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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媒体的社会责任] 一个人的社会责任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诱惑,时常干扰到我们的新闻工作,影响我们的判断,“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一度被称为媒体“四大公害”,给社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如2008年发生的“纸箱馅包子”的事情,就是一起典型的不顾社会责任的虚假新闻。这一恶劣的事件不仅损害了电视台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而且还被境外媒体利用,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党和国家在国际社会上的声誉。还有近来 “老人跌倒,无人搀扶”或“好心相救,反而被告”之类的新闻被炒得沸沸扬扬。一些媒体纷纷指责见死不救、以怨报德者,但很少有媒体发出倡议,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督促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措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还有一些媒体为了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夸大个别群众的不良情绪,大量宣扬各种低俗文化,大篇幅报道各种凶杀、暴力、色情等案例,使得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对此,我们每一个新闻从业人员都必须深刻反省,引以为戒。从这些事件中,作为一个媒体从业人员应该深刻认识到,任何时刻都不能放弃肩负的社会责任,不能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任何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侥幸行为都有可能给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而且媒体的社会责任也不是“一窝蜂”、“一边倒”,单纯追求发行量和点击率、收视率。因为放弃社会责任而暂时得到的经济利益也不过是“镜中月、水中花”,终将自食其果。
  媒体要更好地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就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舆论导向就是新闻宣传中占主导地位的舆论倾向,是媒体的根本性职责。做有责任的媒体从业者,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这是每个新闻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实践社会责任、确保党的新闻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
   正确的舆论导向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新闻必须客观真实。媒体的生命就在于它的真实性,真实性是媒体取信于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媒体的报道应当是公正、客观、真实的,如果事实虚假,就谈不上新闻的可信性,也就会失去新闻应有的作用,失去媒体生存、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新闻工作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党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根本原则,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是人民的事业,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与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在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工作中,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只有坚持党项原则,才能使我们的导向正确,才能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新闻工作者只有坚定不移、始终如一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才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才能更好地实践社会责任。媒体要更好地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就要脚踏实地地遵守新闻职业道德。新闻职业道德是媒体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倘若要提高媒体公信力、增强舆论影响力,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就必须培养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强化从业人员承担正确传播社会价值观的责任,以理性观察为出发点,不冲动、不媚俗、不偏激、不盲从,以建设性的视角来报道新闻事实,做到观点正确、事实准确、文风严谨,反对一切亵渎新闻职业的行为,切实遵守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的新闻职业道德。
   作为党报新闻工作者更应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首先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采访活动中,记者要公正无私,要按照新闻价值的标准来选择、衡量,不能把个人偏见、个人好恶和个人关系带到工作中来;其次坚持主持正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以除恶扬善、扶正祛邪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坚决同那种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坏人坏事以及错误言行作斗争;再次坚持尊重事实说真话的原则。党的新闻工作的真实性原则,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说真话,一个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富有责任心的记者,绝不会把一些有可能是谣言的东西抢发给群众,以高度的新闻职业道德约束自己,追求真正的客观报道,这是新闻工作者永远不能推卸的责任;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日报社)
  责任编辑:胡达古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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