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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地方官学的修建与士人参与:士官学校为什么没人去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关键词: 南宋;官学修建;士人参与   摘 要: 南宋时地方士人直接参与地方官学修建活动,并以资金直接参与和非资金参与两种方式发挥自己的作用。南宋时期士人群体的壮大及“以天下为己任”意识的增强,促使士人参与官学修建,某些地方政府在官学修建中的“缺位”给士人参与带来契机,不同地域的社会习惯决定了当地士人的参与程度。通过不同方式参与官学修建,南宋士人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声望。
  中图分类号: K24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2435(2012)01005208
  
  Construction of Official Schools and Intellectual’s Participation during Southern Song Dynasty
  SONG Yanpeng (Department of History,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48, China)
  Key words: Southern Song Dynasty; the construction of official schools; the intellectuals" participation
  Abstract: Local intellectuals began to directly participate in the building activities of official schools during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and mad an impact in two ways through directly involving of capital funds and noncapital funds. The growth of intellectuals in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as well as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world as its mission”, promoted their engage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official schools. The lack of some local governments brought opportunities to intellectuals and different social habits also determined the participation of local intellectuals in different situations. Through different levels of participation, the intellectuals of Southern Song Dynasty get access to certain social prestige.
  
  宋代文化教育相比前代有长足的发展,这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地方官学(即州县学)的普及。宋初,州县学或仍五代之旧,或因个别地方官员自建,朝廷没有积极鼓励地方办学或在经济上给予资助,州县学也没有很大的发展。宋真宗时,社会相对安定,经济也得到稳步发展,州县学校逐步受到朝廷的重视。但这时的州县学多于宣圣庙所在处建一讲堂,俾师生讲学之用,形式比较简单,各种制度也不健全。到庆历四年(1044年)在范仲淹的建议下,朝廷正式下诏诸路州府军监各令立学,学者200人则立县学。神宗时王安石实施三舍法时,大量扩张官学,这是第二次高潮。徽宗时又大兴州县学,但其和神宗时期一样,重点主要是建立、完善独立的学校选士制度。