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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突发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时间:2019-02-1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县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 应? 急? 预? 案 ? 为有效地做好**县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重特大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工作,建立建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渔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渔业水上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7)《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是指: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和渔事纠纷等突发事件。本预案适用于**县渔业主管部门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3、工作原则 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渔业主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理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水上突发事件监控、报告、联动、响应、处置及保障等工作。

3.3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属地为主。同时,根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区域、性质、危害以及影响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处置、分级响应。

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应急处置民主科学,发挥小组成员和各相关专家的作用,决策果断,措施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程序各环节反应的快速性,保证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到达突发事件水域。

建立以专业救援力量为主、渔业救援力量为辅的应急处置队伍,充分动员和发挥渔业乡镇、村社、企事业单位和渔民组织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3.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应对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大培训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县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所采取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行动。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启动本应急预案:
(1)造成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上或渔业生产中遇险人员10人以上的渔业水上事故。

(2)渔业船舶或水上漂浮物(网箱工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渔业水上安全事故。

(4)自然灾害等其他需启动本预案的相关情形。

5、制定与发布 **县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县人民政府审核发布。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县农业局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地方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设置县农业局应急小组: 指挥长: 成员:
县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工作职责 2.1农业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上级指示,全面负责本县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2)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决定启动与终止全县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重特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进行应急反应准备阶段的决策,下发命令。

(4)协调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5)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请上级联系各成员单位部署和组织各应急小组。

(6)根据职责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7)决定应急经费安排,制定应急经费预算。

(8)购置一定数量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

(9)安排渔船较集中的村寨设置应急小组,成员由渔船主组成,有突发事件时及时调动。

(10)渔政巡逻艇随时保持正常状态,全天候随时调用。

(11)决定表彰和奖励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等事宜。

(12)其他相关重大工作。

2.2事故处置职责 (1)负责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抽调人员和艇力维护现场秩序,抽调附近村寨渔船应急小组参与救助,为事故现场施救船舶提供通行条件;

(2)会同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事故种类制定相应的抢救方案和措施,报县政府应急办审查;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4)组织突发事件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5)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的实施,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人员和设备参加救助,报请县应急办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救助;

(6)负责核对死亡人数,会同公安部门核对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亡或伤员的家属,做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7)负责现场取证、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9)组织水上救助与打捞清障;

(10)负责对事故有关情况统一汇总,经县应急办审查同意后,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2.3应急指挥机构 (1)受理、收集并跟踪掌握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2)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协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指挥渔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4)整合应急资源,适时调整处置方案,指导落实处置措施 ,力求最佳处置效果;

(5)组织、协调、配合做好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相关调查工作,并提供行业技术支持。

3预防预警 3.1预防 (1)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的安全责任意识,引导和教育渔民遵纪守法、依法生产;

(2)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应组织渔业船舶船员安全操作技能、法规以及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渔民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信网络,提高渔民自救互救能力;

(4)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应密切关注气象水况、周边环境、渔场作业秩序等相关信息与动态,对可能引发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3.2预警 (1)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应注意掌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气象水况、汛情等预警信息;

(2)收到预警信息后,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有关渔业船舶的跟踪管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通知渔业船舶驶离 或制止渔业船舶前往相关水域;

(3)预警解除后,应及时通知解除预警,恢复渔业船舶正常作业状态。

4应急处置 4.1事件分级 根据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政治和社会影响程度,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分为特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4.1.1? I级 一次死亡(失踪)30人以上的,或致100人以上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具有特别严重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4.1.2? II级 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致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4.1.3? III级 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致5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4.1.4? IV级 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下的,或致1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具有一定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4.2信息处理 4.2.1信息收集 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渔业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网络畅通,及时接收、核实并传递各类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信息。

4.2.2信息报告 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接到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并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同时,按下列规定及时报告事件情况:
(1)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逐级上报至国务院;

(2)较大事件逐级上报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

(3)一般事件上报至州级渔业主管部门。

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如接到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渔业主管部门。

