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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军校招生计划

时间:2017-03-2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6军校哪些专业扩招,院校有哪些

ass="txt">2016年全军和武警部队院校计划招生数量较2015年有所压减,但在指标分配上,给予新型作战力量和急需紧缺专业更多倾斜。

简单的说,总体上军校招生少了,在少的基础上名额多给新型作战力量和急需紧缺专业。 具体的说,步兵、炮兵等陆军传统作战力量专业,财会审计、基建营房、医疗卫生、军械技术、汽车指挥等后勤保障类专业,招生数量分别压减24%、45%。

与此对应,舰艇、航空、导弹等新质作战力量专业,空天情报处理、雷达、无人机等急需紧缺学科专业,招生数量分别增加14%、16%。

在说“新型作战力量和急需紧缺专业”的院校之前,还是先说说招生数量被大幅压减的“步兵、炮兵等陆军传统作战力量专业,财会审计、基建营房、医疗卫生、军械技术、汽车指挥等后勤保障类专业”都有哪些院校吧。

步兵、炮兵等陆军传统作战力量专业

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

如中国军网新闻通稿所述,步兵、炮兵等陆军传统作战力量专业,单纯从名字上来讲,我军部队院校校名中还含有“步兵”的院校估计就剩下“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一家了。 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为兵种任职教育院校,是全军唯一一所机械化步兵院校,全军“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炮兵专业也是新闻通稿中明确提到要压缩招生规模的专业。不过我军现存的几所炮兵学院也都是具有光辉历史的院校!虽然,炮兵专业成了传统作战力量,但是“战争之神”的名号也并不是浪得虚名!

南京炮兵学院

校训:严格献身 求实创新

南京炮兵学院是由炮兵指挥学院与炮兵学院南京分院合并组建而成。

原炮兵指挥学院光辉历史可追溯到1944年12月在延安南泥湾陶堡峪创办的我军第一所兵种院校——延安炮兵学校,几经迁址,1957年7月在河北宣化组建炮 兵学院,1986年6月更名为炮兵指挥学院。原炮兵学院南京分院前身是“抗大四分校”,1947年3月在山东沂水满堂坡扩建为华东野战军“特纵特科学 校”,1949年5月进驻南京汤山,1999年7月与原合肥炮兵学院合并组建炮兵学院,成为炮兵学院南京分院。70多年来,两所学院共培养了12万余名炮 兵、防空兵指挥人才。

学院主要承担生长干部任职培训、现职干部任职培训、现职干部轮训、研究生教育和外国军事留学生培训等5类16个专业领域的培训任务。

学院本部地处长三角地区,院校、部队和科研所集聚,外部环境良好。学院毗邻被誉为“亚洲第一靶场”的汤山靶场,办学条件得天独厚。

南京炮兵学院廊坊校区

校区红箭精神:忠诚坚定 团结奋进 务实创新 精武制胜

这是一所很有特色的学校,“红箭”反坦克导弹大家都听说过吧!该校就是培养我军反坦克导弹指挥和技术人才从院校。下面我们看看他的官方简历!

南京炮兵学院廊坊校区,是我军陆军导弹人才培养的发祥地,是目前全军唯一培养反坦克导弹指挥和技术人才的院校,地处有着“京津走廊”之称的河北省廊坊市。校区占地800亩,以办公楼、图书馆、综合训练场为轴线构成了特色的建筑群。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教学保障区,规划合理,布局整齐,环境优美,是全军绿化先进单位。

校区主要承担反坦克导弹领域新装备部队干部培训、反坦克导弹分队指挥专业生长干部任职培训、反坦克导弹操纵和检测专业预选士官培训、反坦克导弹操纵和检测专业初级士官晋升中级培训、反坦克导弹操控专业士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外国军事人员培训等任务。

