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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熊的故事:熊的故事主要内容

时间:2019-02-2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云锦洋   1956年生,吉林省桦甸市人。曾下乡插队当过知青,做过矿工。1977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当过检察官,在大学教过几年书,后入复旦大学,法学硕士毕业。现就职于某中央国家机关。
  
  猴子从树上下来直立行走成为人以后,对猴子是不是福祉很难说,但对除猴子以外的其它动物却肯定是个悲哀。
  在树上蹦来跳去的猴子无非吃些野果充饥,充其量再捎带手抓几个昆虫。但成为人以后就完全不同了。早期的人类是专门靠猎杀和食用其它野生动物来维系自己的生存和种群的繁衍。后来发现了火,又把猎杀的动物烧熟了吃,觉得比生着吃要香得多。
  人类与其它野生动物的敌对状态延续了若干万年。即使是捕捉到了暂时不杀,也是为了经过驯化以后再进行屠宰。猎杀和屠宰其它动物几乎伴随着人类进化的整个过程。自从有了人以后,哪个动物种群的灭绝不是与人类的这种活动有关呢?人类逐渐发达了,其它野生动物就越来越少了。直到有一天,这个地球上除了人类自己以外再也看不到其它野生动物的时候,(也可能还有苍蝇、蚊子和老鼠,人类斗不过这帮家伙)我们自己也会因为孤独而灭绝了。好在现在已经感到有点孤独的人类逐渐认识到了这一点。
  我没有做过考究,不知道把野生动物分类并通过立法形式加以保护始于哪一年,是哪个国家首先这么做的,至少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的中国,作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我,还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在当时,杀个野猪打个狍子之类的根本算不得什么,即便是打死个老虎,虽然不能像宋朝武家老二那般被当成英雄对待,但至少不会有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妥,更不会有人认为这是违反法律,何况那时没有多少人知道什么叫法律。
  我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手持利斧砍死一个四百多斤重的野生黑熊的。多年以来,之所以没有在熟人中大范围的吹嘘和大规模的炫耀,倒不是怕被动物保护机构溯及既往地追究了责任,主要是那个熊是在搏斗能力已大大降低的前提下死于我的斧下,“乘熊之危”将其砍杀实在算不上勇敢,更不能说是英雄行为。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下,在生产队里劳动的数量和质量都用工分这种形式来计量。我插队的那个生产队,铲一天的地是记十个工分,秋收时收获庄稼也是十分工,总而言之,就是干一天活儿大体上能挣上十个工分,由记工员认认真真地记在本子上,一天天的工分累计到一块儿等着到年底分红。工分多的人民公社社员不仅可以多分到一点儿口粮,赶上年成好,还可以分到几个零用钱,扯上它几尺布给孩子或者给自己做个新衣服什么的。
  但是有几个“农种”(相对工人的工种而言)就不一样了,它不仅轻松,而且挣到的工分还多。可这样的活儿并不是想干就能干,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车把式,也就是赶马车是个技术活儿,三匹马往车上一套,坐在车上甩着响鞭儿,今天一趟去公社送公粮,明天一趟大队送生产队长去开会,赶上下雨阴天不出车,躺在家里睡大觉也照样记工分。虽然吆喝牲口甩个响鞭儿之类的技术并不多难掌握,但外来的插队知青要想夺过鞭杆子那是不容易的。队里只有一挂马车,赶车的那个把式是队长的姐夫,他的儿子又在公社食堂做饭,一般人谁惹得起?
