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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

时间:2017-06-0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赴日工作证明

赴日工作证明找公司业务主要是对日的 公司内部有培训(只是要交写培训费用---羊毛出在羊身上吗)

那样出国的机会可能性 很大

申请该签证应提交的材料有签证申请书(需贴2寸白色背景照片)、护照 、户口簿复印件,并且需要日方的朋友提供邀请你赴日的理由书和停留日程表。另外,日方的朋友还要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为了证明你和日本朋友的关系,还需要提供能表明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的材料,例如,关于友人关系的说明、可说明海外停留情况的护照复印件、照片等。此类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根据申请情况发给停留期间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手续费是215元人民币。

办理工作签证需要些什么手续,学位证是必须的吗。我有相关的专业技能证和毕业证。还有什么要注意的么?

1、赴日工作对方公司的邀请函

2、护照、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学校开取的毕业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简历表

6、填写申请表、赴日办理签证的申请

大概就这些内容,具体你要先咨询大使馆及与日本公司进行沟通准备相应资料。 中国公民赴日本签证规定

工作研修签证 1.技术服务签证

技术服务签证,是指出入国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十二项所规定的几种有关人员的入境签证,编号为4-1-7和4-1-12。按照出入国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中从事教育或研究的教授,艺术家,外国牧师,新闻记者,到日本管理企业与外国人做生意的投资者和经理,律师和财会人员,有营业执照的外国医务人员,到日本各种机构从事研究的研究人员,到日本中小学从事外语教学的外国人,到日本从事技术革新的工程师,到日本从事国际性服务的专家,外国企业驻日本公司经理。

受到日方邀请后,可以在日本从事一定时期的工作。此种签证的申请手续是:

(1)首先由聘请单位向当地入国管理局申请,递交有关证明材料。主要有聘请书、雇佣合同书、证明聘请年限、待遇及聘请条件,并且还要由雇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具一份担保书,以及能够充分证明聘请单位财政支出情况、纳税能力、创建和发展情况的证明材料。另外,还需要递交受聘者的履历表、国内外亲属关系表。

(2)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核准后,便发给编号为4-1-7或者4-1一12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3)申请人持日方聘请单位提供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向日本驻华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其中教授、艺术家、外国牧师、新闻记者、投资者和经理、律师和财会人员的入境签证有效期可为半年、一年或3年,其他八类人员可获3个月、半年或一年有效签证。申请就业或工作签证的外国人须具大专以上学历和一定的工作经历。上述入境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以一同申请入境许可。如果得到批准,就能够得到编号为4-1-15的居留资格证明书。

2.普通工作签证

按日本法律,熟练工人是指那些寻求向在日本的企业或组织提供特别需要的工业工艺或技术服务的外国人。这些行为只限于外国厨师、建筑师、工程师、制造或维修外国产品的技师,宝石雕刻、裘皮手工艺,训兽、石油勘探等。

根据出入国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13项的规定,中国公民可以以厨师的身份接受日本料理店的雇佣,到日本从事烹调业务。签证编号为4一l一13,即普通工作签证。无论是日本人还是

华侨经营的饭店,都可以从中国雇佣厨师,一般规定一个饭店可以雇佣1至3名外国厨师。 申请普通工作签证的手续与技术服务签证基本相似,由雇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的入国管理局申请。

工作签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入境以后在有效期满前,可以向当地的入国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一般能够延期二次,工作达到3年以后,按照规定必须出境。如果原来的雇主愿意继续聘用,或者找到了新的雇主,就可以重新办理入境工作,也可以在出境之前,向日本入国管理局申请新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返回中国后,再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入境签证.

