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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艺术类独立院校招生计划

时间:2017-03-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贵州省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txt">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 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二)报名时间: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报 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 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高考 报名地的县(市、区、特区)规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现 场摄像,领取《贵州省 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三)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艺术 类考生报名时缴纳高考文化考试报名费 130 元,参加省内专 业考试时缴纳专业考试费 150 元。

(四) 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 2016 年普通高 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到考点院校,缴纳专业考试费、进行身 份证识别验证并参加考试。

(五)各市(州)招生办要认真汇总、校验本市(州) 考生的报名信息,会同本市(州)招生监察办刻制艺术类专 业考生报名信息光盘一式两份并密封,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前分别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和保密监察室。

二、专业考试

(一)省内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美术:色彩 100 分、素描 100 分、速写 100 分;

音乐:视唱练耳(口试)60 分、专业主科 240 分。其中, 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作曲理 论,此四项只能任选一项。

舞蹈:形体测试 120 分、舞蹈表演 100 分、模仿 80 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 100 分,形象气 质及才艺展示 100 分,即兴评述 100 分。

表演: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 120 分、朗诵及演唱 90 分、 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 90 分; 戏剧影视导演: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 120 分,命题小品 表演 100 分,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 分;

广播电视编导:(1)面试: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 题创意(随机抽取一种)100 分,评委提问 50 分;(2)笔 试:根据考试题目要求进行电视作品创意 150 分。 书法学:临楷书 100 分,临行书 100 分,创作(楷书和 行书各一幅)100 分。

戏剧影视文学:(1)面试:自我介绍 20 分,才艺展示 60 分,评委提问 20 分;(2)笔试:故事编写 80 分,影视 作品评论 120 分。

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校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 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各统考专业考试内容及有关要求可 查看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年度省级统考简章。

(二)考点设置

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各考点 院校具体实施,全省分设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和贵州民 族大学三个考点。 我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省外院校设点要求

1.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可在我省设点的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211” 大学及部分省直属本科院校。

2.拟设点高校应向我省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 内容应包括:经院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的专业考试收 费标准、学校招生章程、专业考试管理措施等,并原则上达 到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要求。拟设点高校申请报经我 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时 间及地点。

3.设点高校要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熟 悉专业考试业务的教师

2016艺术类独立院校招生计划

及招生监察人员参加专业考试管理 工作。监考管理人员(五人以上)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 名,考试要全程摄像,考试结束后须将考试录像留存 4 年备 查。

(四)加强统考命题工作管理。

为确保命题、审题及制 卷等工作安全保密万无一失,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要严 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 行。其中美术、音乐及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统考命题工作由省 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专业统考命题工作由考点院 校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委选聘条件。

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本专 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教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考试、未参加本专业 高考辅导班教学及相关活动的教师。面试科目评委小组不少 于 5 人,原则上由不同高校教师组成。如个别艺术类专业评 委数量不足需外聘,外聘人员须符合评委选聘条件、经考点 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并报省招生考 试院备案。

(六)评卷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

美术类专业评卷工作 要“先划分等级、后细化分值”。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 艺术类等面试科目须由 5 名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评委小组 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等笔试科目须 有 2 人及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和评卷须 全程监控和摄像,重要环节要有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 卷(含视频录像)须密封保存 4 年,以备查阅。

(七)省内考点院校要在专业考试结束后,会同校招生 监察部门刻制专业考试成绩光盘一式四份并密封,交省招生 考试院(三份)和校招生监察部门(一份)留存。省招生考 试院于 2016 年 2 月公布省内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 线,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和考生成绩分布等信息,考生可登 陆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cjcx.gzszk.com)查询专 业考试成绩(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八)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制定艺术类专 业招生章程,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 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招生范围、录取原则、学 费标准等。省外院校须于 2016 年 1 月底前向我省招生考试 院提供由主管部门核准的本校招生章程,省内院校招生章程 须经省教育厅核准,于 2015 年 12 月前报省招生考试院。

(九)省外招生院校于 2016 年 4 月中旬前将专业考试 合格考生名单按教育部规定的数据库格式报省招生考试院 备案。未经备案的考生,不予认可考生资格。

(十)中职单报高职的艺术类考生,要参加全省统一安 排的各相关考点的专业考试;省内初中五年制的艺术类考 生,专业考试由省内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应在各市(州) 中考前进行。

