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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还款

时间:2017-04-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还款、还息方式说明

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年度还息方式说明

由于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升级,我省助学贷款将引进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贷款学生通过支付宝账户进行助学贷款相关款项收付。

自2011年5月21日起老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关闭,6月1日起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自此以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个人信息维护、贷款还款查询、利息计算、咨询与投诉,并可以接收所属学校发送的消息。下面就贷款学生提前还款和年度还息的相关流程说明如下:

一、学生在线系统登陆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cn,在左上角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

可选择如下两种登录方式:

1.用户名登录。输入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如学生没有注册,其贷款数据是由学校老师代为录入的,用户名默认为10479+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 8 位出生日期(如19900101)。首次贷款时间为2011年以前的,默认用户名均为10479+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8为生日号;2011年度以后(含2011年度)首次贷款的用户名和密码为学生自己注册。如发生用户名、密码遗忘的情况可由所在院系辅导员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和

重置。

2.身份证号登录。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超链接,选择所在的省、市、和高校,输入身份证号和 8 位出生日期(默认密码)登录系统。

首次登陆后请及时修改本人密码,并进行手机绑定。忘记登录密码的,可致电校助学中心进行重置密码。

3.学生登陆在线系统后可以从系统中查询本人贷款信息、支付宝账户等;

4.贷款学生通过在线系统查询到本人支付宝账户后请及时登录账户并修改密码等信息,以保证本人账户的安全,2011年以前申请并获得点开的学生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默认为学生申请贷款时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剩余部分。2011年以后申请贷款的学生,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可在贷款在线系统内查询。

二、提前还款

(一)学生本人提

助学贷款还款

交还款申请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流程进行了优化,实现了随时申请随时还款;

2.在登录页面点击“提前还款申请”如图所示;

3.选择要还款的贷款合同,系统自动计算还款金额(参考金额),确认后保存还款申请。注意:如要还款两笔(含)以上,则需选择所有需还款的合同:

4.每月15号前申请提前还款利息结算到当月20日,当月15号-次月15号申请提前还款利息结算到次月20日。

(二)院系提交还款申请

院系也可在助学贷款系统内为还款学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流程如下:进入贷款系统-贷后管理-合同变更-提前还款,点击左下角“新增”选择需还款学生提交还款申请。

注意事项:

1.每年 11 月因国家开发银行年底结息,不能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2.支付宝每月 20 -21日集中扣划一次学生的提前还款,如学生打算本月提前还款,应在本月15日(含)之前提出申请,在当月 20 日前向支付宝充值或支付宝主动还款。

3.如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足造成还款失败,则本次提前还款申请失效,可在当月扣款结束后到下月15号前重新申请。

三、逾期还款

对于欠息或已经逾期的学生还息或还款不属于提前还款,因此不需要在在线系统中进行提前还款申请,只需每月11日登陆在线系统在“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栏中查询本人本月应还本息数,并在当月20日前将本息足额充值进本人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中,当月21日银行进行扣划。

三、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贷款学生贷款利率根据央行利率调整进行浮动,国家开发银行和代理行每年11月进行年度结息,学生可登录在线系统进行查询;同时学校资助中心会将每年度的结息信息在11月中旬上传至我校学生处主页,需付利息学生也可登陆我校网页查询;贷款学生也可直接和我校资助中心和原所在院部辅导员联系,获取本人当年利息信息。

贷款学生获得当年需还息金额后,需要当年12月20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会在12月20日进行集中扣划。

篇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办法

北阳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办法(试行)

为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救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015]7号《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对我校部分因特殊原因造成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实施贷款代偿救助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适用条件

1.本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等,需出具三甲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

2.家庭所在地遭遇重大自然灾害,以民政部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3.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参见《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需出具三甲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

4.因以上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任何经济来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我校毕业学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以提出申请由学校代偿其在校期间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或本金。

5.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毕业学生不得申请贷款代偿救助。 二、救助标准

1.贷款代偿救助工作按先代偿利息再代偿本金的原则。 2.每名毕业学生代偿救助总金额(含本金和利息)不超8000元。 3.每年代偿救助工作指标以当年实际情况审定,原则上总代偿

金额以不超过当年风险补偿金8%为准。

三、申请流程

1.贷款代偿救助工作每年6月份启动,9月30日前完成当年申请手续。

2.毕业借款学生符合贷款代偿救助条件的,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填写《北阳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表》和《北阳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学生承诺书》(附件1,2),持居民身份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原所在院系提出救助申请。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院系上报的贷款本息代偿申请审批表及证明材料,经综合评议、严格掌握、统筹考虑、确定代偿本金或利息,报学校领导审批。

4.审批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统一办理贷款本息代偿手续,按照财务制度流程,将代偿救助金直接拨付至学生账户用以偿还贷款利息或本金。

四、资金来源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015]7号文件精神,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代偿资金来源为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社会捐资助学资金和学生奖助基金等。

五、工作要求

1.院系应主动协助工作中发现的符合救助条件的毕业借款学生申请还款救助。申请人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

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明显不符合还款救助条件的,应不予受理并告知具体原因。

2.院系应认真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息采集等措施,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申请理由和证明材料,做好相关记录。

3.享受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若经济条件好转后,可以以社会捐助的形式将代偿金额返还学校,用以帮助其他贫困学生。

4.还款救助资金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将救助申请、审批和资金代偿材料完整存档,妥善保管备查。

5.各院系仍应加强在校学生诚信教育,坚持开展“诚信中原行”催贷工作,以教育帮扶为主,代偿为辅,保证我校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6.本办法由北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No.

北阳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表

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终审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院系各保留一份。

2.提交申请时,请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贷款合同复印件、救助原因证明文件按顺序附于表后;代偿操作后,请将经办银行结算凭证(回单)附于表后。

3.申请人和审核负责人签字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清晰签署,申请原因、审核结论和理由必须完整填写。

篇三: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及利息计算

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及利息计算

一、还款方式及流程

1、助学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由于国家政策规定助学贷款的学生还款有两年的宽限期,即学生在毕业后第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并在此之前结清两年宽限期的所有利息。比如:2010年毕业的学生,贷款计息时间为2010年7月1日,从2012年6月开始首先要还清这两年的贷款利息,然后每月开始等额偿还本息,至贷款到期日还清。(注意:如果当中有一期没有按时还款就会形成违约信息,造成不良记录,并有一定的罚息。)

2、提前归还贷款,如果在毕业之前还款的,只需归还贷款本金即可,如在毕业之后的两年内提前还款的,我行安合同约定利率和贷款实际天数计息,不加收其他费用。

3、还款流程:学生还款时,按期还款的应将当期应还本息足额存入我行办理贷款时所发的银行卡内,我行于贷款发放对应日自动从账户中扣收;提前还款的可将本息存入原开立的账户内或贷款本人其他的农行卡内,然后通知我行柜面扣收本息,异地工作的学生可用电话通知我行。

二、利息计算

1、在两年宽限期的利息计算方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天数。比如:1万元的贷款,每年应付利息大约600元左右。(按现行利率计算,如利率有调整参见合同第四条)。

2、两年后等额本息计算方式为:还款月数 月利率×(1+月利率)

每月还款额=贷款金额× ──────────────

还款月数-1

月利率×(1+月利率)

比如:1万元贷款毕业后六年还清的每月还250元左右,毕业后五年还清每月还370元左右,毕业后四年还清的每月还500元左右。

三、还款联系方式

办理助学贷款的机构名称为湖北省农行荆州长江大学支行,还款电话为0716-8082995或0716-8474266,咨询和投诉电话为0716-8422428。

农行荆州长江大学支行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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