对此类入境者,日本法律只限制入境后的居留年限不得超过3年,并不限制入境次数。只要有人雇佣,并符合入境条件,就可以每隔3年办理一次入境手续。

3.研修生签证

为缓解日本企业劳动力短缺的严重程度,日本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和民间机构达成协议,以有组织有计划地接受外国研修生的方式,接纳一部分外籍工人,分配到有关企业,边进修边劳动。这样,即可以帮助外国企业培养人才,又可以补充日本劳动力不足,达到互利的目的。日本《移民控制和难民识别法》规定,赴日海外研修生是指在日本的公共或私人机构学习和获得技术、技巧或知识的人,居留期为1年、6个月或3个月。研修生每周要有固定的时间用来学习语言或其它专业知识,一般为14小时,其余时间为实践研修,但实践研修时间不得超过全部研修时间的23。研修生只从就读机构获取适量津贴,而不领取工资。在过去的几年中,研修生津贴,远远低低于同行业同岗位日本人最低工资标准,最近日本政府已许诺中国赴日研修生可获得按同行业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津贴。日本法律规定,不发给研修生加班费、补贴和奖金。

日本最新公布的入境管理法还规定:海外赴日研修生必须是年龄在20至40之间者;研修所学的知识、技术或技能应是研修生在其祖国无法学到的或难以学到的;研修期满归国后的人员应从事与在日研修领域专业有关的工作。

向日本输送研修生的企业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①是外国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或相当于这类团体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国际机构等; ②接受日本企业海外投资的企业;

③与拟派遣并接受研修生的企业有一年以上贸易关系的外国企业或在过去一年中双方贸易额超过1亿日元的外国企业。

在境外资的合营企业中日方股份达到或超过20%的日本企业,而且接受外国研修生的数量与企业原有职工人数的比例是1比20,即企业所招收的外国研修生总量不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1/20。

因公务签证 凡赴日本从事商务活动停留90天以内者,参加友好城市交流活动停留15天以内者,参加宗教活动、体育大会、大学入学考试停留90天以内者,可申请此种签证。当外国公司管理人员需要到日本商谈或签署商务合同时,可获15天至90天的访问签证。凡因短期商务活动希望到日本访问的中国人,应当办理称为"P方式"的签证手续。这个"P方式"是适用于商务、会议、体育、文化、学术交流(包括共同研究)等目的,预定90天以内短期居留的签证手续。只要申请材料内容没有问题,北京日本驻华大使馆或上海总领事馆从申请受理的第二天算起第7个工作日、沈阳、大连、广州各总领事馆在受领后的第10天便可签发签证。 按上述方法申请签证的程序是,由日本方面提供邀请保证书、申请人名册、居留时间表等必要材料,寄给在中国的申请人。申请人将本人护照、签证申请书、照片(两张)以及日本方面寄来的材料,直接递交到大使馆或者总领事馆申请签证,不能由在日本的邀请人等代理办理签证申请。

申请签证,应提供以下材料与证件:

(1)签证申请表(贴照片)2份;

(2)照会或公函2份,应注明访问目的与停留时间;

(3)护照;

(4)入国理由书原本、副本各2份;

(5)身元保证书原本、副本各2份;

(6)日程表原本、副本各2份;

(7)名单原本、副本各2份,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护照号码及发照日期。 以上文件三个只有效。

凡申请因公赴日时,必须递交日本招聘单位的"法人登记誉本"。如日方单位为股票上市公司,不必递交。在日本居留超过90天,或者在日本从事获得报酬的活动以及停留期间接受研修等,就不能按这种方式申请。

亲属移民签证

日本不是移民输入国,而是一个移民输出国。因此,对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历来控制十分严格。目前,在日本长期居留的外国籍侨民约有80多万,其中华人约有13.9万,50%是台湾人,大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就已经居住在日本的侨民及其后裔。依据日本出入境管理条例、外国人条例等规定,属下列情况者,允许移民日本定居:

(1)日本公民的配偶与父母;

(2)日本公民的子女(一般以未满21岁为原则);

(3)日本公民在国外收养的年龄不满14岁的孤儿女;

(4)日本公民在国外居住而无人赡养的祖父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公民,可以申请到日本定居。其中日本公民的外籍配偶,在移民进入日本国土后,可以申请加入日本国籍,但必须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日本公民的亲属,到日本定居后,只能取得日本国永久的居留权。

向日本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赴日本定居的,必须由日本方面的亲友持有关证件,证件包括:

