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的几项制度
1.批阅制度。发送市委的省委、省委办公厅文件和各县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报送市委的请示、报告实行批阅制度。文书处收文处理后,报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审批,然后报主要市委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上行文先分管领导阅批,后主要领导阅批。下行文先主要领导阅批,后分管领导阅批。文书处根据领导批示精神,转相关部门办理。传阅文件要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保证办事质量和效率。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有核点,文件不横传,不在外“过夜”。
2. 专人负责制度。文件呈阅、传递和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办文全过程跟踪负责。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文件的绝对安全。
3. 运转登记制度。签收、呈批、转办、催办、反馈、办结归档等各个环节均实行登记管理,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4. 一文一夹制度。文件按来文渠道、文种、密级、缓急程度分类处理,严格实行一文一夹。
5. 批办反馈制度。每周一将上周文件处理情况反馈市委秘书和办公厅分管领导,以便领导随时掌握文件执行情况。同时,每月汇总反馈一次。
6. 退文重办制度。为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对有下列情况的文件,实行退文重办制度。请示与报告不分、越级行文、文件多头报送或直接送领导个人、行文不规范。
7. 文件交换制度。市委办公厅设立了市委文件交换站,交换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文件交换由各单位机要员专人负责,凭证交换。交换单位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单位,近郊四区。
8. 印信使用审批制度。使用市委印章需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秘书长或其委托的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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