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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中国古代慈善事业]中国慈善事业

时间:2019-01-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一书是中国社会史研究领域中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其研究视角和论证方法对日后的研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该书仍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明清;善会善堂;社会史
  中图分类号:B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2)02-0000-01
  
  《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是台湾学者梁其姿所著的关于明清慈善活动研究的专著,其初版于1997年由台北联经出版社发行,2001年由河北教育出版社在大陆再版。该书叙述了16世纪至19世纪中期的江南地区,由地方绅衿商人等集资建立、管理的长期性慈善组织的渊源流变,及其组织形态、意识形态和主要活动内容,透过明清慈善组织发展的历史,探讨社会经济改变与价值观改变的关系。全书由导言、六个章节、结论和附录组成。
  导言中介绍了该书的研究角度、探讨的问题及所用资料等问题。第一章回顾了古代贫穷观念的变化,追溯了明末之前传统慈善团体的意识形态演化。第二章从被救者的客观需求和施善者的主观动机这两方面分析了明末善会出现的原因,并介绍了明末清初“善人”的背景及其活动。第三章介绍了明末善会发展到清代善堂之间的具体过程,以及雍正以后慈善组织的制度化。第四章以江宁府、扬州府和苏州府为例,分析了雍乾时期善堂官僚化的问题以及地方慈善家与官僚的关系。第五章以惜字会和清节堂为例,讨论了乾隆中期以来慈善机构的“儒生化”倾向。第六章以综合性善会和保婴会为例,探讨了嘉庆以来慈善机构在组织形态方面的“社区化”发展倾向。结论部分阐明了明清慈善组织的领导层与意识形态发生变化的三个阶段,分析了明清慈善组织与西方福利国家的关系,并对有关公共范围和公民社会的争论进行了探讨。附录是作者于1991年提交的明清慈善活动专题研究计划报告之摘要,并附上作者参考了2615种方志后而制成的明清善堂分类统计表。
  慈善史作为社会史的一个分支,直至20世纪80年代,才渐渐受到学界关注。关于善会善堂专题研究的学术著作,到目前为止,仅有日本学者夫马进的《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和台湾学者梁其姿的《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施善与教化》作为港台地区中国慈善史专题研究的代表作,以其观点和写作思路的创新性和开拓性,历经十五载依旧处于该领域的前沿地位,成为丰富“士绅社会”这一典范内涵的又一力作。[1]
  该书从社会文化史的角度来研究明清慈善组织这一新现象中包含的文化因素,不仅丰富了历史研究的方法,也拓宽了透视历史现象的眼界,体现了作者广泛的学术关怀和独特的价值判断。明清慈善组织有着和以往不同的新特点,若单从客观的社会经济角度来探讨其成因,则稍显片面,纯粹的物质条件变化未必就能充分地解释历史现象。要较全面地了解这一历史现象,更需要从施善者的主观角度去分析善堂的功能与性质。善人建立慈善组织不纯粹是为了济贫行善,更主要的目的是,当他们所坚守的道德价值与现实条件出现重大矛盾时,透过善堂来维护正统的儒家价值,教化百姓,维护儒生的符号资本和社会文化地位。
  作者企图通过对江南地区善会善堂的区域社会史研究来实现对全国慈善史研究的整体性追求,即“通过区域社会史实现整体史的目标”,[2]这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也为日后整体史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值得借鉴的方法。但若能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对比研究,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区域研究,也许更能凸显中国社会史的生动之处。由于作者接触、搜集的材料所限,无法实现上述想法,未免有些遗憾。
  “长时段”理论在书中也有明显体现。行龙教授对“长时段”是这样理解的:“在中国社会史的研究中就是要打破朝代划分时期的局囿,把研究对象发展的内在脉络置放在长时段的历史长河中加以把握,而在长时段的看似静止的时间之研究中,要注意‘结构’的发展变化过程,即使结构的变化是微小而局部的”。[3]本书名为“明清的慈善组织”,但其考察范围已远远早于明清。“历史的演进是不断的,前后有连贯性的”,“注意的时限愈长,愈能得到史事的来龙去脉。”[4]只有将明清慈善组织置于长时段的历史之中加以比较分析,才能更准确地体察历史的细微变化,更明显地呈现出此时慈善机构“新”在何处。
  不过,书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书中探讨的“公共范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这些引自西方社会学理论的抽象概念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应用于中国社会史研究呢?作者举“文昌崇拜”一例,从民间信仰的角度,探讨了中央政府是如何通过文化思想控制实现国家权利向地方的渗透,以及地方社会是如何通过为一些地方性神明寻求正统性而最终获得王朝的认可。[5]这种将“国家与社会”这一西方理论分析框架进行中国式的“本土化”解释是十分可取的。因为“与西方的国家与社会逐渐分离甚至二元对立模式不同,传统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几乎一直处于胶合的状态,表现为一种相当复杂的互动关系”,[6]未必就要像西方那样将中国分割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关系去探讨。可惜的是,类似的精彩分析在书中似乎仅此一处。
  其次,书中多次使用到“儒家思想”、“意识形态”、“国家”、“社会”之类的大词,这些词在解释具体现象时是不具备说明性的,因而要尽量避免用大概念解释小现象的做法。作者在使用大概念解释历史事实时,缺乏详细的说明和准确的界定。如书中指出惜字与儒学的关系最密切,是因为儒学着重以文字为中心的文化传统(第190页),但作者未指出儒学重文字的传统究竟包含哪些内容,这种传统和惜字又有何关联,此外,敬惜字纸是否仅存在于儒家学派这一问题也需说明。否则,惜字与儒学的密切关系便无从考证,难以成立。然而,这也并不意味着应完全杜绝使用该类大概念,只需在使用时结合语境给出具体界定即可。
  最后,还是有必要提及该书在史料上的缺陷。该书使用的主要是方志资料,也用了大量的文集、官箴、其他官书如实录、起居注、会典、会要等资料。“没有史料是完美的”,也“没有史料能百分之百地告诉我们所谓的历史真相”。(第8页)因而,作者尽量利用各类史料来重建明清善会善堂史,这种意识和努力是十分可取的。令我好奇的是,作者既然有这种意识,为何会对征信录这么重要的材料未给予充分重视呢?所谓“征信录”,是公益项目的“事业报告书”和“会计报告书”,[7]是了解慈善机构经营和财务收支情况的重要史料。作者显然已注意到了征信录,如《国朝鼎甲征信录》、《海宁州城重设留婴堂征信录》,但却未能充分利用。另外,如能兼顾碑刻、家谱、村志、口述史料等资料,兴许读者会看到一幅更为动态的中国古代善堂运作图景。
  
  参考文献:
  [1]李孝悌:《评介梁其姿的?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台大历史学报》,1999年第23期,第473页。
  [2][3]行龙:《二十年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之反思》,《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1期,第11、15页。
  [4]严耕望:《治史三书》,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3页。
  [5][6]从民间信仰和传说的角度考察国家与社会整合的例子,在“华南学派”学者的研究中也十分常见。参见赵世瑜:《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第170、169页。
  [7]关于“征信录”,参见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伍跃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706―7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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