(1)日本国公民的身份证、住址、出生证书、工作证书,经济收入证书或财产状况证明书

(2)日本国公民与申请入境定居者的关系证明书…

(3)申请入境定居者的出生证明书、学历证书、健康证书、无犯罪行为证明书及照片5张等。 日本入境管理局对申请入境人及担保人的各方面民政部进行调查核实,认为符合日本入境定居的条件后,入境管理局将会向担保人及日本驻外使馆发出通知。申请入境定居者接到通知后,即可办理赴日本定居的签证。

对于旅日华侨的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赴日本签证,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华侨在日本的居留资格证明;

(2)华侨和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华侨的经济负担能力证明,如纳税证明等;

(4)经过日本地方法务局公证人公证的生活保证书。

上述文件齐全后,由申请人直接送交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经过审查批准后,一般先是发给"观"字或"短"字签证,即编号4-1-4。到达日本后,以申请延期的方式,取得长期居留资格。经过多次延期后,如果入国管理局认为入境者在居留时间,并无违反居留规定的任何行为,可以取得3年有效的居留期限,也就能够永久居留下去。

具有日本血统或与日本人有血缘关系的人员,例如:日本血统中国籍人、中日混血儿,以及他们的配偶、子女、父母、或是日本人的中国籍配偶等。这几类人员如果能够提

供日方亲属的担保证明、工作录用证明,或者是证明本人在日本出生的户籍誊本等,就可以取得特殊签证。签证上一般注明"特"字和"就"字,许可居留期通常是3年,期满后可以申请

延期,直至取得永久居留资格。

过境签证

在日停留不超过72小时,不出机场,有前往国家签证,持有订妥机座联程机票者,免办过境签证。否则仍应申办过境签证。申办过境签证所需时间4天。

申办过境签证的手续:必须提供联程机票(影印件),

填签证申请表2张、交照片2张日方概况照会或公函要求,发给停留3至4天的过境签证。如过境日本去大韩民-国,须提供大韩民-国方面的邀请信。日方只办一次过境签证,不办去赛班岛的过境签证。

外国人居留日本之(一)

1.外国人登记证明

日本政府对入境的外国人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外国人入境后,凡拟在日本居留超过90天的,必须在入境以后的60天内,到所在市、区、叮、村事务所办理外国人登记手续。

办理外国人登记手续,需要出示本人护照,交付近期二张照片,填写《外国人登记申请书》。经审查手续符合后,发给一份《外国人登录证明书》,证明书记载内容主要有:姓名、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护照号码、护照颁发日期、上陆许可时间、居留资格、居留期限、入境后居住地址、原国籍国居住地址,以及日本的户主姓名、与户主关系等。入境居留者,年满十六岁,居留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还需要在登录证明书上印下本人的指纹。以后每五年还要重新申领一次。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是日本政府对在日本长期居留的外国人所颁发的一种身份证明。因此,要求外国人必须随身携带,遇到入国审查官,入国警备官和警官检查,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时,必须出示此证明书接受检查。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如果不慎丢失,被盗或者损毁,必须在发现之日起14天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在日本居留期间,如果住址、职业、居留资格发生变化,或者发生结婚、离婚、收养子女等事情,应当在14天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凡是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例如未能随身携带证书,或者未能及时申请补发等,将给予一年以下监禁,或者处以20万日元罚金的处罚。

2.居留资格的变更申请

外国人进入日本后,如有正当的理由时,也可以将其原有的居留资格改换为其他的居留资格。如持"就学"居留资格的日本语学校学生,在其考入大学或专门学校后,可申请改换为"留学"居留资格;持"留学"居留资格的人毕业后进入日本公司工作,被审查批准后也可以改换为其他相应居留资格。按日本政府现行的规定,原则上各种居留资格都可以互换,但在具体掌握上,持"短期滞在"居留资格的一般极难被批准改换为其他的居留资格。

已在日本居留的外国人,已与日本人结婚者,可申请将原来的居留资格改换为"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居留资格。但由于近年以假结婚来达到长期在日居留目的的外国人增多,日本入管当局往往对此审查较严。审查的重点是结婚的可信程度,如婚姻是否真实、婚姻能否持续,是否已在同居生活(有合理的原因时也可分居),等等。一旦被认为属于假结婚时,该外国人将被遣送出境。同时,即便取得"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居留资格,入管当局也往往在第一次只给予该外国人6个月的居留期限,以观察婚姻是否稳定,如婚姻状况持续下去,到时可以延长居留期限,一般经过3年后没有变化,就可改换为"永住者"居留资格。

