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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缘安全视阈下的我国西部跨界民族关系】跨界民族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跨界民族研究是我国边疆学的重要内容。我国西部与邻国跨界民族的形成十分复杂,有着深远的历史根源。疆域的变迁、民族的迁徙等多重情况的相互叠加是其重要成因。同一民族分布在不同的国家,政治上区别为不同国家的民族。跨界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是政治隶属关系。在我国,跨界民族与国内其他民族的关系是统一国家内部各民族和而不同、彼此交融、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国跨界民族聚居地方隶属多民族统一国家格局,不仅拥有历史继承性,而且具有现实延续性,并在时代的进程中不断巩固和发展。
  关键词:地缘安全;中国西部;中国周边国家;跨界民族关系;西部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D5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2)02-0119-10
  收稿日期:2011-11-10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08ASH007)
  作者简介:李琪,女,河北衡水人,陕西师范大学西北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跨界民族是以地缘纽带为基础,系指那些因传统聚居地被现代疆界分割而居于不同国家版图,在国与国交界地区生活的相对稳定的同根同源,并具有语言文化共同性的民族群体。地缘安全视阈可分为两个维度。从国际关系学的视角看,是指因地理位置相近或相连所决定的相关主权国家之间,在具备交流条件下产生的交往关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互动和利益问题。从中国边政与民族学的应用而言,中国边疆民族复杂,且以跨界人民居多。边疆与内地唇齿相依,边疆稳则国家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边疆社会稳定与边民生活安全互为关联,是成正比的。
  在地缘安全的研究中,地缘安全理论提供了重要的分析途径。地缘安全理论是根据各种地理环境要素和政治格局的地域安全形势,分析预测国际或地区范围的战略安全趋向和有关国家的政治行为。地缘安全战略则是利用地缘关系及其作用法则谋取国家安全利益的方略。从世界来看,地缘安全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巨大丰富和进步主要是在20世纪。但长久以来,人们多从政治、军事等方面着眼。近年来,随着族际关系对国际政治的影响日益凸出,在当代国家的地缘安全概念中民族问题提升为显著因素。考察中国地缘安全概念中的民族要素,跨界民族是构筑中国国家安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周边”、“和谐世界”的中国外交和国际战略蓝图的基础。
  我国西部涵盖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和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市、自治区。幅员面积约68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2%。人口约3.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9%。其周边与俄罗斯、蒙古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等十几个陆地邻国接壤。陆地边境线总长度约1.8万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91%。在我国西部陆路边境地区居住着28个跨界民族,占我国民族总数的50%。我国西北地区有10个跨国民族,其中9个为跨界民族。其广泛散布,构成我国地缘关系的突出特点。跨界民族与邻国同源民族语言文字相通,风俗习惯相近,宗教信仰相同,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和人文联系。跨界民族地区多为资源富集区,往往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战略资源走向。故此,跨界民族与国家领土、主权安全息息相关。跨界民族的利益与边疆的巩固和发展密不可分。历史证明,我国西部跨界民族是稳边、固边的重要力量。
  一、民族政治学与历史地理学视角:考量与定位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属性;诸如其成员的领土认同感情和国家归属意识均属民族存在的客观政治因素。关于“民族”之定位不仅应从民族学的视阈考量,还应与政治学范畴结合起来认识。对于“跨界民族”也是一样。民族学、政治学两个学科层面既有区别,也有统一,相辅相成。民族政治学正是立足于政治现象与族群单位之间关系的研究。民族是稳定而不断发展的人类共同体,是历史的产物,有不同的发展层次。因此,“民族”一词的概念也就具有了不同层级内容的含义。广义指多民族国家内所有民族之总合,即“国家民族”,简称“国族”,亦为“公民性民族”。就狭义言,民族一词还含有“文化民族”之意,系指历史上形成的使用共同语言,居住在共同地域,拥有共同祖先,具有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特点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群集合,即其社会发展高于部落和部落联盟的具体民族。
