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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过去的年代:八十年代经典歌曲100道

时间:2019-02-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它在缓慢流动之后,终于像凝固的胶状液体一样,开始衰老。      伤花:被缚之后的安然      繁忙的高考过后紧跟着是炎热的夏。   蝉在叫,声音如同海的波浪层层袭来。大片的云贴在微蓝的天壁。太阳的光线经过漫长的旅途穿过绿的叶以及我的身体。
  午后2点13分;我在想你。
  我的中学生涯在这个夏天结束了。就像船穿越海洋时突然落下了帆。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空白之中。
  我开始做两件我认为很有意义的事。
  一件是整理我所有高中用过的参考资料。我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坐在地上把书和卷子分开。地面的木质光泽反射在房间的书柜上,眼花缭乱的各种字母、数字以及公式,电光一闪般地进入意识,然后离开。当天的最高气温是29摄氏度。书堆的高度在一点一点增加。我的思绪也在一点一点扩大。我像是奔跑在荒岛上的孩子,没有目标,只知道奔跑可以让我存活下来。当书和卷子完全分开时,我看着眼前的景象就唱起歌来。三堆齐腰高的参考书和一麻袋的卷子。我的歌词是:你是个超人你真伟大。我真的觉得中国的中学生是伟大的。这句歌词不是我唱给自己的,是唱给中国所有的高三毕业生的。
  有的时候,我躺在地板上随手抽一本书,总会发现很多有趣的事情:打开书掉下来一张小字条(上面写着“今天麦芽糖和小米去麦当劳,我们去做电灯泡”),或是拿到一本写满QQ聊天式的练习本等等。于是,我又会接二连三地想起很多事情:曾经那个帅气的微笑,曾经那个漂亮女孩明亮的瞳仁,曾经那些足球场上脱下来的淌着诱人汗水的球衣……我甚至开始怀念曾经的敌人,他是那么地可爱。太多的曾经已经让人不堪承受,但他们却真实地构成了一种叫做回忆的东西。是我和他们共有的,而不是陈列在玻璃柜中的纪念品。
  我把整理过的参考书又一本一本地翻开,似乎要在里面找到我遗失很久的很多东西。于是惊喜就像是哥伦布发现美洲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带来的快感:老师用红笔划过的讲解痕迹,书页底部一个搞笑的皮卡丘,我和好友写下的高考奋斗誓言,钢笔写过后被胳膊擦得模糊的墨迹……你们,如果有一天年华老去,还会不会在我身边。我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觉得在要起程之前什么也没带上。但我又明白这是一种成长的抽痛。
  我不怕疼痛,所以又开始做另一件事情――疯狂地迷恋摇滚。
  平克?弗罗依德,大门,甲壳虫,u2,the cross……每个夜晚都匆忙却有力地走过我的耳朵。音符的烟雾传达出作者心中的感受。仿佛每个摇滚歌者都是一个脚印。地上有无数脚印,但不是都值得记住。
  我坚信每个喜欢摇滚的孩子都不会有极度软弱的性格。这个夏季之前,我就坐在教室里,以无比优异的成绩换来长辈们的赞赏。当有一天我在这片平原上对着烈日找不到自己影子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是如此流俗。我开始一寸一寸地反叛起来,尽管我的表面是如此平常。
  今年夏天。包围并且沉沦。蝉的叫声如同海的波浪层层袭来。大片的云贴在微蓝的天壁。太阳的光线经过漫长的旅途穿过绿的叶以及我的身体。
  午后2点13分,男孩子的摇滚梦想在焦灼的日光下暴晒的无法触摸。地板上层层的书在静止的空气中偶尔发出吱的声音。世界是一片完整安静的金色。
  幸福也像一场两百万光年之外的幻觉。如此空虚,却独自穿越了漫长的旅途。
  
