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招生计划 > 正文

宁波大学年招生计划

时间:2017-04-0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宁波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 录

宁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 生 说 明 .......................................... 2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7

硕士学位点介绍 ............................................................................................... 27 宁波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 124 2016年硕士生/博士生联合招生简章.......................................................... 124

宁波大学 2016年博/硕士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 生 说 明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6年我校共有110个专业 (其中全日制专业硕士或领域17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且各专业的招生数将根据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而有所变动。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专业硕士中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NINGBO UNIVERSITY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开头的专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接收推免生。申请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网上报考录取等手续,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2016年我校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4个专业学位外,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详见《宁波大学关于2016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https://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showDetail.aspx?id=6715)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

宁波大学年招生计划

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研招网反馈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严肃处理。

(3)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

宁波大学 2016年博/硕士招生简章

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部分专业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要求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等。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内容。

(6)考生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复试通知和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门牌号或信箱号、姓名等)及联系电话,且应确保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2016年7月前有效。特别是应届毕业生个人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建议填写考生毕业离校后的有效地址,以便及时接收录取通知书。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2015年11月7日-12日,具体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上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或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流程

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校对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一)初试

1.考生于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

NINGBO UNIVERSITY

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8日进行。

4.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素质,择优录取。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16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科目和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3.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收费和奖助

1.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中法合作学术型旅游管理专业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中法合作学术型旅游管理专业硕士:20000元人民币/学年【不含法方注册费(约500欧元/学年)】。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全程4.5万元/生、工商管理硕士全程6.5万元/生、旅游管理硕士全程4.5万元/生。

住宿费按照我校宿舍(含公寓)收费标准缴纳。

2.我校构建“六位一体”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还可以通过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被我校录取的全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业奖学金(百分百覆盖,分三等,分别奖励1.2万元、0.8万元、0.6万元);国家助学金(每年0.6万);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津贴(助教和助研每月300元、助管每月400元)。

研究生奖助政策详见:https://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showDetail.aspx?id=6106。

3.学校通过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4.在校研究生还可申请学校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课题、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等项目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5.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七、相关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

1.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篇二:宁波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2017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北区,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是浙江省首批五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一、报考形式和条件

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均采用各省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二、设计学类和美术学专业报考说明

(一)招生专业类/专业及初定总计划数(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备注: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要填报设计学类,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志愿+考核”的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

(二)招生省份和各省初定计划数(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一)报考我校的浙江省美术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

(二)报考我校的外省美术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四、招生学院及专业介绍

(一)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介绍

宁波大学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简称“潘艺”,PADA)惠泽于潘天寿大师的艺术教育思想,得到了宁波市的大力支持,凝聚深厚的地方文化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发挥宁波大学的综合性优势,整合原艺术学院美术系、艺术设计系、服装与服饰设计系,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工业设计系等校内资源,借助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潘公凯先生的社会影响力等外部资源组建而成,于2015年6月正式挂牌。

以潘公凯先生提出的“设计就是生产力”的思想为指导,学院积极响应宁波大学从教学研究型大学向研究型大学转型的整体规划,以及宁波市委市政府对经济与文化发展的战略思想,力求突破综合性大学艺术学院的单一发展模式,集创新、科研、育人、服务于一体,整合宁波市高校、产业园区、龙头企业等各方设计资源,建立创意设计产业联盟,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国际视野和创新引领能力的一流现代艺术设计学院。

学院坚持高起点办学、差异化竞争的建设思路,致力于构建开放、灵活的艺术设计协同创新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创造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端艺术设计人才。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原院长徐仲偶教授担任我院院长,美国国家独立艺术与设计学院联盟主席、芝加哥艺术学院终身院长托尼·琼斯先生担任顾问和包玉刚讲座教

