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大学生 > 创业 > 正文

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时间:2017-05-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创新创业计划书-(双创博士)

《基于电磁线企业Q9数字化管理系统的研发》项目

创新创业计划书

一、概(转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创新创业人才计划)述

王攀,博士,副研究员,1997年进入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系,2001年本科毕业;由于成绩优异,免试推荐攻读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学位;2004年硕士毕业,同年留校任教,任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教师,2008年获得助理研究员中级职称;2006年考取南京邮电大学信息网络专业博士,2013年4月毕业,2014年7月获副研究员高级职称。曾任南京邮电大学信息网络研究所副所长、江苏省通信与网络技术工程中心副主任。一直以来主要从事与网络安全、云计算、服务质量管理等领域的教学及科研工作,具备优秀的独立科研开发能力,科研和产学研结合能力突出。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2项国家重大专项和若干项企业合作项目:

1.2011年国家发改委信息安全重大专项,“手机支付及移动办公安全风险评估与咨询服务”;2012年国家发改委信息安全专项,“移动互联网应用审计平台及其产业化”;

2.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电科院等开展多项横向项目合作。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承担2项国家863项目、2项省科技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项省科技支撑计划和高技术项目、2项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曾获得2007年中国电子学会二等奖、2008年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008年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12年中国通信学会科技技术二等奖。任教期间,苏州市工业园区双百人才-企业家兼职教授。

以第一作者在IEEE会议、EI核心检索期刊、南邮学报、计算机工程等杂志上发表和录用论文30余篇,其中有12篇被EI和ISTP收录。获得授权专利发明6项,申请40余项,软件著作权8项等。

王攀博士自2001年于上海电信宽带信息中心兼职担任网管产品部开发工程师,2002年兼职担任江苏金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安全产品部项目经理,从事第一代高等级信息安全审计和安全评估服务和产品研发,2003年至2006年,在南京邮电大学担任讲师时研制开发的IP网络业务性能测试分析仪,成功应用在中国联通

数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达1000万元。2006年,研制开发了证券行业第一套业务性能监测管理产品,获得证券行业协会三等奖。2008年至今,研制开发中国第一代基于业务感知的移动互联网QoS管理设备,并在中国电信全国集采获得8个省份额(击败华为、中兴、ASB等众多大厂商),累计直接经济效益近2000万元。

王攀博士2014年12月进入本公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做博士后,进站研究课题是“基于电磁线企业Q9数字化管理系统的研发”。本项目属于应用创新,重要目标是如何解决电磁线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管理模式落后的问题,达到企业人、财、物、信息、技术等资源的高效利用与配合,建立一套符合电磁线企业自身特点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系统。本项目探索电磁线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研究现代数字化技术在企业管理方面的应用,对于提高电磁线产品的质量、提高电磁线产品的品质、强化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减少设备维护成本、降低废品率、减少材料的消耗、降低工人劳动的强度、规范作业流程、节约成本管理和规范管理基础数据资料、建立起适应今后发展的设备维护管理模式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其意义在于根据电磁线企业生产特点,理顺电磁线生产企业采购、销售、生产、仓库、财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整套系统以销售订单为主线,以生产管理为核心,以财务监管为目标,实现企业产成品的生产和销售统一管理,并采用条码技术,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跟踪管理,同时通过库存分析合理降低库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创新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电磁线是电机、电器、电子、仪表电磁绕组的基础和关键配套材料,随着工业电器、电讯、电子等迅猛发展,给电磁线带来了广阔的应用领域和市场。电磁线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导致企业生产管理难度加大,企业除了对财务软件有需求之外,对企业内部生产工作流程的管理软件需要尤为迫切。单纯的财务软件和通用ERP软件无法满足此类制造业的信息化需求。从根本上讲,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信息化核心是生产管理和物料计算,以此实现精确的物料控制,成本管理、生产管理,提升企业的运作效率,才能在制造业资本报酬率逐渐下降的背景下,提升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赢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Q9电磁线企业数字化管理系统基于现代电磁线生产企业的管理模式,针对电磁线企业生产特点,理顺电磁线生产企业采购、销售、生产、仓库、财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整套系统以销售订单为主线,以生产管理为核心,以财务监管为目标,实现企业产成品的生产和销售统一管理。系统通过采用ASP.NET、ADO.NET、RS232与RS485总线技术、以太网技术以及数据库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去实现电磁线生产设备远程监控功能;采用条码技术,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跟踪管理,同时通过库存分析合理降低库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

