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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图型作为第三者概念探析】 第三者概念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时间图型是康德的先验逻辑的必然产物,这个概念揭示的是由纯粹知性概念而来的先验的时间规定,知性概念借此能够规定现象的杂多,因此,时间图型就成为范畴规定现象的中介条件和经验对象的可能性的条件。但这个概念并不指示一种不同于内直观时间的另一种时间,更没有暗示时间本身具有一种秩序,时间图型作为范畴规定现象的中介是指知性概念将其综合统一性赋予内直观时间,因而形成一种先验的时间规定。
  关键词:时间图型;第三者;直观
  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3-0055-04
  一、第三者概念的实质
  康德认为“综合命题总是需要一个第三者,以便在其中把那些完全没有任何逻辑的(分析的)亲和性的概念相互连结起来”,这个第三者就是没有逻辑亲和性的概念相互沟通的中介和桥梁。在康德那里,综合命题包括先天综合命题和后天综合命题。后者也就是一种经验判断,在经验判断中。经验就是两个互不包含的概念综合的基础。但是在先天综合命题中,两个概念之间不能够借助于经验的便利而联结,康德认为使得一切先天综合命题得以可能的是一种先天的“第三者”的东西。
  “第三者”概念是康德先验逻辑的必然产物,康德在第三批判中揭示了这种概念的实质,“如果一个划分要先天地进行,那么它要么是按照矛盾律而是分析的;而这时它总是两分的。要么它是综合的;而如果它在这种情况下要从先天的概念(而不像在数学中那样从与概念相应的先天直观中)引出来,那么这一划分就必须按照一般综合统一所要求的。而必然是三分法的,这就是:(1)条件,(2)一个有条件者,(3)从有条件者和它的条件的结合中产生的概念”。在康德那里,理性的一切科学中都包含一种先天综合命题作为原则,而先天综合命题就表现了一切理性知识的先天纯粹概念和后天感性材料两种来源,其中先天纯粹概念是后天感性材料的条件。这种划分是先天的,但不是按照矛盾律是分析的两分法,而是按照一般综合统一所要求的是三分法。因为,在先天综合命题的先天概念和感性材料之间,康德认为必须存在着沟通两者的桥梁,否则,由于纯粹概念与感性材料的异质性,它们就没办法发生任何关系,也就不可能使一种先天综合的命题本身成为可能。这种沟通的桥梁就是这种三分法的命题中从有条件者(感性材料)到其条件(先天纯粹概念)的“第三者”概念,或者说这个概念就是从有条件者和它的条件的结合中产生的概念。因此;“第三者”概念是康德的三分法思想的必然产物,具体地说就是他的先天综合命题思想的必然产物,它的作用就是沟通先天纯粹概念和后天的感性材料,从而使得这种三分法的先天综合命题成为可能。
  实际上,在康德自己的哲学体系中,这种第三者思想是普遍的,就像Eva Schaper说的“的确很奇怪,在康德哲学中有这么多的‘第三者’”,首先存在着一种在先天的和经验性的之间的先天综合,即先验图型;其次存在着沟通知性和理性的判断力,甚至整个第三批判就是整合自然领域和本体领域,并沟通《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的第三者。W.H.Walsh更认为这种第三者思想“绝不是康德特有的,而是在普遍意义上的知识理论中至关重要的”。而我现在要关注的只是作为先天综合的理论命题的“第三者”概念,康德也主要是在这种命题中明确地指出了“第三者”(the third thjng)的概念。这个第三者概念就是联结理论认识中先天的知性范畴和后天给予的现象的桥梁。我们可以把范畴看作是条件,而把现象看作是有条件者,它们的联结,因而一种先天综合理论命题的可能性需要一个第三者,即“从有条件者和它的条件的结合中产生的概念”,这个概念就是时间图型。
  二、时间图型作为“直观的第三者”
