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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助学贷款

时间:2017-04-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一、贷款一般规定:

1、贷款对象:家庭经济确实贫困、无力支付就读费用、年满18周岁的在读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贷款条件:申请借款人身份信息真实一致;无不良信用记录;在校学习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成绩合格(上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科目不超过2门)。

3、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学费和住宿费,贷款直接转入学校收费专户。

4、贷款金额: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且须是100元的整数倍。

5、贷款期限:借款人根据本人预计还款能力确定,不超过7年。

6、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按贷款发放日央行公布执行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借款利率自贷款提款日起每满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7、借款人义务:如实告知,诚实守信。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签名之处须本人亲笔签字;家庭住址、毕业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后要及时通知学校及银行。

二、申请贷款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3、借款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借款申请人家庭贫困证明

5、借款申请人家长(或监护人)承诺书

6、借款申请人父母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7、借款申请人上学期由学院盖章确认的学习成绩表(新生除外)

三、还款方式

1、获得贷款资格后由国开行给出一个用于还款的支付宝账号,通过将应还本息打入支付宝还款。

2、贷款本金的偿还:借款学生应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偿还日期为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的最后一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于贷款本息到期日前与代理行核对借款到期借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由代理行计算还本付息金额,要求学生在9月20日前将还本款项和当年利息汇入还款的支付宝账号中。

3、贷款利息的偿还:借款学生自付贷款利息从毕业后下个月的第一日算起,一

般为每年的7月1日,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当时同档次利率计算。利息按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1月20日。鼓励贷款学生提前、超额存入利息,以免代理银行到期划扣利息时,因卡内资金不足而造成违约。

4、提前还款:允许有条件的借款学生提前还款。每月的1日-9日为学生在线申请提前还款日。(除11、12月份);需办理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应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cn ),利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登陆提交申请,由学校汇总数据后报送省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在每月10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本人还款账户。每月的20日后可进入学生在线系统查询是否扣款成功。如扣款不成功,需次月重新进入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在校借款学生提前还款的,不需支付利息;已毕业借款学生提前还款,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利息计算截止至提前还款日止。

5、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须与经办行签定《还款确认书》。学校将其贷款情况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上述手续办妥后,学校方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四、贷款展期

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前30日向我校提出展期申请,填写《展期申请表》,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书面证明。已办理展期的借款学生研究生在读期间产生的利息继续由国家贴息。

五、违约界定及其他

1、贷款违约及黑名单:在还息日或贷款到期日未还本付息即计入违约,违约1年仍未还款即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执行利率为合同贷款利率的130%。

3、请借款人保存好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还款确认书、催收通知书等资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

篇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支付宝主动还款操作流程

助学贷款支付宝主动

还款操作流程

1.登陆任何支付宝账户,点击右上角“应用中心”

2.进入下一页找到“公益教育”板块,点击“助学贷款还款”

3.点击“我要还款”

4. 输入国开行还款账户、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还贷信息”

5.查到还款金额,即可进入下一步,把银行卡的钱直接打入国开行的银行账户。

篇三: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毕业确认办理说明

贷款系统毕业确认办理说明

院系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以后简称“贷款系统”),通过“贷后管理”——“毕业确认”进入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办理页面,确定毕业年度,直接点击“查询”,则截止目前仍未还清贷款的本年度贷款毕业生的数据都会显示在数据框中:

1.补充并完善贷款学生基本信息

学生通过在线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直接修改、完善本人基本信息,院系也可直接选中贷款学生数据后点击“修改”来完善学生基本信息。

1.1信息填写要求

1.1.1基本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必须同本人身份证上信息相同,户籍地址为身份证上地址;

1.1.2通讯信息

联系电话:为本人家庭固定电话,如没有固定电话则填写父母手机号码; 手机号:填写本人手机号,如没有则填写父母手机号,以后本人有手机后要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电子邮件:填写本人电子邮箱地址,如无则需申请(必须填写);

QQ号码:填写本人QQ号码,如无则需申请(必须填写);

通讯地址、户籍地址和家庭住址填写本人实际家庭住址(按照省市县乡村的顺序详细填写要精确到街道、小区、门牌号)不得省略;

1.1.3就学信息

学校、专业、班级信息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即可,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即高考准考证号,按照高考准考证或从所在院系辅导员处获得;

1.1.4家庭信息

家庭住址省市区后要详细填写要精确到县、乡、镇、街道、小区、门牌号; 邮政编码填写家庭所在地邮编,家庭电话填写家

国开行助学贷款

庭固定电话,如无则填写父

母手机号;

下面父母信息,要求填写完整。

1.1.5就业信息:如现在仍没有找到工作可暂不填写,但正式就业后须通过在线系统及时更新本人信息,否则因本人不及时更新信息导致学校和放款行无法联系到学生的即构成违约。

学生在线修改本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2.确认变更数据

如学生状态栏中状态为“正常”,院系可选中学生数据直接进行修改保存,如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则“学生状态”栏中学生状态会显示“已变更”,院系需点击“变更确认”,系统会将学生信息修改前后的对比数据框显示出来,院系对学生修改后的数据进行确认后,如学生修改的信息符合要求无恶意修虚假信息点击“同意”保存,如发现学生有恶意修改虚假信息之嫌则点击“拒绝”,学生自行修改的信息会被取消,系统仍然显示原始信息。如学生修改的信息属实但不完整,院系可先进行“变更确认”点击“同意”后,通知学生按照要求将数据补充完整后再次进行确认。

3.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本人信息核对、完善和修改后,通过在线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4.院系审核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无误并符合要求后,审核学生毕业确认申请。

5.导出并打印“毕业确认表”

贷款毕业生信息补充完整后,院系选中学生信息点击“导出毕业确认表”系统会自动弹出导出数据需对系统进行的设置,如已经完成设置则可直接点击“保存”导出“毕业确认表”,如没有进行设置则需在进行过设置后重新登录系统导出。导出“毕业确认表”时应注意点击“保存”,如电脑中装有迅雷等下载工具,电脑会弹出此类下载工具下载“毕业确认表”的提示,请务必选择“使用IE下载”同时不要打开其他浏览器,否则会导致下载的文档无法打开。“毕业确认表”下载后每人需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核对无误后在表格最下方“借款人申明”处签名并摁手印。

该表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院系存档,一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1.毕业确认表中可查看到学生贷款信息以及系统自动生成的预计贷款利息信息,该数据是根据当前利率计算仅供参考,实际利息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结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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