  A walk t0 remember
  
  2003年的夏天。空白和炎热。他暂时离开学业,没有工作。什么都可以不做。每天躲在空调掌控之下二十度的清凉之中。睡觉,吃东西,写歌,看DVD。黄昏的时候,他就打开窗户,放进夕阳和新鲜空气。他看到对面屋顶羽毛有些金色的鸽,幽暗的走廊,风吹着大片翠绿的林,纵横蜿蜒的河道,墙角处散发的带着颜色的暗香……是记忆中的故乡。
  8月7日上午lO点05分,一场罕见的暴雨骤降。他脱去腰部以上的所有衣服躺在床上。雨轻轻重重地吻着窗。音质纯净,音色饱满,像乐句一样的飞翔,星群一样的坠落,天地之间的线条,形成身体的形状。相同的旋律,相同的呻吟,在不同的音区飘出,摄魂夺魄。他打开窗把手伸向上方的灰色,声音的根茎继续深入土壤,天空郁郁苍苍。
  8月7日上午10点05分,一场罕见的暴雨骤降。他幻想自己站在雨中。他决定不再逃避。幻觉和单调就这样坠毁,他搂着回忆。
  他想起了Aaron。高二刚到文科班的时候,一个穿着Levis牛仔裤和宽大的T-shirt,英俊的脸上露出稚气的微笑的男孩伸出手对他说,你就是彭扬吗,我看过你的小说,很棒。他一向喜欢有些孩子气的人。不管一个人的年龄如何,孩子气总是一种很大的魅力。因为它象征着善良和单纯,可爱和可亲。他喜欢摇滚,爵士和蓝调,而这些都是Aaron的最爱。Aaron欣赏他的小说,他会抽空去看Aaron精彩的篮球比赛。后来Aaron喜欢了一个女孩子,他就帮Aaron写情书。Aaron成了他高中最重要的朋友之一。
  高三体育课的时候,他常被Aaron拉去看电影。那时的空气有一种难言的喧嚣。白天的忙碌是强制性的,此时的忙碌是自己的。车流哗哗地响,路灯盏盏的亮,内心的愿望就昏沉沉地舞起来。
  其中之一是《铁男》。一部黑白的片子。没什么明确的故事情节。一个上班族有一天发现地上有一个怪东西,旁边有一个女的就去碰那个东西,结果身体就开始长铁。他也开始长铁。这个女的就开始追杀他。一个铁的人追杀另一个铁的人,中间还有他跟他女朋友的关系,他跟他的女朋友由人变成非人,并展开搏斗。总是在逃跑和搏斗。最后,他们合为一体后说,我们去把整个世界都变成充满希望的世界吧。
  Aaron在影片即将结束的时候顿生睡意,把他的腿当枕头躺下去。Aaron的气息慢慢地浮向他的鼻。汗水以及潮湿的雾气。在阴暗的光线下他静静地感受光与影的转换交接,这喜悦而无限惆怅的时与地。青春会不会像电影一样一闪而逝。
  高二的尾声,Aaron怂恿他一起申请美国的哈佛大学。他估量了一下,决定申请哥伦比亚大学。高三的春天,他们双双被录取。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放弃去美国,而选择了国内一所他心仪已久的大学。Aaron走之前,他和几个好友一起为Aaron准备了一场篮球赛,也当是高中毕业之前的“最后晚餐”。几个男孩子的汗水和誓言和青春的风一起,被定格在蓝色的天幕。
  送Aaron上飞机时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把亲手养的猫送上绞刑架。Aaron提着大包小包一副匆忙的样子。他看见Aaron走上机梯,走进舱门,消失不见。只是不过一会,Aaron突然从舱门里探出头,像发现什么忘带的东西一样慌张,从夹克的口袋拿出一张他们的合影,笑着喊,我会记着的。他也笑了,心想,小孩子。
  夏季的高温以及Aaron的离开。世界就裂开一道缝隙。好在最热的时候Aaron会打来越洋电话告诉他哈佛餐厅的冰淇淋味道像土豆。后来Aaron就不停给他写明信片。方便,快捷。各种各样的明信片照映着美国风景,而背面的字迹则反射着Aaron的心情。有时Aaron也会蛮正经的写E-mail,告诉他那个教授老头真是棒到家了哈佛里还是有美女的我的法学成绩拿了全系第二你快点来美国吧陪我打球现在我看电影想睡觉的时候没枕头躺了。
  这些属于Aaron这个家伙的东西像一把锋利的剃刀,为他除去想念荒原上的杂草,使他轻快和享有略带忧愁的时光。
  后来,他终于懂了,岁月的河流不会把一切都带走,有些东西会慢慢沉淀下来,固结成岩。
  后来,他经常把手插在口袋里游走在大街上。路边的橱窗里的电视播放着震耳欲聋的新闻。“9?11”的硝烟未散,美国炮轰阿富汗,巴以每天都有平民和士兵死去,阿拉法特身陷囫囵。看似充满热诚,繁华的物质,却是一个麻木冷漠的时代。普通人无法关心普通人。不管他们曾经如何互相怜惜,岁月强迫他们必须互相忘怀。
  