  范畴的先验演绎已经证明这些知性概念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但由此我们并不确切地知道它是如何运用于现象的,就像Paul Guver所说“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已通过逻辑被鉴别的范畴如何被应用于直观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也就是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康德是在“原理分析论”中通过时间图型这一第三者概念对这个问题加以回答的。
  先天综合的理论命题涉及的是纯粹知性概念(范畴)和现象杂多两种知识来源,康德在“纯粹知性概念的图型法”中认为,当把一个对象归摄到一个概念之下时,对象的表象必须和这概念是同质的,概念必须包含有归摄于其下的那个对象中所表象出来的东西。但“纯粹知性概念在与经验性的(甚至一般感性的)直观相比较中完全不是同质的,它们在任何直观中都永远不可能找到”。因此,范畴对直观现象是不能够直接地进行规定和归摄的,必须有一个第三者,一方面与范畴同质,一方面与现象同质,并使前者运用于后者成为可能。康德认为这样一种第三者的表象就是先验的图型,即先验的时间规定。先验的时间规定就其是普遍的并建立在某种先天规则之上而言与范畴同质,就一切经验性杂多表象中包含有时间而言与现象同质,因而,它就能够在范畴和现象之间起到中介的作用。
  康德也把这种作为时间图型的第三者叫作“直观的第三者”,这个概念无非是指内感官时间,因为“只有某种把我们的一切表象都包含在自身中的总括,也就是内感官,及其先天形式时间”才能把现象和知性概念联结起来。在“先验感性论”中康德已经把时间界定为“现象的可能性的普遍条件”,它作为内感官杂多的形式条件、因而作为一切表象联结的形式条件,包含有纯粹直观中的某种先天杂多。而知性概念要对一切杂多表象进行规定就必须通过这些表象的形式条件即内直观时间,才得以可能。由此。时间必然是知性概念对现象杂多进行规定的一个中介条件。
  康德指出,“在先验感性论中我们首先要通过排除知性在此凭它的概念所想到的一切来孤立感性,以便只留下经验性的直观。其次,我们从这直观中再把一切属于感觉的东西分开,以便只留下纯直观和现象的单纯形式。这就是感性先天地提供出来的唯一的东西了”。从这里我们能够看出,内感官时间作为先天直观形式本来与知性的作用是结合在一起的,只是我们在单独考察时间对于现象的可能性作用时,才把它们孤立起来。如此是为了揭示时间作为感性接受性的先天形式,首先使得未被规定的杂多现象成为可能。但这个过程并不与知性概念的综合统一相分离,对象刺激感官形成现象,与知性概念对这现象杂多的规定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的结合点就在于时间及其不同层次的作用。时间作为一切现象的可能性根据是一种感性的接受性,但时间由此还是知性概念规定现象杂多的必然通道,因为一切现象杂多都已经处于时间这一内感官中,知性概念只有通过内感官时间才能规定其中的现象杂多。因此,我们也只有把内直观形式、时间作为知性运用于现象的中介,即第三者的概念。
  但时间作为知性概念规定现象杂多的中介,是通过其先验的时间规定得以可能的,这和时间作为现象杂多本身的可能性根据是不同的。先验的时间规定揭示的是先验想 象力的综合统一作用。而想象力的这种作用来自于先验统觉,因此,先验的时间规定来自于统觉的先验的综合统一。亦即“一种先验的时间规定就它是普遍的并建立在某种先天规则之上而言。是与范畴(它构成了这个先验的时间规定的统一性)同质的。另一方面,就一切经验性的杂多表象中都包含有时间而言,先验的时间规定又是与现象同质的”。这几句话精炼地揭示了时间的这两方面的作用,即作为“现象的可能性”的先天根据,和作为知性概念规定这些现象的可能性根据。
  时间的这后一种作用也就是知性的图型法所揭示的先验的时间规定,即范畴运用于现象的第三者中介。这也就是为知性概念带来与经验对象的关系,从而带来客观实在性的时间的功能,因而也就是经验对象的可能性或者经验(知识)本身的可能性的根据。因此,时间图型也就是“经验的可能性”的先天条件。这个概念所表达的无非是,时间图型把一种经验对象(现象)归于范畴之下从而使得知识成为可能,也恰好使得范畴的运用被限定于经验领域中。因为概念离开直观就是空的、直观离开概念就是盲的,两者的结合才能构成客观的经验知识,时间图型作为第三者正是这种“经验之可能性”的条件和范畴的经验性运用的条件。邓晓芒教授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范畴的作用离不开图型,正说明范畴只能运用于经验和现象,因而图型在认识中约束着范畴,使之不能逸出感性对象范围之外,否则其运用就会成为空洞而无意义的了”。