变更居留资格,并非所有的入境者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原来居留资格;按照日本入境管理法规定,只有以下几种居留者,才能申请变更居留资格。

①4-1-5居留资格,即商务、贸易人员。

②4-1-6和4-1-6-2居留资格,即留学生和技术研究生。

③4-1-7居留资格,即教授、讲师、专家等。

④4-1-8居留资格,即科技、文化和艺术交流及表演者。

⑤4-1-10居留资格,即宗教活动者。

⑥4-1-11居留资格,即新闻记者。

⑦4一l一12居留资格,即特殊的技术人员。

⑧4-1一13居留资格,即熟练劳动者。

⑨4一l一15居留资格,上述入境人员的家属。

改变居留资格需要具备的手续:

(1)填写《变更居留资格申请书》,由入国管理局提供,一式二份。

(2)申请理由书,即说明要求改变居留资格的理由。

(3)申请从事新居留资格活动的必要证明。

申请如获准,入境管理局就在申请者的护照上加盖"变更许可"章,注明新的居留资格和居留期限。

外国人居留日本之(二)

3. 日本取消对外国商务人员的居住限制

过去,日本法务省曾以规定"外国商务人员在日本的逗留期限,以5年为上限"。也就是说外国商务人员只能居住5年。1998年1月 22日,法务省取消了这条规定。从此,外国商务人员可以不受5年的居留限制,不必在日本逗留5年后,必须回国一年才能再回日本工作。法务省声称是应外国商务人员的迫切要求改变这一法令的。现在外国的商务人员可以持续地在日本工作。

4.延长居留期限

居留于日本的外国人原则上必须遵守在入境检查确定的居留期限,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继续在日本居留。需要继续在日本居留的,可在居留期届满前,向入境管理局或其办事处提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这就是居留期限的变更。

除持有永住权和"外交"、"公务"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外,其他外国人的居留资格都规定有一定的居留期限,期限分15天,90天,3个月、6个月、1年,3年等六类。如"短期滞在"居留资格(给予观光、探亲、参加比赛、联系业务等人),只能给予15天或90天的居留期限,"研修"资格分别给予1年、6个月或3个月的居留期限,"投资.经营"资格分别给予3年、1年或6个月的居留期限,等等(表2-1)。

在日本居留期间,如果未能在许可的期限内出境,可以申请签证延期,即所谓"居留期限更新"。日本入境管理局对短期签证持有者,特别是中国公民限制得比较严格,一般不予延期。但是如果入境者确实有特殊的理由,不能按期离境,在出具已定购的国际机票或者其他有力证据的前提下,入境管理局也会同意延长居留期限。一般以一次为限,通常在护照上注朋"出国准备期间"或者"不再延长"等字样,给予15天或30天的延长期限。

申请延长居留期限,需要履行下述各类手续:

(1)填写《变更居留期限许可申请书》,申请书由入国管理局提供,一式二份。

(2)申请理由书,由本人书写,没有固定格式,说明自己的现有居留资格和想要延长居留期限的理由。

(3)变更居留期限的必要证明。例如4-1-12和4-1-13二种居留资格申请延期,需要提供聘用机构的招聘书、证明招聘期限、待遇及其他招聘条件的材料,技术或技能证明书、经历书等。

(4)身元保证书一份,此种证明由保证人出具,写明承担申请人在日本继续居留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回国旅费。

(5)反映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证明,比如保证人的在职证明和纳税证明。

如果得到批准,入境管理局便在申请者护照上加盖"居留期限更新许可"印章,注明居留资格和允许延长的居留期限。

篇二:日本签证保证书

致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个人出行事由及保证书 本人:出生年月: 护照号: 此次经 (旅行社名称)办理赴日旅游签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

证: 单次·多次。 * 以下请勾选

说明 ()①单独前往日本,且在日本一个人旅游观光。日语掌握程度: ( )分参考:完全不会(0 熟练(5分)