技术特色在于:

1)实现了电磁线生产远程监控。采用C/S与B/S混合的软件体系可以灵活地进行系统设计,将客户端软件设计成控制器的上位机软件,负责数据采集与上传到服务器。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或者客户端访问数据库的方式监控生产。

2)实现了生产数据的管理。应用SQL SERVER2005对生产数据进行管理,为电磁线生产研究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

3)为生产监控与数据管理提供了平台。电磁线生产管理系统可以为控制算法的研究、功能的扩展与性能的优化提供了一个生产监控与数据管理平台,改变各个模块独立研究缺乏关联的局面。

2、技术的先进性

经过多年研究,电磁线线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工艺与控制等方面都已有了很大的提升,但其生产管理维护方面却一直没有引起高度关注。伴随着漆包线生产各方面的提升与产量需求的增大,落后的管理维护方式越发阻碍漆包线行业的发展。现在市场上的管理系统都是偏重于财务功能,对企业内部其他部门生产工作流程管理基本没有,或者只是一些通用流程管理,不能满足行业生产企业管理特点需要,许多大型企业都是委托国内外SAP软件开发商定制,价格很高,中小企业无法承担这样的费用。

科技的不断进步使得电磁线生产的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进,因此上述问题变得越来越不可忽视。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生产的信息化已是行业生存发展的必经之路。本项目的先进性在于:

1)采用网络化集成化控制手段,发展智能控制方法。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各个制造行业的自动化生产已逐渐成为趋势,仅仅依靠人工操作仪表方式控制生

产的方式迟早会被淘汰。对于实现自动化控制的漆包线生产设备,"一对一"的控制方式是信息化不完全的状态,会产生很多的“信息孤岛”,是资源利用不充分的表现。

2)利用数据库软件对生产数据进行集中管理。人工手动的统计方式必然会加大劳动力的浪费,而且数据量越大,人为的误差则越多。如果采用数据管理软件进行生产数据管理,不但可以降低人为差错产生,同时也能为漆包线的研究生产提供丰富的数据。

3)利用通信网络编程,计算机网络技术与数据库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远程监控功能。远端数据查询与控制功能的增加能够增强生产对不同环境的适应性,使得产品更加人性化。

4)建立生产数据管理平台。上述的需求是对某一项具体业务的提出或者扩展,然而管理平台不但可以集成上述的各项功能,同时也容许增加其他的功能。

3、研究的技术线路与可行性

本项目是以通过提高电磁线生产管理水平为目标,搭建生产管理系统平台,旨在改善和提高电磁线企业生产管理水平与生产效率,使得企业管理人员能够在办公室甚至外地借助计算机与通信网络就能够监管电磁线的生产运营活动。以计算机网络通信取代人工手动传输,并通过数据库软件代替手工记录数据,提高了部门间的协作效率,确保了企业能够方便、及时的获取各类生产信息,知晓各项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其具体要求如下:创建一个生产管理平台,为企业管理提供便捷而新颖的多功能管理环境,解决不同工作人员处理不同事务使用不同工作环境问题;建立生产数据采集机制,支持通过通信网络信息传输,保证可靠性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创建生产过程控制模块,支持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生产环境来进行自我调节,减少人工手动控制,降低人为失误率;提供生产数据处理功能,有效管理生产数据,以此提升 工作过程中的监督功能,推动部门间的高效率协作,减少不必要的交接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综上所述,将企业的需求进行归纳和分析后,该系统主要实现如下主要功能:用户登录管理功能、生产信息采集功能、生产控制功能、生产数据处理功能、系统管理功能,系统的功能结构如图所示。

