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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高校如何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

时间:2019-01-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把双刃剑。本文以南通大学为例,结合实际工作介绍了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标准及方法,指出了现有的评定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评价,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每年开学初都会对学生上一年的成绩作个总结,即对学生进行奖学金评定。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学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的考核标准
  测评分计算公式: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德育分×15%+智育分×75%+体育分×10%
  学生的天职是学习,所以综合测评分中学习成绩占了主要权重。
  德育成绩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卫生习惯、遵纪守法。从班级中选取学生代表,对班级同学进行德育打分(参照学生手册德育成绩的五项标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在综合测评成绩中还考虑了加减分因素,学生的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都是有本人的考试成绩加上附加分。根据学校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每年都会制定出一份加减分细则发到学生手中,对于符合加减分条件者由本人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核准确认并公示,让综合测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大大增加了测评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反映了学生在过去的一学年里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情况,有助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我反省,为下一年的学习生活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
  二、奖学金评定条例
  心理学家认为:在社会生活中,人都有受人尊敬、被人赞扬的心理要求,而这种对荣誉的要求往往在人生道路中产生一种巨大的内在驱动力。大学生对于奖学金的追求除了是对于这种荣誉的追求外,金钱的奖励对他们来讲,也存在着相当大的诱惑力。因此,奖学金评定是当代大学生最为敏感和关心的问题之一。
  我校每年都会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评定办法进行一定的修改。
  近三年来奖学金评定条件变动情况见表一。
  表一
  等级 年份 2007 2008 2009-2011
  一等奖学金 综合测评排名 前5% 前5% 前5%
   占学生总数比例 前5% 前5% 前5%
   金额(元) 1500 1500 1500
  二等奖学金 综合测评排名 前20% 前15% 前15%
   占学生总数比例 前15% 前10% 前10%
   金额(元) 1000 800 800
  三等奖学金 综合测评排名 前50% 前40% 前50%
   占学生总数比例 前30% 前25% 前25%
   金额(元) 500 300 300
  
  由表一可知,2007之后与2007年相比,奖学金总人数由50%降为40%,奖学金二等奖和三等奖的金额也有所下降。通过缩小了获奖面,增大了不同等级的奖励金额差异,更好地增加了奖学金的激励作用。2009年之后与2008年相比,奖学金总人数和金额数不变,但是可申请奖学金的人数从综合测评排名前40%增加到了前50%,这是基于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各门功课考核合格”这个条件所作的修改,在不改变总人数的情况下,保障了更多学生的实际利益,得到了广大学生的支持和赞同。
  除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还设立了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在研究创新、道德风尚、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大学为学生提供了大量锻炼和展示自己的平台,除了为社会培养大量综合性人才外,还培养了很多具有特长的学生,单项奖的设立,大大激励了学生除学习外,各方面能力的提高,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三、现行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学校评定奖学金是为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激励”作为一个心理学术语,是指利用外部某种刺激(诱因、目标)激起个人自觉行动的过程,它使个人为实现目标而处于积极的状态,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最终达成目标。通过激励,可以使人产生持续的动力和热情,使人的行为朝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在现实中发现,这种“激励”除了给了学生动力,让他们朝着积极的方面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的消极因素。
  第一,加减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努力通过国家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鼓励他们多参加社会活动,全面发展,但同时它又导致很多学生为了能得到加分,盲目考证,或是精力过多地放在各项活动上,没有把握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从而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学习。
  第二,由于考试分采用了各门功课实际成绩及学分的加权平均分。有的学生利用这点,把学习精力更多的集中在了高学分的科目上,而这些科目往往又不是学生的专业学位课。
  第三,学校为了因材施教设立了一些专业选修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自由选择,但是不同的科目,不同的老师,在考试的难易程度及成绩的评定标准上必定会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使得学生对综合测评的最终成绩的公平性产生了一些的看法。关于这点,有的学校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分开,各自占最后成绩的80%和20%,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由于选择的科目不同而带来的不平等因素,个人认为这种方法比较可取。
  四、对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几点建议
  1.修改加减分细则,对于单个学生身上雷同的加分因素进行一定的限制。
  2.对学生进行专业引导,分清学习上的侧重点。
  3.改变“一刀切”的方法,在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时将必修课与选修课成绩分开计算,必修课成绩所占的比重应大于选修课成绩所占的比重,减小由于选择科目不同所带来的不公平因素。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在充分发挥好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积极影响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杜绝或是减少这些消极因素对学生的成长带来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赵中天.管理心理学[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
  [2]贾莲芝.学分制下师范院校奖学金评定系统的研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9.
  
  作者简介:范晓敏(1982―),女,江苏南通人,硕士,讲师,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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