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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导师制下的大学生就业教育]大学生导师制心得体会

时间:2019-01-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长,大学生就业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和关注。当前高校为提高学生就业率,在学生就业指导上有针对性的做了许多工作,然而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就业指导实际就是求职择业指导,它是以毕业生为对象,以求职为目的,主要给毕业生传递就业信息,帮助其求职与择业,就业指导多数采用集体统一指导,集中对全体毕业生进行政策解说、信息发布、技巧指导三个方面,而针对毕业生个人的个性进行指导不足。将导师制引入大学生就业教育中,以尊重人、关爱人、发展人为前提,以期对大学生进行全程、全员、全方位的个性化的全面教育,着力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一、导师制在大学生就业教育中的作用
  导师制是高等学校实行的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和生活进行个别指导的一种教学制度。导师制下的大学生就业教育旨在为学生的个人职业规划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借助导师自身的工作成果及成功经验与学生分享,帮助学生培养职业意识、了解职业环境、寻找职业方向,全面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并力所能及地为学生提供推荐就业、实习和实践的机会。口]实行导师制,有利于形成全员参与和支持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畅通就业信息,增加就业渠道,提高就业数量和质量。担任大学生就业教育导师的教师一般都具有较为丰富的专业背景和社会经历,可以促进学生与社会,特别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加强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了解并与学校开展多方位多渠道的校企合作。具体来说,导师制在大学生就业教育中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于因人施教。传统的大学生就业教育,一般采用群体教育,如就业指导讲座等,很少顾及大学生的个性差异,其教育效果自然不理想。将导师制引入大学生就业教育,采用学生与导师双向自愿选择、一对一指导的方式,导师根据自己所带学生个体不同的职业发展方向和个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做好就业准备,从而实现对学生的个性化指导。大学生的就业教育不仅仅只是简单地培养大学生的应聘能力,而是培养学生与未来从事职业相适应的综合能力。导师通过对学生个体进行跟踪式一对一成长规划指导,可以全面了解学生特点进而提供符合学生具体情况的建议与参考,不断完善学生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能力。
  2.有利于因群施教。从大学生培养的全过程来看,导师制在大学生就业教育中的运用是对高校导师制度拓展和完善。在大学生就业教育过程中,导师制的实施是对就业指导课程的细化和加强。虽然高校设置的就业指导专门机构能够解答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过程中的疑惑,但毕竟人员有限,不可能对学生进行全程跟踪和精心指导。导师制的实施,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组成就业教育导师群,通过导师群体的多样化实现了指导内容的丰富,有利于知识的交融,也有利于学生多维视角的产生。另一方面,导师针对各种学生群体进行分类指导,对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以就业能力训练班、职业发展协会为载体,开展经济、心理等就业援助,进行专门的职业训练活动,切实提升这些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促使其顺利就业;对思想、学业、就业能力等方面较优秀的学生群体,重点开展创业教育,引导、鼓励他们去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来实现个人价值,并从中选拔成功个案,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有利于因业施教。导师一般对某些行业有较深入的了解和较丰富的生活阅历。他们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向,不断探索专业特色就业教育方式,在专业教学、生产实习的各个环节中,积极介绍本行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激发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增强学生投身本专业的使命感和自豪感。同时,他们凭借自己个人阅历、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社会能力来帮助学生真正了解自己,指导学生分析个人条件、发展潜能、发展方向、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最终完成相对准确的职业定位和科学的规划方案。在学生临近毕业时,导师根据自己掌握的社会资源,可以帮助学生接触实践和参加实习,甚至可以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二、导师制下大学生就业教育的目标体系
  当前大学生就业教育多以职业规划为出发点,其实质是“职业人”为本位,以职业的发展抹杀人的发展,这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有违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全面发展学说的。我们提出以导师制为切入点,以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为起点,个性化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将就业教育融于大学生全面发展之中,“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了发展一切学生,为了发展学生的一切”,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有机结合,避免就业教育的平面化。
  导师制下大学生就业教育的总体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为社会培养各类合格人才。针对大学生学习的不同阶段,导师制下大学生就业教育阶段性目标是不一样的。一年级――完善学生知识结构;二年级――提升学生素质能力;三年级――就业探索与分化;四年级――就业实践与定位。具体说,第一阶段(大一)主要进行人生理想、基础道德与法纪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心理教育、学习方法与角色转换教育;同时,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有针对性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夯实专业基础。第二阶段(大二)主要帮助学生了解职业生涯规划、初步确立职业目标、重视职业规划团体辅导、注重职业迁移能力教育;同时,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针对自身的个性与特长,不断提升综合素质能力。第三阶段(大三)主要对学生进行就业思想指导、就业政策指导、就业信息指导、升学指导、就业实习指导等,帮助学生进行就业探索,并根据自己的个性和专长进行就业分化,初步明确自己的就业方向。第四阶段(大四)主要侧重临毕业前的就业指导工作,对学生进行就业心理指导、求职技巧指导、从业指导、实践指导等,在实践的基础上最终准确进行职业定位。当然,这四个阶段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前呼后应、相互重叠和有机统一的,后一个阶段包含前一个阶段,前一个阶段孕育后一个阶段。
  三、导师制下大学生就业教育的对策
  导师制下大学生就业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教育理念、师资队伍、指导模式和规章制度。其中,转变思想观念是前提,提升师资水平是关键,创新指导模式是重点,健全规章制度是保证。