  放牛这个活儿也不错,队里十几头耕牛,还有十几头养着专门为了屠宰吃肉的“菜牛”。春耕一过,庄稼地里就没有牛什么事儿了,在圈里养着,吃草喂料成本太高,把它们放出来,又要吃青苗,就要专门派人把牛赶到山里去。牛是顺着可吃的草走,放牛的人是跟着牛走,这一走少说也得两个月。这段时间里放牛的人每天要记上十分工。可千万别把这个行当当成旅游,一钻进深山,说不准儿就遇见个狼虫虎豹什么的,就算没有野兽威胁,餐风宿露,蠓虫叮咬,也还是要遭点儿罪的。所以队里一般都是让四十岁上下的“跑腿子”也就是光棍汉来干这个活儿,有家的社员是不肯去放牛的,他们怕队长晚上到他家向他老婆问寒问暖,问有啥困难没有。
  再剩下的“农种”就是“看青”了。长白山区的农村只种一季庄稼,春种秋收。秋收的大地一片金黄,与周围五颜六色的山色相辉映,可谓美不胜收。我到这时候总是想起毛主席的教导“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只是想不太明白为什么非得要把我们送到广阔天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因为这里的大多数贫下中农自己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有的甚至连字都还不认识,写不出自己的名字来,让他们教育这一大群从城里来的好歹能够识文断字的知青,那可是难为他们了,他们不知道从哪儿下手。知青也只好通过滚一身泥巴,磨一手老茧来在广阔天地里自顾自地“大有作为”了。
  在庄稼已经开始成熟但还没有完全成熟不能收获之前,也要派人住到地里看着它。这就叫“看青”。
  “看青”的意义一是为了防止觉悟不高肚子又比较瘪的人民公社社员,趁着月黑风高之时擅自攫取集体的劳动果实,当年小英雄刘文学不就是阻止坏分子采摘地里的辣椒,捍卫集体财产而被杀害的。在粮食那么短缺的年代,将要成熟的庄稼没有人看着怎么可以呢?
  除了防人以外,再就是防野生动物了。长白山里的动物祸害庄稼还是有一套的,尤其是熊、野猪之类的,它们进到地里可决不是吃几口就算了。熊掰下来一棒苞米也就啃上一口,随手扔掉了再去掰新的。野猪更可恨,一来就是一小群,集体行动,一拱就是一大片,连庄稼带庄稼地一块儿祸害。
  队里的社员也不愿意看青,怕一个屯子拐着弯都有点儿亲戚的人来偷庄稼抹不开面儿制止,更怕让“黑瞎子”给舔了。于是,这个历史重任就只能也最适合知识青年来担当了。
  “看青”必须吃住都在地里,也是每天记上十分工,只要呆在庄稼地里不离开,照例一分也不会少你的,这可是比干体力活儿强上百倍!
  我和我的一个一起插队的伙伴选择了一处能鸟瞰整个大地的有利地形,搭了个“马架子”,也就是从山洞里走出来的原始人类的那种建筑,据说当年关东的土匪也通常采用这种建筑形式,其工艺大致是:用若干根木头加一根横梁相倚成“人”字形立起,两边搭上茅草,再苫上一层塑料布,这道工序是我们自己后加的,远古人类和当年的土匪可没有塑料布这样高级的材料,只能用些茅草。“马架子”一头用圆木堵上算是墙,再堆些茅草用来遮风挡雨,里面铺些干草上面一块狍子皮,宽宽松松地两个人的铺位。“马架子”的另一头挂块油布当成门,门前三块石头,上面放个小锅那就是灶,煮饭做菜啥也不耽误。
  千万不要忘了,火是昼夜不能熄的,不光是为了照明,更重要的是野兽看到火才不敢近前,也就不会把我们吃掉。也不要忘了,一定要在门前吊一截干木头当梆子,听到地里有动静,就赶紧敲梆子。不过这个办法并不是任何时候都管用的,开始几天还有点灵,到后来你就是把手敲麻了,这些进入庄稼地抢夺贫下中农劳动果实的野兽,照样如入无人之境地在那里大嚼大咽。所以我说,人类不能天真的以为生灵之中只有自己会思维而其他动物不会,这些贪吃的家伙显然是根据偷吃的实践经验使用了逻辑推理,它们之所以黑天出来活动,那是知道黑天更不能把它怎么样!人类胆小根本不敢靠近它,不就是敲一截破木头吗?敲到最后不也是个黔驴技穷!
