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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俗世中 俗世人潮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坐在别人的椅子上      那个人说,你坐的是别人的椅子。   我四周看了看,并没有发现有人等在旁边让我站起来让位,也没有发现正有人向我这边走来。我对那个人说,没有人找我要这个位子,我只好先坐了。
  那个人固执地说,你坐的真的是别人的椅子,他刚才站起来离开了,也许他还会返回来,也许不会,但你坐的是别人的位子。
  我说,如果他不返回来呢?这个位子就不是别人的了对不对?这个位子就是我的了对不对?
  那个人的眼珠一下子不转了,一下子狠狠地盯在我的脸上,盯得我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生疼。
  我过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也狠狠地别过脸,甩开那对眼珠子。
  后来我的耳朵里就钻进一声轻轻的叹息,是那个人发出来的,他说那随便你吧,反正你坐的是别人的椅子。
  那个时候是下午两点来钟光景,在一个公园入口的广场上。那个时候阳光很好,刚刚立过春,阳光已经恢复了一些力量,所以它毫不犹豫地透过一层薄薄的风射下来,在广场上洒得到处都是。很多人聚集在广场上,有的走来走去,有的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还有的乱七八糟地拍照,都显得无所事事地悠闲。通往公园的入口处,一些人从里面出来,又有一些人买了门票进去,出来的并没有多少满足的快乐,进去的也未见得有多少期待的兴奋。仿佛是例行公事或者做一个习惯性动作,谁都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慵懒神情。广场上有一个露天茶吧,经营热茶和一些饮料,彩色遮阳伞一个一个撑了一大片,像一朵朵蘑菇长在地上。每顶遮阳伞下都摆放着一张塑料圆桌和几把塑料靠背椅,椅子上稀稀拉拉坐着一些正喝茶或者不喝茶的人。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到广场上来,我记得我是看到了窗外的阳光才出门的。我要出门的时候他问干什么去,我说外面有阳光,他说外面一直都有阳光,我说我才看见。他说那又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去看看。他说那你去吧,记得早点回来。我换好鞋子,大声说我走了,他没有回应,我往房内走几步又对正坐在阳台上看书的他说我走了,他连头都没抬,只用右手轻轻挥了挥,说去吧去吧,记得早点回来。我在房间中央停了几秒钟,因为我看到阳台上白色的窗纱被风唆使着正扯碎从外面跑进来的阳光,它忽里忽外地搬动一些阴影,忙得不亦乐乎。可是那个坐在椅子上看书的人毫不理会,他只顾把眼睛当双脚,走进一个别人无法看见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一个人的喜怒哀乐,所有事物的变换更迭都被一层薄薄的纸遮盖,任谁也看不见听不到,仿佛一潭秋水,波澜不惊。
  我在房间中央停了几秒钟,然后我就出门。大街上到处是人和车,都一副匆匆忙忙的样子,我想他们都奔着一个目标的,所以他们走得坚定果断。而我没有,我只是出来走走,我出来走走的理由是看看阳光。然而大街上到处是阳光,我无论站在哪里都能轻易地看到。阳光也不如人流与车流那般匆忙,它很安静地躺在地上,不出半点声音,对来来去去的人来来去去的车不躲不闪,人的脚从它身上踩过去,车轮沉重地从它身上辗过去,它也不叫一声痛。有那么几分钟或者更长的时间,我站在人行道上用左手遮在前额向四周张望,我想我出来干什么呢?阳光到处都是,不一定非得到哪里才能看到,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车,它们也不会是为了看阳光才跑到大街上来的。可是既然来了我就得走下去,朝哪个方向并不重要,反正要看的我已经看到了,重要的是我不能在行色匆匆的人流中显出我的踟躇和茫然。
  后来我就沿着人行道一直往前走,不急不慢一步一步地走,而且我不再左顾右盼以免流露出自己的无聊或者是没见过世面的无知相。我装着很有目的的样子赶路,而且比别人显得从容镇定。
