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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大招生计划

时间:2017-03-2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海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

★教育部首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校

★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中方高校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具有博士、硕士、本科生招生资格和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

★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

★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南省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高校

★具有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格高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首批22家华文教育基地之一、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全国46家大学生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之一

★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111所大陆高校之一

海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0589)

办学地址:主校区(海甸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

特殊类型招生: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篮球、排球、田径和男子足球)

办学特点:

海南大学是由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年)于2007年8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

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面向全国(港澳台除外) 31 个省(市、区)招生,属国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2016 年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 12 个省招生。

学校现有海甸、城西和儋州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 5200 多亩。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9 大门类。现有四大学部、 21 个学院 ( 部 ) , 2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 1 个国家级重点 ( 培育 ) 学科, 12 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 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拥有 1 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 培育基地 ) ,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4 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 2 个海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2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5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35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21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0个;专业学位类别11个;本科招生专业 78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 2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8 个,国家级精品课程 2 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 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2 个。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1800 余人,高级职称人员 1000 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500 余人。双聘院士 3 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 人,国家教学名师 1 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1 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9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7 人,海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4 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37000 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 34000 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 3500 余人,留学生330人。

学校与境外 26 个国家和地区的 107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交流学习。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注重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采取开设文理科实验班、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办学、与境外高校开展交换生项目、中外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含1+2+1、2+2、2+1+1等)、出国带薪专业实习和非专业实习项目等多种办学举措,专门建立大学生创新院,为学生自主创新活动提供广阔的平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学院介绍

1、艺术学院

学院成立于1985年,现在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表演)、绘画、雕塑、动画、声乐、器乐、钢琴、舞蹈、艺术理论11个系和艺术实践部,目前有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舞蹈编导6个本科专业,建有绘画、雕塑、动画、设计、音乐表演、舞蹈等多个艺术实践工作室和工艺实验场地。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90余人,其中本科生1200余人,硕士研究生56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6名,其中教授16名,副教授35名,硕士生导师17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

名,硕士学位教师40余名。2010年被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2014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点,也是目前海南省内唯一的艺术专硕点。学院未来发展主要方向:一是坚守学院派艺术的教育模式,即把国内外艺术教育最前沿的内容、理念、模式引入到自己的办学之中。二是突出本土艺术的办学特色,即把海南省本土艺术逐步纳入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之中。三是拓展旅游艺术专业方向,使培养的人才能直接为海南国际旅游岛乃至全国的旅游艺术行业服务。

随着学校211工程大学建设、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和中西部综合实力提升项目的深入推进,艺术教育的科研水平迅速提高。近五年,获得各类科研项目4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17项。与此同时,学院强化师生艺术实践教学活动,先后建立了40多家教学实习实践基地。

学院一直鼓励师生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比赛,屡获佳绩。近年来,张继光教授创作的油画作品《鱼汛》入选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张黎教授荣获2015年度海南最美教师称号;2011级音乐表演班王瑚获得第三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大赛民族唱法优秀演唱

奖;2011级动画班创新创业团队获得海南大学互联网+创业比赛一等奖;2012级服装表演班孙雯聪获得2014年世界旅游小姐中国总决赛冠军,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旅游小姐总决赛荣获前五强;2011级服装表演班赵明月代表海南参加2013亚洲国际超级模特大赛荣获十佳超模称号;2013年舞蹈作品《花帽子》荣获第九届中国舞蹈荷花奖编导铜奖;2014年学院有6个节目参加海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4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2015年,学院编排的琼古遗韵歌舞剧目在海南省第二届文华奖比赛中获得1个演出奖、3个新人奖,该剧目还应邀在海南省各市县巡回演出等等。

2、人文传播学院

学院成立于1988年,现有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传播学5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中国语言文学),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学位硕士点2个(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戏剧电影电视方向)),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在校学生1400余人,

2016海大招生计划

其中本科生近1400人,硕士生70余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7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3人,讲师22人;硕士生导师1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0人。国家政府特贴专家1人,省特贴专家与省优专家3人,海南省515人才第一层次人选1人,海南省515人才第二层次人选2人、第三层次人选5人;近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项、文化部、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5项、海南省社科基金及海南省教育厅项目等课题80余项,出版著作70余部。

