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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系统入口

时间:2017-04-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容县)

一、贷款基本政策

(一)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身份、曾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参考依据,并严格执行“八贷八不贷”: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将优先认定贷款资格(即“八贷”):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将不予认定贷款资格(即八不贷”)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

奢侈品;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二)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严格参照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年度实际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相加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等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和;年度实际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相加高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确定,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学生贷款期最短不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展期。

(四)贷款用途: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五)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六)预申请制度:严格执行贷款预申请制度,首次贷款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受理贷款申请,符合条件但未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未曾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有贷款意向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交贫困证明材料和个人书面申请书到容县学生资助中心,由县资助中心审核办理预申请后,学生方可按照流程办理贷款。

(七)贷款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16年08月01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6年09月30日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0日

二、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首贷申请材料

(二)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并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续贷申请材料

注:1.续贷学生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盖章;

2.因首贷学生身份不同,首贷学生的申请表如需进行资格审核的,则要前往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民政办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加盖公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则无需再加盖公章。

(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出示原件核对)。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9)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

印证材料:由县级(含)以上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或出具的获得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证明

三、贷款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应届毕业生首贷。

(1)在高三学年获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已由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直接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即可。

(2)未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未曾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学生须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个人书面申请书到县资助办(申请书包含几方面内容:①个人基本信息和就读情况;②家庭经济情况;③获得贷款后的态度),由资助办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篇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及方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一、还款对象

学生只是在校就读期间免息,毕业后的9月1日起即计息,毕业后的当年即进入还款期。今年还款的对象为09年、10年和11年已毕业的学生。09年毕业的学生要还利息和分摊的本金,10年、11年毕业的学生只需还利息。学生若在毕业前提前还款,则只需归还本金,没有利息。 二、还款种类

1、正常还款(履约还款)

①简介: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到期日9月20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有点像银行的按揭,),并足额支付利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按时将足额资金充值进还款账户。

②流程:

③注意事项:

(1)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申请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变更方法如下:

(2)为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同学们存入还款金额时请多存10 元,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

(3)账户关联方法详见支付宝官方网站。

(4)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 天向同学们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

1

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同学们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非常重要)

(5)进行了账户变更生成的支付宝帐户初始密码将打印在《生源地贷款账户变更单》上。务必妥善保管好自身支付宝密码,并及时登录支付宝网站修改密码。 2、提前还款

①简介:每年的1-10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需提前还款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应于1-10月的每月10日前在学生在线系统或县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同时足额将资金充值进个人还款账户。 学生可在申请当月30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需重新提交申请。

③注意事项:

(1)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笔合同,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

(2)每年1 月至10 月的10 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 日。如当月10 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 日。

(3)当月15 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3、逾期还款

若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未能按合约还款时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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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足额还款的,称为违约,后能自觉或在开行和县资助中心“提醒”下,在有效时间补还的,称为逾期还款。

每年1-10月和12月每月20日为逾期还款日。进行还款的学生在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到当月20日的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三、借款学生登陆使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方法

1.点击登陆网址www.csls.cdb.com.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

2

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 “县”“资助中心”(学生依次选择“安徽省”“安庆市”“安徽省宿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充分利用该系统的各项功能:

①查询还款账户:点击“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到。 ②查询具体还款金额:点击“本年应付本息测算”即可查到。

③查询具体还款事宜:点击“我的消息”,下载《还款指南》即可。(此指南应仔细阅读)

④修改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变更,方便取得有效联系。(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五天向同学们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同学们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

⑤账户变更: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按照相关具体步骤操作处理即可。 ⑥查询还款成功与否:到还款的下一个月,点击“还款记录”即可查到。 四、学生还款到什么帐户

1、09、10年毕业的学生,去年已经还款,若还没有变更为支付宝帐户,今年仍还款到同一帐户即可。建议12年申请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2、11年毕业的学生,如果只在08、09年申请了贷款,而在10年没有申请贷款,还款帐户为:当时申请助学贷款时在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开立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建议12年申请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3、11年毕业的学生,不管在08、09年是否申请了贷款,只要在10年申请了贷款,也不管申请是否成功,还款帐户统一为:在10年合同中显示的支付宝帐户。

4、不管哪一年毕业的学生都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贷款及应还款查询”中查得还款帐号。还款帐号是学生的个人帐号,而没有别的什么指定帐号,谨慎电话诈骗,已有骗子介入生源地贷款的案例。