  关于“国家民族”的诠释可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西方民族学和历史学的著述之中。我国著名的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家马长寿先生总结了国外学者的论点,将“国家民族”界定为:“国家是一个纯政治的概念,它包含有国土、国民和主权三种要素。国族则专指国家内集体的人民。”马长寿先生阐明“一个国族内可以包括几个种族,如不列颠帝国国族之内有高加索类种的安格洛萨克逊人、苏格兰人、印度人;有蒙古类种的缅甸人;尼格罗类种的班图人等。同时,一国族内亦可分为许多民族,如中国国族可分为蒙古民族、突厥民族、通古斯民族、汉族,藏缅族、苗瑶族与掸族等。总之,国族乃表示政治统一下文化的或种族的群体,由此群体所产生的心理团结思想为国族主义。”①概言之,国族即指国家内多元“文化民族”人民之整体而言。“中华民族”就具这一层面的意义。
  从“文化民族”层面讲,在我国边疆地区,一些民族与周边国家的某些国民具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存在语言文化共性、保持同源民族认同;相互之间由于历史、文化、语言、习俗方面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存在亲缘感情、民族感情等自然的心理反应。跨居我国西北与俄罗斯、蒙古国以及中亚、南亚等毗邻国家的蒙古族、藏族、哈萨克、维吾尔、柯尔克孜(吉尔吉斯)、回族(东干)、俄罗斯、塔吉克等人民应为各自同源“文化民族”。早在20世纪初,德国历史学家弗里德李希?梅涅克就曾概括:“文化民族由具有共同宗教、语言和传统习俗的成员组成。国家民族或公民性民族则是建立在共同的政治历史命运的坚实基础之上。”
  从民族政治学范畴看,一个民族的历史与祖国的历史有着不解之缘。同一民族分布在不同的国家,政治上区别为不同国家的民族,这是一个重要的界限。无论历史还是今天我国都是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多元文化荟萃的统一国家。我国境内的跨界民族在兴起、形成和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与众多的其他民族交流融合,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创造了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对伟大祖国的缔造有着重要贡献,是我国历史悠久的主要少数民族。他们的历史文化是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今生活在周边国家的一些人民与我国境内同源民族由于政治疆界的分隔跨国而居。这些人民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大都与中国有着渊源关系。
  从历史地理学角度审视,我国与邻国跨界民族的形成具有复杂的历史因缘,与疆域的沿革直接相关。除了国际关系的演变、地缘政治格局的变化,民 族的迁徙,以及边疆地区社会矛盾的发展等情况的相互叠加为综合成因。有清以来,特别是19世纪中叶以后,列强觊觎,推行侵地殖民的对华边疆政策,强加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遂使我国疆域变迁,领土日蹙,边界屡易,各族边民迭经兵燹,饱受忧患,则是重要之缘。原为我国西北民族的部分哈萨克、柯尔克孜、维吾尔、回等人民则是由于沙皇俄国的入侵及不平等分界条约规定,“人随地归”、“随地归牧”造成原本统一的民族被人为肢解。曾经籍属我国的众多同胞也随被割占的疆土,离开了祖国,离开了本民族的主体,被迫分隔在不同国度的沿边地带。现今居住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贾尔肯特①市的维吾尔人和东干人,主要是因不平等的“中俄伊犁条约”的签订,于1882年至1884年落居俄属中亚的我国伊宁维吾尔族和回族人民的后裔。在邻国俄罗斯和中亚国家称当地维吾尔人和东干人为“离散族群(μHacnopbi)”。离散族群系指特定文化民族的一部分,特征为远离本民族主体部分,散居在历史祖国以外,并已在居住国形成一个具有一定人口规模,且聚居地域稳固的少数民族群体。其生存和发展受所在国法律、社会文化环境约束和支配。这一专门术语从另一角度折射出中亚维吾尔人和东干人等族群独特的文化背景,及其与原生国――中国的历史联系。
  藏族是我国西南边疆最大的跨界民族。其中一部分因各种缘由迁居他国。但也有一个近10万人的特殊群体跨居中印两国。他们是美、英、印、日等国长期觊觎中华版图,策动“西藏独立”,以及1959年西藏达赖集团叛乱期间被胁迫流落印度的藏民。我国历史文化悠久的门巴族聚居在我国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的门隅地区。早在13世纪门隅就作为西藏的一部分纳入中国版图。自18世纪中叶起英国势力不断侵犯中国西南边疆。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英国在印度西姆拉召开会议,炮制了“麦克马洪线”,旨在将门隅、珞瑜和察隅等9万平方千米的中国疆域划归英属印度。最终印度侵占了我国西藏地区大片疆土,造成我国门巴族与今生活在印度的同源族群跨界而居。
  疆域即国家领土。跨界民族研究是疆域研究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疆域的动态变化和疆土收缩,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一些离开故土、脱离民族母体的族裔群体或成为某一主权民族国家的“世居民族”,或被结合进周边的这个或那个国家,逐渐融入接纳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并为所在国予以政治承认,在其民族国家格局中作为一个族体单位而客观存在。原本同一民族虽然由于长久分离,散居诸国会产生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但是他们在历史积淀的质层、文化传统、生活方式、道德习尚等方面依旧以鲜活的生命力保持着与同源而不同国籍之族群之间割不断的密切关系。
  二、我国跨界民族居住区:祖国统一格局的重要地理单元
