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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

时间:2017-04-1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观音洞镇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书

观音洞镇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贵州省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副职领导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书:

一、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副职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镇政府镇长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 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全镇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

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各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原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源网:乡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臵,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五、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其他副职领导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字人员各留一份,镇

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镇政府负责人

(签字):

安监站留存镇政府各副职领导 (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书

分公司二0一三年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加强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控制企业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品牌形象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财务通则》、《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特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汉口运输分公司

乙方:公司生产经营部门(单位)

综合办公室

一、责任履行时间

自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至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生产经营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同志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综合办公室在对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外,还要对所在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对公司经理负责,处理公司日常事务性工作的整体运作,

起草相关公文,及时将领导的指示精神予以传达、执行,并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执行进度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反馈;

3、组织开展公司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竞赛工作;负责各种大型会议、重大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实施;

4、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和计划,督促各部门(单位)经营目标的分解,督促计划落实;

5、组织实施本单位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严格按照《湖北公路客运(集团)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鉴定、统计保管和使用,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并不定期予以跟踪监督;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6、执行国家劳动健康卫生标准和规程,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对职工进行劳动健康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和职业危害,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核、采购、配置、发放以及公务用车的调配、使用和燃油、通过费等费用审核管理以及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等;

7、做好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用热情周到的服务,力求来访者满意。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关系职工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督促其他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做好公司与基层生产经营单位、领导与职工的协调沟通工作,广泛征求职工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或建议,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言献策;

9、协调财务科、安机科、运调科做好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抢险、救援、应急演练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

10、做好办公场所的治安、消防工作。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篇三: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现根据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和兵团、建工师安委会关于印发《建工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施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北新路桥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 责任范围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党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

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各单位及所属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各单位及所属项目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2、集团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具体负责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各单位及所属项目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工厂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集团公司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组织和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责任考核

(一)将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自觉接受集团安委会统一组织的考核。

三、责任追究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患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领导(签名) 领导班子成员(签名)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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