  后来不知不觉我就来到了广场上。原本我没有进来的念头,我很自然地朝着一个方向走,就走到了广场的门口。我看到广场上到处都是人,零乱地晃动着但不喧哗,比起大街上的嘈杂广场上要显得安静。我突然就奇怪起来,那么多的人聚集在这里干什么呢?他们为什么不赶路?他们是到了要到的地方吗?想着想着我就不假思索地走进来了,走进来后我才在心里对自己说,反正我也是不赶路的,就进来吧。
  进来后我按顺时针方向在广场上走了一圈,我想侥幸地找个熟人说说话,或者侥幸地找到一件什么事可以做。但走了一圈后我仍是一无所获,我不但没有找到一个熟悉的面孔,我也没有发现人们做的哪一件事有意义。比如我看见一个老人站在石头墙边不停地扭腰,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坐在花坛的石沿上用一颗石子在水泥地上划字,划了半天也没见一个字出来,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左手拎着一个红色手提包,右手握着手机在打电话,她一面没有语言只一味轻轻地笑,一面在广场上走来走去,把她的轻笑全抖落在水泥地上。我走了一圈回到大门口时就看到了广场中央的露天茶吧。看到茶吧的那些椅子时我心里没有任何感觉,但我的两条腿却兴奋起来,它们以酸疼为由,迫不及待地拉着我往椅子上走去。就这样我选中了一把空着的浅蓝色的塑料靠背椅,坐了下来。
  “吱嘎”一声响,我扭转头,看见那个人站了起来。他一边起身一边转动着脖子上的头四处打量,仿佛寻找什么。但他只是让目光扫了一圈就放弃了寻找。我看见他用两手拉拉了衣裳前襟的下摆,然后双手交换着在身上前后左右地拍打一番,像是拍打尘土一般用力,再然后他把双手背在身后从我前面经过向广场的大门走去,他从我面前走过时,我不敢看他的脸,只半低了头看他的双脚。我看到了一双半成新的布鞋,是一种现在很难见到的圆口布鞋,鞋底还是用布做成的。我还看到这双布鞋上粘了一些新鲜的泥土,他每走一步,水泥地上就出现一些细碎的泥土。这双脚走得很慢,但很坚决,一点也不拖泥带水。走出离我大约四五步远,那双脚突然停了下来,我看见那个人半侧了身子对我说,我走了,你也迟早得走,你坐在别人的椅子上。说完,他就继续朝大门走去。我一动不动地坐着,看他走到门廊边的阴影里,最后往左一拐,消失在石柱后,再也看不见。
  那个人走了,我如释重负地嘘出一口气。当我把目光收回,重新投进广场的阳光里时,我看见那个说的话人还没有走,他固执地在我身边绕来绕去,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
  “我走了,你也迟早得走,你坐在别人的椅子上。”
  是的,我想。
  
  城市玻璃杯
  
  书柜里的书大大小小装了十多个塑料袋,抽屉里的信件,照片,还有平日信手在稿纸上涂的一些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文字,都被分门别类放进文件袋然后又装进了一只旅行包,最后只剩下了写字台上的一些零碎物品。我在犹豫是将它们带走还是扔掉,或者留给接替我的同事。它们是:一本漂亮精致的台历,已经翻到最后一页;一只景德镇白瓷花瓶,它在今年春天单位搬迁的时候被我不小心碰了一下,底部裂了一个极小的口子,只能作摆设而不能盛水养竹了;一个粗瓷笔筒,筒壁上是一幅草书,录着王安石的《桂枝香》,里面插着铅笔圆珠笔塑料尺小木梳之类;此外还有一个带电子钟的笔架,一面长方形的镜子,一只白底蓝花的咖啡杯和一只透明的玻璃杯。除了台历一年一换外,这些物品都跟了我多年了。它们原本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被一个陌生人拥有,后来因了某种机缘被我看到并用纸币换回了它们,它们就成了我写字台上的主人。这几年来,它们安静地看我在一间十多平米的办公室里编稿子,敲键盘,喝咖啡,说话,不露半点声色地见证我的忙碌与悠闲,快乐和烦恼。它们像树一样,只要我不去搬动它们,它们就始终以一种固定的姿势坚守在原地,日复一日,没有怨言。很多次我外出回来,看见它们身上蒙着薄薄的灰尘却一动不动地立在那里,就有一种被等待的安慰。而现在我要走了,像一只鸟一样,扇扇翅膀,从这座城市飞到另一座城市去。在那个城市里,我也会拥有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我依旧会在办公室里看稿件,喝咖啡,跟人说话。但我还依旧需要它们到另一座城市去见证我的悠闲与忙碌吗?