  跨界民族的地理分布基本连成一片,因国界划分使同一民族在相邻的两国或几国沿边跨居,而具有不同国籍。由于源远流长的历史之因,我国跨界民族均分布并聚居在祖国边疆之地。“边疆”是指一个国家疆域内较为边远而靠近国境的地区和地带。从地理概念讲,边疆地区具有国界线和毗连邻国的地缘特征。从政治层面看,“边疆”在国家版图中又是一个特殊单元,具有“安全战略屏障”和“周边信息传感器”的作用。故此,中国跨界民族居住地既具有国防前沿、边防地带的重要地缘战略意义,又含有人文,即历史、文化传统属性的内涵,是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我国西北边疆为例。从地理形势言,其南踞昆仑山,北屹阿尔泰山,西立帕米尔高原,唯有东向无天然屏障;虽地理区位悬居塞外,远离中原,但向东倾斜的地缘形态,使之通过古老的丝绸之路,经河西走廊接陕西,将辽阔的西陲疆土与祖国内地连成一体,成为通海外之“西域门户”,人内地之“中华咽喉”,世称中西交通之孔道。
  人文政治情景总以地缘环境为基础。我国西北边地自古为“华戎所交”之地,是众多民族活动的舞台,各种文化在此荟萃、冲撞、渗透、融合,并向远方传播。根据我国先秦时期的文献记载,中原地区的人们通常把活动在现今甘肃、青海、新疆等我国西部边疆和边远地区的部落或部族称之为“戎”或“西戎”。自周朝即有了“以蕃屏周”和“疆以周索”、“疆以戎索”②等经略边疆,保卫周朝安全的治理思想和经营措施。公元前211年秦朝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统一,在全国设郡、县加以统治。汉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西汉政府在乌垒(今新疆轮台县境内)设置西域都护府。西域诸国纷纷臣属于汉。至此,天山南北、葱岭(帕米尔高原)东西,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广袤地域正式列入汉朝版图。隋唐王朝开疆拓土,继续扩大中原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联系,实现了“华戎同轨”。在唐代古籍文献中“胡汉一家”、“虽云华夷,欢若一家”①的思想开卷可见。唐王朝于贞观十四年(640年)和武周长安二年(702年)在西域设立安西、北庭两大都护府管理西域行政事务并统辖西域驻军,史称“蕃汉之兵”。清代有识之士以为“新疆之得失关系中国西北塞防之安危”,为此提出新疆久安之策在于“郡县以民为本”,“建省立长治之基”。追溯中国边疆经略史,可见边疆在国家地缘政治结构中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边疆地区虽然远离腹心,但却起着边缘地带拱卫核心地区,对大一统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这种地缘形势使得几千年来,无论外部势力如何干预,都无法动摇和分裂边疆同祖国的政治统一性与地域一体性。我国边疆跨界民族聚居地隶属多民族统一国家格局,不仅拥有历史继承性,而且具有现实延续性,并在时代的进程中不断巩固和发展。
  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我们必须关注当前世界范围出现的跨界民族“脱离国家疆域的政治认同”对“具有国家主权和国家控制力的疆域”。完整构成的严峻挑战。随着诸多民族国家的分裂与重新组合,“跨国民族也就成为了爱国主义危机出现的最重要的社会场合”。这种被称为“跨国主义”或“非疆域化”的“民族景观”试图以超国家的政治形式,把跨居不同国度的同源族群及其居住地与原本统一国家疆域相分离,而重新整合,定位于一个新的同质性民族国家认同。其结果的不断扩散和加剧不仅影响数个相关民族国家的关系,而且关涉其疆域的缺失、政治利益的损害。
  三、跨界民族关系:我国民族关系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或多民族社会中不同民族在相互交往过程中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关系。民族关系是一个综合指数,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受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也受民族历史、地理环境、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的制约,更与政府民族政策取向密切相关。民族关系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影响民族关系的要素既有显性缘由,也有隐性因子,但从根本上说是民族之间的利益关系。跨界民族关系是我国民族关系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不仅对国内政治稳定,而且对国际地缘关系有着十分广泛的影 响。我国的跨界民族关系主要呈现在三个层面:首先是跨界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其次为国内跨界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再之,国内跨界民族与周边国家同源民族的关系。
  跨界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是政治隶属关系。一般说来,跨界民族在保持“文化民族”认同的同时,还具有建立在国家维度的历史和政治认同。跨界人民所属国家不同,因国情不同,国民身份认同的水平也不相同。随着苏联解体,我国西北周边地缘政治版图发生了巨大变化。中亚地区出现了诸多以“主体民族”冠名的国家。这些新生的民族国家独立以后,在政治上都致力于推行“主体民族化”。一些国家为了强化“主体民族”的地位,解决“主体民族”人口危机,对周边国家的跨界人民发出了“回归历史祖国”的召唤。与此同时,境内外分裂主义势力也以各种方式加紧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我国跨界民族群众的政治归属感和国民身份认同的心理认知过程面临多重挑战。