沈阳炮兵学院

校训:尽忠职责 精通技术 遵守纪律 为民服务

沈阳炮兵学院前身同样是1944年12月成立的我军第一所炮兵学校——延安炮兵学校,1945年11月挺进东北,历经朱瑞炮兵学校、军委炮兵学校、军委高级 炮兵学校、炮兵科学技术研究院等诸多变迁。1977年10月,恢复组建第二地面炮兵学校。1986年6月,更名为沈阳炮兵学院。“为建设强大的人民炮兵而 奋斗”,是1951年4月毛泽东主席给军委炮兵学校的亲笔题词。

学院地处沈阳市沈河区,东与世界文化遗产福陵以及世博园、棋盘山等旅游风景区相邻,西靠沈阳市二环路,南临沈抚公路,北跨沈吉铁路,占地面积2454亩;学 院在内蒙古阿荣旗有22123.7亩的训练场,在辽宁省开原市租赁991亩山林地作为综合训练基地,具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优越的办学条件。

学院是一所炮兵初级任职教育院校,主要承担牵引火炮分队指挥、轮式突击炮分队指挥、海防炮兵分队指挥等专业的生长干部任职培训任务。

财会审计、基建营房、医疗卫生、军械技术、汽车指挥等后勤保障类专业

财会审计、基建营房、医疗卫生、军械技术、汽车指挥等后勤保障类专业,这一批专业比陆军传统作战力量专业压缩的更厉害已经到达了45%,将近一半!可见,军校招生改革力度之大!下面让我们回顾一下招收这些专业的部队院校。

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

校训:责任、理想、使命、辉煌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创建于1961年,坐落在美丽山城重庆,主校区占地3000亩,是一所培养后勤指挥、技术与管理军官的高等学历教育院校,是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和军队“2110工程”整体条件重点建设院校。

学院主要为全军培养基建营房、油料、后勤信息、仓储四大类涉及建筑与土木、信息与自动化、石油化工、机械电气、环境工程、仓储物流、管理科学等专业的中高级指挥、技术与管理人才,同时承担后勤理论、技术与装备研究和外训任务。

学院大力培养精英人才,全军油料、营房系统约70%的干部毕业于我院。

军事经济学院

校训:严格、求实、廉洁、献身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是全军唯一的经济类院校。承担全军战勤、财务、军需、物资采购、军事物流、审计、装备经济等领域本科、硕士、博士学历教育、任职培训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还承担珠心算学员(《最强大脑》节目里的“心算一姐”陈冉冉来自这里)、外国军事留学生、国家国民经济动员业务骨干培训等任务。建院70年来,累计为部队培训输送26万余名高素质军事后勤人才,被誉为“红管家的摇篮”。

学院学科专业分属军事学、经济学、管理学三大学科门类,现有应用经济学、军事后勤学、军事装备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后方专业勤务、军事后勤学2个原总后 勤部优秀人才科研工作站,国防经济、军事后勤建设学、后方专业勤务、军事物流学、军事装备保障学、军事装备管理学6个博士点,财政学、国防经济、国防动员 学、军事后勤建设学、后方专业勤务、军事物流学、军事装备保障学、军事装备管理学等8个学术学位硕士点和军事(军事后勤、军事装备)、会计、审计等3个专 业学位硕士点。目前,学院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0个军队重点学科。

建院70年来,学院累计为部队输送了26万余名高素质军事后勤人才,全军后勤相关专业大多数业务骨干均毕业于学院,被誉为“红管家的摇篮”。一大批优秀学员相继走上军队各级后勤领导岗位,近百人成长为共和国将军。

学院地处湖北省武汉市,濒临汉水,教育资源丰富,交通运输九省通衢,外联内扩,与驻地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军地高校签立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办学前景广阔。

