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招生简章 > 正文

淮阴师范2016招生简章

时间:2017-05-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淮阴师范学院排名2016【图】

淮阴师范学院为江苏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故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淮安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7年升格为本科高校。学院有全日制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共2万余人,成教生1万余人。2014年8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淮阴师范学院与淮阴工学院合并筹建淮安大学。

截至2014年9月,淮阴师范学院有专任教师100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27人,其中正高140人、博士234人。柔性引进千人计划1人,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24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1人,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44人。

2009年至2014年间,淮阴师范学院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8项,国家重大项目子课题、国家星火计划项目15项,部省级基金项目122项。出版专(编)著150余部,发表论文6000余篇,其中被SCI(E)、EI收录600余篇,CSSCI刊载700余篇,授权专利近100件,荣获部省级科研奖励6项,厅市级298项。

淮阴师范学院全国排名2016:

排名年份

全国排名位次

2016

528

2015

531

2014

414

2013

438

2012

454

2011

474

2010

464

淮阴师范学院省内排名:

排名年份

排名院校

江苏排名位次

2016

南京大学

1

2016

东南大学

2

2016

中国矿业大学

3

2016

南京农业大学

4

2016

南京师范大学

5

2016

河海大学

6

2016

南京理工大学

7

201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8

2016

苏州大学

9

2016

解放军理工大学

10

2016

江南大学

11

2016

南京工业大学

12

2016

中国药科大学

13

2016

江苏大学

14

2016

扬州大学

15

2016

南京邮电大学

16

篇二:2016-2018淮阴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基本职责

淮阴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基本职责

为建立与校内岗位津贴制度相适应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导向机制,结合学院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改革的现状及学校发展的要求,制定我校教职工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师岗

受聘教师岗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学,求实创新;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必须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及二级学院分配的相关工作,同时履行相应岗位的基本职责。

(一)二级岗

1.教学为主岗

(1)担任校级以上(包含校级,下同)重点专业建设负责人,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系统地承担2门及以上课程(至少1门是专业主要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8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160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环节,下同),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处于所在学院的前50%;

(2)聘期内完成下列5项中的1项:

①发表教学研究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4篇在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发表; 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

③主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实践教育中心建设;

④主持省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项以上;

⑤本人或直接指导学生在政府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以上奖或前三名、省级特等奖或第一名。

2.教学科研岗

(1)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系统地承担1门以上课程(至少1门是专业主要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1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讲授专业课课时数不少于16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800分(教学工作量按照《淮阴师范学院教学奖励分认定办法》(附件5)为依据,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及分值以《淮阴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6)为依据,下同)(学术论文及专著必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指导研究生发表论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3.科研为主岗

(1)系统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1500分,其中学术成果类科研分不少于1000分(其中400分不计科研奖励),同时完成下列4项中的1项: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教学成果奖,其中国家级奖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二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一名;

②聘期内至少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含在研项目,下同);

③申请国家发明专利4项以上,其中授权2项以上,转让2项以上(排名第一),或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采纳1项以上,市厅级主要领导批示采纳1项以上;

④应用科研到账经费理工科200万元,人文社科100万元。

4.应用开发与社会服务岗

(1)系统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下列4项中的2项:

①转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2项以上,上交学校理工科40万元以上,文科20万元以上,或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人批示采纳者;

②横向技术开发与服务经费理工科到账600万元以上、文科到账150万元以上; ③协助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以上各类计划项目(淮阴师范学院作为合作单位,下同),获得资助600万元以上,其中拨入我校经费理工科200万以上、文科50万以上;

④科技服务工作取得重大成绩,获省级以上表彰。

(二)三级岗

1.教学为主岗

(1)根据学院专业建设需要担任校级专业负责人,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系统承担2门以上课程(至少1门是专业主要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250学时/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处于所在学院的前50%;

(2)聘期内完成下列6项中的1项:

①发表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发表;

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项(排名前三),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排名前二),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项(排名前三);

③承担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排名前二);

④主持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⑤本人或直接指导学生在政府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前十名、省级二等奖或前五名;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优秀毕业论文1次以上。