()②单独前往日本,但在日期间有朋友·亲属陪同一起游玩。(请写明关系及姓名)姓名:关系:所在城市:

()③与朋友 (姓名)等 (人数)人一同前往日本观光旅游。有()·无

( )朋友·亲属陪同一起游玩。本人清楚知晓赴日旅游签证的相关规定,保证赴日期间按照旅行社提交的“滞在予定表”

观光

旅游,不从事观光旅游以外的其他活动(如探亲或商务),不寄宿朋友或亲戚家,保证入

住旅行社预订的酒店,在日停留期间行程由旅行社负责管理,并保证回国后提交入住酒店所

开具的住宿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后果(可能影响今后赴日签证申请)。签证申请人签名:

日期: 上述游客经我司审核符合赴日旅游(个人旅游单次签证 / 多次签证)申请条件,由我司

代理申

请赴日旅游签证,我司将负责管理上述游客在日旅游观光期间的全部行程,保证游客入

住由我司预定的酒店,并在游客回国后递交酒店的住宿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愿意接

受相关处罚。 旅行社盖章:

日期:篇二:各种日本签证办理所需材料 各种日本签证办理所需材料 外国人访问日本时必须办理日本国签证,除了日本免签对象地区,不在免签之列的任何

国家访问日本,不论以何种理由,包括日本留学、日本工作、日本探访、日本旅游等等,也

不论逗留多少天都必须提前做好日本签证办理。据日本驻华大使馆网站的公告,原则上,如

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1951

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请注意根据您的护照的类型、访问日本的目的、逗留时间等,手续和所提交的材料有所

不同。另外、本馆的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注)「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

代办机构办理。

另外,符合以下情况者,请直接与本馆领事部签证处(电话: 010-6410-6974)联系(咨

询时间:周一到周五 14:00-16:30)。

1.国费留学生

2.在中国长期居留的日本人的配偶的同伴签证另外、不住在本馆管辖地区之内者,请向所管辖的总领事馆、常驻办事处等联系。(大使

馆、各总领事馆、办事处管辖地区一览表)

关于签证申请窗口的休息日,请参阅大使馆通知。 在介绍四种类型的日本签证时,韩日联合交流会的徐老师罗列了所需材料须知(四种):

(一) 日本旅游签证须知 至少5人

1.护照原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护照签发地是北京、上海、广东,如果客人现在

已为以上三地正式户口,护照签发地为其他省份者,请出示以上三地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

件)

2.照片一张(近期彩照2寸)

3.表格一张(日本国入境签证申请书“团体旅游用”)、(表格右上角注明此人在邀请信

中的序号)、(护照上同样贴上序号)

4.日方的招聘保证书、名单表、日程表一套原件及一套复印件(a4纸复印)送签使馆的第二天开始计算,10个工作日出签证,护照及表格按邀请信中的名单顺序分

别排列 注:10人团在出签后,不可消签。如要消签,必出充分的理由证明。

(二) 日本短期商用签证须知如您办理赴日文化交流、地方政府交流、体育交流及日本国内短期停留.进行商务目的的

业务联络、出席会议、商谈、缔结合同、售后服务、宣传、市场调查等短期商务活动。请携

带以下材料来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办理。 一:日方出具材料(日文)

1.招聘理由书(邀请单位原则上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自治体、但例如大学教

授在进行公务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2.停留日程表(有到着日、归国日、每天的预定活动、每晚的酒店名称及电话,全程陪

同人的姓名及电话)

3.身元保证书(邀请人若为日本国政府中央府省厅的课长或大学教授以上的人并且为业

务上的邀请时也可省略。)

4.关于邀请单位的材料

(1)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法人登记簿?本,发行后3个月以内有效)(如果在日本国

内股市上市企业,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

(2)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大学教授的“在职证明”;简介

书或宣传等可说明邀请机关的资料。以上材料只需一份原件即可注:日方出具的材料有效期为3个月. 二:中方出具材料:

5.〈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a4纸复印)

6.〈在职证明〉(需注明从哪年在此公司工作,现任何职和护照号码)一份(a4纸复印)

7.半年以上有效护照,护照签发地不属于北京领区者,需交工作地的暂住证原件(东北

三省、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福建、广西、广东、海南、四川、成都、重庆不属于北京

