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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清华各省招生计划

时间:2017-03-2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1、清华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s="txt">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类型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类型2: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

3.(类型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注: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篇二:清华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txt">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类型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类型2: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

3.(类型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注: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

2016清华各省招生计划

,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拟投档线。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6年3月10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6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后续测试。

2016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6年6月16日、17日,复试。

2016年6月22日,公布自主招生认定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s://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篇三:2016年清华大学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s="txt">一、报名资格

1. 2016年9月升入高三的在校生;

2. 对进入清华大学就读有着强烈的愿望并准备为之不懈努力;

3. 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且学业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同类学生前3%;

(2)具有学术理想和潜质,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例如参加省级(含)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或积极参加创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学习并取得成果。

4. 清华大学将委托我校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综合考察,请中学提供相应支持。

二、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7月31日

离校时间:8月6日下午

上课时间:8月1日至6日

三、报名办法

中学根据获得的暑期学校名额,严格按照报名资格推荐优秀学生,并分配给推荐学生清华大学暑期学校“邀请码”(如附件“推荐汇总表”中所示)。建议中学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完成网上报名,资料上传、确认、交费等相关步骤。

中学需将“推荐汇总表”填写完整,签字盖章,于7月11日前扫描(或拍照)并发送电子邮件至admissions@tsinghua.edu.cn,邮件标题请使用“XX省XX中学暑期学校推荐表”(请勿使用邮寄或传真的方式,以免耽误初审)。

获得“邀请码”的学生,在6月23日至7月11日之间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join-tsinghua.edu.cn)“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1.首次报名需要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请各位同学务必以本人身份信息注册,确保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按网站提示仔细填写报名信息。

2.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提交并打印报名表,中学须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并上传报名材料。(注: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则无法修改。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须与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涂改视为无效。)

3.中学需确认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将取消该学生暑期学校及后续各类自主招生的资格,并取消中学今后的暑期学校推荐资格。

4.学生请关注清华大学暑期学校的微信公共平台“清小暑”(二维码详见联系方式),获取相关资讯。

每个“邀请码”仅限一位学生使用,没有“邀请码”的学生没有报名权限。

清华大学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予以录取。请于7月17日后登录清华大学招生网查看是否被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17日至23日完成网上交费,并在7月23日后打印报到证,没有交费成功的学生不能打印报到证。

四、课程内容

1.学科前沿探索

该课程环节由校内外知名学者介绍人文、社科、新闻、法律、美术、能源、建筑、信息、材料、管理、生物等领域的学科前沿信息。

2.人文素质讲座

该课程环节采取集体讲座形式,由校内外知名学者、知名校友就个人成长、成才、发展等方面进行介绍和交流。

3.研究能力培养课程

该课程环节开设实验室探究与人文社科探究科目。课程将开设若干课题,在实验室或图书馆指导学生进行自主研究学习。

4.学术创新大赛

该环节通过知识能力与趣味竞争兼具的结构设计、机械设计、文科实践、竞赛嘉年华等多种形式的比赛学习实践知识、培养实践能力。

除上述课程之外,课余时间还将安排丰富的活动,如清华校园参观游览、文艺体育活动、高考经验交流等。

五、考核与成绩

暑期学校采取综合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包括高中综合表现、暑期学校综合表现和学业笔试三部分。其中,学业笔试部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合或理综合四个科目。

完成暑期学校全部环节并考核通过的学生,给予2学分预备学分。如果该生以后进入清华大学学习,预备学分可以计入大学成绩单。同时建议中学将学生暑期学校的成绩计入高中综合考核环节。

清华大学将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部分表现优异的学生以2017年自主招生中的评价优惠。

六、收费标准与缴费方式

暑期学校收费包括学费2000元/人,住宿费用300元/人(住宿6天)。学生需网上交纳的费用共计为2300元/人。

学生往返交通费用以及在校期间的伙食、洗澡等费用自理,现场报到时依据个人需求购买餐卡及澡票。由于校内接待能力有限,对老师、家长的住宿不做安排,望谅解。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7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说明具体情况),报到时需携带高中或者当地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我校将视情况给予减免学费、提供食宿补贴、交通补贴等帮助。

七、联系方式

文件接收邮箱:admissions@tsinghua.edu.cn(不答复咨询)

咨询电话:010-62783100

咨询邮箱:zsb@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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