  200km/h。开往乌托邦
  
  1999年对于我是个结束抒情的年代。它充斥着青春的狂野和反叛,好像什么东西在腐烂似的。这不是危言耸听。那一年风刮得特别多,吹来地震,流星雨,日月全食以及过早开始的桃花还有无中生有的伤感。那一年的小皓留着性感的中长发,宽阔的肩头抵着羊毛夹克,穿着牛仔裤在大街上飞奔似的走能吸引无数富含青春辐射的目光。那一年的乱乱把头发剪得不能再短,温柔地拿着木吉他在学校的天台上弹唱。那一年的我还是小孩子的模样,每天喝2杯白开水嚼4块口香糖。
  我们之间的关系深深背离城市繁华物质美色。我们用音符去追踪残存理想的方向。我们在一起写歌的时候,小皓总喜欢转笔。纯蓝的铅笔在他的拇指和中指之间来回打圈。有一天我看见旋转的钢笔哐当一声掉在桌面,然后我们接到了蓝冰酒吧签约的电话。
  之后的匆忙是我们没法想像的。每个星期天,我们的声音在蓝冰酒吧的四处绽放,凋敝。我的手拨吉他磨出血泡。小皓带来膏药和温暖,将手指一个个地帮我包好。只是有时看见那些摆在桌子上微薄的酬劳,就会不自主地抽泣起来。
  小皓的脸英俊得无法挑剔,他在1999年的春天去地摊上挑选廉价的假戒指。他把女朋友请到冷饮店然后把戒指扔进了自己的橙汁里,他对她说,我现在正式向你求婚,你答应就把橙汁喝下去。结果她把戒指也喝下去了。小皓穿着牛仔和夹克在大街上撒野般前行,英俊无比的脸上盘桓着颓废的气息,像浪子一样吸引无数女孩子的目光。他身材高大,会抚摸怀中女子的头发,像对待一只温柔的小猫。其实,他是会弹钢琴的。但是他只在我和乱乱面前弹。他十根手指随着琴键的升降高低起伏。窗外夕阳西下,大片大片金色的云层涌动。小皓弹琴的时候,头发会微微摆动,显示出超凡的帅气。我就趴在地板上,听着听着就进入梦乡。
  1999年乱乱新买的小提琴在地铁的轰隆隆声中呜呜地叫。我浑身像被什么束缚住而不能前行。生命的轨迹有时并不会按照意志的方向发展,像在冥冥之中,像已注定。秋天的时候,我去的最多的地方是医院。一下课,坐在乱乱的单车后面陪他去买水果,他提着父亲熬好的鱼汤,眼神空洞而沉重。我跟在乱乱身后经过层层阴暗的楼道,细碎阳光从楼层间的窗外射进,乱乱的背影像一座山。
  乱乱说,彭扬,我妈妈得了脑癌。他的目光,焦灼焦灼的。每次走进乱乱母亲的病房,都会看见一张平静安然的女人的脸。因为化疗的缘故,她全身苍白,脆弱得如同风中稻草。我们坐在一起会谈很多东西,生命,理想的。女人坚强的目光和顿挫的话语像刻在岩上的痕,抹擦不去。
  那段时间的记忆最终被成长挤成一种气味。厚重厚重的苏水味道。有时辛辣地抵着心灵,让人颤动。1999年11月8日,乱乱的妈妈在病床上一睡不醒,乱乱弹吉他的时候拉断了琴弦。
  后来,我抱着乱乱的头不知所措。所有的言词都冻结成冰,只希望一种叫做温情的东西在两个身体间来回传递。
  现在,我要离开这里。这个拥有几百万人口却并不富裕的城市。我记得我和其他的孩子以不能衡量的速度朝理想飞奔。不同的环境或坐标系,阴影与果实失去了原有的定义和光芒,然而生命的小船划过这里,生命炽热的火焰点燃过冰雪还有春天。小船上甚至盛开着不同水域的花朵,它们虚幻又真实,窘迫,顽强而又美丽,它们重构了生活的形式和品格,并发出声响和光泽。
  我终于离开了这座城市。只是回眸的 一瞬,听见风吹动着少年的歌声,来自地铁和人海。
  