五、相关网站

相关知识你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点击“政策法规”下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详细阅读“第3部分偿还贷款”的内容。宿松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电话: 0556—78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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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

学生在线系统操作指南(续贷学生)

-、登录贷款系统: 2010—2011 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采用网络办理的 方式,请各位续贷的同学按如下的登录方式登录以及进行相关操作:

1、在浏览器中输入国家开发银行的网址:或在搜索栏中输入“国家开发银行”找到并打开国家开发银行主页。

2、点击“助学贷款”标签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页面,选 择左面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3、在登录页面中点击第二种“使用身份证登录?6?7”方式的超链接。

4、选择省、市、资助中心名称后,正确输入身份证,密码和验证 码,点击“登录”按纽登录系统。系统默认密码是学生生日(yyyymmdd)。

5. 如果该学生信息是由县资助中心经办人代为录入,且是首次 登录在线系统,学生需修改密码(如果不是首次登录,用户会直接登 录在线系统中)

6. 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7. 如果登录系统失败,系统会给出提示信息。学生用户可以通 过重新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登录在线系统。

8. 成功登录在线系统或者在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中, 使用鼠标点 击首页左侧 “我的首页”超链接,系统打开我的首页页面,在首页页

面中显示学生的姓名、登录名以及学生所属县资助中心的相关信息。

二、查询我的消息 学生用户通过此模块查看县资助中心用户发送给该学生的相关信 息。 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我的消息”超链接,系统打开我的 消息概要信息页面。

3. 在我的消息概要信息列表页面中,使用鼠标点击一条需要查 看消息的标题(如上图,点击“关于培训的通知” ) ,系统打开该 条消息的详细信息页面。

三 查询贷款申请流程 学生用户通过此模块可以查看在整个生源地助学贷款项目中,申 请贷款时的大体流程,流程主要包括在线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提出 贷款申请、审批贷款申请、签订贷款合同、审批贷款合同、等待发放 贷款。 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流程” ,系统打开贷款申 请流程信息页面。

四 贷款申请 学生用户使用此模块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个人 账户信息,填写完成后携带相关资料去县资助中心经办处提出正式申 请,县资助中心经办人通过“新增”功能把学生在线申请信息导入系 统并对其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

(一) 新增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申请新的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超链接,系统打开贷款 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 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系统打开贷 款申请新增页面。

4. 填写申请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和账户信息。

5. 填写完毕后,点击“新增”按钮,系统保存贷款申请信息、 共同借款人信息和账户 信息。 ! !

请注意:

(1) 每个学生在每学年只能提出 1 次贷款申请。

(2) 申请的贷款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 1000 元且不能超过 6000 元人民币。

(二) 编辑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修改贷款申请信息,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超链接,系统打开贷款 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 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重新编辑的且状态 为“待审核”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编辑”按钮,系统打开贷款申 请编辑页面。

4. 重新编辑贷款申请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和账户信息。

5. 修改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共同 借

款人信息和账户信息。 ! !

请注意: (1) 每个学生只能修改状态为“待审核”的贷款申请信息,除此之外,学生均无 法修改贷款申请信息。

(三) 删除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删除贷款申请信息,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超链接,系统打开贷款 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 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删除的且状态为 “待审核”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删除”按钮,系统给出确认信息, 用户确认后系统删除贷款申请信息。 ! !

请注意: (1) 每个学生只能删除状态为“待审核”的贷款申请信息,除此之外,学生均无 法删除贷款申请信息。

(四) 导出贷款申请表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导出贷款申请表,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 ,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 要信息页面。

3. 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且状态为 “待审批”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 示下载信息页面,用户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

五 提前还款申请 允许借款学生提前还款。借款学生在月结息和

月批量扣款之前, 在网上填写提前还款申请,经县资助中心经办人审查同意后进行提前 还款。借款学生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再加收除 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系统支持提前结清的提前还款方式,结清指按合同结清,也支持 部分提前还款。

(一) 新增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提前还款申请”超链接,系统打开 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 在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系统打 开提前还款申请新增页面。

4. 选择要进行提前还款的申请信息。

5. 选择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前还款申请信息。 ! ! 请注意: (1) 每份合同只能存在 1 份有效的提前还款申请。

(2) 当月未能并入批量扣款或扣款不成功等异常情况, 均会导致本次提前还款申 请失效。学生用户必须下个月再次重新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二) 删除 学生用户使用此功能删除提前还款申请信息,操作方法如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系统首页。

2. 使用鼠标点击首页左侧“提前还款申请”超链接,系统打开 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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