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自查报告 2 2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要求,为达到城乡环境洁齐美,江源镇认真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提升城乡居民文明行为为切入点,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对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实施源头分类,并对垃圾收集房(桶)、果屑箱等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有效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纵深开展,进一步深化“三个延伸”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
首先,成立了江源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建立了保洁员队伍。其次,镇党委、政府召开了相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专题会议,落实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办法。再次,落实了监督队伍,负责辖区城乡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点
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房(桶)、中转房、果屑箱等生活垃圾收
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房(桶点)每村不少于 10 座或每组 1 座,场镇、集中居住区道路两侧果屑箱设置间距按主要街道 25-50m/个,交通干道 80-100 m/个。改造后的垃圾收集房应达到两道门、两个投放口、一个公示栏的标准,在一个投放口标明“可回收垃圾”,在另一个投放口标明“不可回收垃圾”标识。3—5 个垃圾桶为一个桶点,在每个垃圾桶上分别标明“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标识。收集房面积较小不能分隔的,可新建或扩建,也可在收集房侧增设垃圾桶并标明“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标识。果屑箱设置应为双桶,分别标明“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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