  亮
  
  我一直想完整地叙述一些事情。城市中人们行色匆匆。没人会耐心听你说话。所以有时我刚开了头,就煞了尾。现在我想用无比虔诚的姿态向你讲述一座我深爱的城市和一个孩子的童年。它摒弃了所有浮华和功利,除去文字的华丽与技巧,只是一种退回生命原始的感悟和思想,它真实可信,却又犹如梦境。它,真的。
  我一直陆续收到全国各地的读者写来的信。我一直想一一回复,可由于数量众多加之学业紧张一直未能实现。我想过回复一部分读者,可是如果回了一封,就得封封都回,这是我做事的原则。爱是公平的,对每一个人都一样。他们一定会感觉到我,通过文字。他们真的爱我。其中,有一个湖南的女孩子让我记忆深刻。她寄来了一本草绿色的日记本。散发出青草一样的味道。让我惊奇的是她一本日记写的都是我。当时我情绪很难控制,强忍着泪水。我无法像现在当红的小资作家一样矫情。我是男生。
  高二的时候,《作文通讯》的编辑约我写一篇散文。后来,我给他们寄了《从天山下到长江边》这一篇。描述我的童年生活。之后很多读者来信惊讶地说,你原来是在北方长大的。
  是的。我在北方,一个我深爱的城市长大,然后移居南方,长成现在这个样子。然而我却时常想回去,甚至想在那里过一辈子。
  乌鲁木齐。
  我到南方的时候上小学六年级,那时候树的叶子翠绿得让人睁不开眼。作为新生,自然成为班里当时的焦点,周围的孩子问我,你是从乌鲁木齐来的吧。你们那里是不是骑马上学住帐篷。
  当然不是。乌鲁木齐虽然是世界上离海最远的城市,但是它的繁华与风情却远远超出这个南方的小城。古时那里称为西域。对于我而言,这个词汇至今仍具有诱惑力,好像是一个神秘的烟雾缭绕的说不清的东西。无论如何,我就在这里长成孩子,长成少年。
  乌鲁木齐有1.2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宽广孕育了诗一般的生活。我喜欢看这个城市的夕阳,因为这里的夕阳是我见过的所有城市的夕阳中最美的一个。因为这里的天空很蓝。所以夕阳与蓝天交织起来会让人产生一种幻觉,时光现在倒流。城市里的人群和机器都会安静下来。树影、水泥地以及景色都幻化成一种丝线,突然断了,消失了。
  这里有很多伊斯兰清真寺和伊斯兰教徒。他们大多是维吾尔族人或者是哈萨克族人。他们爱吃烤羊肉和手抓饭。他们中间,很多男人都无比英俊,很多女人都美若天仙。我有一个维吾尔族的朋友,叫叶尔森。我之所以现在还记得他的名字是因为他真的与我其他的朋友不同。他的体魄比我们都健硕。他长得很英俊也很高大,他的汉语不是很流利,所以我喜欢和他开玩笑看他着急的样子。至今为止我仍然记得他身上有一种动物一样的汗味,我就此认定那就是阳刚的味道。而现在我身在南方,周围的男孩子怎么也散发不出这样野性的味道,有时竟是阵阵的香味。他头发金黄,眼瞳深蓝,皮肤白皙,像个美国人。他带我去他家的庭院,我记住了挂在墙上的毛毯绚丽的颜色以及晒在石凳上风干的葡萄散发出的气味。我躺在他的床上听他弹奏冬不拉,神奇美妙的旋律就在我的身体里流淌。
  小学放学的时候,我就和我的死党坐上公共汽车去我们没有去过的站,我们把那里当成隐藏着宝物的魔幻之地。结果大都没有让我们失望。有一次,我们坐车去新疆财经学院,那时街道两旁的枫树真的红得像火一样。世界都红彤彤的,那么可爱。我们在财经学院里面还邂逅了一个养殖海狸鼠的大叔,也生平第一次看见了海狸鼠。我们乘车返回时,持久的兴奋让我们忘记了所带的零钱已经用光,我们在未到终点的时候,被当作逃票的小混混而轰下了车。
  城市的细节太多太多,如果我一一叙述,恐怕可以出一套回忆丛书了。而城市之外的记忆,是一条长长的公路,两边是似乎无法触摸边际的荒原。每个假期或者有的周末,我和妈妈会坐上一辆帅气的吉普,在这条公路上飞驰。奔驰在夜晚的时候,远处会出现点点星光,妈妈就开始给我讲故事,那个灯火是长颈鹿家,这个灯火是小熊家,我就时常幻想自已提着行礼去它们家做客。它们为我准备很多好吃的水果和佳肴,我说,谢谢你们,我还会再来的。
  公路的尽头是我的天堂――南山。每年假期,我都会在山上度假。那里的树和草散发出大片大片的绿色,那城的地面空旷而平静,那里的楼房里洋溢着原始而又热情的气息。我还记得一个部队的哥哥,20岁出头,宽阔的肩膀,浓浓的眉毛。他带我去山上摘蘑菇,那时的我非常顽皮,在登一个山坡的时候,我突然扯他的衣服,他又本能地抓住我的手,但是摩擦力始终没能抵过地球的引力,我们俩沉沉地下落,顺着山坡滚,我开心地叫着好棒好棒,他抱着我的身体说危险危险。
  关于那里的另外一点,就是吃。水果有很多很多,以至于很多吃不完的就完整地扔进垃圾桶。然后手抓饭烤全羊,我满嘴流油。我也准备过陶渊明般世外桃源的生活,可是我却不争气地经不住这里美食的诱惑。我想如果陶爷爷当年来过这里,他说不定就不做不食人间烟火的凡人了,而只想做与这里的少数民族一起欢歌起舞的凡人了。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要从这个城市往另一个城市,我要从北方到南方。走的时候是下午。我现在仍能记起当时散落在角落的阳光,它们飘零在我坐在火车上回转视线时远离的城市和山野里。
  我来到南方,一呆就是六年。我看见曾经的童年离我而远去,却双手迎接着枯燥的少年。它装满了试卷和参考书,在太阳底下烧焦而发出滋滋的味道。七个夏天,太阳光线的能量飞速加强,我的手臂变成了黑白森林。时常我会听见长江穿过城市的心脏,江船发出哭泣一样的声音。我最终是要离开这儿的。
  有一个黄昏,我却走失了方向。太阳没有温暖,长江滚滚东去,火车呜呜前行。
  