各功能分析如下:

1)用户登录管理

系统可以创建不同级别不同权限的用户;用户输入登录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陆后用户可以按照自己权限对系统进行操作。

2) 生产信息采集

利用通信网络与采集模块对生产信息进行采集,采集的信息包括生产环境类的信息,如生产温度、风机速度等,与产品的相关信息,如产量、生产时间等。

3) 生产过程控制

通过对采集回来的生产信息进行分析,系统自动将生产环境调节到最优;或者拥有更改生产环境权限的用户调节生产环境。

4) 生产数据管理

将通信网络传输回来的数据按需进行转换、分析、存储。

5) 系统管理

在用户进入系统后的每一个操作都要进行权限判断,禁止任何的越权操作,有效的保护系统的安全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人员流动或其他原因,动态的对用户进行创建或者权限更改;用户进入系统后的关键操作都要记录在操作日志上。

系统结构框架设计:

通过研究电磁线的生产过程以及分析电磁线生产管理人员的需求,引入多层次系统结构设计的理念,根据功能与硬件结构上的差异,采用三层结构框架设计

篇二: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0-4-30 15:47:46

苏人才办[2007]4号

为加快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府[2007]37号),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成立“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办),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工作的实施,负责领军人才工作的咨询、联络、接待和受理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是指符合《市政府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规定条件的落户在苏州创新创业的人员,或每年在苏州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的创新创业人员;在本市创业并将在创新载体中建立从事国际前沿技术研发实验室的人员;在本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创新载体是指苏州大学、中科院苏州纳米研究所等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创业载体是指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和各市(县)区建立的各类科技创业园(产业园)。

第四条 每年由市政府通过媒体、网络(www.suzhou.gov.cn)以及组织两次国内外的专题招聘会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第五条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需按要求填写创业计划书、项目申报书等材料(见网上附表),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市领军人才办,也可通过网络直接提交给市领军人才办。市领军人才办全年受理申请。

第六条 申报材料

1.《创业计划书》、《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2.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件及领军人才与载体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一份。

4.上述复印件需所在地人才办或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

5.主要辅助材料:

(1)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以及被授予专利权后各年所缴纳的年费发票(复印件1 份)。

(2)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需提交有版权行政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和软件所属领域的情况说明。

(3)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

第七条 市领军人才办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组织国内同行权威专家进行面试论证,根据专家论证结果提出初步人选,报市人才办审核,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参加面试人员的路费可予报销。

第八条 经审定的领军人才人选在媒体、网络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市政府发文公布,并与领军人才签订协议书。

第九条 根据“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若干政策的意见,给予以下扶持:

1.按照《关于实施“千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的若干意见》(苏办发[2006]64号)、《苏州市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苏办发[2005]70号),对落户在苏州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并协助做好其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2.入驻在创业载体的,由载体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3.入驻在创新载体的,由载体给予教授或研究员职位和相应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并提供不少于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及相应的实验场所和设备。

4.按现行的《苏州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给予科技专项扶持。对投资额不超过200万的,按投资额1:1进行资助;对投资额超过200万的,给予不少于200万元的经费资助。由市和各县(市)区按规定分担。对于领军人才在创新载体中建立实验室的,经费划拨给创新载体,用于实验室建设和项目的研发;对于领军人才在苏州建立创业公司的,经费划拨给公司,用于项目的研发。

5.根据项目情况,优先推荐给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项目通过后,由苏州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额10%的配套投资。

6.符合《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号)的人员,按省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

第十条 受资助人和所在创新创业载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资助的资格,追缴已资助的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无正当理由中止项目的,将追缴已资助的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领军人才办负责解释。

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3月29日

篇三: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动广州三大战略枢纽、“三中心一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建设,打造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新体系,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精神,现就实施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羊城人才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广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决定、人才为先,大力培养、引进并支持一批领军人才(团队)在穗创新创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羊城人才计划”分为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4个专项,自2016年起,5年内支持约5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团队成员),包括50个创业领军团队、50个创新领军团队、100名创新领军人才和50名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