  康德认为“纯粹知性的一切原理都无非是经验可能性的先天原则”,而“纯粹知性的诸原理,不论它们是先天构成性的(如数学性的原理),还是仅仅调节性的(如力学性的原理),所包含的看来只不过是可能经验的图型”。这也间接暗示了内直观时间的第二种作用的意义。即作为“经验之可能性”的先天条件。“时间图型”作为“经验的可能性”由此也必然成为知性诸原理、甚至一切先天综合命题的证明方法。因为“从单纯的范畴中不可能产生出任何综合命题来”,…范畴本身是不被任何感性条件所限制的,但它在现象上的运用却必须借助于与现象具有同质性的时间图型的辅助才可能,由此也才能真正地产生出先天综台的命题。
  因此,在先天综合的理论命题中,作为连接知性范畴和现象的中介的第三者就是时间图型。这种第三者必须与现象具有同质性,因而它是一种感性直观;但它还必须与范畴具有同质性,因而它必须被范畴赋予一种综合统一性,这就是先验的时间规定。这个作为范畴和现象之间中介的第三者的时间直观形式不是从它作为“现象的可能性的普遍条件”而言的,而是从它作为这些现象进一步被知性概念所规定的条件而言的,即作为“经验之可能性”的先天根据。后者也恰好限制了知性范畴的运用,使之只局限于经验对象上来使用,这种“经验的可能性”同时也就成为知性诸原理和一切先天综合命题的证明方法。
  三、学界关于时间图型的争论
  需要强调的是,首先,我们只能把时间图型这一第三者概念看作是纯粹知性范畴和现象之间的沟通环节,而不能把它看作是一般的概念与经验对象之间的第三者。PaulGuyer准确地指出了这一点,他认为康德“并不是要建立一种普遍的图型理论,据此在所有的概念和其应用的对象之间都必须设置某种第三者作为中介…从康德视角来看,的确存在一种真正的关于图型的问题和对概念与对象之间的一个真正的中介的需要,但只是在关涉先验哲学的特殊概念的情况下,即知性的纯粹概念”。Guyer由此也批判了Jonathan Bennett等人对康德这种第三者思想的误读,后者认为康德的图型就是一种普遍的概念应用的理论。例如,“一只狗的概念的图型就是一个规则,据此我的想象力能够以普遍的方式描绘一个四条腿的动物的形象”。
  Bennett所举的例子也是康德自己提出的,但康德借此是要区分纯粹知性概念的时间图型和一般经验概念的“形象”。后者是再生的想象力产生的,是经验性的。并且,形象不与概念直接相关,而是“不能不永远只有借助于它们所标明的图型才和概念联结起来”。但形象所标明的图型尽管是纯粹先天的想象力的产物,却不是纯粹知性概念的图型。而是一切感性概念或经验性概念的图型。这种图型能够被带入形象,并由此使得一般经验判断得以可能。但时间图型是想象力的先验产物,它作为一个纯粹知性概念的图型“是某种完全不能被带人任何形象中去的东西。而只是合乎某种依照由范畴所表达的一般概念的统一性规则而进行的纯综合”。康德基于这两种图型(或形象与时间图型)的区别揭示了:一般经验判断的主词与谓词尽管是互不包含的但都包含那种能够被带入形象中的图型,因而是同质的;而先天综合判断的主词和谓词是既互不包含又不同质的,所以就需要一种专门的联结桥梁。Paul Guyer指出,实际上康德并不认为数学的纯粹感性概念和我们日常生活、甚至自然科学的经验性概念具有一种真正的概念运用的问题,而只有纯粹知性范畴才有这种问题。
  其次,图型的一切先验时间规定并不是时间本身具有的。而是由先验统觉先天地带来的,时间只有借助于统觉的先验统一性才能成为一种第三者、即图型。Eric Watkins认为,“三种时间样式不只是关于时间规定的事实,它们毋宁是自身源于判断力的关系形式在时间上的运用的”。他根据这一点反驳了Guyer在这一问题上对康德的批判,Guyer认为“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我们知道:我们只能作出这三种时间规定形式是因为我们独立地知道有三种关系范畴”。他认为,康德在经验的类比原理中直接地从基于时间本身结构和可能关系的三种样式推出知性原理的存在,是不合理的。Guyer的这种观点把时间看作是一种本身就具有三种样式的东西,由此,知性概念与时间之间的关系就被割裂了。而康德在三个经验的类比中反复强调的是时间本身不可能直接被知觉到,那么Guyer如何又能断言,康德主张时间本身就具有三种样式呢?没有三个关系范畴和统觉的统一性,如何能独立地设想时间本身具有不多不少仅仅这三种样式呢?