  然而,有必要点明的是,近年来,随着相关各国跨界人民在中亚民族国家的落居,许多社会现实问题日益尖锐。对于那些来自不同国度“回归故乡”的跨界民族成员来说,在“主体民族”冠名国家,虽然其族属地位提高,但是作为外来的人,他们并不受欢迎,被迁入地的原住民视为“外国人(MHoctpaHubi)”、“无国籍者(hua 6e3 rpakaacrBa),或被贬称为“回归者”(OpanMari)。其中绝大多数面临着许多利益问题和实际困难。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信息分析中心的国内田野调查证实,“第一,在国家公务系统领导层没有他们②任职。第二,在国家上议院、下议院和人民全体大会(AccaM6nekaapoa)无‘回归者’代表。第三,国家提供给‘回归者’的安置费不足以支付建房等,进而导致贫困化。第四,加入迁居国国籍程序繁琐,获准时间冗长。第五,落居农业区的‘回归者’不享受农耕土地的股份。第六,因来自各国的‘回归者’在原居住国本民族语文的书写不同,造成‘回归者’子女入学困难。比如在中国,哈萨克族语文用阿拉伯字母书写;在俄罗斯哈萨克语文以西里尔字母书写,在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哈萨克语文以拉丁字母拼写。第七,国家‘回归者’升入高校的比率限额为2%。”对于跨界民族成员中一些移出者和有意移出者而言,这些情况与在原居住国的社会环境相比较,如果在原居国享受的政策更优惠,生活条件更适宜,就会使之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在边界对面以主体民族冠名的国家,虽然同源族群的地位提升,但并不意味着作为“回归者”的他们能够享有同样的待遇;强烈的心理反应使其“同源民族、不同国民”的意识更为鲜明。近十年,中亚及其周边“回归故乡”移民浪潮的逐渐平稳,移出者回流人数的不断提升足以说明这一点。
  在我国,跨界民族与国内其他民族的关系是统一国家内部各民族和而不同、彼此交融、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需要阐明的是,只要有民族存在就会有民族问题。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跨界民族居住地方正处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由此产生的许多社会问题带来了民族关系的动态变化,影响我国跨界民族与其他民族关系的因素十分复杂。从宏观层面来说,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从民族性的角度考察,每个民族都具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生活方式和心理素质等诸多方面的特殊性。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民族优越性和排他性思想”为基础,并“与一定领土范围紧密联系”,根据单一“民族原理决定国家范围”的狭隘民族主义或极端民族主义在世界上迅速膨胀。一些缺乏客观性,着力强调“民族性”的偏激“理论”和主张被偷换成“民族感情”以后,在强化“民族意识”的基础上,具有了极高的政治利用价值,给许多国家的民族关系和领土完整蒙上了阴影;同时也对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致使我国的跨界民族关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从地缘关系的层面看,由于历史地理因素,我国跨界民族在文化传统、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与当地其他民族和内地居民有较大差异,和周边国家同源族群却有许多相近之处。这种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作用下,容易产生不同国家跨界民族之间的聚合力,及其对相关国家的离心力。从社会矛盾方面讲,社会转型阶段,利益关系复杂化、各种矛盾相交织,人们思想异常活跃,社会问题不断产生。边疆与中心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人们生活水平的差距等等都是造成民族关系疏远的原因。近一段时间,我国西部边疆地区发生了一些突发事件,各民族兄弟关系受到挑战,民族之间感情的弥合与恢复需要实事求是的正视和积极努力的促进。
  周恩来曾经说过:“民族团结不是靠一两个突击工作就能够做好的,而是要做长期的工作,要各方面打破界限才能够团结。”保持民族关系融洽需要强调各民族之间在统一的政治共同体中长期形成的共同性和共同利益。维护民族关系和睦的根本还在于不断通过政策制度的调适以保障各民族的合理权益,正确疏导、化解矛盾,寻求妥善解决影响跨界民族关系的生活保障、福利待遇等民生问题,保持跨界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关系的动态平衡。在社会生活中,民族沟通是建构民族关系和谐的基础。思想的沟通、心灵的沟通、情感的沟通是根本途径。语言的沟通则是民族沟通的重要工具。语言不通是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障碍,很难达到民族之间心理上的互通和利益诉求上的彼此理解。在我国跨界民族居住地方,不仅要提倡加强国家通用语言的教育,而且更要倡导民族语言的互相学习,汉族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亟待重视。民族沟通的核心是国内各民族共同利益的认同。因此,以客观史实性概念诠释中国56个民族“从分散的多元结合成一体”的历史发展过程,构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话语体系,并在此政治共识的基础上,使跨界民族群众达成自觉“和合”意识,乃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我国跨界民族居住地方具有丰富的国家认同资源
  多民族国家在政治上能否团结统一,根本上取决于各民族人民是否具有国家认同意识。国家认同是个体能动者对祖国历史、国家疆域、本国语言文化和经济生活等诸多方面强烈的国家公民身份属性的确认,及其祖国归属的自觉认知。国家认同是以一定的价值目标体系为基础,其所蕴含的价值取向在于:祖国统一、领土完整是国家公民意识的核心;主权国家利益是公民崇高使命;效忠祖国是公民道德观念的基准;在国家法律刚性约束、维护和保障下行使义务和权利是公民行为的原则;各民族共生共荣是公民信念。国家认同的这些价值要素将通过人们的心灵活动,唤醒其作为国家公民的主体意识,并内化为一种强烈的精神追求和情感力量,引导不同民族国民的价值判断、思维方式和行为选择;影响他们的信仰理念、心理状态和社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认同具体体现为中国人抑或中国公民的自我身份认同。其认同的实质是凝聚起强大的民族力量,建立起广泛牢固的社会整合力,并在此基础上形 成社会和谐和国家统一。国家认同构建包括三个层面:中华民族认同、国家利益认同和国家信仰认同。中华民族认同即对“‘中国人’是一个不断融合、扩展的多元民族集合体”的认同,是我国56个民族在政治上的总体认同。这种整体认同意识是经过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而形成。“诸地为一国”,“诸族为一人”,“成一中华民族”。国家利益认同即维护国家的主权、生存、发展和安全是我国各族人民最根本的整体利益。国家信仰即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具有的“全民共识(信仰)”,诸如“和谐发展”是这个时代全国人民的民族心理与愿望,体现了国人的共同意志与理想。“国家信仰与公民的个人信仰,包括自由的宗教信仰可以重合但并不矛盾”。中华民族的大认同,国家认同观的构建正是建立在这种一致性的基础之上。