授,特聘中国著名设计教育专家、北京教学名师、博士生导师、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周至禹先生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时吸收校外企事业单位资深专家和高级技术人员成为我院学术顾问和兼职专家,开放学术讲坛与学术活动,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与合作培养基地等。学院大力推进以“大师+团队”方式引进国内外教授及团队开设讲座、论坛、短期课程或工作坊,多渠道提升国际化师资;每年组织国际艺术设计专业领军教授来学院讲学,吸收国内外艺术设计领军人物成为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在我院学科建设、学术评价、科研发展及相关领域内发挥重要作用。

学院首创筹建成立的“新生活方式设计研究院”,作为特色鲜明的理论与应用协同性创新研究机构,推动着学院的科学化、特色化发展,在国内艺术设计院校中独树一帜。作为“产学研用”孵化器与人才培养驱动器,研究院以“学术为先,应用为本、服务到家”为基本定位,融教学、科研、学工于“三位一体”,以学术创新为命脉、以科研生产为核心、以服务地方为特色,引领高端文化设计的学术创新与实践应用。

学院现有美术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环璄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共有32个实验室。学院现有教职工73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正副教授2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人。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709人,留学生15人。学院重视国际化培育工作,鼓励师生出国进修和学习,每年有一批师生出国交流、交换或深造,目的地包括英国、美国、法国,瑞典、韩国、台湾、香港等。目前,学院已与多所海外知名院校达成合作意向,开展本科阶段的互访交流活动。

近年来,本院学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竞赛、全国工业设计竞赛、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多项国家级赛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二)专业介绍

1.设计学类:设计学类下设四个本科专业: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具有国际视野、中国特色,面向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适合时代发展特色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人才。具备一定的品牌设计思想、艺术综合素养和创新设计能力,精于品牌整合设计和现代家居设计解决方案的专业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设品牌设计和家居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品牌设计方向旨在培养具有行业领先的品牌设计思想和品牌整体塑造能力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版式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史、字体设计、标志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品牌形象设计、展示与陈设、印刷与设计、广告摄影、影视广告、网页设计、设计心理学、广告通论、速写与卡通造型、插画设计等。家居设计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人文艺术素养、创新创造能力和文化创意产业整合设计能力的专业人才,主干课程:陈设设计、家具设计、家具美学研究、材料工艺学、生活美学、中国传统家具史、综合材料学、西方家具史。毕业去向:学校、媒体经营单位、传播机构、文化创意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大中型企业品牌中心、家居设计公司等。

本专业现有教师9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8人,其中在读博士1人,硕士3人、学士5人。形成了合理的学术梯队,积累了较高的学术成果。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以创新创业精神引领专业结构的调整,本专业不断探讨社会实践项目结合的教学模式,与社会、企事业单位密切联系,让学生走出去,企业走进来,推动课堂内外的互动,实现课堂操练真课真做,大幅度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成果丰富,近年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浙江省大赛学生摄影竞赛、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等各项重要国家、省级竞赛中,获

篇三:【宁波大学专业】宁波大学招生网站-宁波大学分数线

【宁波大学专业】宁波大学招生网站-宁波大学分数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小组下设本专科生招生与考试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专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省(市、区)之间进行调剂。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时各大类(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七条 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阳明学院按大类培养,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 www.gaokaopai.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设置国际工商管理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英语的复合型人才。 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今年学校继续招收国际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等4个专业。 第十九条 除国防生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 航海类专业属于提前第二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单科成绩要求: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英语、日语、德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国际工商管理类和英语(二批)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艺术类和体育类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理科试验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人文科学试验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国际工商管理类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详见学校当年招生简章。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政策。 第六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宁波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联系方式:宁波大学本专科招生网: https://zsb.nbu.edu.cn咨询电话: 0574-87600233传真:0574-87609301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邮编:315211第七章  附则第二www.gaokaopai.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267。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专科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

门有关政策为准。 。

宁波大学重点专业:

宁波大学全景地图:

宁波大学历年分数线:

宁波大学报考指南:

宁波大学招生计划:

宁波大学人气校友:

www.gaokaopai.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标签:宁波 学年 招生计划 宁波大学招生网 宁波大学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