  如此下去可怎么得了!大片的庄稼被野兽祸害,队里扣我们的工分还在其次,如果在社员中传开,那两个“看青”的知识青年是废物,到手的粮食都让他们喂了黑瞎子、野猪了。这人你可是丢不起!办法是有的,就看你的智慧了。
  离屯子五六里翻过两座山有一个国营林场,林场归拢木材用的是钢丝绳,这东西非常结实,就是把电梯提上放下的那种,它其实是由一股一股很细的钢丝组合而成的,再把它分成较细的一股就可以做成绳套。好多野兽都是谨慎和狡猾的。当它们反复进入人的势力范围的时候,行走的路线是不变的,尤其是熊,一直遵循这个规律。在野兽出入庄稼地的地方用异常牢固的钢丝绳设好圈套,专等偷食者来钻,除了像我们这么聪明的人才能想出这等高明的办法来以外,有谁还行呢!历史上,在十里八村,对付野兽顶多就是挖个陷阱什么的,费工费时又费力,还容易被它们发现,钢丝绳猎捕法省时又省力,的确可以算是一项发明。后来还多少有点文化的大队书记也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已经入秋,但山里倒也不觉得冷,徐徐的微风吹进“马架子”,让人感到十分舒坦。一入夜,我和我的伙伴躺在柔软的干草铺就的袍子皮上,听着虫鸣伴着门前灶火的劈啪声,当有猎物上套的剧烈挣扎和哀号声传到我们的耳畔时,我们立刻中断了正在哼唱着的当时在知青中十分流行的有点感伤的小曲,我们的心情很兴奋,没有半点感伤的意思。毫无疑问,钻进圈套的是一只熊而不是野猪。我们恨不得立刻近前去看个究竟,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傻小子对一只暴怒的熊那还是害怕的。黑灯瞎火,要是挨了熊一巴掌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熊在那里兀自挣扎,我们在“马架子”里眼巴巴地盼着天亮。
  一些文学作品里描写天亮时的状态总爱使用“东方漏出鱼肚白”来表达,夏天铲地的时候,我们那个欠揍的生产队长总是还没等东方漏出鱼肚白的时候就敲起了上工的钟,把贫下中农赶到地里然后他再回去睡大觉,或者谁家的小媳妇好看他顺便敲人家门检查一下这家老爷们上工了没有,出勤率高不高。到了地头还分辨不出哪是草哪是苗儿的劳动者,困得滴溜当啷还在那儿挥锄薅草,没一个人有这个雅兴认认真真地欣赏一下鱼肚白在东方漏出是个啥样子。可那晚我们却一点困意也没有,耳听得那只处于困境中的傻熊从暴怒到哀嚎,从哀嚎到呻吟,美滋滋地想象着怎么把熊肉烀烂了再弄上几杯老白干。哎!天终于放亮了,太阳升起之前东方的天空确实像是鱼的肚子。周围的一切都忽拉一下子清晰起来。
  我们拎起板斧(比好汉李逵当年用的那种斧子柄要长很多)昂首挺胸向下套的方位挺进,上半身一派英雄豪气,下半身腿有点发软。
  好家伙!这头熊可真不小!足有四百多斤。因为钢丝绳不只是套在它的脖子上,而是像过去小学生斜背书包那样套在了脖子上又连同一条臂膀。由于它拼命的挣扎,已经使绳子勒进了肉里,绑在一棵盆口粗的柞树树干上的钢丝绳的另一头,也把树干勒出了深深的印痕。
  显然,这只可怜的家伙还没有完全耗尽体力,它十分清楚地知道就是站在它面前的这两个傻小子,用阴谋诡计设了机关使它落入圈套。愤怒的熊挥舞着被人们称为美味的熊掌凶狠地向我们扑来,但是,钢丝绳牢牢地限制住了这个庞然大物,它的活动半径非常有限。
  我和我的伙伴的胆量也随着熊一次又一次无效的进攻而不断地增长,我们迎着熊的进攻抡起板斧,斧落之处鲜血四溅,也不知道没头没脑地到底砍了多少斧子,渐渐地,凶猛的野兽就只剩下防守了,它嘴里吐着白沫,用凄婉无助的眼神看着我们,好像在说,“不就是吃了你们人类几棒苞米吗,为什么非得要把我置于死地?”但是,我们一点都没有手软,斧子的落点更加准确,招招致命。