  似乎总是这样,总是在冬天进入到深处的时候我就要开始迁徙了,像侯鸟一样。不同的是,侯鸟会在下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再度飞回,而我却是一步一步地走远,再也不回到原来的地方,就像一枚被风带走的叶子。 谁见过被风吹走又被风带回到原地的叶子呢?
  掐指算算,这几十年的人生已经是六度迁徙,从城市到乡村,又从乡村到城市,再从这一座城市到那一座城市。一场又一场的风从寒冷的冬天吹来,将我从叫做故乡的树上吹落,又被它卷走,从此身不由己地越走越远,从此再也找不到故乡。最早的迁徙是在五岁那年,一条狭长的河流载着一只破旧的小船将我们全家从一个老镇运到了几十里外的一个村子,几年后的一个冬天,又有一辆卡车将我们从这个小村运往几百里外的农场,于是我们在很长的岁月里拥有了“农民”的身份。我所有童年少年乃至青春最初的记忆就成了那一场风带来的狭窄的田埂,黑暗中零落的灯火以及人和牲畜们饥饿的眼睛。我天性是不属于乡村的,整整十年,我无师自通地在骨子里保持着城市的孤僻和冷漠,不跟同龄人玩任何游戏,不跟他们去地里捡谷穗,即使只有唯一的一双布鞋,也绝不肯赤着脚走进雨地里。我常常一个人坐在门槛上漫无边际地想一些大人也无法回答的问题,要么在冬天河水干涸了的时候独自去河滩上扯红蓼,看看四下无人就用红蓼编顶帽子戴在头上,然后眯缝着眼睛看天上隐晦的太阳。那是一段刀子一样的岁月,冷利的刀锋将生活割得遍体鳞伤,贫穷、苍白、猜忌、愚昧,每个日子都被贴上疼痛和辛酸的标签,在消瘦中苟延残喘。而我灰色的童年就这样因为孤独而有了一些浪漫,与生俱来的城市情结让我的心里悄然长出了一片茂盛的水草,这片水草在某种意义上喂养了我贫瘠的童年。
  是的,我是那么地对城市充满了热切向往,这种向往我想应该从娘胎里就已经形成了,属于与生俱来的无可改变。起初我是习惯了小镇的青石板街道,像连体人一样的木板楼房,还有一天到晚可以听到的各种喧嚣,一天到晚可以闻到的各种烟火味。后来我离开小镇去了一个很远的城市,便渐渐喜欢城市的灯火、车水马龙,它让我真切地感觉到生命的相互依存,不可离弃。我总是想,人都是害怕孤单的吧,所以人制造了城市,人也是感觉到自己弱小了吧,所以人建起了高楼,人都是恐惧黑暗的吧,所以城市的灯光彻夜不灭。这么说来,人其实是所有动物中最怯弱最卑微的族类,孤独、黑暗、死亡给人类带来的惧怕远远胜过其他生命。比如我,对乡村的空旷和宁静就始终有一种无助的感觉,仿佛被人群抛弃了,无所依凭。一个人在一个村庄生活一辈子,他不会看到这个世界有什么变化,一样的小河淌水,花开花落,今天跟昨天没什么两样,明天也只是今天的复制,唯一不同的是,一场寒风吹过,村子里的人就会换一茬,小孩子长大了,中年人老去了,老人远远地走了。对于乡村来说,世界是静止不动的,人不过是造物主种在地上的麦子,时间一到,风的镰刀就将他们一茬一茬地收割了去。乡村于人,其实就是宿命的象征,它让人一睁开眼就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那片阔大、沉寂的土地将最终掩埋自己。城市与乡村却正好相反,城市始终被人控制,就像一块画布始终被画师控制一样,人任何时候都可以改变城市的形状和颜色。城市永远不会有死一般的寂静、空旷,它永不停止的喧嚣和斑斓掩盖了生命的种种辛酸和叹息,即使一个生命甚至好几个生命同时在城市消失,也不会让城市有所颤动,就如一颗石子扔进大海,不会激起任何浪花。比较起乡村,城市真的是太强大了,它容纳、包藏一切,梦幻、拼搏、邪恶、颓废都在它不露声色的外表下演绎。你走进任何一座城市,看到的一切都是鲜活的,蓬勃的,醒目的广告牌,衣冠楚楚的人群,穿梭如织的车辆,所有的城市都像是亲生兄弟,流着相同的血液,有着相似的面孔,区别只是大小之分。你分辨不出这座城市的咖啡与另一座城市的咖啡味道有何不同,你也说不出这座城市的人说的话做的事与那座城市的人说的话做的事有什么区别。你唯一的感觉是,人与城市是共时性的,要么一起行走,要么一起静止,这种感觉使你相信:只要城市在,生命就是永恒的。