  沉到淹没国界
  
  这个暑假,我得到两张CD。孙燕姿的《themoment》和周杰伦的《叶惠美》。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偶像大过天的时代,我从来不觉得他们是偶像歌手。我在上午10点放他们的唱片,就像听两个朋友讲述他们的生活和爱情。我们班的小女孩子们抱着周杰伦的海报尖叫,我们班的小男孩子们听着孙燕姿的CD狂喊。他们喜欢她漂亮的面孔或他帅气的舞姿。然而我不。我只听他们唱歌,我听见的是旋律和歌词,看见的是忧伤和感动。
  《天黑黑》是我听过所有燕姿的歌里最好的一首。也是这一首歌让我把她从泛滥的偶像堆里拉出来。她是一个与众不同香色纯净的小女人。很多时候,我听着听着就开始落泪。
  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
  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
  爱总是让人哭让人觉得不满足
  天空太大却看不清楚太孤独
  有的时候,我想效仿古人,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独自生活。可是,我却还存有世俗之心,无法消除。我把这种生活放进思想里,突然就安然了。
  我是一个历经世俗生活的孩子。我会在酒桌上端起酒杯微笑着说违心的话,当有一天我感到痛苦的时候,就非常地想逃离。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爷爷甩出100块钱说,带他的孩子去吃麦当劳。那个孩子眉清目秀,像个女孩子。后来,我带他吃麦当劳逛街。回家的时候,他跟我说,你现在身上还有20多块钱。我说你怎么知道。他微微一笑把我刚才的开支准确无误地叙述出来。当时我非常惘然。小的孩子意味着希望,而希望却决不等于物质。
  我的中学生活是为理想盛开的花朵,它们湿漉漉的,淡淡的,在现实的枯枝上勉强地支撑自己。每一个清晨,当火红的太阳升起,风涌动着曾经的梦,我就会闭上眼睛,祈祷新生。
  物质能给人安全感,可是它没有性情,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要的是能想象却不能触摸的东西。
  1999年的夏天,2003年的夏天,气温从来都是这么炙热。然而我终要走出夏天,提起行装,准备出发。
  8月29日,离大学报到的时间还有11天。我生平第一次用了整个下午观察若干蚂蚁。就在第N个眼眸的往复运动中,我体味到思考的快乐与痛楚,也认识到人和蚂蚁其实是一样的。你,我,我们。在地球上每一种生命,都隶属于宇宙的发展与规律。一切的浮华和喧嚣,悲伤和哀愁,在它面前竟显得无所适从。
  2003年的夏天,风从遥远的时空吹来难耐的炎热。蝉和白云都在热的波浪中淡了身影。我房间地板上成堆的参考书晒得发出吱的响声,伴随着MP3里播放的Avril的Losing crip,空气快乐地烧焦。只是太阳的光线偶尔照射到曾经的忧愁,搅起很多思念的浮尘。
  我就这样告别了过去的年代,有了新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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