军事交通学院

校训:忠诚、博学、自强、先行

军事交通学院坐落在北方重要港口天津市,所处的河东区东局子是一个底蕴丰厚并富有传奇色彩的地方。19世纪中后期,李鸿章在这里创立了中国第一所培养海军人 (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2016安徽军校招生计划)才的北洋水师学堂,从这里走出了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等近代历史上卓有影响的杰出人物。1896年,在这里任教的近代著名启蒙思想家、翻译家、教育家严复完 成了著名译著《天演论》,从此,一组历经岁月愈显风采的词汇:自强不息、奋发图强就是从这里开始了它的百年风云。正是在这块领风气之先的热土上,在新中国 成立后,培养和造就了一代代有着从军报国梦想的军交学子。

军事交通学院是全军培养军事交通运输、军用车辆装备和军事物流高层次人才的最高学府,是集保障指挥与工程技术于一体,多科性、教学科研型军事院校,主要培养面向全军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同时也承担任职教育和培训外军留学生的任务。

医疗卫生专业在今年的招生中也将压缩规模,主要招收这类专业的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也都是享誉军内外的名校。

第二军医大学

校训:求实 创新 严谨 献身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与共和国同龄,创建于1949年9月,当时称华东军区人民医学院,主要由华东医务干部学校、第三野战军卫生部医学院、国民党原国 防医学院部分留大陆人员和从地方招聘的专家教授组成。1950年10月,更名为上海军医大学。1951年7月9日,由中央军委正式命名为第二军医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并获准设置研究生院,全国首批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院校之一,36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之一。学校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群、图书馆、实验室、先进的室内外体育场馆和遍及全校的校园网络,是一所培养卫生事业专门人才的 全国重点医科大学。

学校下辖基础部、海军医学系、药学系、卫生勤务学系、护理系、中医系、心理与精神卫生学系、热带医学与公共卫生学系、外训系、研究生管理一大队、干部轮训大队、学员旅、长海医院、长征医院和东方肝胆外科医院等单位。其中,海军医学系、药学系、卫生勤务学系、中医系均为全军唯一的专业系,外训系是全军唯一的医学留学生培养基地。

第三军医大学

校训:以质量取胜、以特色取胜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是一所着70多年办学历史的全国重点大学,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开办八年制医 学教育高校。学校于1954年由原第六、第七军医大学合并而成,第六军医大学前身系第四野战军医科学校和原国立中正医学院,第七军医大学前身为第二野战军 医科大学,1975年更名为第三军医大学。

学校坐落在全国五大中心城市之一——重庆市。全校占地面积2629亩,拥有仪器设备总值27亿元,馆藏图书72万册,中英文电子期刊2万多种。下设基础部、 军事预防医学系、药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医学心理系、高原军事医学系、医学检验系、医学影像系、护理系、研究生管理一大队、二大队、学员旅、干部轮训大 队、应急卫勤力量训练大队,以及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三所综合性教学医院。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 术、医学检验、高原医学、野战外科学、医学影像学、核医学、医学心理学和护理学等12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野战外科学开设八年制,毕业授 予医学博士学位。

长期以来,学校先后培养8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产生了15位院士、88位将军和141位三级以上专家教授。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三大科技奖励和学术论文等反映综合办学水平的主要指标居全国高校前列,已发展成为我国的战创伤医学中心,是我军军事医学盾牌的主要力量和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基地。

第四军医大学

校徽——以长城、橄榄枝、蛇杖、军徽和彩条为主要元素构成的圆形徽章。左上方为弧形长城图案,象征人民军队,兼有古城西安和齿科医学之寓意;右下方的半圆橄 榄枝,代表追求和平之意;中间的蛇杖图纹,是国际医学科学通行标志;蛇杖正上方的军徽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红色彩条代表红旗;松绿、天蓝彩条与陆军和空军 服色接近,寓意基础临床医学和航空航天医学。以上图案和左上方的舒体校名及红色彩条上的英文缩写"FMMU",共同表示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的、位于古 城西安的、为了人民利益追求和平的、具有基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航空航天医学等特色的、团结和谐的"第四军医大学"。整个图案以圆形为基本结构,以明黄 为基本色调,穿插红、绿、蓝等色彩,典雅庄重,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意境深邃,体现了四医大人崇尚阳光、追求精品、团结奋进、报国为民的精神风貌。