第二章 创业领军团队

第三条 创业领军团队是指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附和转化前沿技术成果、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所创办企业能够经受住市场考验,具有高成长特点,带动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产生重大

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端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主要是我市各区、产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四条 创业领军团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团队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准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三)团队已在穗注册创办企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生物医药类企业不超过10年),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企业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均不低于1000万元。

第五条 创业领军团队可获以下支持:

(一)人才经费资助。给予3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分两期拨付,首期50%经费,已注册企业的在评审通过后拨付,未注册企业的在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及人员到岗后拨付;剩余50%经费在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二)项目经费资助。入选团队可自主选择下列任一资助方式。

A方式:股权资助(跟投)+无偿资助。以开放、竞争、择优方式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入选团队企业(项目)开展股权估值、尽职调查和入股谈判等工作,由财政资金与合作投资机构共同对入选团队予以支持,财政资金资助额度原则上按照与合作机构投资资金1:1的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项目经费资助同时以股权资助和无偿资助两种方式进行支持,其中无偿资助最高不超过资助总额50%。股权资助按与合作投资机构“同股同价”方式对入选团队企业进行投资,财政投资股权占企业股权比例不超过20%。无偿资助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且企业相应自筹经费到位后,拨付30%前期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其余70%经费。

2.入选3年内再次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且股价估值增加的,可按上述方式再次给予项目经费资助,但两次资助额累计不超过最高限额。

3.财政投资股权委托市属国有投资主体持有并管理,不参与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除事先约定的重大事项外,财政股权投票权委托入选团队行使,相应分红全额奖励给入选团队。

4.财政投资股权退出时机由合作投资机构进行判断,一般与合作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入选团队提出回购财政投资股权的,可随时退出。财政投资股权依次优先转让给入选团队和领投投资机构。

5.由入选团队回购,且财政股权投资资金3年内(含3年)退出的,转让价格按股权投资资金原始投资额确定;3年至5年(含5年)退出的,转让价格按股权投资资金原始投资额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确定;超过5年退出的,以市场化方式退出。

B方式:股权资助(直投)+无偿资助。资助额度原则上按评审通过的项目预算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同时以股权资助和无偿资助两种方式进行支持,其中无偿资助最高不超过资助总额50%。对股权资助,委托市属国有投资主体对入选团队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尽职调查和入股谈判等工作,确定财政投资股权占企业股权具体比例,最高不超过20%;财政投资股权委托

该机构持有并管理,股权退出时机由该机构判断,其余支持政策参照上述A方式第2、3、4、5目执行。无偿资助分两期拨付,具体参照上述A方式第1目执行。

C方式:无偿资助。资助额度原则上按评审通过的项目预算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两期拨付,具体参照上述A方式第1目执行。入选3年内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可转按A方式进行资助,但股权资助和无偿资助累计资助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工作支持。

1.工作场所房租补助。对入选团队企业,入选3年内给予50%的工作场所房租补助,单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贷款贴息。对入选团队企业与项目研发产业化直接相关的贷款项目,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每个项目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3.对通过科技小额贷款、科技保险、融资担保服务等方式融资,以及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的入选团队企业,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相关规定给予优先奖励支持。对入选团队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11号)的规定给予首贷风险补偿。

4.首购首用风险补偿。允许和鼓励以定制或订单的方式,首购首用入选团队企业创制的高新技术新产品或发明专利产品、创新服务。对首购首用单位按采购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符合我市产业

政策导向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服务,属于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按国家政策给予评审优惠。

第三章 创新领军团队

第六条 创新领军团队是指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从事前沿技术研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善于研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国际国内技术标准,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项目的高端创新团队。申报主体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

第七条 创新领军团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队必须在申报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项目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创新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均具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已有一定合作基础且入选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三)团队带头人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现(拟)担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四)团队带头人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3年,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入选创新领军团队后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团队带头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6个月。

标签:创新 创业 计划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