南渡后直至宋金言和,国用稍丰,才在绍兴十二年(1142年)下诏诸路守臣对州学加以修葺。十八年(1148年)七月,朝廷依江西转运判官贾志清所请,南宋县学才全面振兴。据贾志扬统计,宋代政府掌管的地方州学前后有234所,县学516所。[1]202203官学的广泛设立,对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从根本上说,官学修建是南宋地方官员施政的主要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不能顺利实现。由于教育的普及和科举的发展,从北宋开始地方上士人群体得到快速增长,到南宋时士人的身影已是处处可见,成为重要的地方势力之一。何谓“士人”?邓小南针对宋代士人的限定是:“姑且把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与文化背景、参加过科举考试(‘业进士’)或曾出仕做官(特别是文官)者称作‘士人’”(《宋代士人家族中的妇女:以苏州为例》,载《国学研究》第五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年)。梁庚尧的定义是:“至于士人,则包括曾经通过解试的解举人,曾经入官私学校肄业的学生,以及其它曾经以读书自业的读书人。”(《豪横与长者:南宋官户与士人居乡的两种形象》,载《宋代社会经济史论集》,台湾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第474页)。笔者认定士人的标准,则是将二位先生的定义结合起来,
  并在地方诸多公益事业都有所建树,其中就包括修建官学。北宋时地方官学修建中偶尔可见士人的活动,进入南宋,士人已经成为某些地方官学修建的重要参与力量,并且参与的事例比北宋要明显增多。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涉及到了南宋地方官学的修建,[注:专论南宋士人有黄宽重、梁庚尧、斯波义信、小林义广、中砂明?等。郭宝林、袁征、寺田刚、贾志扬、李弘祺、杨宇勋、张文、周愚文等则从教育、科举、行政与慈善等角度对南宋官学作了考察。但迄今无学者对南宋士人参与地方官学修建做专门研究。]但就其中的士人参与,未见有专文阐述,故略述于后。
  
  一、地方官学修建中士人的参与方式
  据搜集到246篇记载南宋州县学修建情况的“学记”,发现有47篇“学记”闪现着士人的身影。现将有关“学记”汇成表1:
  据表1,南宋士人参与的具体方式,大致可分为以资金直接参与和非资金参与两种方式。
  (一)以资金直接参与
  1.官员劝谕下出资
  劝谕是古代官吏行政的重要手段,南宋官学修建中也时有采用。如江南西路安福县旧有学,“唯王宫四壁,无旁屋以备登降,宫之外故基甚宏大,皆颓垣坏瓦,异时师旅暴起,有司以军兴责吏事,视学校若迂远而不切于治,如是者十余年。”直至绍兴十年(1140年),知县事向子贲“乃进诸生,告之曰:‘郡邑不可一日无学,是于国有系也。盖隆平时礼乐教化皆有其具,所以迁揉磨砺其民,使风俗醇厚,孝于亲,忠于君,又因射乡饮酒,而识尊卑长幼之序,所以塞奸争之窦,遏祸乱之源者,有此具而已。不幸残灭于兵烬,有司又以为不急,而遂废其具。教化风俗将入于败坏,人材衰陋,可遂废乎?’邑丞赵君洪闻而赞之。诸生退而喜,相与出私钱,度外垣地增筑其址,推择诸儒有行业者六人,董而作之。”[2]卷35“诸儒有行业者”即是当地士人。衢州江山县原有学,淳熙间熊可量为江山尉,“始至以故事见于先圣先师之庙,视其屋皆坏漏弗支,而礼殿为尤甚。因问其学校之政,则废坠不修,又已数十年矣。于是俯仰叹息,退而以告于其长汤君悦,请得任其事而一新焉。汤君以为然,予钱五万,曰:以是经其始。熊君则遍以语于邑人之宦学者,久之乃得钱五十万。”[3]卷78“宦学”即是谓学习仕宦所需的各种知识。此次修建成功,县尉起到了主要作用,但是起到重要作用的是以科举考试为目的的地方士人。
  除了官员劝谕出资外,亦不时有士人主动承担全部修建资金的情况。两浙东路奉化县有县学,“邑士汪君汲,素好为乡里义事,闻之,谓其弟份曰:‘是吾曹责也。’不待劝率,不谋于众,以身先之。首创大成殿,增广旧址,不日而成……为费不赀,曾无吝色。……于是里中善士董安嗣、徐如松等三十有二人,争趋竞劝,相与再建驾说之堂,挟以直庐,傍列诸斋,庖??廪,器用毕备,凡为屋四十楹;又以去岁始有自右学登科者,为辟射圃,以劝方来。”[4]卷54此次发挥主要作用的还是地方士人。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这些地方士人出资修建官学,他们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发挥重要的作用。