  1.转变思想观念。在当前的大学生就业形势下,“就业鸿沟”问题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企业找不到合适的人才”。出现“就业鸿沟”并不奇怪,中国高等教育体制虽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但在专业和课程设置等方面与市场存在脱节现象,大学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授,对就业所需要的职业观念、知识、方法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缺乏系统性的培养。造成大学生就业所面临的真正困境,是大学生就业能力不足。因此,高校不仅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而且更应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使大学生都能顺利就业,并尽快适应职业要求,成为社会的有用 之才,实现高校为国家培养人才的目标。大学生教育是支援受教育者的终生发展,并根据每个人的特性使其形成作为社会人和职业人应具备的积极选择人生道路的热情、态度和能力的教育。这就要求高校更新就业教育新理念,认识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适时建立并保证大学生就业技术支持系统的正常运行,能够较好地发挥其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服务作用。大学生就业技术支持工作不仅需要整体性的开展,更需要针对性的开展。在大学生就业教育中引入导师制是做好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一项新方法、新途径,其优势和价值十分突出。导师通过个性化指导学生,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也可以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反馈意见,建立起从学校到企业、再由企业到学校的人才培养信息双向交流机制,对于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实力具有积极作用。职业导师制的有效实施,可以实现学生、学校、企业、社会各方多赢的效果。
  2.建设导师队伍。将导师制运用于大学生就业教育是高校就业指导与服务的一项新举措,而这一举措有效实施的核心问题在于导师的选聘。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师生比偏低,各高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很难保证个性化就业教育的质量,难以满足在大学生就业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大学生就业教育导师队伍是当务之急。对此,必须广开思路,组建满足大学生就业教育需要的导师队伍。导师来源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专业教师。他们从专业角度,行业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做好就业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准备,将自己对行业的了解和经验介绍给学生,从而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二是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人员,他们大多数直接从事服务学生的工作,便于与学生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想法,能够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如何进行就业定位。三是社会力量。在高校师资紧缺的现实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实到大学生就业教育导师队伍中,不失为一种更有效的渠道。2007年,共青团中央也发起了在全国100所高校推行“中国大学生就业导师团”活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为广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各高校可以吸纳校友、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等为大学生就业教育导师。他们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给大学生就业以最有说服力的指导。除了组建导师队伍外,高校还应定期和不定期加强对导师关于就业教育方面的培训,提高导师在指导大学生就业的水平。
  3.创新指导模式。首先,实现导师个体指导和导师小组指导相结合。大学生就业教育涉及就业政策及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人事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律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不可能要求每位大学生就业教育导师都掌握和运用这些知识,根据导师的不同专长组建导师小组,可以取长补短,实现整体指导、分类(专业、年级、就业意向等)指导、个别指导的有机统一,从而全方位地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其次,实现面谈指导与电子辅导相结合。大学就业教育导师本身承担着较为繁重的工作,能够抽出业余时间为大学生提供指导已是难能可贵,因此不能要求导师们将过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其中。因此,在以面谈为主的传统指导方式上,必须采取更为灵活、创新的指导方式,而建立在网络、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电子沟通工具是较好的选择。这种指导方式被称为“电子辅导”,它突破了常规面对面地辅导方式,采用电子化、多样化、互动化的交流方式,超越了导师辅导的时间、地点限制,甚至还可以实现多导师共同指导。其三,实现就业指导和创业指导相结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提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即创业能力护照的意见,要求把创业能力护照提高到与学术职业性护照同等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大学生就业教育中,应突出强调创业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升学生的创业素质。这不仅有助于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还有助于解决社会就业压力大的问题。
  4.健全规章制度。“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大学生就业教育导师制顺利实施的保证。完善的规章制度包括指导计划、考核办法、激励措施等方面。导师在大学生就业教育指导的过程中必须要有明确的指导计划。在仔细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个性和爱好、能力与特长的基础上,因人而异地制定职业生涯计划,对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方向提出有益的建议,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自己拟从事职业基本素养,指导和督促学生参加相关实践活动,定期针对就业问题进行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讨论与交流,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因此,导师必须为自己指导的学生或小组制定出共同和个别的指导方案。实现大学生就业教育导师制的培养计划,还要坚持对导师和学生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不断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行政领导机构必须落实一定的经费,以保证大学生就业教育导师教育模式的顺利开展。可以考虑对实施效果较好的学生和导师进行适当的奖励,定期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学员”,激励双方将辅导效果达到最好。大学生就业教育导师制实施的成效,必须要有一整套的考核办法。围绕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进行定期考核,才能有效地指导和督促各阶段培养计划的完成,有利于发现学生是否适合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及时改进目标,便于学生成长。也可以不定期地召开座谈会,邀请学生和导师参加,一起交流对大学生就业教育导师制实施的感受和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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