  朋友宏说,你看,城市就像一只玻璃杯,没有什么液体进入它是不合适的。宏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正坐在一间咖啡屋里,那是秋天,她即将离开这座小城去另一座城市生活。听到宏这句话,我沉默了很久,然后我把玻璃杯里的柠檬水倒进烟灰缸,再把细瓷咖啡杯里的咖啡倒进那只透明的玻璃杯。我把玻璃杯拿在手中,微微地晃动里面的液体,我看到咖啡的颜色透过玻璃完全裸呈出来,深沉、神秘,它比装在不透明的瓷器杯子里更具有视觉上的诱惑力。于是我就对宏说,是的,城市是一只玻璃杯,我们都适合进入它。
  现在,我终于也要走了,从这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去,确切地说,是从一座小城进入一座更大一些的城市。这是我一直都渴望的,就像一滴水渴望进入大海,一粒尘埃渴望进入沙漠,我渴望融入人流,在城市的人海中孤单而沉默地存在。但是,正如我不能剔除乡村带给我内心的空旷与善良,我能将小城赐予我的宁静与淡泊连根拔起地带走吗?
  
  你是我的天籁
  
  我一直不能确定,这是我反复出现的幻觉,还是我的生命历程中确曾有过这样的一幕:
  薄暮还是黎明?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点人声和人影。我独自蹲在屋外的窗下,看一群小蚂蚁搬一片菜叶。那片菜叶很小,也就大人的手指甲那么大,可小蚂蚁们七手八脚地抬得非常吃力,趔趔趄趄,行进缓慢。有时候,它们会停下来歇一会儿再走,有时候,其中的一只不小心摔倒了,整片菜叶就会翻落下来,弄得现场一片混乱。我想,一定有一些小蚂蚁被砸疼了,被砸疼的小蚂蚁一定在哭,也一定有另一些没被砸着的小蚂蚁在一旁笑得前俯后仰。可是我听不见它们的喧哗,蚂蚁世界的热闹丝毫不能打破我周围的静寂。
  风吹了过来,我轻轻打了一个寒颤。他们都去了哪里呢,我的父亲母亲和三个哥哥一个姐姐?
  我扶着墙站起来,我得找到他们,我不能比小蚂蚁还孤单无助。我往屋后走去。屋后是一片沙地,种着几棵高而瘦的树,透过树的枝叶可以看见院墙那边镇政府盖着红瓦的屋顶。屋顶上有几只鸟在飞,大概是麻雀,它们一直旋来绕去,不肯停下来,也不发出任何鸣叫声。我靠着一棵树站着,四处张望,我看见邻居家的屋顶升起了炊烟。可还是没有人声,也没有人影。我有些惊慌失措了,想大声哭叫,招来任何一个人哪怕是陌生人对我的关注。
  但我终于没有哭出声,因为这时候我听到了一种非常好听的声音。这声音应该是某种鸟发出来的,一声长一声短,细长,柔和,清悦,像口哨一样,每长叫一声或短叫一声,那鸟都会休息一下,然后再长一声短一声地叫。它也是在呼唤同伴吗?可是我听不到任何一种鸟的回应,每声鸣叫过后,我发现寂静更加阔大,天地一样漫无边际。
  我被这声音完全吸引住了,莫名其妙地朝着声音发出的方向奔跑。我是那么小(两岁?还是三岁?),而寂静是那么大,我穿着花布鞋的双脚无论怎样在泥土路上敲打都不能击碎这浩大的寂静,唯有这柔和、清悦的鸟鸣声,像一只亲切的手牵着我。既然我幼小的身躯挣不脱寂静的包围,那我就不该拒绝一只手亲切的牵引。
  不知道跑了多久,我来到一口很大的水塘边。水塘到底有多大呢?两亩地的面积?或者更大些?或者不叫水塘应该叫湖?这些印象我至今模糊。我只记得水塘四周长满了芦苇,还有一些野刺蓬、木槿,这些植物紧紧挨着把水塘围得严严实实,仿佛守城的士兵。水塘平静着,没有一丝波澜,水面上也没有浮萍、荷花、睡莲、菱之类的水草。从天空投下来的浅黄色的光浮在水面上,让水塘像一面古旧的铜镜,洞悉周遭一切却缄默不语。这水塘存在多久了?它是供人垂钓浣洗还是用来灌溉?或者什么都不是,仅仅为存在而存在?