  2.部分出资参与
  两浙西路临安县原有县学,经过方腊之变后,“湫隘破露,上无盖障,旁无生师之庐”。绍兴十四年(1144年),诏天下州县皆立学,左朝请郎、知县事王传认为现有县学“不足以称天子隆儒重道教养多士之意。乃议从故地少西屋而垣之,一邑之豪进子弟于学者,相与图之,恐不及。”[5]卷22嘉泰二年(1202年),奉议郎曹进之担任知江南西路广昌县事,“谒先圣殿,上漏旁穿,两庑欹侧,且非其地……邑士胡岩老请改筑于县治之东,诸生相攸佥谋为允,于是进揭瑛之、子俨、子仪三人输财效力主其事,而黄作舟、作砺首捐钱四十万为之助,士胥和之。”[6]卷60地方士人在修建的管理和资金方面,都发挥了作用。
  (二)非资金参与
  1.官府出资,士人主持或参与修建
  一般认为宋代士人与官宦在社会中属于富裕阶层,其实并不一定,家境贫乏、生活清寒者不乏其人。[7]355士人在地方多以自身的学识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在修学活动中最多的参与方式就是参与管理。福建路漳州州学修建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知州事李弥逊上任伊始,“教官今新婺?范侯津率诸生以请,公忻然允之,乃以缗钱二万付士之有才干者,自为经营”。[8]1159江南东路休宁县学在绍兴年间修过一次之后,“岁益久,欹倾朽折,且濒于坏”,淳熙四年主簿傅公本“谋复新之。未期年,而欹者复整,倾者复立,朽折者悉易其故,……缮治增葺视旧无不及。”这次修建“董治其事以迄于成者,进士王尧佐、朱松”。[9]卷10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官员在选择“董役”者时都乐意用与学校有密切关系的士人。
  2.利用自身地位影响修建过程
  由于官员多是士人出身,故对士人有一种自然的亲近感。在讨论修学时,多会与士人商量具体事宜,且由于官员是外来者,对当地事务并不熟知,故参与修学非士人莫可共商。同时,士人在地方往往有一定的影响力,也会在官员的建议下亲自去劝说富人出资修学。建炎二年,刘申聚徒教授于泰和县儒学,“补葺罅漏,粗庇风雨,两庑?仆,庙宇支吾仅存。申尝请于知县王公,公曰:‘兴学,令职也。……有能出力以成之,吾何惜分俸以助费。申乃问诸贡士严涣,涣曰:‘是不难,缁黄之徒,犹能壮栋宇以崇其教,岂有儒其术而忘其所自乎?我当与子任其责而。’力劝诱,于是阖邑之人翕然乐输。”[10]卷125贡士为解试及省试合格之人,有的也成为“乡贡进士”。[11]381尽管不是进士,士人的身份却是无疑。与科举考试发生关系而带来社会地位和声望,这在唐朝后期就已经成为很普遍的社会现象。[12]291297。这部分人因此具有一定的发言权,成为重要的地方势力之一。
  如果知县不肯在县学上有作为的话,士人还会向上一级求请修建,甚至向转运使求助。如淮南东路濠州定远县,“邑学不修久矣。淳熙己亥,(朱)丙与同社吕滋、杜昭奔走数百里,以状致恳于漕台。时部使者薛公力为主持,为起一十八年之废,既以赡学地金见归,复捐公帑一百缗为修殿之助。邑大夫方此奉命,公乘轺临按,劝勉令佐,俾急经营之。……工未半而公移师淮东,此役是以不克终矣。明年秋,丙又与吕滋请于郡守苏公,爰委县尉王世臣同诸生复嗣而葺之。”[13]卷11为兴修被废十八年之县学,朱丙、吕滋、杜昭等士人先是向转运使求助,转运使大力支持,“邑大夫方此奉命”;转运使离任,县学没有修建没有完工,朱丙、吕滋又请于知州,才将此学修成。此例中可以发现知县的浑浑噩噩,先是被动受命,继续修建时知州已将任务交给县尉,知县则“逍遥无事”。从中可以看到地方士人的请求在县学修建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看到地方官学修建之难。
  
   二、南宋士人参与官学修建的原因
  官学修建是地方官吏的职责,应该据主导地位,但在修建中又有地方士人的身影,并且发挥重要作用。这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南宋时期士人群体的壮大及“以天下为己任”群体意识的增强
