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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对策]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院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各国都将经济增长的关注点转向新兴产业,并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旨在新一轮的发展中抢占经济制高点。我国也积极地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经济增长的动力,但融资难是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必须充分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殊融资需求和现行金融体系的缺陷,创新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模式,成立科技银行,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债券市场;开发保险新品种,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保险机制。
  [关键词]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2)02-0172-04
  全球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经济都带来了巨大冲击。在反思经济发展模式的同时,美国、日本、欧洲等都将经济转向了新兴产业,并给予前所未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我国也将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经济增长的动力。金融是现代化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只有在金融的支持下才能快速发展。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含义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和综合效益好的产业。一个产业之所以称之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首先应该是新兴产业,且同时具备战略性产业的特征,即战略性新兴产业应该体现现代科技创新的方向,体现世界产业发展趋势,其产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需求大;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应度,具备较长的产业链,产品的生产或技术开发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水平,促进本部门或为其服务的相关产业部门的就业;有较好的发展潜质,代表消费需求的方向,有良好的国内国际市场前景,一段时间内有较大的增长潜力,且生产效率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符合绿色生产标准,生产过程能合理消耗原材料和燃料,有效利用和开发二次资源,资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少,资源利用效率高,起步快,增长快。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资金需求分析
  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资金的需求备受关注,不仅仅在于它的战略性地位,还在于它对资金需求的特殊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四大基本特征:一是高投入,二是高风险伴随高收益,三是企业中小型化,四是产业周期长。高投入是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门槛较高,创建初期一般缺乏成熟的产业配套,原材料和零部件短缺而且价格高昂,完成一个科技项目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后盾。战略性新兴产业又有很强的不确定性,风险极高。这首先体现在技术、市场需求上。如果企业巨大研发投入后创造的产品在市场上没有被接受,企业就会立即陷入破产境地。再者,其管理的复杂性也会带来经营管理风险,这是许多投资者望而却步的一个主要原因。然而,一旦项目成功,就会给投资者带来数倍、上百倍、甚至上千倍的回报。企业中小型化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又一特点,资产规模小、员工人数少等因素决定了企业的中小型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中小科技企业数量远远超过大型企业。产业化周期长是新兴企业一个重要特征,也是金融机构评估企业时最容易忽视的一个因素,战略性新兴产业向市场提供的全新产品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被需求者认识和接受,而在这一段时间企业是无法盈利的,只能依靠投入维持生存,等到需求者接受产品后,为平衡前期的巨额投入,企业一般还要花费数年的时间才能实现总收支平衡,然后盈利剧增,这是每一个新兴产业项目所必须经历的阶段。然而,一些金融机构由于短视,认不清企业的发展前景,在企业最需要资金的时候认为企业实力薄弱而不提供资金,最终使有良好前景的企业夭折。
  这四个特征决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金融资金需求量十分巨大,高投入需要资金,控制高风险需要资金,中小企业壮大需要资金,产业化的长周期也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以支撑巨额投入。
  三、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现状
  (一)银行体系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现状
  银行系统是我国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自1990年以来,科技开发贷款已成为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是,一方面商业银行所具有的高负债经营特征,决定了他更注重安全性、流动性,对高风险的新兴产业往往敬而远之。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体系的现状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道屏障:存在明显的国有银行信用垄断,缺乏一个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非国有银行体系,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70%,并且有60%以上的存贷市场份额,形成国有银行对金融资产和金融市场绝对控制的局面。贷款结构中短期贷款比重较大,而较为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中长期贷款比重偏低。存在明显的规模歧视,中国金融机构主要支持大中型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对小型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不大。
  (二)资本市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现状
