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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感人的母爱散文 散文性:发现与说出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寻找散文的本质特性      每一种文学门类,都是以它自己独有的、区别于其他文学类别的本质性特征来确认自己的。如诗歌的格律化(分行排列、平仄、音步,字数与行数的规定)、抒情性和象征性,小说的叙事性、情节性与虚构性,戏剧的对白、场景性与表演性,文学评论的解读性与评价性……等等。那么,散文区别于其他文学门类的本质性特征是什么呢?我们所读,所写,所谈论的散文是靠什么来界定自己和确认自己的呢?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理论难点。一部中国散文史,绵延至今已2000多年了,而新文学发端至今已近百年,对散文的存在、发展关系重大的这样一个理论问题,却一直悬而未决。致使中国散文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身份暧昧不明,许多混乱亦由此而起。
   只有找到并揭示出散文的本质特性,散文才能独立自己、纯粹自己,明确自己,使散文这一写作文体上升为与诗歌、小说、戏剧平行的,平等的,文脉系谱清楚的,主体性鲜明的文学门类。
   我们要揭示出散文的本质特性,首先需要理清散文与其他文体门类的关系。
  
  ▲反证:散文不是什么?
   在医学实验中,有这样一项方法:当一个人失去记忆时,为了帮助失忆者知道“我是谁”,往往需要引导患者先搞清楚“我不是谁”。散文要确认自己的来历和身份,也需要借助这种反证的方法。
   我们首先要确认散文不是诗,不是小说,不是戏剧,不是文学评论;我们还要确认:散文不是人物传记,不是历史著述,不是考古报告,不是哲学论文;我们还要继续确认:散文不是报告文学、不是时事评论、不是回忆录、不是政论文……。以上的区分,在文体上是泾渭分明的,在逻辑上更是无可置疑的。但在人们的认知中,除了很少将诗歌、小说、戏剧与散文混同之外,大多数的人(特别是一些学者和评论家),往往将人物传记、历史著述、当事人回忆录、学术论文、考古报告、文学评论(含书评)、报告文学、杂文、时事评论,甚至政论文等一起混同于散文,等同于散文。并以此来勾勒历史,框架学术,造成散文认知史的混乱,致使散文本体隐匿,散文批评的准则与尺度始终不能建立。
   在搞清楚“散文不是什么”之后,我们再来回答“散文是什么?”便多了几分从容和自信。
  
  ▲“散体文”与“文学性”
   人们习惯地将散文归入文章,而不称诗歌、小说、戏剧为文章,这里面已包含了某种文体划分的意识。但散文毕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章,而是文章中的一种具有自己独特审美要求的特有文体。这个“不是一般意义”、“独特”和“特有”到底指什么呢?我在前面已指出过了:自宋代(南宋)起命名和指称的所谓“散文”,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散文,而是自唐宋以后,区别于讲究对偶、排比、声律、辞藻的骈文的、通篇以散句、散行写成的散体文章,即“古文”、“平文”――散体文。它留给我们的遗产是打破骈文书写体制的直言散体书写体式――散体文。
   理解下面几个词语,对于正确区分“散文”与“散体文”有重要的意义:
   散语:不讲究对偶、排比、声律,用散句、散行行文的言说方式。
   散句:不讲究对偶、排比、声律,用散语写成的某一个句子。
   散行:不讲究对偶、排比、声律,用散语写成的某一行或某一段文字。
   散体:区别于骈体的、不要求文章的词句整齐对偶的文体。
   散体文:区别于骈俪文的、不讲究对偶、排比、声律,全用散句、散行写作文章的一种书写语体。
   现代意义上的散文,是“白话文学革命”以后的产物。
   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导言》中介绍了外国散文中论文性质的一种“批评的”、“学术性的”文章之后,紧接着说:“二是记述的,是艺术性的,又称作美文,这里边又可以分出叙事与抒情,但也很多两者夹杂的。”①在这里周作人隐约的提出了理解散文的第二个要素:艺术性。周作人将其称之为“美文”,认为这种“美文”包括叙事与抒情两种。周作人在这里提到的“艺术性”、“叙事”、“抒情”,概而言之就是“文学性”。
  “散体文”加“文学性”,我们似乎找到了打开散文神秘之门的钥匙。
   问题好象已经得到了解决,但并不尽然。如果“散体文”加“文学性”就是散文,那同为散体书写体式又具有“文学性”的现代小说、戏剧、文艺理论、文学评论,为什么不称之为散文呢?显然,问题并不这么简单。我们从散文与其他文学门类――小说、戏剧、文艺理论、文学评论等具有的共同性(“散体文”加“文学性”)去探求散文区别于诗歌、小说、戏剧、文艺理论、文学评论的本质特性,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散文之所以是散文,除了“散体文”和“文学性”这两个要求之外,应该还有其它更重要的方面;换句话说,打开散文之门,应该还有其它的门径。
   那就让我们从“共同性”的反面――“个别性”去探询散文独有的文体特征吧。
  
