:

1、双方合作共同完成该工程的施工,甲方承担不低于总工程量的 50 %。双方各自负责本单位实施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承担各自工程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包括质量保证金及责任期限内的相关责任和费用),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业主要求。

2、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 总金额的 % 作为甲方管理费,支付方式在《施工合作协议书》中约定。

3、乙方同意严格按甲方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在双方正式签订的《施工合作协议书》中约定。

4、乙方不能将该项目再整体或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本工程乙方承包权,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投标所需资信和费用

1、甲方负责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投标、承接该工程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和公证书。

2、乙方负责投标前外部关系协调、信息沟通等事项,向甲方提供有效信息和决策依据,并承担为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商议报价水平和定

标意见。

3、合作投标期间所需的银行资信、信贷证明、公证、投标银行保函由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费用乙方全部承担。涉及投标保证金等需向业主交纳现金时,由乙方全部承担,该缴费收据由甲方负责保管。

4、财务费用、中介合作费用 :若工程中标,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涉及的财务费用或履约担保现金部分均由双方按承担的工程量分摊;若不中标,费用各自承担。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四、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2、若该工程中标,则双方在本意向书主要内容基础上进行细化后签订正式《施工合作协议书》。若未中标,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本意向书自行失效。

3、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4、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劳务分包长期合作意向书

劳务分包长期合作意向书

劳务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具有承接各类建筑装饰工程的一级资质(至今已获得的各类资质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四级等),具有丰富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拥有丰富的工程项目承接经验和社会资源。

2、乙方系具有劳务分包法定资质企业,拥有专业的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及管理经验,拥有丰富的劳务作业施工班组资源。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124号令)、《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现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甲(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 网:分包意向书)、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达致拓展市场,获得共同发展之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作意向的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的合作,基于“诚实守信、各尽所能、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理念与原则。

第二条 合作范围

1、甲乙双方之合作范围及于甲乙双方的经营范围之全部,凡甲方经营区域内之所开拓的全部工程/其子公司、分公司、项目公司、关联公司一定范围内若干工程)/或其他联营方式所获得的工程等均为双方合作的潜在项目。合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具体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及要求为准。

2、劳务分包的合作工程项目的开拓及承接洽谈由甲方负责,如有必要

乙方给予劳务分包作业的一切必要协助。在促成甲方与项目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后,甲方将该项目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乙方,并由乙方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要求来实施劳务作业及管理。

3、合作工程项目获得后,由甲方负责对工程的项目管理及监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项目经理和监管代表等,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劳务作业中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乙方负责提供专业的劳务分包班组以及组织和管理劳务作业的实施工作,按甲方和建设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一切劳务分包作业,并无条件地服从甲方和建设方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合作方式及计价方式

1、合作工程项目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独立承担盈亏;乙方负责提供和实施劳务分包作业,并独立承担劳务作业管理的一切风险。

2、乙方按具体项目合同总价款(扣除相关税费、保证金等应缴费用)后收取 %作为该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费。

第四条 款项管理

1、由甲乙双方共同开具一个劳务分包款项的专用账户,双方合作的所有劳务分包作业款项收支均经此账户,款项由甲方或授权人拨付专用款项到该账户,并由甲方来负责保管及监督管理,乙方负责相关款项的发放及使用。双方不得挪用该账户金额作为其他用途使用,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责约定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直接选择班组的,由甲方为班组成员在广州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建立诚信档案,班组成员由甲方推荐并在劳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金。

2、甲方进行劳务发包时,应当在劳务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劳务分包企业或班组长,并在劳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分包的劳务分包企业、班组长及其工作内容。

3、甲方应当依法与乙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和检

查,并在工地公示栏定期公示每月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进度款项的相关文件。

5、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经理应通过劳务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乙方及班组长进行诚信评价。

6、甲方应当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乙方及时支付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款项,无正当理由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要求落实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并加强对乙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检查,发现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未经过培训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辞退和更换。

8、其它甲方应当承担的义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为班组长在广州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建立诚信档案,班组长由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A类IC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推荐并在劳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

2、乙方进行劳务作业时,应当在劳务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班组长,并在劳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班组长姓名及该班组的工作内容。

3、乙方内部应该建立班组档案,其属下班组长发生变动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办理诚信档案变更。

4、乙方应当为作业工人办理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

5、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所在工程项目班组长进行诚信评价。

6、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用工,每月按期支付足额工资给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否则因此而造成甲方经济及诚信损失的,乙方负责善后的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7、按甲方施工计划要求,提交与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8、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甲方或建设方的安全施工管

理,按政府劳动保护用品配备要求自备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9、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0、自觉接受甲方或建设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1、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3、按政府要求,乙方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甲方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乙方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4、配合甲方并按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甲方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5、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6、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7、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甲方,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甲方。

18、其它乙方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五条 合作期限、解约清算与终止

1、本协议为长期有效。(或先约定1-2年合作时间)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予解除本协议,如有项目正在进行,解约则相应延至项目完结。

3、合作期内每执行完一个年度,双方有权重新核定长期合作协议的结

算方式及原则,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双方之间已生效未履行完毕的具体合同继续有效,直至该具体合同履行完毕。

4、如与乙方的劳务分包作业合作经甲方评估后无法达到“可接受”水平且经高级管理层沟通并改进计划后仍无明显变化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5、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因此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聘用工人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聘用班组长未在广州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建立诚信档案的;对于以上情况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6、如合作的项目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使甲方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和业主的较大处罚,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7、如乙方的资质、组织架构或运营能力等出现重大变动且无法继续履行合作协议的,或乙方聘用已暂停资格的劳务承包班组承担甲方建筑劳务分包作业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8、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的变化等)或甲方发展战略的需要,造成合作事宜不能持续发展或停止发展,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框架协议。但已生效未履行完毕的具体合同继续有效,直至该具体合同履行完毕。

第六条 合作保障与违约约定

1、合作期间内,甲方应确保自身公司具备并长期维持双方合作业务范围所及项目之资质及实力,全力提供公司既有资源,积极开展业务开拓及项目承接。

2、合作期间内,乙方应确保并承诺其长期具备劳务分包作业法定资质的且已经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A类IC卡并登记备案,其班组成员在劳务作业前均取得“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且与班组成员依法签定了劳动合同、缴纳社保金等手续。每次签订具体的劳务分包合同前,向甲方提供拟服务的班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

3、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每次签定了项目的劳务分包作业合同,均视为乙方已全面了解并接受该次总承包合同的各项条款的规定。如乙方对总承包合同条款有异议的,必须在每次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向甲方或建设方提出,否则视为默认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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