  在科举的诱导下,宋代社会掀起读书热潮,并成为社会风气。[14]来源各不相同的士人因具备文化而成为社会上一个新的阶层,而且随着时代发展,人数越来越多。[15]347又由于科举名额的限制,大量以科举为业的读书人被迫沉浮在乡里;同时大量的官员也由于得不到差遣而被迫居乡生活,恢复到士人的生活状态。因此南宋大量士人“被地方化”,他们的生活环境就只能是乡里。
  总的来看,乡居的官员或在乡谋生的士人,有着共同的成长环境,科举是共同追求的目标;因乡谊、同学等关系,交流互动频繁,在交往过程中,逐渐使他们彼此对“士人”的身份有所认同。[16]377353而社会对士人身份加以推崇,这在诸多方面上都能体现出来。例如:自北宋起,在社会婚姻关系上以富人的“子当读书”和“女必嫁士人”为典型,即富人通过各种手段融入士人学缘网络,而择婿与娶妇时也要锁定士人家庭,以提高自身家族的社会地位;①
  南宋官员对待士人甚为优待,在法律上,特别是在役法以及刑法上,更与一般的庶民有所不同,甚至在判案时粗通文墨者也会被当做士人而加以宽大处理。[17]这些士人虽然在科举上际遇不同,在仕途上荣枯有别,但对乡里的共同关怀,使他们彼此联系,互相援引,而且习于以乡里事务为话题。一旦辞官回乡,乡里成为他们生活的中心,以彼此认同的身份、共同的文化为基础,不论年齿、穷达,结成一个群体,以诗文结社,相互游赏酬唱。[18]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在社会上形成一个以具有知识文化为特征的士人阶层。由于他们具有的社会声望,自然成为地方的表率。更重要的是,他们具有“以天下为己任”的群体意识,通过不同的方式展现出来。总之,宋代的士人以政治、社会的主体自居,显现出高度的责任意识。[19]210203他们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修建公共设施,从事公益事业,救危济困,热心慈善事业。一些地方事务关系到当地百姓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本应该属于地方政府的职责,却被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士人承担了。这些士人逐步树立起他们在百姓中的形象,确立了自己的社会地位。[20]274292另外,南宋士人还负有教化的责任,他们或以个人或群体的力量,于地方学校建设、推行儒家学说、移风易俗、排纷解难等方面也多有建树,成为南宋社会基层的重要势力。当然,南宋士人并非铁板一块,他们的角色多样,在对待地方公益事业上的态度也迥然有异,这就是梁庚尧所论豪横与长者的区别,只有部分士人承担了长者的身份,热心参与官学修建等公益事业。
  (二)地方政府在官学修建领域的“缺位”
  南宋尽管国土促狭,但财政收入不少,需开支的地方又很多。这就造成地方财政一般很紧张,官员上任后对社会公益事业总是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果站在南宋地方财政的角度上,就会发现留到地方的各项费用并不是那么多,这对官员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往往带来一定压力。[21]165169故很多地方“居官者务因循,惮改作,以了官事为痴,而不暇问。”[22]卷21某些地方官员在官学修建上的不作为就不难理解了。如成都府学自从庆历四年(1044年)修建之后,再无修缮,破败不堪。“邦人尤之,以为是文物所从而不振者。每议更创,辍复龃龉不遂,盖类有所鲠窒而久不得下。部刺史、太守至,或以非当务,不省问加意,则因仍故处增庳补败。而邦人素所郁怫者,卒不得大快。嘉泰初,今转运使王侯勋、太守赵侯善宣始力排异议,更市民田于书台山下,直郡治之南而改创焉。”[23]卷78早前的转
  运使、知府皆以修学非当务之急推诿,故成都府学长期破败无人修缮,而士人则无从参与。由此来看,修学的关键是地方长官的支持,“自上而下”方能成功。
  南宋财政集中于中央,地方财政所剩寥寥,地方官员的精力都被缴纳各种赋税所牵扯,加上任期又不长,所以很难在官学修建上有所建树。相比之下,州(府)学的修建情况要比县学好得多。“朝廷崇献声,育人才,郡国皆有学。今所至咸盛,独养士之源起于县帅者荒芜弗治,当谁执其咎耶?”[24]卷17这是对县学修建状况的无奈感慨。如无锡县学长期未修,“绍兴甲子秋,诏诸县治学舍,尚或窘于狱讼簿书,日不暇给,迟回未遑。”[25]卷4就是在诏书下达后,因“狱讼簿书”而并未按时修建的事例。故当时人认为:“今之为邑,旦夕金谷、狱讼、簿书是课,孰知有所谓学,置不问,于法令无责;而金谷、狱讼、簿书一不副上官意,谴诃立至,可谓难而用小。”