   那只鸟还在一声长一声短地鸣叫,声音是越发地清晰了。可是我依旧不能确定它在哪里,因为有时我感觉它的声音是从水里浮上来的,潮湿而带着凉意;有时我又发现它好象在我对面的那片芦苇丛里,声音呈水平状飞了过来;有时却又觉得其实它就停在我身后的苦楝树上,声音有一种抛物线的弧度。这是什么样的鸟啊!它把我带到这里却不肯露面,让我焦灼地感觉出一种近在咫尺的遥远,它将寂静撕开一道裂口,却又不让我轻易地挣脱出去。
  我不甘心了,我开始拨开那些野刺蓬、木槿、芦苇,地毯似地搜寻,我一定要找到那只鸟,看它长得什么样,是用什么样的方式发出这么好听的声音。我的脸和手都被野刺划破了,细碎的汗渗出来,就有一种被火燎着的疼。头上的发辫也不知何时散了开来,长长的头发不时被野刺揪扯着难以挣脱。这些,我都不管不顾,只是固执地在水边寻找鸟声。终于,当我拔开水塘角上的一丛芦苇时,我很清晰地听到一声悠长的哨音就从我的脚下发出,柔美婉转,像小圆圈里的慢舞,细腻玲珑,只是一瞬的停顿,又是一声短促的哨音响起,这短音似乎比长音低了一个八度,听起来就像一声轻轻叹息。我开心地笑起来,果敢地把左脚向前迈了出去……
  几年以后,我坐在父亲的膝上,听他反反复复地说:差点你就没了小命,差点你就成了落水鬼。我任自己的双手被父亲紧紧握着,只是不解。问:后来我怎么又回来了呢?父亲说,恰好你妈妈和姐姐在叫你了呀。
  在父亲心有余悸的讲述中,我把那时的情景又铺开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我看见自己刚把左脚伸出去,就听到有人在叫我的乳名:“朝――云――,朝云……”,这一声长一声短的呼唤像水鸟声一样亲切,只是中间没有任何停顿,此伏彼起地不断朝我传过来。我听出那声音是妈妈和姐姐发出来的,妈妈长一声,姐姐短一声。仿佛梦醒了一般,我立即拔回伸出去的脚,爬上泥土路,朝着家的方向跌跌撞撞地狂奔……
  必须要补充一点的是,我至今没有告诉过故乡以外的任何一位朋友,我有一个谶语一样的乳名:朝云。这个名字是父亲取的,从出生那天起,他们――我的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就一直这样叫我,后来我的亲戚们也这样叫。没有人问过父亲这名字的含意,包括我自己。直到十七岁后的某一天,我读林语堂的《苏东坡传》时,才知道这位一千多年前的文学大师有一个小妾,名字就叫朝云。记得“朝云”这两个字是这样出现在我眼前的:他(苏东坡)并没有纳妾藏娇。倒是有两个女人与他特别亲密。才女琴操听从了他的规劝,自己赎身之后,出家为尼;朝云,后来成了他的妾,当时才十二岁。读《苏东坡传》的那一年,我总忍不住想:饱读诗书的父亲是无意中让我接过了朝云的名字,还是早就预见了我一生与文字结缘的漂泊?其实都不重要,那时,我已远离他们,独自在天涯了。
  关于那次回归,稍长,我又问父亲:我为什么会去追一只鸟的叫声呢?父亲说:那鸟声是天籁呀。我不懂,又问:天籁又是什么东西呢?那是夏夜,我们全家住在一个叫“新河”的小村里。父亲说,你闭上眼睛,什么都不想,只听,然后你告诉我听见了什么。我闭目良久后告诉父亲,我听到了纺织娘细碎的唠叨,还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父亲捋捋我的头发,说这就是天籁,大自然的声音。妈妈的呼唤,是孩子的天籁,在一切声音之上。所以,你就回来了。