领馆)

8.离、退休人员需出具离、退休证的复印件(a4纸复印)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人员持因私护照办理赴日签证,需持有本单位开具的

“为什么持因私护照的理由并同意使用因私护照签证”的证明信(a4纸一正一复)

10. 护照原件,近半年的两寸彩照一张,签证申请表格一张(表格填好后贴上即可)及健

康申报表

三:注意事项:

签证签发在如没有问题的前提下,一般需六个工作日,如材料被返回日本外务省审批,

时间不固定,由邀请人催日本外务省的外国人课,电话:0081?03?64022618转外国人课。 本处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03号国旅大厦一层公民部日本签证处(地铁复兴门站下,

百盛购物中心东侧)电话:66021188-709 或712,66039336签证处传真: 66030659 邮编:

100800

(三) 赴日本探亲访友说明书一,申请人需准备材料

1、签证申请表及健康申报表(我社可提供,请填写每一项,并贴两寸彩色照片)

2、亲属关系公证书 (限探亲及携带亲属访友时提交)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

5、半年以上有效护照二,保证人需准备材料

1、身元保证书

2、所得证明书 (需政府机关发行)

3、职业证明 (如:在职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

1.保证人是日本人时需要提供:住民票正本或机动车驾驶执照正反面复印件 (如果保证人为持三年以上在留资格的非日籍人士时,需要提供: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

书)

2.户籍誉本 (保证人是日籍亲属时需提供)另:邀请人为留学生,保证人是日方教授或副教授时,上述第二项材料中只需提供:b 在职证明书 三,邀请人需准备材料

1、招聘理由书

2、滞在日程表

3、职业证明 (如: 在职证明书,在学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

4、住民票正本或机动车驾驶执照正反面复印件 (如果邀请人为非日籍人士时,需要提供: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另:

1.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考试等时,请另外提 交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场地预约书,考试通知等相关材料.

2.邀请理由为访友时,请提交能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保证人)友人关系的材料.

3.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配偶,子女探亲时,不需要保证人.上述第二项材料可不 提交.只需提交第三项材料,其中外国人国费留学生证明或奖学金受给证明(材料需注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及金额) 注:

1、申请人只限于本人亲自来使馆申请或由本使馆指定的机关进行代理申请.

2、以上全部材料有效期为三个月,申请后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还.

3、保证人与邀请人为同一人时,相同材料可不重复提出

4、个人申请签证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6:30

5、北京使馆管辖范围: 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河南省、

云南省、湖南省、河北省、甘肃省、江西省、青海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

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以上地区居民或在上述地区长期居住的外地人可在北京使馆申请. 注: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地址:复兴门内大街103号国旅大厦一层 电话:66021188?709/712 传真:66030659

(四)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使用因私护照赴日者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日本留学签证

中常用日本签证类型)

1、护照,签证申请表及健康申报表各一张,近半年的两寸彩照一张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3、婚姻经纬书 (另附格式,只限于在留资格为[日配]的申请)

4、就学生调查表 (另附格式,只限于在留资格为[就学]的申请)

5、合同书复印件及艺历证明书 (只限于在留资格为[兴行]的申请)

6、合同书复印件 (只限于在留资格为[技能]的申请)

7、协议书复印件及待遇概要书复印件 (只限于在留资格为[研修]的申请)

8、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申请人的户口本复印件

注: 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篇三:日本个人旅游签证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受理范围:

1.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的居民直接办理。 除以上地区外的居民必须持有上述区域的居住或临时居住证方可申请。 如有护照签发地为领区,但常住地在领区以外的则不能在上海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2. 申请人无滞留不归史,无日本拒签史(任何理由) 签证办理所需材料: 备注:

*1. 日本签证性质特殊,旅行社会收取游客押金或3方担保函。我社现方便各位亲,根

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酌情免受押金,但必须材料齐全。 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其他材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我社可以免押金:

1)能提供年收入10万以上完税证明原件,近一年总缴税额满3600元以上,差一点3200

到3400元,问题不大。

2)近5年内有欧美澳发达国家自由行出境记录。或5年内3次进入日本(不能连续过于

频繁)

