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文件 美冷字[2000] 52号 签发人:张河川 项目薪资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项目薪资是指为企业从事创造创新性技术研究的科研开发人员专设的,除岗位职级工资之外对科技人员所做的创造性劳动支付的一种报酬。为规范项目薪资的使用,体现公平竞争、合理开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薪资来源 项目薪资的来源有两个方面 一、 来源于管理工资,由事业部根据各职能部或子公司直接从事新产品研发的技术人员数量及工资职级等设立。
二、 来源于每年事业部获得的科技奖励基金(不含个人单项、专项奖励金额;
已领取个人单项奖金的人员若其获奖金额高于其应得项目薪资则不再参与项目薪资的分配,若所获奖励金额低于其应得项目薪资,则追补不足部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所有正式立项的内销、出口产品开发项目,信息技术开发项目、三新技改项目、模具设计项目等,其中新产品开发项目含全新开发、改进开发、派生开发、新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及引进技术项目等。
二、 本办法适用于上述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参与项目的制造工艺人员)及有关专业评审人员。
第二章 项目薪资的管理 第四条 项目薪资专款专用,当年项目薪资未发放完的,递延到下一年度使用,不可挪作他用。
第五条 项目薪资采取分类分层的方式进行管理:
1、 来源于管理工资部分的项目薪资由各子公司和职能部分别管理,根据研发人员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的表现及项目进展情况每半年发放一次(原则上在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份发放),具体计发办法由各子公司和职能部自行制定,报事业部经营管理部备案;
2、 来源于科技奖励部分的项目薪资由事业部授权技术开发部统一归口管理,本办法以下内容所指的项目薪资均指此部分项目薪资。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事业部推行项目经理制,所有新产品研发项目均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的产生实行竞聘制;
项目经理的具体责任、权限、利益等参见《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 事业部年度立项的所有新产品研发项目、三新技改项目等均由技术开发部统一承包并归口管理。
第八条 立项项目中属子公司的'三新“技改项目采取由技术开发部发包,子公司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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