2.教学科研岗

(1)系统承担1门以上课程(至少1门是专业主要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1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讲授专业课时数不少于16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600分。

3.科研为主岗

(1)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年,系统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授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1200分,其中学术成果类科研分不少于800分(其中300分不计科研奖励),同时完成下列4项中的1项: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优秀

教学成果奖,其中国家级奖排名前六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五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二名;

②聘期内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

③申请国家发明专利4项以上,其中授权2项以上,转让1项以上(排名第一),或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采纳1项以上,市厅级领导批示采纳1项以上;

④应用科研到账经费理工科150万元,人文社科75万元。

4.应用开发与社会服务岗

(1)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年,系统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授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下列4项中的2项者:

①转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2项以上,理工科类上交学校30万以上、文科类上交学校15万以上,或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人批示采纳者;

②横向技术开发与服务经费理工科类到账400万元以上、文科类到账100万元以上; ③协助企事业单位申报各类计划项目,获得资助400万元以上,其中拨入我校经费理工科类160万元以上、文科类35万以上;

④科技服务工作取得重大成绩,获省级以上表彰。

(三)四级岗

1.教学为主岗

(1)系统地承担2门以上课程(至少1门是专业主要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270学时/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处于所在学院的前50%;

(2)聘期内完成下列6项中的1项:

①发表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发表;

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项(排名前四),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排名前三),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项(排名前四);

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

④参与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二);

⑤本人或直接指导学生在政府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前十名、省级三等奖或前八名;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优秀毕业论文或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

2.教学科研岗

(1)系统地承担1门以上课程(至少1门是专业主要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8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21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300分。

3.科研为主岗

(1)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年,系统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授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1000分,其中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类科研分不少于600分(其中300分不计科研奖励),同时完成下列4项中的1项: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级奖排名前八名,省部级排名前三名;

②聘期内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③申请国家发明专利4项以上,其中授权1项以上,转让1项以上(排名第一),或决策咨询报告被市厅级主要领导批示采纳2项以上;

④应用科研到账经费理工科120万元,人文社科60万元。

4.应用开发与社会服务岗

(1)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年,系统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授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下列4项中的2项者:

①转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2项以上,理工科类上交学校20万以上、文科类上交学校10万以上,或决策咨询报告被市厅级主要领导人批示采纳者;

②横向技术开发与服务经费理工科类到账200万以上、文科类到账50万以上; ③协助企事业单位申报各类计划项目,获得资助200万元以上,其中拨入我校经费理工科50万以上、文科20万以上;

④科技服务工作取得重大成绩,获省级以上表彰。

(四)五级岗

1.教学为主岗

(1)系统地承担2门以上课程(至少1门是专业主要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230学时/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处于所在学院的前50%;

(2)聘期内完成下列6项中的1项:

①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两篇在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发表;

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四),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四,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

③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主要参与者(排名前四);

④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

⑤本人或直接指导学生在政府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前十名、省级三等奖或前八名;

⑥指导学生获得省优秀毕业论文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

2.教学科研岗

(1)系统地承担1门以上课程(至少1门是专业主要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1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16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400分。

3.科研为主岗

(1)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年,系统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授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1100分,其中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类科研分不少于800分(其中260分不计科研奖励),同时完成下列4项中的1项: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其中国家级奖排名前八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五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两名;

②聘期内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③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其中授权1项以上,转让1项以上(排名第一),或决策咨询报告被市厅级领导批示采纳2项以上;

④应用科研到账经费理工科90万元,人文社科45万元。

4.应用开发与社会服务岗

(1)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年,系统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授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年;

(2)聘期内完成下列5项中的2项:

①转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1项以上,理工科类上交学校18万以上、文科类上交学校8万以上,或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人批示采纳者;

②横向技术开发与服务经费理工科类到账300万以上、文科类到账70万以上; ③协助企事业单位申报各类计划项目,获得资助300万元以上,其中拨入我校经费理工科类100万以上、文科类30万以上;

④科技服务工作取得重大成绩,获省级以上表彰;