学院设有影视实验室、传播实验室、小品教室等,实验室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学院图书资料室藏书2万余册(含电子图书3000余册),征订各种中外学术期刊100余种。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创立于2005年,以培养戏剧影视编导及专业从业人员为目标。本专业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博士5人。本专业学生历年来多次在国家级、省级赛事中斩获奖项。2012年,在教育部、文联、上海市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参赛剧目《故去的亲人》获得优秀剧目奖、优秀组织奖和校园戏剧之星三项大奖。2013年,在北京戏剧家协会主办的金刺猬大学生戏剧节中,参赛剧目《常规与例外》获得最佳舞台设计奖和优秀剧目奖。2014年,在教育部、文联、上海市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参赛剧目《鹦哥岭》获得最佳组织奖和校园戏剧之星两项大奖。2015年,在金刺猬大学生戏剧节中,参赛剧目《冒充爱情》获优秀剧目奖。近五年中,本专业有40余人免试推荐或考取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等高校硕士研究生,亦有部分同学进入英国、瑞典、香港等地高校深造。

二、专业介绍

1、绘画:进校后分国画、油画、版画、动画、雕塑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培养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等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专业技法、创作、电脑美术设计、中外美术史等。

2、视觉传达设计:进校后分平面设计、包装设计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培养具有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向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等部门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装饰壁画、设计基础三大构成、专业技法与材料、专业专题设计、中外艺术设计史、电脑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理论等。

3、环境设计:进校后分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培养具有环境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向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环境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等部门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大构成、专项环境设计及理论(包含室内环境和室外景观)、艺术设计史、计算机辅助设计、艺术设计理论等。

4、服装与服饰设计:培养具有市场意识、艺术创意、服装品牌策划、流行信息预测、版型及工艺制作和化妆等能力,能够从事服装设计、管理、经营、教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基础三大构成、中外美术史、服装效果图、男女服装设计、职业装设计、 板型设计、工艺制作、面料再造、服装CAD设计等。

5、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培养具有在服装设计、服装展示、服装表演及编导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等部门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展示、服装表演等方面的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形体训练、服装表演、表演编导、音乐欣赏、时装摄影、化妆、表演策划、服装制版基础理论、服装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学、服装CAD/CAM、服装材料学、中西方服装史、民族服饰等课程。

6、音乐表演:设有声乐、器乐等专业方向,培养具有音乐表演、音乐创作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和机构从事表演、教学、音乐创作及音乐研究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音乐基础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和声、复调、作曲技术理论等。

7、舞蹈编导:培养具备舞蹈编导、教学、表演能力的专业人才,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创等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基本训练、素材组合训练、舞蹈编导、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基础等。

8、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培养掌握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了解不同剧本文体特征,具有电影、电视剧、话剧剧本创作和编导能力,能在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戏剧史、外国戏剧史、视听语言、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摄影与摄像、话剧影视剧本写作、影视片分析、影视编辑与制作、导表演基础、纪录片创作、中外经典剧作导读、新媒体电影等。

三、专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绘画

考试科目:素描(人物头像默写)、色彩(静物默写)。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素描、色彩各100分。

2、视觉传达设计

考试科目:素描(人物头像默写)、色彩(静物默写)。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素描、色彩各100分。

3、环境设计

考试科目:素描(人物头像默写)、色彩(静物默写)。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素描、色彩各10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

考试科目:素描(人物头像默写)、色彩(静物默写)。

评分标准:满分200分,素描、色彩各100分。

5、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

篇二:海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p class="txt">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办法。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海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4、成绩量化,或具有可比性。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须有量化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不能量化的方面要做到可比较和判别,并有明确结论。

5、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排复试环节,保证复试有序规范进行。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的统筹管理,确定各学院招生规模,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审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2、学校成立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巡查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复试的组织和实施。

3、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各学位点负责人、学院党组织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1-2 名专家组成。各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2)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并指导复试工作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3)确定复试名单;

(4)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做好本单位的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阅卷工作;

(6)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负责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核工作;

(8)负责审定拟录取名单;

(9)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4、各学院按学科或专业的具体情况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学科或专业的考生复试工作。成员一般由5--7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名(一般由各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另需配备1名记录员。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或专业,可以平行地组织若干个复试工作小组,承担本学科或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各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会议,确定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5、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为1:1.2左右。