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接到非本地管辖渔业船舶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该船籍港渔业主管部门,由其逐级上报。必要时,有关渔业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因情况紧急或短时间内难以掌握事件详细情况时,应首先报告事件的主要情况或已掌握的情况,其他情况待情况进一步核实后及时补报或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报告全面情况。

4.2.3信息报告内容 (1)接报突发事件时间;

(2)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水域情况;

(3)当事船舶或设施名称、所有人或经营人名称及联络方式;

(4)当事船舶或设施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当事船舶救生、通信设备情况及救助要求;

(6)当事各方的船位、航向、航速和船舶特征等;

(7)已采取的措施;

(8)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事项;

(9)其他应当报告人的情况。

4.3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等级,由相应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I级、II级、III级、IV级渔业水上突发事件,分别由农业部、省级、州级和县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I级、II级、III级、IV级响应。

发生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上一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的,下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同步启动应急响应。

下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由于能力和条件所限不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时,可请求上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事件等级确定后,因事态发展导致事件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升或降低事件响应级别。

4.4响应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本级响应,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机构有关成员到位;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分析事态发展趋势,研究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派出工作组赶赴一线,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适时会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处置中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外通报相关信息;

(5)应急指挥机构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渔业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6)应急指挥机构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事件现状、发展趋势及可能后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调整处置方案的建议;

(7)应急指挥机构跟踪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

4.5处置措施 4.5.1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1)接报后,及时核实相关信息并通报水上专业搜救机构,请其调派专业力量赶往救助;

(2)指导渔业船舶开展自救、互救;

(3)协调事发水域附近作业船舶参与救助;

(4)组织具备适航条件的渔业执法船舶赶往事发水域参与救助;

(5)采取有效通信手段,保持与当事渔业船舶或附近渔业船舶的联系,及时了解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现场情况。

4.5.2渔业船舶水上渔事纠纷突发事件 (1)采取有效通信手段,与当事渔业船舶保持联系,开展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要求当事各方停止不当行为;

(2)稳控当事各方所属地其他渔船,禁止其前往事发水域,防止事态规模进一步扩大;

(3)必要时调派渔业执法船舶赶往事发水域,控制事态,避免事件升级;

(4)出现或可能出现的群体械斗、故意碰撞、挟持人员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报当事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公安部门,请其调派力量紧急赶赴现场处置。

4.5.3人员伤亡事件 (1)抢险人员出达现场后,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及时疏导水上交通,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

(2)现场救助组抢险人员组织交通接送,配合医疗救护部门和专业人员及时转移救治受伤、落水人员,遇有人员死亡时,联系海事与公安联合处置;

(3)事故现场巡航艇组织船只自救,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主要调动渔船)设施参加施救,综合考虑到风向、流向、流速,扩大搜救范围;

(4)在冬季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以防伤员受到二次伤害,夜间还要注意到照明问题;

(5)实施渔业水上交通管制,控制事发水域船舶进出,防止事态扩大。

4.5.4渔业船舶或水上漂浮物(网箱工棚,以下简称工棚)火灾爆炸突发事件 (1)当发生渔业船舶或工棚火灾爆炸突发事件后,请政府应急办联系公安、海事、消防、安监、环保等县应急办成员单位,成立水上交通管制组、治安维护组、水污染控制组,水上交通管制组迅速做好水上交通管制,禁止任何船舶进入。请消防部门启动水上消防应急预案,现场救助组应按以下操作进行:
(2)在弄清火情性质和部位以及程度和易燃易爆品(液化气设施)的情况的基础上,选用合适的灭火剂,采用针对性的扑救方法进行灭火,防止易燃易爆品燃烧爆炸。

(3)根据渔业船舶或工棚火灾事故情况,水上交通管制组在事故水域一定范围内水上交通管制,对其他船舶进行必要的隔离;