⑤经组织委派受聘担任乡镇以上负责人,或省级列统企业负责人,或市属重点中学负责人。

(五)六级岗

1.教学为主岗

(1)系统地承担2门以上课程(至少1门是专业主要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2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270学时/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处于所在学院的前50%;

(2)聘期内完成下列6项中的1项:

①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发表;

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排名前五),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三),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排名前二);

③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五);

④参与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三);

⑤本人或直接指导学生在政府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前八名、市厅级一等奖或前三名;

⑥参与指导学生获得省优秀毕业论文(排名前二)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排

篇三: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意见》的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文件

淮师办〔2016〕47号

━━━━━━━━━━━━━━━━━━━

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现将《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即传达贯彻。

特此通知。

附件: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意见

淮阴师范学院

2016年5月 9日

附件

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6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坚持以推进岗位设置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主要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推进学校学科、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评议工作严格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文件的通知》(淮师办〔2016〕46号)的精神,重点落实学校转型发展、结构调整和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导向。

二、组织机构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汉清 朱林生

成员:纪丽莲 顾建国 杨亚军 施 军 周 军 周俊波 赵宜江

张 宇 周 平 罗玉明 孙晓东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林生

副主任委员:纪丽莲、施军、赵宜江

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委员会由29人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专家库抽取产生的人员及聘请的校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委员会下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张宇任办公室主任,谷方庭任副主任。

三、政策口径

(一)关于申报条件

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文件的通知》(淮师办〔2016〕46号)执行。

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关于岗位数额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控制在学校规定的岗位数内申报,不得突破岗位数额。要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申报岗位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包括各二级学院的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四)关于学历、资历要求

1.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原国家教委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七〇—一九七六年入学的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这期间入学的,学历统称“大学普通班”,简称“大普”。在评议专业技术职务时,不

淮阴师范2016招生简章

作为破格。

3.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其中经原省委验印的党校学历,在评议中予以认可;其他的党校学历不作为评议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4.申报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阅历,其结业证书不作为评议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五)关于破格申报要求

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文件要求执行。

(六)关于考核要求

正常申报,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破格申报,任现职以来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年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且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申报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须有一次为优秀。

(七)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教师任现职以来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全脱产学习时间须在申

报人员名册的“备注”栏中注明。

(八)关于职称外语要求

1.申报评议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1)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年龄满50周岁;

(3)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5)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职务;

(6)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申报评议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申报评议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议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九)关于职称计算机要求

1.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议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十)关于论文、著作、教材

1.省级以上刊物:指省级以上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本科院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

2.核心刊物:指北京大学图书馆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刊物(须有ISSN和CN刊号)。

3.SCI:《科学引文索引》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科学引文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Index)。

4.EI:《工程索引》是指美国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 Information Inc.)制作的工程索引数据库(Engineering Index),不包括收录的会议论文。

5.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制)的来源刊物。CSSCI的分类按照学校科研管理文件执行

6.专著、教材: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号)。

7.论文必须是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必须具备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正文字数3000字以上,并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在刊物的增刊、内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含正式出版的有相关书号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及以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均不得作为评议材料。

8.SCI、E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论文收录、他引情况以及期刊影响因子的检索证明,论文发表时间以检索证明中的出版年限为准。

9.作为独著或主编、副主编的著作、教材、译著,可直接作为个人业绩报送;作为编委、编写者、编撰者、编译者参编的著作、教材、译著等,须在相应章节中署名或在前言、后记中有个人承担具体编写任务的说明,方可作为个人的科研业绩、成果。

10.关于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的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送同行专家鉴定的论文、论著代表作,原则上须以淮阴师范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来校1年以内晋升者,不作要求;来校2年以内晋升者,送审论文中以淮阴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须有1篇以上;来校3年以内晋升者,送审论文中以淮阴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须有2篇及以上;来校超过3年晋升者,送审论文须全部以淮阴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并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不得送审。同行专家鉴定结果有“尚未达到”者,不予推荐申报。

标签:淮阴 招生简章 师范 淮阴师范学院 淮阴房价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