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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大连民族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民族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

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大连民族学院位于黄海之滨的大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

学校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占地77.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设有18个教学科研单位、45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4129人。全体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35%,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7%,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51%。2006年,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2010年4月,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学校现有博士、硕士生导师97人,已通过各种形式培养硕士研究生701人、博士研究生103人。

“十二五”期间,大连民族学院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始终把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夯实基础,优化结构,提升内涵,突出特色,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增强办学实力与综合竞争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为我国民族高等教育谱写更加绚丽多彩的新篇章。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和人数

1.招生专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085211计算机技术领域

085238生物工程领域

2.学制:全日制2年。

3.招生人数:8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我校各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学籍学历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及个人联系方式须在2014年8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现场拍照并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后确认。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安排

1.准考证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

(1)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5日。

(3)初试地点:由各市地报名点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4年3月中上旬在研招网公布,我校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3.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达到教育部2014年一区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在复试前我校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大连民族学院201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中旬前。

(3)复试地点:大连民族学院开发区校区。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八、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九、优惠政策

除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外,其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学校设立一志愿新生入学奖学金。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该项奖学金,每生10000元人民币。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6000元/生·学年。

3.除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研究和实践中成绩突出的研究生;

4.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和“研究生工学合作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和承担企业项目。

5.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岗位,对兼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发放报酬。

6.学校将在奖、贷、勤、助、补、免等方面将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7.学费标准不高于国家规定的8000元/生·学年,待辽宁省文件下发后确定。

十、其它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2.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人数为准。

3.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参照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4.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政策不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虫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加油!

篇二:大连民族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大连民族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学院(Dalian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

2.国际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4.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1.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计划为4140人,其中本科生390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240人。

2.港澳台地区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考试”成绩及报考专业另行确定。

三、录取原则

1.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占招生总数的60%以上。

2.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辽宁省设专业级差,级差为10分。

3.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5.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区投档政策及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英语、日语、朝鲜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的英语考生。报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英语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

8.同等条件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9.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4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两项合计为考生综合分,各省(区、市)依据文、理科和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生综合分分别排序,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缺任何一科成绩者不予录取。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①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超过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线20分以上。

②辽宁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③校考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在全部考生前20名,且高(转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四、吸引优质生源政策

1.高考成绩超出所在省(区、市)一批次控制线20分以上的考生,确保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2.符合学校规定的普通类本科文体特长生条件的考生,确保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3.学校为普通类本科专业学生在大学第二、第四学期提供二至三次择优改转专业机会。

4.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元至5000元。

五、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按辽宁省物价局审定标准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毕业证、学位证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民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民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者,授予大连民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50所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连续多年被国家民委和辽宁省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连续10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每年进校招聘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超过千家,生均就业岗位信息数约为18个。

九、新生校区安排

学校分开发区校区和金石滩校区。

1.本科各专业新生第一学年均在金石滩校区报到及学习。其中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四个学院各专业学生大学四年均在金石滩校区就读,其余各专业学生大学二年级转为开发区校区学习。

2.少数民族预科新生在开发区校区报到及学习,升入本科后按2012年招生章程安排校区就读。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学院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87656070

传 真:0411-87656638

学校网址:/retype/zoom/511113234b35eefdc8d333c3?pn=5&x=0&y=0&raww=669&rawh=172&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123.40807174887892&md5sum=e2a741ccbcb4b2900223e98d4f94be8b&sign=a6ef08b380&zoom=&png=318-694&jpg=69925-152432"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篇三: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招聘启事

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招聘启事

大连民族大学简介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黄海之滨的大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2006年实现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

学校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学院、预科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体育教学研究部等19个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专业52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56个民族学生齐聚校园,少数民族学生占60%以上,来自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学生占80%以上。学校现有教职工1305人,其中专任教师858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43.5%,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90.3%,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50%,双师型教师达34.3%。教师中拥有中科院百人计划等优秀人才98人次,获得全国优秀教师等各种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36人次。

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民族大学为目标,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实施质量立校、科技兴校、

人才强校和国际化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提高质量为主线,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了后发优势,凝练了“立足沿海、服务民族,应用为主、教育创新,质量立校、因材施教,团结和谐、全面发展”的办学特色,比较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在沿海开放地区发展优质民族高等教育的创新之路。学校始终把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放在中心地位,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人文研究基地3个。2010年至今,学校到账科研经费累计2.18亿元,年均科研经费4356.2万元;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137项,其中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1项,83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学校先后与中央民族大学等民族院校、大连理工大学等重点高校、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等科研机构开展学科共建并联合培养研究生,现已联合培养917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85人),独立授予硕士学位30名。学校目前拥有计算机技术和生物工程两个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获批成为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学校通过开设少数民族预科班、人口较少民族班,开展分层次分级教学、渗透式双语教学、工作室赛课一体化课程、研讨课程、网络课程、高峰体验课程、活动课程,实施全程化综合考试改革和多样化开放性的实践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了各民族学生的综合素质,本科教育教学取得了多项优秀成果。2005年,学校获2项国家

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近两届4项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06年,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学校建成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辽宁省精品课程17门,辽宁省精品教材5部。学校的本科创新教育、双语教学、课程教学国际化等特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建校以来,学校培养本科毕业生3万多人,就业率连续14年保持在90%以上。

2010年4月,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是全国15所民族院校和大连市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院校。近年来,学校还获得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示范学校、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2009年9月,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在新的发展阶段,大连民族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始终把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夯实基础,优化结构,提升内涵,突出特色,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增强办学实力与综合竞争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为我国民族高等教育谱写更加绚丽多彩的新篇章。

二、优秀学科(学术)带头人招聘计划

三、大连民族学院2015年引进实验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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