3)提供反映年薪10万以上的工资卡流水账单;显示【工资项目】,近6个月以上,平均

工资入账8000元以上。 除以上3种情况,申请人在获得签证以后,需要交5万元/人担保金,可以通过渣打银行

冻结,或者汇款至我公司账户,日本回国后一周内退换到您的账户 *2. 请各位游客归国后凭签证页的扫描件销签,否则影响日后出行与押金退还!!!!(被领馆抽查到的客人还需填写《个人出行事由及保证书》,归国后凭借景点票根和回国

登机牌销签,否则押金不退!) *3. 领馆电话查询,酒店机票必须说是通过我方旅行社和签证一起做的,访问目的就是

旅游,无任何亲属朋友,如果口误导致的后果客人必须自己承担!!!篇四:日本签证担保书

公司担保日本签证担保书

致: 深圳市乐心旅行社有限公司我公司员工 2人 赴日本旅游个人签证,是我公司委托深圳市乐心旅行社有限公司代办,

我公司愿意担保该员工在日本签证有效日期内进出日本,并按期回中国,在日停留时间不超

过15天,如员工延期返回中国或逾期不归或违反当地法律法规,我公司无条件付给深圳市乐

心旅行社有限公司每人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赔偿金,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该员工因个人原因而被日本移民局拒绝入境或者拒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篇三:日本留学的在留资格是个什么鬼?

在办理留学手续或者是出国时办理签证时我们总能听到“在留资格“这四个字”。那么在留资格究竟是什么呢?天道小编来为大家具体解释一下。

什么是在留资格?

“在留资格”是日本法务省颁发的允许入境的许可证。申请人不属于在日本短期停留,而是需要在日本停留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都需要申请“在留资格”。入管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入境标准的,才会发放“在留资格”。

如果办理赴日留学签证,首先在学校同意接收你之后,需要准备一整套完整的材料,递交到日本的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俗称"反签证"。反签证通常由所报读的学校代为申请。

“在留资格”审理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左右,有效期为三个月。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在“在留资格”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入境签证,否则,“在留资格”失效。申请人拿到“在留资格”后,方可申请赴日签证。

在留资格证书的在留期限是多久?

办理一次申请可获得的在留期间,“留学”资格为2年或1年,“就学”资格为1年或6个月。因此,在留期间到期后仍希望继续逗留时,必须办理在留期间的延长或在留资格的变更手续。

在留时间最短为三个月,最长为四年三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一年三个月/两年/两年三个月/三年/三年三个月/四年/四年三个月)。

什么情况下允许在日本打工?

获得三个月以上在留资格的留学生,向入国管理局申请到“资格外活动许可”后即可打工。打工有时间限制,原则上每周28小时以内。不可从事色情行业,如违反规定,会被严格处理,也有可能被强制遣返回国。2012年7月9日新 “在留管理制度”实施以后,初次以留学目的入境者可在出入境港口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但在留时间为三个月的留学生因不是“在留卡”的发放对象,无法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所以不可以打工。

获得在留资格后可以享受日本的哪些政策?

1. 获得三个月以上在留资格,并获得“在留卡”的留学生,在日本国内市、町、村相关窗口可办理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手续。

注:在留卡:带有IC芯片的卡片,记有住址、在留资格、在留期限、资格外活动许可等信息。“在留卡”的基本发放对象为在留资格超过三个月的外国人士(不含“短期滞在”签证持有者)。

2. 交通费学生折扣:留学生可以享受学生折扣,详情请向日本校方确认。

什么时候办理在留最好?

即使自己不是有意的,也将被视为“非法逗留者”。在留期间的延长可以在到期的2个月前开始申请,所以应尽早办理申请手续。最近,由学校代替本人集体办理在留期间延长手续的作法已相当普遍,以致于越来越多的日语学校学生甚至不知道入国管理局的存在。在留手续本来是应由本人直接到入国管理局办理的,所以希望各位掌握好自己的在留资格、在留期间和办理手续的方法。

以上是关于日本在留资格的相关说明,希望能解除大家对签证办理不明白的地方。大家若还有什么对留学申请等问题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咨询我们的天道教育网站,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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