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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会长何君尧致辞] 商会会长致辞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法律专业的增长   香港律师   让我首先向各位提供一些有关律师行业增长的数据。相比於2010年12月底,执业律师的数目由6782上升至7101,升幅4.7%,而香港律师行的数目,则由764上升至782,升幅2.4%。此上升幅度略高於2001年至2010年律师及律师行的每年平均增幅(分别为3.3%及2.2%)。
  从此可见,本地法律行业一直在稳步发展。
  外地律师及其本地化
  外地律师的数目,很大程度受到市场需求的影响。现时,香港共有1317名注册外地律师,而注册外地律师的数目在2001年至2010年的每年平均升幅约为6%。
  另一方面,我们留意到有很多外地律师选择通过海外律师资格考试获得香港律师资格,参加考试的人数由2006年的69名升至2011年破纪录的257名。这现象反映香港对法律人才的吸引力,显示我们拥有一个友善及高效的机制,让那些准备并愿意在香港服务的外地律师,有机会成为香港律师。能吸引世界各地的法律人才在香港服务,必定可以提升我们的法律专才,并可扩展向跨国业务客户提供的服务,令香港的法律专业有所裨益。
  回顾过去一年律师行业的发展
  2011年充满挑战。除了有很多令人兴奋的法律改革於年内出台,法律界也积极参与讨论各种颇有争议性的法律议题。
  但可惜的是另外有一些发展令我们感到失望。我们在年初以为,自2006年开始争取容许律师以有限责任合夥的经营模式,以及自2002年开始游说赋予律师的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可以在年内实行。
  然而,却是事与愿违。我希望在下一年,无论是谁在此发表演辞,当提及以上事项时,都无须将其归纳为尚未解决的事项。
  展望未来
  为法律专业营造可持续的未来
  随着法律专业稳步增长,我们每年均有450名新精英加入,预计在三年内本地律师人数可突破10,000人。我们作为较有经验的同业,实在有责任确保法律专业可以有一个可持续增长的未来。
  要维持香港作为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我们必须拥有顶尖的优质专业服务,以满足跨国企业客户更高的要求。香港拥有充足的法律专才让本地的法律服务行业维持在最高水平。不过,我们需要有一个现代化的法律体系,才可以让法律专才不断发展。我们期待在未来六个月之内可以落实律师以更合理、实用及现代化的有限责任合夥形式经营的建议,让本地的法律服务行业得以与外地的同业竞争。
  我们除了需要一个完善以及具竞争力的架构运作,亦需要为本地法律专业的多元才能,寻找在不同业务范畴发展的机会。期待以久,让律师可以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席前享有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的建 议,将可以增加公众人士对出庭代讼人的选择,亦可以提供极好的机会,让有合适条件的执业者扩阔其法律业务范围。我们期待此计划的最终落实。
  除了扩阔本地法律服务范围,扩展本地的法律服务市场,亦是维持本地法律行业持续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更紧密经贸安排补充协议八》给予香港和内地律师更深入的合作机会。无疑,律师将会积极探讨和充分利用这些新的开放措施所带来的机遇,并在未来好好把握在前海发展有创意的经营方式的机会。
  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不应取代为推广公义而作出的拨款
  「公益服务」这词语近年变得流行,不过,事实上律师一直以来都在默默地进行公益工作,服务社会,作出无私贡献。除了服务自己的客户,律师会很多会员都会把自己的专长应用於有意义的社区公益活动中。最近法律周的电视节目(律师会每年举办法律周,至今已举办了二十年)正好显示我们的会员在促进市民的法律知识和增进市民的法律权益认知的工作上,一直不遗余力。
  最近在2011年的公益服务和社区工作颁奖典礼中,我十分高兴见到有超过七十名接受嘉许的律师,其中更有人曾完成超过一百小时的公益服务和社区工作!
  由此可见,参与社会工作及公益服务,已渐渐成为律师专业工作的一部分。有越来越多的律师行与非政府组织建立持久的合作关系,并在公司政策上提供便利,容许员工休假,以参与公益活动。
  毫无疑问,律师全力支持把自己的能力贡献社会。我们将一如既往,以不同方式继续我们的公益工作及社区服务。不过,公益服务不可以亦不应被利用作为免除及取代政府拨款提供适当的法律服务以彰显公义的责任。律师应像其他人一样以合理的报酬受聘於公共法律援助计划,提供专业服务,这是合情合理的事。
  提供适当的人手和设施资源,以加强司法服务
  当局在五月开始,增拨更多资源,放宽法律援助申请的限额。当局亦建议修订刑事法律援助费用架构。纵使其进展和有关费用的建议仍然未能令人满意,这些建议都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
  司法机构在2011至2012年度,要求获拨予11亿元的适度开支。根据司法机构刊登的资料,各级法院(除了审裁处及死因裁判法庭)共有400,000宗案件。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平均聆讯时间在2010年上升了8%。在2010年,原讼法庭的民事案件由申请至排期的平均等候时间为215天,而刑事案件由呈交起诉书至开审的平均等候时间则为166天。
  现在法院约有176名法官和裁判官。长时间等候聆讯所导致的延误,实在不理想,增加法官数目,希望可解决这一问题。法官人选可来自在不同执业范畴有广泛经验的律师。只要司法机构有足够资源扩充人手和设施,要吸引合适的人选加入常设的司法机构队伍,或以短暂方式委任暂委法官,以应付不断增加的案件及缩短过长的等候时间,应是可行。
  有见於司法机构推动另类解决纠纷方式(特别是调解),律师一直在相关技术上充实自己,以面对不断改变的种种要求。现时律师会的认可调解员名册上有超过240名认可调解员。不过,以合理费用寻找一个适合调解之用的场地仍然困难,这是目前让调解成为一个适合用家使用的解决纠纷方式的障碍。长远来说,当局应增拨更多资源,确保有足够优质而适合作调解之用的场地,这些场地需要市民大众负担得起,而且位置方便适中。以我们的愚见,若当局可以在法院大楼、区议会办事处及政府大楼加建合适的调解设施,例如会面房间等;以方便市民使用。
  总结
  有机会在此与世界各地法律界的领袖,分享我们所达致的成就以及关心的问题,并就法律界如何在一个复杂的全球市场下持续蓬勃发展的愿景交换意见,我深感高兴,也十分荣幸。我期望今後可以继续向各位同业求教,作更深刻的交流。我们相信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最后,藉此机会祝愿各位在2012年诸事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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