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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退市制度【主板退市制度待发】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3月5日,全国人大会议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证监会正在完善退市制度,主板退市制度有望今年上半年推出。此前,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已得到证监会批复,预计3月底将正式实施。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主板退市将走到创业板前头,他认为,现在有很多ST股在那爆炒,主板退市肯定要走到创业板前头,按照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表态,上半年要推出主板退市制度,剩下不过3个月左右时间。他的观点是,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建立,更大的意义在于成为一项重大改革的前提,而不在于多少创业板企业退市。
  
   接受《新财经》采访的经济学家和市场人士认为,自2001年《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启用以来,基本上已形同虚设,正常的市场应该有“进”有“退”,大量垃圾股堆积在沪深两市成为“不死鸟”,退市制度的推出有望解决“只进不退”的问题,未来要炒作壳资源和ST概念将越来越难。
  
  或照搬创业板退市制度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到“建立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经证监会官员在公开场合回应,证监会已经在改革和落实这些任务的过程中,2012年应该会有重大突破。其中,退市制度当仁不让成为今年证监会的一大重点工作。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新版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被普遍认为退市制度过于宽松,形同虚设。截至目前,深交所已修改完成的意见稿包括六个方面,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增加了两个条件,一是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二是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将终止上市。与此同时,还规定针对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接受《新财经》记者采访认为,郭树清主席入市后,采取了新一轮新政,要解决证券市场长期以来的积弊,尤其是“圈钱”的问题,还需要顶层设计。有进有退的市场才是正常的,创业板应该会比主板退市制度要求更严格、坚决,主板企业退出应该要建立一个缓冲地带,即场外交易市场。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对《新财经》表示,主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基本的原理是类似的,但具体在操作的过程上和制度设计的细节上,两者要求会不一样,在退市的时候,也会根据各个市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退市的企业。
  
   赵锡军说:“主板退市制度要借鉴成熟市场的习惯做法,包括美国和欧洲在内的各个交易所都有完整的一套退市制度, 他们的经验对我们有启发的作用。比如在美国,股票的价格低至某一个价格水平的时候,就必须退市。”
  
   赵锡军认为,在宣布启动退市之前,交易所要发出退市警告,如果股票再维持这个价格,一定时期内情况仍未能得到改善,就强制启动退市程序。
  
   2012年1月初,柯达收到来自纽交所发出的退市警告,柯达连续30个交易日内平均收盘价低于1美元,如果未来6个月无法提高股价,将面临退市局面。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柯达要保留上市资格,必须设法让每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不低于1美元,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1美元。
  
   2011年12月底,一家中国上市公司中国教育集团被纽交所勒令摘牌,原因是该公司连续30天市值未能达到1500万美元,这是在纽交所挂牌交易的最低门槛。
  
   赵锡军表示:“毕竟上市的交易平台资源有限,应该留给那些真正能给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优质公司,不能让差公司占用交易所资源。”
  
   一位投资银行家对《新财经》表示:“退市不可怕,在德国,很多家族企业都不愿意上市,有的上市了后来发现不适合自己,又启动私有化退市,进进出出都是正常现象。”
  
   胡俞越建议中国应借鉴美国建立场外交易市场的做法,有利于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形成一个绿色缓冲地带,上市公司业绩实在太差,可以退到场外,如果以后企业经营改善了,能满足上市条件,还可以再回去。
  
  上述投行人士说:“可以借鉴好的地方。但美国的场外市场不具有融资功能,好多中企宣传自己是美国上市公司,其实是在OTC场外挂牌,完全是虚荣心作祟。很多企业去了那才发现,转板上市不好转,退又不好退,每年还得交一大笔税和会计律所的中介费用,打碎了牙只能往肚子里咽。”
  
   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为前提
  
   3月15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在人民网回应了网友关于如何完善主板退市制度的问题,他认为,一要完善上司公司退市标准;二要进行制度改革,避免停而不退;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有利于风险化解和平稳退市的基础。
  
   他表示,要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就必须实行退市制度,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在竞争中优化上市公司结构。
  