   而母亲的说法与父亲大相径庭。母亲说,那不是鸟叫,是落水鬼要投胎了,唤人作他的替身。母亲做出一脸的惊恐万状,对每一位来我家的邻居诉说,说她一直在灶间做饭,比我大六岁的姐姐在睡房扫地,她只是淘了米,出来就不见我了。她说那天雾大得出奇,两米外就看不清人,她带着姐姐四处寻找,左邻右舍都问遍了,谁也没有看见我。说我突然从大雾中出现时,她们吓呆了,因为我满脸是血,头发像一蓬乱草,脚上的鞋只剩了一只。母亲说姐姐先过来抱我,我冲着姐姐咯咯咯地笑。母亲还说,我一定是受了惊吓,逢人便絮絮叨叨说那鸟声,睡着了也不安稳,总哭着要人带着去寻那只水鸟。因此母亲接连好几个夜晚都站在屋后,朝着水塘的方向为我喊魂。大姑妈不止一次跟我模仿母亲的喊叫声:朝――云――,回――来――呀――,朝――云――,回――来――呀――……
  不知为什么,每次听大姑妈模仿母亲的喊魂声,我都会毛骨悚然,感觉那声音的巫气像雾一样弥漫过来。我太小了,还不懂得大人对孩子的呼唤其实不是从嘴里而是从心魂发出来的。母亲在喊我的时候,自己的心魂也已离开了身体,寻着我的气息一路追寻,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我,然后把我带回来。后来,我很多次在乡间听到过喊魂声,那声音悠长飘渺,蛇一样柔软缠附。每次听到,我心里都会惊颤不已,但那已不是害怕而是温暖,因为我知道,被母亲呼喊的孩子,最终谁也无法带走。
  再后来,我也成了母亲,我也很自然地在年幼的儿子受到惊吓后为他喊魂。那年秋天,一岁的儿子从保姆家回来后哭闹不止,不吃不喝,整夜整夜在睡梦中惊叫。我知道儿子受惊吓了,可是我不知道他是在哪里被吓散了魂魄,所以我只好跑到野地里,四面八方都喊了个遍。我记得那晚露水很重,回来时我的头发和衣裳都打湿了,当我抱着双臂推开屋门的时候,我看见儿子正坐在他父亲的怀里开心地笑着。刹那间,记忆里我从大雾中跑出来的那一幕又闪电一样从眼前划过。我把儿子紧紧紧紧地抱在怀里,泪水止不住夺眶而出:原来,孩子的笑声就是母亲最幸福的天籁……
  “一只鹪鹩飞向空中,边飞边快乐地歌唱,从我的头顶上方飞过,飞过农舍的屋顶,飞向那远方的快乐之所。它的鸣叫声多像是声声的祝福呀,在我身边的人这样说道。”这是英国作家爱德华?格雷在《鸟的魅力》一书中写到鹪鹩时的一段话。格雷是著名的政治家和作家,可是,他的一生竟有大半时间和精力是花在观察鸟类的生活习性和鸣叫上,有人说他“在鸟类优美、快乐的鸣叫中度过了一生”。今年春天我读到这本书的时候,就想起那个法国老头法布尔,他也是从昆虫世界里获得了莫大快乐的人。由此说来,天籁无处不在,就看你是否用心聆听了。
  总是自称“农民”的朋友有一把好嗓子,他的歌声低沉、柔软、感伤,但凡听过他唱歌的人没有一个不被他的声音所感染。那日聊得兴起,他为我开了一场“个人演唱会”,那低郁柔软的声音像深山的泉水,大有于沉静自然间奔流不息的韵味。听到奇峰峭壁处,我禁不住对他说:你是我窗外的天籁,驿路擦肩而过的歌手。这个句子来自我多年前写过的一首题为《城市天空飞过的鸽子》的小诗,可我还没来得及解释,朋友就吓着了,以为我跌进了一个情感的漩涡。他不知道,天籁于人其实只有一种精神与灵魂的牵引,一个在天籁中行走的人是永不会迷失自己的。
  就象现在,我打开电脑,听着朋友弹奏的古琴曲《山水情》,我何尝不想对他说:你就是我的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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