校训:团结 求实 创新 献身

篇二:2016年军事类院校志愿填报指导及报考流程

填报指导及报考流程:

第一步:报名

军校招生对于考生年龄有硬性要求,一般不能超过20周岁,而且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大致从每年5月开始,志向军校的同学到时候可得密切关注哦。(hxgaokao)

第二步:政审

政审又称政治考核,主要了解志愿报考军校考生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用参加面试、体检。

第三步:面试

获得政审资格的同时也获得了面试资格。高考分数公布后,当地招办会通知有军校志愿且分数上线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面试。面试主要从入伍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行为反应等方面全面衡量考生。面试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淘汰比例一般为20%。

第四步:体检

报考军校的考生,在普通高招体检合格的前提下,还必须参加军队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身体复检。视力和体重是体检淘汰比例比较高的项目。不过你也不必太紧张,只要华夏高考网身体没有明显毛病,稍加注意,一般都会顺利通过。 求学提示:如果考生要做准分子激光矫正手术,应该提前半年,术后半年以上没有并发症才能通过军检。

第五步:录取

军校在面试基础上,提前单独录取。填报志愿时,军校必须填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内。虽报考军校,但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校顺序录取。也就是说,填报军校,实际上是为自己增加一次进入大学的机会,并不影响其他志愿的录取。

第六步:报到

如果你接到了军校入学通知书,那就可以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军校报到了。但报道并不意味着你已经是军人了,呵呵,你只能算是准军校学员。(hxgaokao)

第七步:复查复试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军校会对考生进行政治、身体复查和军事、文化复试。复查复试合格后,你就可以真正成为军校的一员了,这时你已经取得了学籍和军籍。复检不合格者,则由普通院校按规定录取。

篇三: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参考

ss="txt">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四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五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六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七条 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八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五)轻度胸廓畸形(指挥专业除外)。

第九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十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十一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二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是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三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四条 文身,不合格。

但是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身体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的文身,除指挥专业外合格(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审把关)。

第十五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六条 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七条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单睾,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七)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第十八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十九条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者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三)白癜风,身体其他部位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二十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二十一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二十二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二十三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但是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的,合格。

第二十四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六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八条 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 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对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严重过敏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三十二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 、另侧不低于3m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三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但是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四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者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空降专业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空降专业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七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八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九条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四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四十五条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但是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六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 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 ,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者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的 ; (四)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四十七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八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者缺陷,不合格。

第五十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五十一条 妊娠,不合格。

第八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十二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者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三条 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U/L,女性7~40U/L;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umol/L,女性45~84u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umol/L,女性53~97umol/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umol/L,女性70~106u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四)空腹血糖:3.9-6.1mmol/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是须从严掌握。

第五十四条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元:0.1~1.0Eμ/d1(弱阳性)。

第五十六条 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者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七条 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八条 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是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五十九条 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六十条 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者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a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者正负双相,Ⅲ、aVF正负双相或者浅倒,aVR负正双相或者浅倒); 4.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度至+120度; 5.单纯逆钟向或者顺钟向转位; 6.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7.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8.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05mV(aVL、Ⅲ可压低0.1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者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mV; 9.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 R波,aVF低平,Ⅲ倒置; 10.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 R波); 11.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12.V1、V2导联出现高R波,但是肢体导联QRS波电压无变化,QRS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ST-T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嵴型QRS波(V1呈rsr’型,r>r’,I、V5导联无s波或者s波在正常范围内); 14.偶发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16.U波明显,但是未高于T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出现前款第二项第4、5、6条目的心电图表现,应当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的,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六十一条 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条,除潜艇、空降专业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九)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者厚径超过4.5cm,但是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第六十二条 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3cm。

第六十三条 心脏超声检查发现心脏、瓣膜、血管疾病或者异常,不合格。

第九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六十四条 不能通过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06年4月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暂缓执行。

附件: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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