  “散文性”的确认
  
   在以汉语命名认读的文学类型中,只有诗和散文是可以望文生义的。“诗”字折开来是“言”、“寺”,可以解读为“言志”(在《说文解字》中“诗”的本义就是“志”),或“言圣洁之事”,总之,其“言”是和法度、祭祀相关的。而散文的“散”字则直接昭示了某种精神状态,如:散漫、散淡、涣散;在行文上自然表现为随意、无拘束、不刻意。如果我们沿着这条言路任由思想的跑马驰骋开去,我们会在扇形展开、一望无际的坡地上发现些什么呢?它会把我们带往通向散文本质特性的正确方向吗?
   “散”在汉语中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释“散”的本义为“碎肉”。在金文中,“散”字的另一个书写字形表示:“将麻捶打成细丝”。在我们的日常使用中,“散”字有两种含义:做为状态形容词,指“不集中”、“没有约束”、“分离开的”,词例:散漫、松散、散居、散曲;作为动词(读san去声),指“由聚集而分离”、“分布”、“分散开”,词例:散播、散发、散开、散心。②以上这些词语,已用它们静态或动态的姿势,向我们暗示了散文的某些文体特征。换言之,这些散状的词汇已让我们看到了散文与其他文学门类的某些区别。
   现在,我们就从散文与其他文学门类在主题、篇章、结构、叙事方式等方面的不同,来把握和确认我们所要寻找的散文的本质特性。
  
  ▲非主题性(非立意)――随意
   文学作品往往离不开主题。主题即立意,即写作者在一篇作品中预先设立的某种确定的寓意;或写作者借某一题材所要比附和表达的某一种意义确定的思想观念。如古希腊戏剧中的“宿命”主题、莎士比亚《哈姆莱特》的“复仇”主题,法国现代戏剧《等待戈多》的“人生荒诞”主题等。现代文学中,如卡夫卡小说《变形记》的“人的异化”主题、艾略特长诗《荒原》的“绝望与救赎”主题等。在写作该作品之前预先设定好的主题,是为前设主题;在写作该作品的过程中设定的主题,是为后设主题。散文在此处再次脱离了文学的规范。作为最个人化的一种书写方式,散文是作者真性情、真文字的自然流露,一篇散文随意写来,往往不是刻意和深思熟虑的,也不需要预先设立什么意义确定的主题或寓意。一篇散文的价值就在这篇散文本身。不同的读者,从同一篇散文中读出不同的意味,那是阅读经验使然,而不是这篇散文表现了什么确定的主题。如果有人一定要从一篇散文的文字后面找出什么微言大义,那是他的阅读方法出了问题。
   我们在这里触及到了散文区别于小说、戏剧、诗歌的第一个文体特征――非主题(非立意)所呈现的写作的随意性。
  
  ▲非完整性(片断经验)――散漫
   我们在散文之外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出戏剧除了欧洲古典戏剧所要求的“三一律”之外,一般还要求有一个完整的故事,以便在相对完整的时间和空间场景中,展开冲突和剧情。故事性和情节性是小说的两大基本要素。一个完整的故事和一个整体性的思想框架,往往是一篇小说的构架主体。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戏剧(特别是多幕剧)多采用全景视角和描写,作品中表达的经验往往是综合性的。诗歌(即使不包括史诗)所表现的情感要求高度凝炼,即使是一首短诗,也是某一种综合经验的完整呈现,如里尔克所说:“聚合毕生的经验只能写一行诗。”和诗歌、小说、戏剧对完整性与综合经验的要求不同,散文表达的经验往往是非完整的,一般呈现片断和散漫的特点。这种非完整性,首先表现为对宏大叙事和元叙事的拒绝,对全景式和全知全能描写的摒弃。一篇散文,要求作者个人经验的在场,但不要求有完整的故事和情节,也不需要有一个整体性的思想框架。如屈原的《渔父》、柳宗元的《小石潭记》。这种非完整性所呈现的片断经验和散漫性特征,是散文区别于小说、戏剧、诗歌的第二个文体标志。
  
