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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2017年中央一号文浅析水利状况

时间:2019-02-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学习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浅析**市水利状况 一、农业节水方面 现在我市农业节水意识淡薄、农业节水技术不完善、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农业用水管理机构不健全。

针对农业节水意识淡薄现象,建议政府做好培训和加大宣传,增强受益农户对节水灌溉的认识,强化观念转变,促进受益农户维护和珍惜灌溉设施。

大力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滴灌、渗灌等节水型灌水技术。促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发挥更大作用,各协会可根据各自的实际,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或整合其他方面的资金进行水利建设,政府可以协调将其他资金(如访惠聚的惠民资金)积极的融合在一起。

制定节水政策,完善灌溉体系。节水灌溉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实现节水灌溉的基本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节水基本建设完全由用水的农民负担是难以执行的。因此,需要有相应的节水投资政策。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节水投融资机制,建立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共同负担的节水灌溉基本建设投资体制。

?? 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面 ?? 1、从2015年7月10日起,我市农业水价由原0.093元每立方米调整到0.146元每立方米,2018年调整到0.182元每立方米,2020年调整到成本水价0.26元每立方米。本年度,结合退地减水工作和我市现状,在各类土地清查确权未定性之前,市政府又出台了农业灌溉用水水费暂行规定,制定了差异化水价的执行办法,现已逐步执行。

?? 2、按照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新的标准规定,二轮承包土地已安装计量设施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 0.03元;
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按平均灌溉定额每亩为345立方米计算,每亩地征收水资源费为10.35元;
非二轮承包土地已安装计量设施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0.4元,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按平均灌溉定额为每亩138元,林业用水按每立方米0.03元征收,其中套种的农业用水按每立方米0.4元征收。

??? 3、为了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编制了**市水资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方案。同时完成农村安全饮用水成本价格测算,并报地区发改委价格部门和市政府,待审定后执行。

4、我市水权改革工作按计划分步骤实施,2016年完成水资源量费分配到村的分解任务;
2017年结合退地减水任务试点登记;
2018年全面开展用水户水权确权登记工作。

三、退地减水方面 2016年我市各部门分工协作,分类治理,严格执法。根据部门职责对“退地减水”工作明确分工,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非法开荒地整治,水利局、电力部门负责非法取水机井整治,其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责任明确,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按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耕地,重点治理国有耕地的原则,对10.56万亩非法开荒地进行立案查处,停止供电,责令退还耕地、恢复土地原状。对排查出的255眼非法自打机井,采取填埋封停。

全面推行“井电双控”。对全市境内所有机井信息逐个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单井水量、电量进行测算,安装取水计量智能控制设施2496套,实现以水定电、以电控水。

2017年**区下达清理土地1.2万亩,封停机电井100眼的退地减水任务,**市水利局积极开展工作,与土管部门协同办公,摸清**市国有土地家底及国有土地配水情况;
积极召开乡镇场会议,宣传相关政策及2017年国有土地配水定额;
针对**市各乡镇基本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办法,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四、农村饮水安全方面 ??? 我市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国家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供水投入的比较少。现有工程简陋,年久失修,问题比较突出。还有水源地受季节影响,洪水期无法正常使用,机电井抽取的电费高,农民负担重都是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

???? 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首先有利于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的保障水平。在政府投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农村自来水工程通过政策扶持、财政补贴引导产业资本投入,可实现规划整体化、资源配置高效化、运营体系化、投入可持续化、管理专业化、权责一体化,最终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的保障水平。其次,有利于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管网平均漏失率较高,产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后,企业有积极性和投资实力改造管网、减少漏损。

??? 鼓励个体私营供水企业的经营模式。即由国家扶持、个人投资建设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投资者所有,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私营供水企业,使农村小型供水工程完全企业化,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同时企业主可根据用户的增加确定工程的发展规模,既可以解决当地居民的饮水问题,也可以适当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 合理确定水价。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的服务对象是千家万户的老百姓,水价必须公开、公正、合理。集中供水站应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科学制定供水价格,规模较大的供水工程要推**价听证制度。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乡(镇、街道)供水工程和由社会投资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水价由物价部门会同水利部门按有关政策合理核定;
对村集体兴建的供水工程,其水价应在保证工程必需的管理费用的前提下,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要逐步探索分质供水、超额加价等办法,有效节约水资源,保证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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