  更为严重的是,把时间本身看作是具有这三种秩序必然导致“时间本身具有顺序”这样的结论,间接地也导致这种时间本身的顺序与知性为现象规定的秩序、具有秩序的时间与作为一切现象的形式条件的内直观时间,两组概念之间的一致性问题。
  在这一点上,我想讨论国内学者钱捷教授对因果性原理的解读,他认为康德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时间。“一种是直观的时间,另一种是由知性所确定的时间。而这两种时间的一致性却始终未能建立起来”。钱教授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沟通感性和知性的图型法是失败的、因果性范畴对现象的有效性也是无根基的。我在本文中也严格地区分了时间的这两个层次的作用,即作为“现象的可能性的普遍条件”和作为“经验的可能性的先天条件”。但我认为康德在这两种时间功能的论述中,并没有暗示两种不同的时间,而是同一个内直观形式、时间的不同视角的运用。在“先验感性论”中,康德通过时间的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揭示了“时间 是为一切直观奠定基础的一个必然的表象…在这个先天必然性的基础上,还建立起了时间关系的那些无可置疑的原理、或一般时间公理的可能性…我们的时间观念解释了像卓有成效的普遍运动学说所阐述的那么多的先天综合知识的可能性”。这说明康德在一开始就清楚时间的这两方面的运用,后一方面的作用是建立在前者之上的,时间始终只是内直观的纯形式,知性只是将其综合统一性赋予这种内感官,由此建立了一切图型和知性原理。毋宁说图型和知性原理是知性作用于内直观时间的结果,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充当了知性的综合统一性的一个工具(即知性和现象之间的桥梁、第三者)。时间图型和知性一切原理揭示的不是时间本身的综合统一作用,而是知性的综合统一作用,知性只是把它的这种作用借助于时间表现出来。或者说时间图型作为“经验的可能性”揭示的是知性作为知识的先天根据,并没有借此成为另一种不同的时间。钱捷教授正确地揭示了时间图型中的先验的时间规定和秩序是知性赋予的,但他由此提出了另一种时间是不合理的。一切表象杂多、即现象都是通过时间直观而可能的,这是时间的本然的作用,一切现象都在时间中,知性要对这些现象进行规定必须经由时间这个直观的第三者,因此,知性就首先把它的综合作用赋予时间,形成时间图型,以此来间接地统摄现象。
  钱捷教授由于提出了另一种独立的、具有秩序的时间,就导致了时间本身的秩序与知性为现象规定的秩序之间的统一性的问题。他认为康德把时间本身的秩序与知性为现象规定的秩序独断地等同起来而未加证明,好像知性一方面把秩序赋予时间由此建立了另一种不同于直观的时间本身,一方面把秩序赋予了现象由此现象就得到了知性的规定。但如果康德想的就是这样,还有必要设置一个时间图型的第三者吗?知性不是直接就能规定现象吗?康德在第一类比中明确地说“假如我们要赋予时间本身一个前后相继的序列,那么我们就会有必要再考虑一个另外的、会让这个序列在其中成为可能的时间”。Ⅲ这是康德不能同意的。他在第二类比中所说的时间本身的感性规律和内直观形式中先天地见到的秩序只是一种“假设”说法,是为了我们更好地理解知性的综合统一性,而不是就断言时间本身具有这样一种秩序,更不是说存在另一种独立的时间。
  四、结论
  时间图型是知性范畴与现象之间的第三者概念,范畴只有借助于这种第三者才能规定现象,从而构成先天综合判断。这是康德三分法的纯粹哲学的必然产物,而时间图型作为先天综合的理论命题的第三者概念,只是康德纯粹哲学的诸多第三者思想中最典型的一种。这种时间图型的第三者思想具有普遍的认识论意义,但康德并没有由此暗示一切概念运用都需要第三者。康德认为除纯粹知性概念之外的其他一切科学,都不具有这种概念运用的难题,因为在他那里,其他科学判断中主词与谓词是同质性的,无需一个第三者的成分。
  时间图型这个概念揭示了作为内感官的时间直观充当了不同质的知性范畴与现象之间的沟通桥梁,因此,康德把这种时间图型叫作“直观的第三者”。但这个第三者是知性建立起来的,不是时间本身自在地就具有的功能,时间只是内直观,它的基本职能是作为“一切现象的可能性”的普遍条件。但正是因为一切现象都在时间中,范畴才必须经过这个直观的时间才能规定现象。因此,时间就成为范畴与现象之间的必然中介。但作为第三者概念的时间,并不是另外一种独立的、不同于内直观的时间,而是范畴的综合统一性作用于时间直观的结果,即时间图型(或先验的时间规定)。这种时间图型揭示的是一种“经验的可能性”,与作为“现象的可能性”的内直观时间的作用区别开来,但前者代表的不是时间本身的功能,而是知性借助于内直观时间表现出来的综合统一性功能。
  所以,时间只有一个、即内直观。时间图型指的是这个内直观同时成为了知性规定现象的中介和工具,是知性把它的综合统一性赋予了内直观时间。由此形成先验的时间规定。因此,时间本身也不具有什么自在的秩序和顺序,一切时间图型的先验规定性都是知性赋予内直观的。
  
  责任编辑 文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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