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22项工作制度 机关22项工作制度 机关干部工作纪律3 机关考勤制度7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2 机关首问负责制度18 机关ab角工作制度20 机关领导带班值班制度22 机关服务承诺制度23 机关政务公开制度24 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25 机关干部工作日去向公示制度27 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八项承诺28 机关一次性告知制度29 机关限时办结制度32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33 机关'公务灶“管理委员会职责36 机关'公务灶“就餐人员管理制度37 机关'公务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38 机关公文处理规定39 机关文件收发管理制度41 机关工作制度及职责43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46 机关信访实施方案47 机关干部工作纪律 为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将重新制定的《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机关实行指纹签到(执行办法参照机关考勤制度),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值班必须按上级或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提前退岗。
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病假(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半天由部门主管中层签批,一天由主管领导签批,一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及机关主要领导签批。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由单位审查、主要领导加注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
产假由单位审核,主要领导批准,报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
探亲假、婚假、丧假由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年休假由单位按管理权限批准。
如遇特殊情况(如急事、急病等)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必须由本人(或亲属)以电话形式向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假条。
第三条上班时间外出应填写外出登记。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岗、中途开会、办理公事需告知领导,并于下班前返回单位,确因时间关系上班、下班未能返回单位签退的,应上报情况说明,并由主管领导签字证明情况属实。
第四条机关干部必须按通知要求,参...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月,98元/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