  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正式运行,被喻为高科技企业的孵化器和风险投资的天堂,是我国向多层次资本市场方向发展迈出的关键一步。对于市场广泛关注的新三板扩容以及新三板市场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之间的转板机制的安排,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监管部门正在着力研究。如果新三板扩容成功且转板机制得到完善,将使中国资本市场结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资本市场配置功能的进一步发挥。这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以及风险资本的顺利退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创立,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存在诸多弊端:首先,沪深交易所主板市场与西方主流国家的证券市场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中小板市场上市标准远不能满足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其次,我国创业板市场虽然已经进入运转,但鉴于整体法制、监管环境远未完善等原因,创业板所蕴含的系统性风险不可小视。再者,正在运行的报价转让系统还太弱小,距离真正的OTC市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我国存在的非上市股权交易市场,大多数属于各地政府设立的产权交易所的辅助业务,监管不规范,没有规模优势和专业化优势,大多交易清淡,融资功能不强,风险较大。
  (三)我国风险资本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现状
  风险资本既是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润滑剂”,又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原动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1985年9月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开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数量迅速增加,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576家,管理的资本达到1605.1亿元。截至2009年底,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累计投资7345项,投资总额达906.2亿元,其中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数达4737项,投资额为405.1亿元。随着国内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环境和治理结构及运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创业风险投资 业必然迎来更大发展。
  近年来,尽管我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进程加快,但总体上来讲还存在一些问题:(1)从风险资本投资规模来看,我国风险投资机构规模小,数量少,资金实力弱,形不成产业规模,一些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只有几千万元,甚至只有几百万元,难以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起到主导作用。(2)从风险资本来源主体来看,风险资本以政策性创业风险投资为主,没有充分利用包括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具有投资潜能的力量来共同购建一个有机的投资网络。一方面,这限制了我国风险投资规模,使得大量的具有高新技术成果项目的、急需风险投资支持的中小企业和许多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难以形成产业规模和经济规模。另一方面,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市场风险得不到有效释放。(3)从投资阶段分布来看,2006年之前,创业风险投资项目和金额大量集中在中后期阶段,所占比重都在50%以上,而对初创企业发展的支持不足。尽管2006年以后创业风险投资出现“阶段前移”趋势,但是风险投资者的短期、滞后投资行为仍然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种子期对风险投资的大量需求相矛盾。
  (四)孵化器产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现状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引进孵化器的概念,经过30多年的努力,孵化器产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现有孵化器企业31385个,累计毕业企业9565个。目前我国孵化器产业存在的问题是:(1)孵化器规模小,且投资主体单一,政府色彩过于浓厚。(2)孵化器建设中,硬件设施有余,管理服务支持不足。绝大部分孵化器都不直接、且也没有能力对孵化器企业提供系统的管理服务,而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息息相关的商业指导、融资支持等深层次内容的服务明显缺乏。
  四、完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对策和建议
  (一)创新商业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形式
  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商业银行,如果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全失去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就必然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而难以快速发展,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也会错失分享新兴产业高额回报的机会。因此,商业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适时、适度地介入是一种双赢的选择。可供选择的途径有:(1)明确方向,区别对待。总体上,银行应主动顺应和准确把握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方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适度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和拓展优质客户群。同时,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对具体的新兴产业应采取区别对待的信贷策略。如对发展相对成熟、信贷空间较大的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应重点关注。而对处于创新研究阶段的生物、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则应谨慎对待。(2)针对新兴产业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比例高,可抵押物资缺乏的状况,一是开展无形资产抵押方式――知识产权等担保融资;二是适应新兴产业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改革信贷管理方法,创新对新兴企业和项目的贷款形式,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金融支持形式。(3)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立能够科学合理反映贷款风险的信用评价体系。事实上,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更应看重的是企业管理团队的道德品质和专业素质,这些特性在财务报表中很难准确体现,故在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信用评价体系时应选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评分法。