  鲁迅曾经说过,真正的勇士,决不再打那已经倒地的敌手。可我们离勇士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这只倒霉的贪吃的黑熊不仅再也爬不起来,而且已经没了气息,残忍的怯懦的我们又照它的头部补了几斧子。
  当确信熊已经死透了以后,我们才感觉到浑身疏松,没了一点力气,放下斧子的手居然伸不直,还微微战栗。古今中外但凡被称为勇士的,肯定不是这等作为。
  把我的伙伴差遣回到屯子里去找人,向队长报告,我坐在已经毫无声息的熊的旁边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期待着全屯子的贫下中农连同我们集体户里的女同学投来的羡慕、赞赏的目光和话语,自豪的感觉无以言表。
  队长赶到以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熊胆取出来没有?”整个熊的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熊的胆,而熊胆的价值是以胆汁的重量来计算的,熊的情绪一激动,胆汁分泌的就多,熊死了以后胆汁就会自动流失,死的时间越长,胆汁流失的就越多,胆囊里的胆汁就越少。所以,及时刨膛取胆才是猎熊者的第一要义。在中国历史上和人类与野生动物的斗争史上,我们不是第一次一不留神才打死了一只熊,哪里懂得这些!
  队里那个在过年时总是帮人家杀猪的社员把屠宰家畜的一般原理应用于肢解野生动物的具体实践,三下五除二迅速地从熊的腹腔里取出了一个血糊糊的东西,并且用草绳扎好了口泡在了一股山泉里。不消一个时辰,刚刚还为了捍卫自己的生命与我们英勇搏斗的黑熊,就变成了一堆堆红鲜鲜的肉和一张千疮百孔的皮。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地是分配胜利成果了。这个历史重任当然由队长来担当。一向不知道公平为何物的队长在此时似乎表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公平:熊胆归队里所有,当日下午,由集体户派两名知识青年护送队里的会计到十五里地之外的公社供销社收购站卖掉,所得款项入账;鉴于知识青年猎熊有功,由知青集体户扛走熊的半个屁股连同一条大腿,熊皮也由集体户处置;其余熊肉尽数分给全队社员,大小不一,分完为止。本来队长是想把熊掌留下来自己享用,但我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主动提出熊掌也应该留给集体户,碍于面子也同时考虑到我这个集体户长毕竟代表了二十个生龙活虎的壮劳力,更何况集体户长和生产队长一样都有资格参加公社的三级干部会(公社、大队、生产队),也算是个村高干。所以,队长强作笑脸地表示赞成我的分配意见。
  熊胆卖了七十八块钱,原本可以多卖一点儿的,但由于胆汁不饱满,没有验上等级,大大地贬损了价值。不过可千万不要小瞧这七十八块钱,那毕竟是上个世纪70年代初,一般工人的工资也就三十几块,当个工程师月薪也不会超过五十块钱,而一个农民脸朝黄土背朝天地苦干一年,到头来除了按人头分到一些不足以果腹的口粮以外,分到手的现金还未必能达到七十八块这个数。这个数在当时完全可以让一个普通农民办上若干桌酒席体体面面地把个媳妇娶回家。毫无疑问,我们给集体经济做了不小的贡献。
