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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颜的“表扬新闻”:汗颜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前不久,湖北日报刊发一则消息《一封表扬信让三部门汗颜》,说的是武汉市蔡甸区区长收到退休干部肖光配写来的一封表扬信:“建设部门工作行,接待来访很热情……”原来在春节前,肖光配接连跑了供电局、城管局、建设局,4盏3年不通电的路灯在3天内亮了。
   受表扬的蔡甸区建设局却自称汗颜。局长说:“路灯3年不通电,本身是我们工作没有做好,表扬让我们惭愧。”能从表扬中自省自责,反思不足,难能可贵。
   现实生活中,类似“表扬”之事时常发生,对此有人心安理得,有人却汗颜、尴尬与自责,只不过后者公开出现的几率较小。
   我们的民众很善良、很厚道、很感恩,对于一些部门或单位工作不主动、不作为往往很宽容。有些行政部门作风不实,即使偶尔抛出一点“善举”,或在民众追逼下才勉强做好的事,民众也会心存感激,或书写表扬信,或报料于媒体,求助于媒体人,让其采写、刊播所谓的“表扬新闻”,予以赞美与传播。
   此事已让当事部门汗颜、羞愧,其他政务部门应引以为戒。同时,作为与“表扬新闻”传播有关联的媒体人也应从中警醒与反思:我们平时是不是采写、刊播了这类给人贴金、为人长脸的廉价“表扬新闻”?客观上助长了某些政务部门工作不力不实的飘浮、慵懒之风,是不是也应“汗颜”?
   不可否认,如今有些媒体和媒体人还不时刊播和采写此类“表扬新闻”,在地市级以下各类媒体传播内容中占有较大比例。翻翻报纸,“表扬新闻”充斥版面,看看荧屏,“吹捧新闻”映入眼帘,听听广播,“夸奖新闻”鼓捣耳膜。“表扬新闻”受众不信任、不欢迎,因为它的水份多,平淡乏味,有用的新闻信息贫乏,且多以吹捧、示好为目的,庸俗甚至虚假,新闻价值缺乏,无阅读吸引力,更无传播的必要。
   如此“表扬新闻”的存在,既有社会生态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还有媒体及媒体人自身原因。
   “见人多说好话”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沿袭至今,也影响了媒体话语表达策略与方式,但关键的问题出自于媒体内部。
   首先是与媒体人素质有关,无意而为之。如今媒体中新人较多,系统培训学习较少,新闻业务素养薄弱,新闻敏锐、思辨与判断能力尚未养成,面对看似新鲜,值得“表扬”宣传的人和事,失去自己的主见和采写主动权,往往易被一些部门或单位的表面文章所迷惑,不能作出正确的评判,被一些政治作秀者牵着鼻子走。如原本是部门或单位的应尽之责和应尽之务,做好了也不是新闻,更不值得在媒体上“表扬”宣传一通。若采写者素质不精,错将“正常”当“非常”,写成“表扬新闻”,为其帮腔鼓噪,导致新闻走调、变味,自己还浑然不觉,最后汗颜,难堪在所难免。
   如果部门或单位工作不主动,群众有意见不满意,媒体和媒体人应站在公众一边,自觉履行新闻舆论监督之责,走上前去,帮助其修正问题、改进工作。如果是在公众要求或媒体监督下,做好了本应做好的工作,不应轻率以新闻形式予以“表扬”。采写应慎重,下笔要留神。不是任何看似值得“表扬”的人和事都可以采写为新闻,公开宣传与传播的,甚至炒作。媒体和媒体人应按社会和公务标准、新闻规律与标准去评判和取舍。
  其次是一些媒体的刻意“表扬”,有意而为之。一些媒体因为生存问题,为扩大和巩固广告经营源,与一些“有钱”“有势”的部门和单位在新闻宣传上套近乎,有求必应,将新闻客观、真实、公正原则置于一边,极尽表扬、赞美之能事,报喜不报忧,即使宣传服务对象出了丑事、坏事也会帮着遮盖,欺骗社会公众和舆论。虽然当事部门或单位很满意、很感激,受众却很反感,不满意、不答应,因为这样伤害了真正新闻的传播,损害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表扬新闻”如若遭到公众非议,让当事者及媒体人汗颜、尴尬,不如弃而远之。
  (黄冈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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