[26]卷21由此,多数地方长官对官学漠不关心,看到“黉宇之简陋,视欹弗支,见漏弗补,因循苟简,以延岁月。”[27]卷19有的州县长期都是民间出资修建官学,官府无所参与,所修建的官学也粗糙不堪。如江南东路信州铅山县“学故在县东南百许步,因地形为屋,东向,既诸生以夫子不南面于礼为不称,乃徙置县东山下。然其费皆出民间,有司者无所与,以故度地偏狭,不能具庙学制度。至若师生具员,而吟诵辍响,则亦既二十有余年矣。”[3]卷78由此看出,官府不主持官学修建,且很多都流于形式。另外,主管官学的官员不断变动也使得地方长官得以推诿官学修建。南宋时路级由提点刑狱带“提举学事”衔,[28]356357知府事和知县事原亦带“主管学事”衔。后来逐渐由别的官员带此衔。①
  南宋有人说:“我朝立法,守令亦无不以学事系衔,学校非守令之责而谁责?世降以来,为令者苦财赋,学事往往不暇省,朝廷为别设官以主之,令益得以诿其责,学事反益日以坏。”[29]卷88这就是主管官学经常变动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为令者偶出于进士,则学校之废兴,犹以为己责;不幸主于他官,则为令者往往坐视其废坏,恬不为意。或问之,则曰:‘主学非吾职。’”[30]卷4知县如果出
  身进士,则对官学修建非常关切,如果是武将出身,则不闻不问。故南宋如有知县修学,就有人赞叹道:“令治百里,簿书期会之外,以兴修学校为急,难能矣”。[31]卷14
  尽管本文将州学与县学一起论述,但由于州级财政要比县级财政好很多,故士人参与州学或县学的情形也有所不同。南宋地方财政层层流向中央,最后州县财政普遍捉襟见肘。这就加大州县长官完成官学修建带的难度。关心官学修建的,除了官员,就是士人。与他类公益事业相比,官学修建的参与力量非常单一,其它社会力量如僧侣、道士、妇女的资金,一般不会向此方向流动,故士人成为官府之外唯一可以利用的地方势力。县级财政在各级财政中属于最差者,故在笔者所见47例士人参与官学修建的“学记”中,仅有9例是州(军)级官学,占18.37%,而剩下的八成皆是县学。这一方面反应出士人在县级公益事业领域内有比较大的发言权,另一方面也说明地方士人的势力还比较弱小,尚不足以达到影响州级活动的地步。反过来也说明因为县级财政资金不足,官员在县级领域不如在州级领域得心应手。“郡有学宫,随其意向浅深,气力薄厚,尚得自效。百里之聚,此意仅以名寸,有司自财赋讼狱之外,不以为殿最也。或长吏欲以余力及此,而莫为之助,勉强补苴,类不免于文具。”[32]卷9加上“今之县令往往困于财用之不足,而挠于狱讼之多变,上则制于州家之督责,而下则沮于奸民之动摇,故一切以刑从事,苟以免目前之急。至养士之宫,所以习礼乐而励风化者,非窘于钱谷之阙而不敢为,则病于簿书之剧而不暇为。故虽万户之邑、多士之乡,而听其废坏而不葺,因其简陋而不改,大抵然也。”[33]卷8这是对南宋州(府)学与县学不同的修建状况所作的极好概括。
  (三)不同地域的社会习惯也决定了士人的参与程度。
  现将“学记”按“路”统计,见表2。
  淮南东、西路、京西南路处于南宋边境地区,官学修建处于官员施政的次要地位,官学修建就比较少。有可比性的主要就是两浙东路、两浙西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荆湖南路、福建路、广南两路、四川诸路了。其中参与比例最高的是江南西路,达到36.11%。而两浙西路尽管“学记”保留最多,但士人参与的比例也仅仅是18.92%。两浙西路的士人阶层发育要远远高于广南与荆湖南路,但参与的比例要小于那两个地区。在士人参与的事例中,以江南西路为最多,有13例,而以文化昌盛著称的福建路,则只有1例,同样是文化发达区的两浙东路也有5例。这并不是士人阶层的势力弱小,也恰恰证明前面所说的士人参与主要决定于官府施政能力的大小。所以,江南西路士人参与的比例很大,也正说明地方政府施政能力要比两浙路的地方政府弱一些。福建路士人参与的比例是最小的,这并不能说明当地士人阶层势力微弱。因为福建路从唐朝后期开始就成为文化发达地区,在两宋文化史上有重要地位,科举进士的比例一直高居诸路前列,地方士人从数量到实力都不可小觑。[34]如果单从事例上看,福建路似乎地方财政状况不错,才会有不依靠民间资本即可修成的情况。实际上并非全是如此。“曩时泉人不惮金帛,往往靡于释老神怪之祠,惟庠序之修必待于官,未闻有捐私帑者,岂惑于为善徼福而然欤?以今观之,为善徼福,未有若致力于庠序之为速者。庠序修则孝弟兴而风俗美,善与福孰大于是乎?以见泉人好善之习日异而岁不同也。”