  熊皮就惨了,收购员认真地数了一下,说一张皮子上有五十多个口子,这当然是我们的板斧留下的,但它也就不值钱了。好说歹说人家总算是答应收下,不过只给了三块钱。三块钱也不得了,我们在供销社现场就买了两个红烧猪肉罐头外加十多根冰棍。供销社的冰棍品种很纯,除了冰还是冰,可能还加了点儿糖精,感觉有点甜。
  已经枯黄的苞米叶在西北风的吹拂下相互摩擦发出令人心醉的秋收的气息,肠胃里的冰棍和西北风的交互作用使我们的上牙和下牙直打架。我们的心情非常的好,一夏天也没机会吃上的冰棍终于在秋天补上了。内心里充满了对那只傻熊的感激。
  天底下最难吃的肉大概就是熊肉了,不仅颗粒粗糙,而且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儿。比起红烧猪肉来那可是差得远了去了。号称内行的社员说我们煮肉时没有放好调料,你就是把十三香都倒到锅里面,它也好吃不到哪里去。不过,一米直径大锅炖的肉,不消半个时辰,也就剩了点儿汤。我们肠子里毕竟太缺荤腥了,熊肉虽然不怎么样,但它好歹也是肉哇!
  比熊肉更难吃的是熊掌。也是号称内行的社员告诉我们,一定要把熊掌用烟气熏上它几天之后才能烹制,于是,我们用很细的绳子把四个熊掌捆了吊在了门口的房檐下,灶火的烟气顺着打开的门往上燎,恰好可以熏到吊着的熊掌。进入秋天的东北,气温还没有达到可以让苍蝇找个地方呆起来的程度,而且苍蝇跟人一样也喜欢吃好东西,几十个营养充足的绿颜色的苍蝇每天都趴在熊掌上轰都轰不走。
  不过三天,搭个梯子爬上房檐一闻,熊掌的味道已然是不对头了。那就吃吧!
  烹制熊掌第一个技术难题是怎么能把熊掌上的毛弄干净,用开水烫了以后用利器刮,还有相当一部分刮不掉,如果再烫,皮也就掉了。
  聪明人总是能及时想到好办法的。我们把一根铁条烧红了在有毛的地方反复刺溜,毛是都烧没了,可烧毛的味道却流在了熊掌上。
  第二个技术难题是我们压根就没想到的。清理掉了毛的熊掌下到滚水里煮了两个小时,用筷子一扎,还是硬硬的。接着再煮,仍然不见煮烂的迹象。实在没有耐性再等下去了,把四个熊掌从锅里捞出来用斧子剁成二十小块,每人一块,就这么吃了,除了硬得咬不动的胶质就是烧毛的味儿。
  打那以后,有谁再说熊掌是好吃的东西我是不会相信的。直到三十年以后,有机会吃到了真正厨师烹制出来的地道的熊掌,这才知道,我们那几个好东西被糟蹋得不轻。
  到了今天,我插队的那个地方秋收时再也不用“看青”了,熊和野猪已经很少见。所以也就很难再产生像我这样的“英雄豪杰”用斧子加绳套干掉凶猛野生动物的事例,即使有,闻讯赶到现场的也不是队长带领着贫下中农,而是人民警察拎着手铐。
  在这个地球上,无论多凶猛多聪明的野兽终究是斗不过人类的,人类是所有野生动物的最大的天敌,越是聪明的野兽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越清晰,清晰的认识沉淀成为基因再传给后代,使它们的子子孙孙都牢牢记住要远离人类,极端的野兽甚至为了逃避人类而宁愿选择种群的灭绝,比如老虎。老虎的濒危弄得我们再也不可能喝上治疗风湿有奇效的虎骨酒。
  为了这个地球上生物的多样性,为了人类的不孤独,我们必须善待和保护野生动物。我肯定是永远不会再抡起猎杀野生动物的板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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