(4)治安维护组疏散事故水域的人员,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周围人员应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抢救人员必须做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5)为防止次生恶性事故,在火情得到初步控制和采取了降温等措施后,现场救助组应尽可能将失火船舶或工棚远离城市和重要设施区域。

4.5.5渔业船舶或工棚严重污染的处置 (1)渔业船舶或工棚发生污染事故时,水上交通管制组迅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疏散其他船舶;

(2)治安维护组疏散事故水域的人员,控制闲杂人员进入;

(3)水污染控制组对污染源进行采样、化验、判明污染源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控制和清理危险源;

(4)有毒品泄漏可能对水造成污染的,水污染控制组应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

(5)易燃易爆品泄漏要严禁一切火种,防止因泄漏而引发火灾事故,所有附近船舶机器,相关设施必须停止运转,附近岸边、船舶及相关设施禁止一切明火;

(6)进入现场人员都要佩带针对性的防护用具,如已对人体产生影响时,要根据不同种类状态,采取不同的应急医疗急救措施。

4.5.6自然灾害 (1)当有地震、风灾、特殊灾情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应严格遵守有关防灾减灾的规定,在预警预防阶段,应加强对航道设施的保护检查,对在港船舶的系泊加强防灾措施,及时疏散工棚内人员到岸上避险。

(2)在灾情过程中,要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和做好记录,注意灾害动向,及时充分估计灾情对航道比及滞留的船舶所带来的影响;

(3)当灾情范围内船舶由于灾情原因而长时间留港时,应急指挥中心要考虑到受灾区域的治安、医疗、疫情的防范准备,同时做好基本生活物质的供给。

4.6响应终止 下列情况,启动应急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可以终止应急响应:
(1)处置事件已成功或紧急情况已不复存在;

(2)当事渔业船舶或人员的安全不再受到威胁;

(3)失踪者生还的可能性已完全不存在;

(4)事件的危害已得到有效控制,不再有扩展、反复或加剧的可能。

5.后期处置 5.1当事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应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发挥渔民组织的积极作用,做好当事渔民及家属的安抚、疏导和稳定工作,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5.2当事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应跟踪事件后续处理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3当事渔业船舶船籍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应协调渔业保险机构及时启动理赔工作程序,并对相关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情况进评估、理赔;

5.4对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重特大事件应急队伍进行培训,组织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演习。

6.总结评估 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启动最高响应级别的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总结评估。内容主要包括:
(1)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2)事件造成的损失及影响;

(3)处置措施的有效性;

(4)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5)组织交流和推广渔业船舶水上突发重特大事件应急反应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7.信息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应指定负责人对外发布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信息。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8.应急保障 8.1队伍与装备保障 (1)由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重特大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优化、强化以海事专业队伍为主体,码头、航道、交警、渔船应急队等队伍为辅助的应急反应队伍体系。

(2)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明确本级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名称、职责及联络方式;

(3)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明确所属渔业执法船舶的类型、性能、分布、适航能力及通讯方式,并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救助等装备器材;

(4)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渔业船舶信息化和自救互救装备建设,实时掌握本地渔业船舶的类型、性能、数量、分布及适航和救援能力;

(5)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渔业应急救援力量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的能力和水平;

(6)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建立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名单,为应急处置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8.2通信与信息保障 (1)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保障渔业安全通信网络的维护运行,确保应急通信联络及时和畅通;

(2)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00000 、000000 ,日常应急联络人员:**(100000) 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保证信息沟通顺畅。

(3)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建立渔业应急救援力量数据库(主要包括8.1中第二、三、四款内容),及时更新向有关部门通报。

8.3经费保障 实施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具体参照《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9.监督与管理 9.1应急预案演练 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有计划开展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 应急演练,开展应对人员遇险、船舶污染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及完善。

9.2宣传教育与培训 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对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救助、海事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知识。

9.3奖惩 农业局渔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迟报、瞒报、谎报事件或其他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县农业局 ????????????????????????? ? 二○**年八月十六日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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