[35]卷9福建路士人参与官学修建的罕见与宗教传播的影响有很大关系,这造成民间很大部分财富没有流向官学修建,而是施予寺院祠庙的修建与维护。这使得当地士人对官学修建没有足够的关注。而在官学修建上士人的不作为,除了上述宗教因素外,主要跟地方政府施政能力比较强也有很重要的关系。反过来看江南西路,当地士人对官学修建的热情要明显高于福建路。如吉州士人在北宋庆历年间第一次兴修官学的浪潮中就已经表现出了极其高涨的热情。欧阳修所作吉州“学记”就记有“其作学也,吉之士率其私钱一百五十万以助”[36]卷39的情况。从中可以看出,相对其他地区来说吉州士人群体在北宋时期就已经有一定势力了。广南两路士人参与的比例也达到14.81%,除了说明地方政府施政能力比较弱之外,也能体现出当地已经积聚了一定数量的士人群体。所以,不同地域士人阶层的势力也多有不同,一般是文化发达地区的士人阶层往往势力比较强大,但同时官府的财政情况也往往比较好,这样的地区官府自然可以全部包揽修学事宜,无需士人插手。而在广南、荆湖地区一般虽认为士人阶层人数不多,势力很小,但当地财政情况往往也不强,亦有士人参与的事例出现。故士人是否参与官学的兴修,完全是由当地州县财政状况决定的,而与士人阶层的人数多寡没有绝对必然的联系。
  “政莫先于教化,教化莫先于兴学”。[37]卷4在笔者所见的246篇“学记”中,绝大多数都是地方长官上任后主动兴修官学,而且都有“官”的背景。士人参与的仅有47例,只占19.1%。还有少数士人至多是在官学修建完毕之后表达一下对官学壮观的赞叹或对官员的敬仰之情,因此修与不修决定于地方官员的重视程度。虽然修学的诏书俱在,但是借口事务物繁忙就成为消极应对的方式。只要兴修,就必定有官员的首肯。(如果没有官员的认可,士人私自出资修学是不被允许的,甚至都会被讥讽一 番。如温州瑞安县有县学,前任知县事刘龟从所修,当时“糜镪二百万,不薄矣。未久已浸敝,颓障堕级,拣扶梁柱,岌岌?动,如坐漏舟中。邑人以为大惭。顷岁,谋于余,将自治之,余曰:‘止政在有司, 非乡民所敢干也。此岂佛老氏室庐耶?又可醵而就乎?’”[38]此“余”乃叶适,而叶适讥讽这些士人的理由即是官学修建乃是官府之职,士人并不适合参与这些事情。)没有官员的首肯和授权,士人也不能主动去做,经常会出现官学荒废几十年都未修缮的情况。在官学修建中,士人始终处于被动和附属的地位。
  地方官学修建是社会公益事业诸多领域中的一个,其中的士人参与也仅仅是士人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一种类型而已。自南宋始,士人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活动逐渐增多,在诸多公益部门都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因此士人阶层在掌握文化之外,逐渐树立了自己的社会声望。在士人参与的众多公益事业领域中,官学修建是比较独特的部门。官学由于有浓厚的“官”的背景,成为士人难以主动参与的领域。但是在官员首肯下,士人参与一般都能顺利完成。官学修建成为观察地方官员施政能力的一个客观标准。在南宋的教育领域,士人参与官学修建的比较少,但却在私学修建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原因就在于私学没有“官”的背景。如果从地方官员和士人各自的立场上看,公益领域就成为各自发挥影响的场所,官员和士人在这个场所各有进退。
  斯波?信《南宋における社?の登?》(《宋元?代史の基本??》,汲古?院,1996年),斯波义信认为这个领域是“中间领域”,笔者认为是“公益领域”。
  
  总的来看,南宋时官员在官学修建中的影响要更大一些,毕竟这些领域历来被认为是“官”的职责,只不过南宋时由于财政中央化致使地方“官”的施政能力往往大打折扣,这就为地方士人留下参与的空间。但南宋士人没有形成明清士绅阶层的政治经济实力,在这个公益场所的进退就不大自如。不过通过不同程度的参与,南宋士人依然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声望,并得到了发展。我们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南宋时期士人的发展为明代士绅的形成提供了阶层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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