三、文化考试

(一)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 考试,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 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 学(理)和理科综合。

(二)报考中职单报高职的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 化考试;报考初中五年制的考生参加省内各市(州)组织的 中考文化考试。

四、录取批次和志愿

(一)美术类设置四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 1. 梯度志愿本科院校(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统考成绩不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的本科院校); 2. 平行志愿本科院校A段(使用统考成绩且按专业成绩从 高到低排序投档的本科院校); 3. 平行志愿本科院校B段(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 4. 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 平行志愿设置 6 所院校志愿,填报美术类志愿的考生, 不可跨科类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跨科类填报志愿无 效。

(二)其他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 设置四个录取批次(均实行梯度志愿),录取顺序为: 1.第一批本科院校(31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及 “211”大学);

2.第二批本科院校(一般本科院校); 3.第三批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 4.高职(专科)院校。

(三)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根据《贵州省 2016 年高 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 生院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 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四) 参加全省美术、音乐、舞蹈及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等专业统考的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任何招生院校的相应专 业,也可填报认可我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 业。

(五)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合格考生,按获得的省外院 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志愿,填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需 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

(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非艺术类专业 志愿,但投档时,艺术类专业志愿优先。 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另文下发。

五、划线原则

(一)专业线

1. 美术类:按照教育部规定,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 低合格要求为 3 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门科 目各不低于 60 分。 2.其他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本 科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原则上按 4:1 以内的比例安排。

(二)文化线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艺术类各专业特点、招 生计划数及我省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划出艺术类各 专业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美术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A段) 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80%的比例划定,平行 志愿本科 B 段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75%的比 例划定。

2.音乐及表演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 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75%的比例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 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70%的比例划定。

3.舞蹈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 文理科二本线 70%的比例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 文理科二本线 65%的比例划定。

4.播音编导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 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85%的比例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 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80%的比例划定。 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书法 学和艺术与科技等专业;音乐及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及电影学等专业;舞 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播音编导类含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 文学等专业。 (三)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13 所参照院 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并 在录取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 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 成绩原则上要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 线。

六、投档录取

(一)投档办法

1. 美术类 美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 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招 生计划数 1:1.05 的比例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 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梯度志 愿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使用校考 成绩的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使用统考成绩不按专 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的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 原则、按招生计划数 1:1.2 的比例投档。

2.其他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

(1)省内院校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 生源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 1:1.2 的比例投档,各招生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 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省外第一、二批本科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 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投档,使 用校考成绩的全部投档,使用统考成绩的按招生计划数 1:1.2 的比例投档;省外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院校投 档原则按我省规定执行,即: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 源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 1:1.2 的 比例投档。各招生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 取原则择优录取。

(3)省外在我省无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生考试院于 2016 年 6 月底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考生高考文化 成绩通知其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按事先 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前将拟录 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省招生考试院核准无误 后,按拟录取名单投档。

(二)录取模式

1.艺术类按照教育部要求可实行三种录取模式,即在文 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一是根据专业成绩排序, 从高到低录取;二是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三是 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 录取。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 程,招生章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宣传,未公布或不符 合教育部要求的招生章程不予认可。

2.贵州省 2016 年省内院校的录取模式:在文化、专业考 试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办、高等学校要在当前本地 (校)划

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标准基础上,立足高等艺术专业 教育和学生长远发展,分类逐步提高有关专业文化成绩要 求”的精神,2017 年我省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将分类逐步提 高文化成绩比重。

3.招生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 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4.录取中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 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 通知》(教高函〔2009〕25 号),做好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招生工作。

5.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性 照顾,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顾。

6.中职单报高职、初中五年制艺术类专科录取工作另行 通知。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 中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空中乘务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贵州民族 大学,考试科目及分值:风度举止及动作反应 120 分,形象 气质 100 分,普通话及才艺展示 80 分。该专业考生要参加 空中乘务体检并体检合格,只有专业、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才 能报考省内本科、高职(专科)院校空中乘务类专业。空中 乘务类 2016 年文化及专业划线、志愿填报、录取办法仍参 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委员 会 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篇二: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13所参照独立设置院校的高校名单(2016-2-15)

单 时间:2016-02-15 来源/作者:互联网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根据教育部要求,可自行划线的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和13所参照独立设置院校办法招生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2016年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跨省组织专业校考,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名单(13所)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本科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

备注:

2015年之前(含2015年)可自行划线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共有31所,参照独立设置院校办法的招生高校共有13所。2016年减少了沈阳音乐学院和四川音乐学院这两所,同时规范了北京印刷学院只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招生。

篇三:2016年全国九大美术院校招生政策调整说明

国美术学院2016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540人 (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82名)。报考考生需要通过省美术统考,今年该校招生的专业有8大专业的45个专业方向。另外中国美术学院上海设计学院也有多个专业进行招生。

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取消英语和语文单科成绩的录取最低分数线,招生录取方法方面也有新变化,不再分专业设置语文和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线门槛限制,在专业合格同时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的情况下,统一取考生专业成绩的60%和文化成绩的4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其中,建筑学专业和艺术史论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华夏高考网)

不过,和去年一样的是,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前15名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可以降低10分录取。

艺术史论增加两门科目考试,今年报考美院艺术史论(美术与设计理论类)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素质测试和欣赏”与“写作”两门科目的考试,这也是美院今年的一个新变化。

另外,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报考上海张江校区专业的考生,可以在美院设立的任何考点参加报名考试。报考专业限额为2个,也就是说每位考生报考美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的专业(类)不得超过2个。提醒: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上海张江校区的专业(类)。(华夏高考网)

从美院了解到,因为报考场地容量限制,各考点均设定了考场容量上限,各考点每日报考人数达到该考点考场容量上限时即止,请各位考生在报考期间密切关注美院的招生官网,合理安排考试日程。 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录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

二、中央美术学院

报考中央美术学院的考生也需要通过省美术统考,今年该校在全国招生821人,各地区无名额限制,其中城市设计学院招生321人。 自2016年始,中央美院不再兼报志愿,城市设计学院将独立进行专业报名,考试,录取。招生人数增加至350人,即比2015年计划招生人数321人又增加了29人,为近6年新高。(华夏高考网) 随着2015年中央美院本科招生简章的发布:(自2016年始)不再设兼报志愿,城市设计学院将独立进行专业报名、考试、录取。单独招生有益于考生明确目标城市设计学院从城市信息设计、城市形象设计、城市时尚设计、城市影像设计四个专业学部开展专业教学。

三、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今年清华美院共面向全国招收240人,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共招收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和艺术史论三大类专业,其中艺术史论只招文科生。设计学类招生人数最多,为170人。(华夏高考网)

2016年,艺术史论专业恢复校考,录取批次及办法不变。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华夏高考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四、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也是山东考生报考的热门学校之一,该校今年也在青岛设了考点。今年湖北美院在12个院系招收2000名本科生,但这些计划中省外计划数为总计划数30%,也就是600人。

湖北美术学院今年绘画设计类、书法类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华夏高考网)不低于80分(其中美术理论类、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5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五、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2016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040名。招生的专业涵盖书法、绘画、设计、史论类以

及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其中设计类招生人数最多,达到505人。该校各专业均文理兼收,和其他美术学院有所不同。

根据各省招办规定,广东省、湖南省、广西省、河南省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院专业测试(其中广东考点只接受广东考生),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测试的成绩无效。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学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报考不同专业类别。(华夏高考网)

录取顺序:①“天美人才计划”排队择优录取②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史论类排队择优录取③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排队择优录取。

六、鲁迅美术学院

今年鲁迅美术学院招生计划1676人,其中外省计划838人,招收专业覆盖绘画、摄影等15个专业大类。该校今年在山东没有设考点,山东考生需要去大连校区进行校考。(华夏高考网)

鲁迅美术学院今年考试科目变化: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考试科目取消素描半身像考试科目。

考生可兼报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的专业志愿,在书法学、中国画、绘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限选三个专业志愿,如报考中日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可申报四个专业志愿。

七、四川美术美院

今年川美在五个专业大类上共面向全国招收1650人,其中大学城校区计划招生1294人,黄桷坪校区计划招生356人。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今年该校在山东济南设有考点,并规定山东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该校专业考试。(华夏高考网)

考生报考同一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若参加考试达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我校在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的,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八、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今年面向全国共招生1471人,在21个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今年该校在潍坊设有考点,潍坊考点使用省招考院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华夏高考网)

九、广州美术学院

今年广州美术学院在全国计划招生1335人,其中广东省1065人,广东省外270人(在广东省外,各校考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 报考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报考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不得多选。(华夏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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