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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小学排名2017 [2017年上海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时间:2018-11-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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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具体是什么时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3月18日-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25日-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公办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面向招生划片范围或对口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民办学校面向学校招生权限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按照规定,“校园开放日”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请学生家长提前关注3月15日前由普陀教育网、各学校网站或通告公开的“校园开放日”安排及具体要求(含携带证件要求),有序参加活动。

3.在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的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自行安排。如有信息更改,也在幼儿园办理。

4.未入园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所属的街道(镇),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带好相关证件,办理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具体安排详见3月15日普陀教育网上的公示。

5.什么是适龄儿童“人户一致”优先?

“人户一致”是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的时间排序,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具体可查阅学校《招生公告》。

6.什么情况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相一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具体可见《2017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

2017年4月8日—4月23日为本市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间,请家长务必在此前办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家长在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在“户籍地就读”或者“居住地就读”栏内做出一项选择,一旦确认后,无法进行变更。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6)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动迁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8)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9)其他相关证件

8.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至普陀区范围内学额有空余的学校。

学校会依据招生计划数、实际登记数,根据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统筹安排。

选择“居住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在5月27日-5月28日全市小学统一报名验证日,须填写一张《2017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9.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6)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和经续签已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7)适龄儿童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8)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说明:“适龄儿童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指:2017年4月23日前签发。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

10.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如何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规定的地点(详见问答3)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监护人根据5月26日前收到的手机短信通知,于2017年5月27、28日全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名验证时,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学校提出申请(如果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则无需再到公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且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年限;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在区内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监护人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进行信息比对。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接收入学。

11.什么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

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2016学年,已经在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中实行。2017学年,本市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制度,注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

12.民办学校如何报名?

4月24日-4月26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7日-4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民办学校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各民办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

13.民办学校如何面谈?

4月27日-5月5日,凡报名就读民办学校、按时上传学生报名照片且获得民办学校面谈资格的孩子家长,会收到民办学校发出的手机短信面谈通知。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7年5月6日、7日。

民办学校面谈将结合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

民办学校不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过程将向市区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4.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8日-5月9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1日-5月12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4日-5月15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

家长还应特别关注各民办学校制定的招生办法、招生简章中关于录取学生对志愿填报顺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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