6、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必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

7、复试笔试、加试、面试工作等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须录音录像。复试中面试环节的老师不得随意接听电话、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三、复试工作安排

1、时间与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25日---4月2日进行。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复试计划在3月23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学院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

2、复试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专业的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人数)确定本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保证通知到符合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

(网上公布名单和电话通知)。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见附件)执行,且需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各专业报考条件。

(3)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政策(如报考条件、调剂规定等)做好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

(2)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人工认证)。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提交相关材料。

(4)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从事过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给学院。

(5)《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审表》(需政审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做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

在街道办做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6)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4、体格检查

各学院在复试期间(2016年3月25日--4月2日)自行与校医院商定具体体检时间并通知考生,同时向校医院提供体检考生名单。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空腹。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笔试(含思想政治理论)、综合面试和加试。笔试和加试由学院自行组织。

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由学院负责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应用能力20分)

面试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及英语运用能力考查。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及发展潜力的了解。英语应用能力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四会”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 握。加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 分。

(1)以下考生须加试:①毕业满两年的专科生(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即2016年毕业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③本科结业生;④

《海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专业的考生。

(2)加试科目见《海南大学2016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拟录取名单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考生综合总成绩(初试总分和复试成绩加权分)和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总成绩中初试总分与复试成绩比例为60%:40%。对个别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该比例可作适当调整,但复试成绩比例不得高于50%,同时需报学校备案。各单位按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拟录取考生的复试专业笔试(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但加试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研究生处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拟录取名单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学院和所有涉招人员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279093

邮箱:jiwei@hainu.edu.cn

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8日

篇三: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s="txt">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是入选14所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范围的高校。 学校坐落于祖国大陆最南端美丽的海滨城市——湛江市,现有的湖光校区(校本部)、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分别位于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湖光岩世界地质公园东侧、霞山区解放东路40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43号。校园总面积4892亩(其中湖光校区4083亩),依山面海,环境优美,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2016年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有音乐学(声乐、音乐教育、器乐)、舞蹈编导(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国际标准舞、艺术模特)、表演(节目主持、影视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共8个专业。其中产品设计专业设在工程学院,其余专业设在中歌艺术学院,这两个学院均为我校直属学院,办学性质为国有公办,其中中歌艺术学院由广东海洋大学与原中国歌舞团(国家歌舞团)于2003年合作创办。我校设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音乐和舞蹈2个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决心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职高和社会青年)。

2、所有艺术类专业在规定计划投放时必须分艺术文理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规定计划不分艺术文理的省份则文理兼招。

3、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要求,凡规定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才能报考的,考生必须持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生在高考报名艺术类型与报我校专业所属类型必须一致,不准跨类型考试。

4、现役军人需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

二、专业考试报考方法

1、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者,须到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不得跨省报名(在高考所在省承认跨省考试成绩的前提下,校本部考点接受有音乐学、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名),不接受函报。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发放的艺术类考生报考证和身份证,填写我校考试报名表并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3、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报 2个或2个以上专业。

4、考生须交纳报名费。广东省考生报考非美术类专业200元/人;其他省份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2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35元/人。

三、专业考试评分办法

1、音乐学、舞蹈编导和表演专业考试实行初试、复试的评分方法。初试由现场评委评分,并对考生的考试过程进行录像。复试由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相关规定在校内通过观看考生初试的录像进行评分。

2、美术类专业由2组评委分别对考生的素描和色彩试卷进行评分。

四、专业成绩查询办法

我校将于2016年4月下旬在招生网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届时,考生也可拔打电话0759-2396115查询。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jy.gdou.edu.cn/zhaosheng/。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手续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办理。

六、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1500元/年(以当年物价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七、录取及有关规定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高考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校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成绩÷术科总分)×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其中,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200分,非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100分。广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择优录取。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如需征集志愿录取,在“文化成绩达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一律按照在“文化成绩达线、山西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2、符合条件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如获我校2个或2个以上专业合格证并同时报考我校,招生录取时,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4、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高考所在地。

八、招生工作的监督与受理申诉部门

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59-2383501、2383146(传真)

九、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邮编:524088)

电话:0759-2396115、2383182(传真)

网址:https://zsjy.gdou.edu.cn/zhao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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