  (二)成立科技银行,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科技银行是实现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突破点。为了更好地使金融与科技相结合,科技银行必然具有与一般商业银行不同的经营模式:(1)科技银行应与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保持紧密合作,通过共享信息,有效地发掘和支持有发展前景的创业企业,最大限度降低风险,获取高额贷款收益。(2)尽量放宽利率管制,实现与高风险匹配的高收益。贷款利差是科技银行获益的主要来源,对处于创业初期高风险的企业,要求实行与高风险相匹配的高贷款率。因此,应赋予科技银行贷款自主定价的权利。根据新兴企业的特点,利用浮动贷款利率,将银行收益与企业发展挂钩,实现银行与企业共同成长。(3)科技银行应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从抵押、担保多个方面创新,允许企业以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甚至可以探索将担保由有限责任扩展到企业家个人无限责任,从而有利于科技银行规避风险。(4)鼓励银行参股企业。科技银行通过持股的方式获得新兴企业的股权,实现贷款与股权投资相匹配,从新兴企业的高成长中获得较高股权收益,弥补贷款给新兴企业带来的高风险损失。
  (三)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
  针对创业板推出以来的种种缺陷,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结合我国国情,实行宽松的上市标准、便捷的上市程序。我国创业板上市条件与其他国家相比,仍处于高位,虽不能实施过低的标准放任其发展,但较高的条件必然会束缚创业板的发展。第二,实行严格的上市审批制度、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宽松的上市标准和便捷的上市程序与严格的上市审批制度、监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相结合,一方面方便了创业板的发行主体,另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第三,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保证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质量,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我国应建立统一的专业场外股权交易市场,使股权交易和其他交易等业务分离出来,由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管,采用统一的交易模式和定价机制,以实现规模化和专业化,这样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新兴企业参与,形成健康良性循环。
  (四)充分发挥风险资本的“发动机”作用
  风险投资机制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完善:(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现风险资金来源多元化。首先,制定《私募资金法》,规范私募资金行为,提高私人投资的积极性,引导私人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产业。其次,放宽外国资本进入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限制,鼓励外资进入我国风险投资市场。再者,在保证资本安全的前提下,吸纳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进入风险投资市场,扩大风险投资资金的来源。(2)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风险资本追求的是高回报,能否成功退出是实现风险资本增值的基本前提。从风险资本的退出方式中,股票上市和被外部机构收购是较为理想的退出方式,但这两种方式都需要有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二板市场)的支持。扩大二板市场数量和降低上市条件,使风险资本通过证券市场较为自由地进出风险投资企业,是发挥风险资本作用,促进风险投资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结合的关键。
  (五)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债券市场
  总体而言,我国债券市场还不成熟。债券一级市场投资人少,品种单一,二级市场几乎没有,缺乏规范的债券评估机构。就债券品种而言,我国的债券类型都以交通运输、电力、煤炭、电信、制造业等基础行业企业债券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债券发展不足;以短期限固定利率债券为主,支持新兴企业持续发展的中长期浮动利率债券发展不充分。
  单个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可能性较小,若是将若干经营状况好、成长能力强的一批企业捆绑起来,申请集合发债,则发债的可能行较大。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先后推出了三期高新企业集合债,分别为“03高新债”、“07深中小债”、“07中关村债”。集合债券不失为众多中小新兴企业融资的便利渠道。另外,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可以考虑推出更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的高收益债券,以及适合节能减排产业的绿色债券品种等,丰富企业的融资工具选择空间,拓展新兴企业的融资渠道,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六)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融资机制
  在融资中介服务上,孵化器可利用网络信息的传递建立融资平台。通过企业孵化器与政府、风险投资、天使投资、银行等机构的合作,建立畅通的政策性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渠道;公布业务申请条件、流程、办理以及最新信息等,方便在孵企业网上办理各种业务;通过整合中介服务和政策支持,满足在孵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服务,包括知识产权评估、法律咨询等,通过组建专业化的团队和网络系统,实施在线服务,使在孵企业得到专业化的支持。
  (七)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保险机制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融通资金等功能,在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具有独特作用。目前我国科技保险试点刚刚启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从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到产品的商业化和产业化,每个阶段都面临不同的风险。应尽快建立新兴产业保险机制,并针对新兴产业不同阶段的风险特征和风险水平开发不同的保险产品,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分散、转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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