   此前舆论普遍认为,创业板退市制度中,主板最值得借鉴的一条是:一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暂停上市;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公司连续3年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据了解,目前两类公司退市风险大,一类仍在交易或暂时停牌,将面临暂停上市,根据原来的办法规定,暂停上市的公司如果在宽限期第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则可能终止上市;另一类是已经暂停上市的股票,这些*ST股直接面临退市风险。
  
   郭树清承认退市制度会对市场产生方方面面的影响,退市制度即将推出的消息面世后,首先受到冲击的是那些被套牢的散户,因为一旦企业退市,散户的钱基本上就打了水漂。
  
   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耿亮在最近一次媒体发布会上说,退市的过程要做很多的工作,最主要的是投资者的工作。他说:“ST公司平均每家有3万~4万股民,公司退市后,完全没有交易,股民投入的资金怎么办?要有很多的工作需要做。”
  
   身边一位股民对记者描述了他的矛盾心理:“退市是好事,我们都痛恨这些圈钱的烂公司,但是自己十来万元被套在那,不退的话还有个念想,万一哪天股价又起来了呢?”
  
   胡俞越认为,监管除了要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者自己也要改变投资理念,从投机转到价值投资,比如交易所给可能退市的企业发出公开警告,告诉投资者此时企业存在巨大的投资风险,可能面临退市,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股票。
  
   胡俞越说:“如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有效,股民是根据它的公开信息作出的投资判断,那么股民应当承担投资决策的风险。但是如果证明存在虚假信息和作假的情况,就要保护股民的权益,企业如果退市,应当启动一套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办法。”
  
   另外,投资者从投机到价值投资的转变谈何容易?胡俞越认为优质的上市公司一般涨幅不大,又几乎不分红,投资者买股票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什么收益都得不到,自然也就谈不上长期持有优质公司的股票,分红制度也得改。
  
   一句话,中国的股市问题“太复杂了”。
  
  上交所10年被动退市只有21家
  
   据了解,2001年《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启用,主要针对连续3年亏损的上市公司。此后的十多年间,A股退市的40余家公司只占目前A股挂牌数量的1.8%。据权威媒体报道,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8%的公司退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英国AIM的退市率更高,大约12%。
  
   根据耿亮透露的数据,上交所至今已经有28家企业实现退市,按照目前上交所934家的数量,仅仅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而2001年以来,上交所10年间被动退市的企业只有21家。
  
   目前上交所退市公司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主动退市的有17家公司,主要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这种方式相对平稳;另一种方式是被动退市。实际上,自2007年底 *ST联谊被终止上市转入三板市场以后,目前暂停上市的ST类个股基本上都在谋求资产重组以恢复上市,四年多来竟然再没有一家企业从主板被退市。
  
   过去由于上市审批严格,壳资源紧张,出现了很多地方政府对连续亏损的企业在第三年给予政府补贴,使之盈利,达到ST股不用退市的目的,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资产处置和债务重组等一次性非经常性收益调节利润来规避退市。
  
   武汉科技大学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主板退市制度唯一可以量化的标准,就是“连续三年亏损”退市法则,而这一退市标准很容易借助“报表重组”来规避,几乎毫不费力。即连续两年亏损后,接着整出一个年度的微利,然后再连续两年亏损,再整出一个年度的微利,如此循环往复,做到“死不退市”。
  
   长期以来,主板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市场早有共识。制度应该如何设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死去活来”反反复复的尴尬局面?
  
   胡俞越说:“ST股死不了,还喜欢兴风作浪。即使有各种各样的财务问题,ST股不停地讲述重组、并购注资等各种故事爆炒股票,导致很多ST股总能跑赢大盘,吸引中小股民参与,最后被套牢的往往是不知内情的中小股民。未来这些故事还会在资本市场上不断上演,ST股票可能是高收益的,但也伴随高风险。随着退市制度的完善,我认为ST股疯狂炒作的时代会过去。”
  
   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如何从细节上使主板企业退市具有可操作性是最重要的,更严格更具有可操作性的退市制度才为市场所需,否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还将继续存在,新推出的退市制度不能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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