  我国边疆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国家认同资源。千百年来,各民族中国人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结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共同抵御外敌入侵,捍卫祖国的主权和统一,维护民族间的团结联合,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构成我国民族关系历史长河的主流。
  纵览史卷,我国跨界民族人民卫国土、保家园、抗外敌的英雄事迹历历再现。19世纪后半叶,沙皇俄国频频出兵侵犯我国伊犁。1871年5月13日,科特缅村(今新疆霍尔果斯县域内)的维吾尔、回、哈萨克、蒙古和汉等民族村民为捍卫国家主权,抗击外敌入侵,与沙俄骑兵展开了5个小时的白刃战,约500人壮烈捐躯。正是由于具有强烈的国家意识,我国各族边民遇异国入侵之时,融为一体,毫无歧异,一次又一次粉碎了外敌入侵中国的图谋。1881年沙俄逼签《中俄伊犁条约》,殖民我国边疆人口,强迫我国边民加入俄籍。我国伊犁边民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反抗,宁死不肯离开故土。其壮举令俄人十分震惊:“维吾尔人,甚至在自己强盛的辉煌时代也承认是中国的居民。吉尔吉斯人(此处指哈萨克①)也是一样拒绝加入俄籍。那时,俄国没有任何可能征服他们,并使他们完全臣服于己。”1888年3月20日,英国侵略军遣500人出兵我国西藏。驻守在边卡隆吐山的我国西藏地方少数藏军,以十分落后的火绳炮、弓箭、大刀、投石器等武器奋力抗击英军进攻,在中国民族史上以“西藏军民第一次抗击英国侵略军的斗争”著称。大量史实表明,我国跨界民族地区人民的国家认同意识是经过长久历史发展凝聚而成的,是身份认同意识中的最高层次;不仅反映了边缘地带对保障国家有机体完整的重要地位和边际效应,也印证了我国边缘各族人民在缔造捍卫统一多民族祖国历史进程中的参与程度和杰出贡献;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伟大祖国完整统一是我国各族人民最根本的整体利益。
  如果我们对长久以来分裂主义势力在边疆地区散播的一些政治思潮进行分类,可以列举出一些唯心的国家观与极端的民族观交织在一起而衍生出的“一族一国论”、“构筑同质民族国家论”、“单一民族至上论”,并由此引申的“西藏、‘东突’独立论”等等都是被用作干扰、疏离和分化国家认同建构的“理论基础”,并试图以此为工具制造国家与边疆、国家与民族之间的二元分裂,乃至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多元分裂。前段时期新疆、西藏发生的问题,表征看似社会稳定问题,其实质是国家统一还是分裂的问题。境内外分裂主义势力之所以总是以边疆跨界民族地区及其特有的人文特点作为主要目标,就在于边疆地带与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的地缘开放性和互动性。也正是因为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具有丰富的国家认同资源,进而起到维护祖国统一、领土完整的奠基作用。
  五、我国地缘战略思想的自然传承与跨界民族协和而居
  我国与邻国跨界民族的形成与历史上中国藩属关系的缔结有一定的联系。回眸历史,历代中央王朝与周边国家宗藩关系的建立是我国古代地缘战略思想的体现。藩属国制度是古代中国大一统封建王朝对周边国家宣扬国威的主要外交手段。藩属国均为弱小之国,主要有分封和臣服两类。藩属国为求庇护归附中国,遣使朝贡往来不断。这是历史地缘政治格局中小国追求大国保护的本能反应。中央王朝多以“王者不治夷狄,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不干涉藩属国内政;以怀柔而替武道,以播朝阕之恩德,以纳四夷之归心,但求边防之稳固。中央王朝与藩属国关系并非平等,而为宗藩。这种宗藩模式建构的松散保护关系取决于地缘政治因素,是双边或多边维护国家利益安全的一种有效方法。“慎其四境,结其四援”,结好邻国,作我屏藩,与我和平,乃历代中央王朝之深谋远虑。春秋之际的“古者天子,守在四夷”;汉唐时期的“北防、西通、南融”;有明之时,洪武三年,遣使持诏,谕诸藩日:“自古为天下主者,视天地所覆载,日月所照临,若远若近,生人之类无不欲其安土而乐生。然必中国治安,而后四方外国来附。”①有清一代乾隆之“天下共主,中外一视”,雍正之“天下一统,华夷一家”②等地缘战略思想是以“天朝上国”风范,出于与周边民族国家睦邻友好而提出的。诚然,我们亦不否认,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也有陶醉于东征西伐的胜利之中。但是,“四夷宾服,协和万邦”是中国古代地缘战略思想的主流,源于“天下一体”的观念。
