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行政审批承诺书
承 诺 书
青岛市黄岛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司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
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 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签名:
年 月 日
篇二:员工承诺书
XXXX公司2015年度员工承诺书
篇三:行政许可承诺书
附件3
行政许可承诺书
山东省教育厅:
我(我单位)申请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任何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一致。
二、严格在行政许可规定的范围或有效期限内活动。
三、确保行政许可依法实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服务。
四、配合审批机关或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认真、及时进行整改。
五、我(我单位)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且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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