  ▲非结构性(非构思)――发散
   一部文学作品的结构是与该作品的构思伴随而生的,凡有构思的地方便必有结构的影子。结构分内结构与外结构。外结构是显性的,呈形式化的特点,如诗歌的格律化与分行排列;戏剧的场景划分(如:第一幕,第二场……)、剧情展开所体现的时间结构与空间结构;小说作为结构的艺术,不仅情节框架是结构的,故事的发生,发展,转折乃至结尾,以及叙事的逻辑顺序、章节的安排,也都需要统摄于一个整体的结构――即使是现代意识流小说、复调小说,甚至玩弄时间断裂、空间折叠的后现代小说,也都离不开结构。内结构是隐性的,作观念性埋伏,具有“二元对立”的特点。它是人类前意识结构的原始投射,如存在于所有文学作品(戏剧、小说、史诗)中的善/恶、美/丑、真/假主题等。在所有文学门类中,只有散文是个例外。散文书写的随意性和散漫性,拒绝了构思对散文写作的介入,非完整性的片断经验表达,以及写作过程中的或然性(不确定性),拒绝任何确定的形式和固化的结构强加。每一篇散文都是一个偶然,每一次写作都是一次未知的历险。相对于其他文学作品的结构化特点,散文的书写形式往往具有随机性、发散性的特点。我们由此把捉到了散文区别于小说、戏剧、诗歌的第三个文体标志:非结构性(非构思)所呈现出的发散性特征。
  
  ▲非体制性――自由表达
   最后,这一切都指向非体制性。如果说,所有严肃的文学写作都具有非体制性的倾向,那么,散文的“非体制性”则是最彻底的。它不仅在精神上表现为对主流思想(道统、理法)的疏离,而且在书写语体上实现了对体制文体的彻底拒绝和完全独立。我在前面谈到过,初唐时期,由散句、散行构成全篇的散体文,是作为当时的体制文体(讲究对偶、排比、声律的骈文)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到了明代,又是作为当时的体制文体“八股文”的对立面而划分阵线的。散文表达的随意性、个人性,不仅自觉地具备了非道统、非理法的思想特质,而且从文体上与体制文体(骈文、八股文)断然决裂,形成分庭抗礼之势。至此,散文作为一种体制外文体,在与各个时期体制文体的反复较量中,逐渐获得了自己独立自足的文体价值。
  
   散文的“非主题性”指向随意,“非完整性”指向片断经验和散漫,“非结构性”指向随机与发散,“非体制性”指向自由表达。这四大文体特征构成了我们所要寻找和揭示的“散文性”,它向我们昭示了散文的精神指向――自由。这也是人类一切精神创造的终极意向。
   我们由此对散文的本质特性――“散文性”予以最终的确认。这是两千年来的第一次!也是新文学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如同“诗性”之于诗,“戏剧性”之于戏剧,“小说性”之于小说;“散文性”――散文的惟一性或散文的纯粹性,是散文之所以是散文,并以此区别于其它文学类型的本质性特征。
   我们用“散文性”尺度的四个要求:非主题性、非完整性、非结构性、非体制性来梳理文学史上的所有散体文作品,什么是散文,什么不是散文,便会文脉清楚,一目了然了。
   更令人惊奇的是,我们在这里揭示的“散文性”尺度的四大文体特征,竟然与上世纪60年代兴起于欧美的后现代主义不谋而合,表现出鲜明的后现代倾向,具备后现代主义的全部美学特征:
   ――“非主题性”对应于“消解深度”;
   ――“非完整性”对应于“消解整体”;
   ―― “非结构性”对应于“消解二元对立”;
   ――“非体制性”对应于“消解中心”。
   如果按照某种不受文学史分期原则限制的“后现代性”标准,如利奥塔德所说蒙田的小品文是后现代性质的, 那么,中国散文从一开始就具备某种后现代审美特性,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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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 见《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第5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6月影印本。
  ② 参见《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10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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