  反观之,中国与周边国家宗藩关系的终止,总有强权势力出于政治和侵略目的而插手。自1824年起英国不断入侵缅甸,至1886年1月1日英国完成对缅甸吞半。19世纪40-50年代,法国武装侵略安南(越南);1874年6月,法国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越法《顺化条约》,确立了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1855年清朝藩属暹罗(今泰国)沦为英国殖民地。1860年英国派军入侵锡金,1864年出兵不丹,将锡金、不丹置于其殖民统治之下。1876年沙俄兼并浩罕。1878年英占领阿富汗。1879年琉球为日本吞并。1891年,英略据清朝属国坎巨提。1893年,南掌(老挝)沦为法国的殖民地。由于西方列强的侵略和争夺,使我周边出现危机,尽管清王朝曾为“保护属邦,固守边疆”,派兵与列强交战,但终因朝廷黑暗、疆臣腐败、边防空虚,导致“藩失圉危”之果。中国的藩属国制度与西方列强的殖民体制截然不同。中央王朝对待藩属国的政策是因时变通,既有原则性,也有灵活性。有时从“守在四夷”出发,把本国疆土某一地段让予属国,给列强以可乘之机,以致国土流失”。追溯渊源,哈萨克、布鲁特等都是中国的古老民族,与中原地区有着密切的往来。但自17世纪中叶起,外国侵略者入侵中国边疆,蚕食中国领土,而由于清朝在西北界务问题上的失误,将之划出界外,实行“抚驭外藩,宽以济猛”的藩属国政策。随着伊塞克湖、塔拉斯河等地的界出,我国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部分人民落籍中亚,以形成今日跨居中国与中亚国家之同源跨界民族。西南边界,也由于英、法列强入侵,清朝政府“保藩固圉”边防政策受挫,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将我国云南大片领土划归法属越南、老挝或英属缅甸,形成我国傣、景颇、傈僳等民族与周边国家同源族群 的跨界而居。中国统治者对藩属国与藩部向有强烈和明确的界限意识。与中央王朝建立了宗藩关系的周边国家,诸如缅甸、不丹、尼泊尔、安南、暹罗、浩罕等藩属国被视为“外藩”,采取的政策是“岛屿、沙洲,亦必划界为疆,各有专属”。而对待国内边疆民族地区西藏、新疆、蒙古等藩属则以为“内藩”,立场是“祖宗所有疆宇,不敢少亏尺寸”。总体原则是“既不无理强取他国之寸土,亦决不无故轻让我寸土于人。”
  地缘特征决定外交政策。“和”为我国地缘战略思想之要,影响了历朝历代的外交政策实践。时至今日,中国提出“和谐世界”的外交思想乃是中华民族“和为贵”的自然传承。“和谐世界”是以“和谐周边”为地缘依托,而向纵深发展。我国提出的“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则是具体体现。我国与周边国家大都是历史上曾经饱受欺凌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虽然彼此之间山水相连,一些人民族源相同,但是各国历史不同,环境有别,国情各异。中国始终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态度,一贯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地缘安全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型安全观。首先,中国在“和平发展”理念的引导下,通过谈判逐一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增进了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彼此友好和信任。再者,面对传统的安全威胁和日益突出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坚持积极的防御性国防政策,不断加强国际合作。“上海合作组织”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即是我国与邻国在地缘战略航路上谋求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做出的重大抉择。
  在国际关系的变动中,在与周边国家的交往中,理性认识跨界民族问题,与邻边国家在政治上协调沟通;利用跨界民族地区特色,与邻边国家在经济上合作互利;发挥跨界民族亲缘关系,与邻边国家在文化上交流借鉴;依托跨界民族区位优势,与邻边国家在安全上对话协作。将历史渊源、地缘关系、族群共源,文化共性等因素,作为加强双边或多边关系的有益条件,争取周边国家和民众对我国维护国家统一和地缘安全的理解与支持;推动“和谐周边”建设,改善地缘环境,以保障我国与周边国家跨界民族长久的和平跨居。在与周边国家合作互补、共容性发展中福泽于民,把我国边境地区建设成各族人民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家园。综上所述是我们在构建新型周边关系实践中的重要内容。
  六、跨界民族居住地方稳定的基础是经济
  邓小平指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是经济”。江泽民认为:“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由于地理区位、社会历史和管理体制等诸多原因,跨界民族聚居地方表现出强烈的边缘性和艰苦性特征,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地方生产生活条件艰苦,基础公共设施落后,交通运输制约严重,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生态环境脆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人均收入偏低。“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情况虽然有改善,但部分群众生活仍然比较困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构成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分化、社会失调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国跨界民族地方的干部群众,特别是农牧民既肩负着生产建设的任务,又承担着守边固边的责任。加快跨界民族地方的发展,尽快改变当地人民的贫困面貌,解决他们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缩小边内差距和城乡差距是边疆稳定、边防巩固的首要。
  我国跨界民族居住地方既有对外开放的地缘经济优势,也有与周边国家合作交流的地缘文化优势,存在着兴边、富民、安邦、睦邻的巨大潜力。国界两边同源民族共有的语言优势、文化共性、亲缘关系构成双方开展边境贸易的人文特点之一。彼此之间在心理上形成的历史联系将产生“特殊效应”,发挥其他方式所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从地缘政治,还是地缘经济和地缘文化的角度客观分析,这一特点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实现睦邻互信和友好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沿边开放政策的深化,我国跨界民族地方与周边国家经济文化交流的规模逐渐扩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多种形式的贸易空前活跃。跨界民族因素在我国和周边国家的经济贸易合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跨界民族地方资源丰富。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为开发边疆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发展当地经济,国家和民族自治地方投入巨大,兴办了一批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和不少门类的工矿企业及其他事业,这对改变当地面貌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能否正确处理边疆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利用的关系,并将其与当地边民生活密切结合,直接惠及各族群众,让他们充分享受资源开发带来的实惠利益,是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基础和纽带。
  新疆是我国跨界民族集中的地区。2010年5月中央政府召开了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家加强了对口支援新疆的力度,建立了直接对口到县市(兵团师团场)的援助机制。许多项目和资金针对性地流向跨界民族居住地方,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然而欲求长远发展必须使对口支援与当地自我发展相互结合。支援省市须将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市场优势,准确把握受援地方各族人民的不同需求及其制约因素,为他们开辟致富之路。受援地方则应通过相应的调节策略,充分调动当地人民的自身能动性和创造性,摒弃“等、靠、要”思想,借国家为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输血”之机,提高自身“造血功能”,加快发展。只有双向结合,相辅相成,才能达到实现政策安排、制度设计与跨界人民群众意愿的真正吻合;边疆发展、民生建设工程才能真正奏效。
  七、跨界民族、跨国宗教因素的特定关系与被利用
  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历来密切相关。每一种宗教信仰都与相应的民族有关。目前我国信教群众有1亿多人,主要分布在边疆民族地区,及至跨界民族地区。在地缘关系方面,与我国接壤的国家都是多民族、多宗教。彼此之间有些跨界民族几乎全民信教。以宗教服务于极端民族主义,导致不同民族和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民之间的矛盾冲突,是危及世界和平,也是我国周边动荡带凸显的一个新的突出特点。随着一些以民族命名的邻国“主体民族化”趋势的加强,族群边界意识迅速增长。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为宗教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宗教与民族历史文化的相互交融,使得宗教问题成为民族关系中极为敏感的因素。利用民族与宗教的特定关系,将带有宗教色彩的极端意识灌输到民族意识之中,有意强化民族的宗教性和宗教的民族性,成为狭隘排他性的民族主义的行为路径和用作引发民族分裂和政权剧变的催化剂。
  受周边影响,跨界民族因素与跨国宗教因素交织在一起,及其所表现出的民族性、群众性、国际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点,程度不同地辐射到我国跨界民族聚居地方。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政治格局的演变,国际反华势力利用跨界民族和跨 国宗教因素,以“人权”、“民主”为幌子,试图控制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制定了干预我国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争夺文化阵地和青少年的“计划”。在我国西部边陲,“东突”分裂主义势力以民俗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和民间化,利用人民群众朴素的民族感情和宗教情结,宣传超民族、超地域的“民族共同体”和“宗教至上论”,试图将新疆从中国的版图上分裂出去。境外“达赖集团”也是当前危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最大隐患。“达赖集团”除了与“台独”、“东突”结成政治上的共谋关系外,还借用宗教作为“联系的纽带”在西部边疆地区挑起事端。一些国际反华组织瞄准边境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利用那里文化相对滞后、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学龄儿童和少年失学现象以及青少年政治上单纯无知、极易受到引诱而误入歧途等弱点,歪曲宗教的本真,利用出版物、音像制品、互联网的便捷性、普及性和渗透辐射力,向受众者灌输民族分裂思想,在青少年中具有极大的欺骗性、蒙蔽性。
  我国跨界民族地区因其边疆性特征,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边远性与贫困性相叠加,在外源因素的刺激下易发社情问题。特别是在国家级和自治地方级的贫困县,由于就业、上学、医疗等困难直接涉及跨界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他们产生失落感。人们会因生活贫困、文化生活落后,物质条件无法满足心理夙愿,便祈求自然力量一宗教来满足自己的愿望和精神需求。这样一来,一些极端主义组织往往会借用民族的外衣和宗教的旗帜,去迎合人们改变现状的要求,甚至引经据典,利用宗教信仰作为“族民”聚合的力量,诱发社会的不安。
  内外互动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影响不可避免。鉴于跨界民族和跨国宗教的存在,一国边境出现问题,在国际上会引起连锁反应。一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态度也会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从这一意义上说,在认识和处理涉及民族宗教事务时,须把正当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把人们善良的宗教愿望和民族感情,以及特定情况下的某种情绪与利用民族、宗教从事破坏国家利益的违法活动区别开来,保护正常的民族文化和宗教活动,遏制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借重民族、宗教因素进行分裂和恐怖的活动。正确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稳定的重要内容。引导得当可使宗教成为有利于社会安宁、民族和睦的积极因素;处理不当一般的民族宗教问题也可能发生转化。因此,在理论和政策方面,以法律为原则,科学界定和划清不同类型和不同层面问题的界限,利用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资源为边疆的现代化建设服务,提供基础环境和强大动力至关重要。
  八、结语
  跨界民族居住地区与邻国交往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形成发展跨界民族关系的重要条件。跨界人民散居在不同的多民族国家,会在多元文化元素的碰触中发生文化涵化,即文化接触、文化适应和文化移入。但是由于历史形成的生存环境、观念形态和价值定向等集体记忆和文化符号在心理上的凝结,以及同源民族的感情、文化特征、宗教信仰、地缘联系、历史渊源等因素,使得同源不同国跨界民族间极易产生政治、经济、文化(包括宗教)上的相互影响。在地缘环境和外力作用之下,以上因子会削弱跨界民族成员的国民身份认同,而提升地理维度的政治认同,出现离心外倾。
  为求达到跨界民族的向心内附,其核心在于:一是内源发展,安定社会。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结合当地现有的社会文化结构,发展符合各民族边民实际的致富路径,提高生产经营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收入水平、富裕程度和实质利益是稳定民族关系的基石。发展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总钥匙。反之,贫困作为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的综合现象,关乎基本的公民权利,对人们的认同意识无论是在心理反应层面,还是在行为策动因素方面,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和冲击,是一个国家和地区不稳定的主要动因。二是因势利导、民意畅达。“美国人类学之父”法兰兹?鲍亚士①提出,“人类唯一,文明则殊”,应用于中国民族学、边政学,即统一国家,有族群之分,文化模式不能尽同。各民族长期生活在一个共享的政治地理整体之内,是历史的选择。对跨界民族而言,既要尊重其民族文化的发展与传承,又要尊重历史的既定事实和依据,加强国民属性意识的培育;正确引导和把握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使合理限度内的同源民族意识在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跨界民族群众多居住于边陲远极之地,信息相对迟滞。应以人为本,在边境地区扩展和丰富反映边民利益诉求的渠道,建立政府与民众直接的互动平台,及时了解准确的社情民意,接收到多元、及时的基层真实民声,提出确实可行的针对性政策。这也是安民固边的关键所在。
  由于跨界民族的存在往往会使一个国家内部的族际关系问题溢出国外生成国际性。故此,跨界民族关系直接涉及相邻国家之间政治、经济、文化和领土疆界关系。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周边地区的形势日趋复杂,民族、宗教冲突以及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交集是其动荡的根源。境外反华势力利用跨界民族问题作为缺口,进行分裂中国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止;对我国边疆产生的辐射和影响不容忽视。从维护国门安全而言,我国跨界民族居住地方既具有发展民族文化丰富的宝贵资源,又面临着正确引导和建设多元和谐文化的艰巨任务;既具有对外开放交流的区位优势,又面临着反渗透、反分裂的严峻挑战。能否正确地处理跨界民族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内部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边防巩固,而且关涉与周边邻国的关系和地缘安全。有鉴于此,客观评价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地缘安全关系,在政治上发展“多元一体”格局下的各民族共同繁荣;在文化上坚持宗教信仰“多元共存模式”;在经济上深化“富民、兴边、固边”战略;在外交上实施“和谐世界”、“和谐周边”的睦邻政策。这有益于我国及邻边国家各族人民的长远利益,更有益于把周边国家和地区凝聚成为一个“合力”的地缘利益共同体,为边疆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的地缘环境,开辟更为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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